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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3部分

小说: 系统神学(章力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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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穆先生论「人生之路向」说:「中国儒家的人生,不偏向外,也不偏向内,也不偏向物,也不屹然中立。他们只说尽己之性,然后可以尽物之性,而赞天地之化育。他们有一个远远的向往,但同时也可以当下即是。乃是一种现前享福的人生观。有福的人生,只要足踏实地,安稳向前。」「因此儒家不走宗教的路,也不想建立一个上帝」(力生谨按:上帝乃自有永有的造物主,断不容被造物来把他「建立」,如果说「建立一个上帝」,那等于说作一个四方的圆形,乃是一个矛盾的名词),又说:「他们只说性善,说尽己之性,如此则上帝便在自己的性分里。」(力生谨按:《中庸》说:「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又曰「天命之谓性」。可见人若不知天「上帝」,便不能尽己之性。譬如一人,若无镜子,便不能照见其本相之丑恶与否。关于此理,余另有专书论列。)因此钱氏反对基督教,认为「由于精神之向外寻求,而安排了一位上帝,创立宗教,完成教会组织」,(力生谨按:上帝乃造物之主,非由人「安排」;基督教乃是上帝的启示,非由人「创立」,不是「世上的小学」;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不是人间的组织。)「然而上帝和宗教,也会向人翻脸,也会回过身来,阻挡人生,吞噬人生,禁止人生之向前」!(力生谨按:上帝仅向罪人掩面,他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何谓「禁止人生向前」?上帝乃是人类生命福乐之源,他是我们的牧者,一生一世,必有他的恩惠慈爱随着我们。参看诗篇二十三篇,上帝乃生命之主,何至「吞噬人生」?)钱氏又论「人生目的和自由说」:「一切人生目的,既由人自由选择,则目的与目的之间,更不该有高下是非之分,爱散步,便散步,爱看电影,便看电影」;甚至说:「自杀寻死,也是人的自由」,「你看电影也好,自杀也好,全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法干涉,而且也不该干涉」。(力生按:儒家主张「人皆有是非之心」,何以「不该有是非之分」?又谓「非礼勿视」,是则电影不可滥看;又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可见自杀不是大德。钱氏所论,乃自反其所信的儒道,究将何以自解?)钱氏在上文中又说:「人类分别善恶的标准,也只有根据人类所希望获得的人生自由量之大小上出发」;「恶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没有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没有次好的,只好挑不好的。当其没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算是好的。……人到了吃不饱、穿不暖……人类社会开始回复到自然人生境界线上去,到那时,人吃人也竟可能不算得是恶!还是一种人类自由的选择呀!」诚如钱论「恶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而不是伦理道德中的事;甚至以「人吃人,不算得恶」,则不仅与「饿死事小」,「明明德止于至善」的教训与道理,大相迳庭;而且摧毁了一切是非善恶之绝对标准,以及伦常礼义的崇高精神,而彼杀人「吃人」,残

    民以逞者,也正大可援引钱氏之说,曲自辩护;而钱氏「自由选择」之说,将成为不择手段,为非作恶的护符!则钱氏对其自己所倡导的「人文教」,又将何以自圆其说呢,一言丧邦,可勿戒慎!

    其次,唐君毅先生在其近著《哲学概论》第四部「人道论」中说:「在旧约中,述说上帝每创造一物之后,都说上帝看来,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于乐园之中。直到现在,传教士仍时以人之有机体构造之灵巧,及种种万物之足以养人,来证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对人之恩典,与此世界原始之善。譬如说,人与生物,皆生于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近太阳一百里,则人类与生物皆将热死;再远一百里,则人与生物皆将冷死。……又人与生物之有机体之构造如此灵巧,其中如丧失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此岂不证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此上所论上帝之一名,如改换为自然,结论仍然可以一样。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与生物,能与其所在之地球之气候环境等相和谐」。他把「上帝」当作「一名」,故可「改换」为「自然」,认为「仍然一样」。是则宇宙万物,既无造物之主;世界人类,亦无生命之主,一切都是决然混然,「自然」的产品!失诸毫厘,谬以千里;这便使他的人生哲学,发生根本偏差;把人生的本末,完全「颠倒」(语本唐氏)。他这一个「颠倒」,第一乃在天人之际,不分本末;重人道而不重天道。他不但把天道人道,等量齐观,认为「天人之际,相对相望,相辅相成,相依并进」;而且认为「天道不足,须由知人道以知天道;人生除一切知天道之事外,仍另有其立人道之事实之本身,以补天道之所不足」,殊不知即依照孔子的教训,天道乃为人道之本,「思知人,不可不知天」,「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他第二个「颠倒」,乃在生死之道,「敬死者」,而不敬真神。他把生命之主,复活之主,道成肉身,永生神子,耶稣基督,列在「死者」行列;所不同者,仅在其「情在天下万世」,「故孝子贤孙,以其诚敬,祭其祖宗,则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乡之人,以其诚敬,祭其乡贤,则乡贤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国之人,以其诚敬,祭其忠臣烈士,则忠臣烈士之鬼神之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诚敬,祭仁心悲愿及千万世之圣贤,则圣贤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乡之人,一国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间接上应合于死者生前之所愿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之情,足以慰其在天(力生按:恐非「在天」!)之灵。是皆非徒文学上渲染及姑为之说之词,皆为澈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实理与实事,而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顺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而不疑者也。」因此,唐氏主张「敬死者」、「敬鬼神」(力生按:他把鬼神并称),人「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类崇拜的对象,乃为死人,不是真神。其三,他第三个「颠倒」,乃是昧于祸福之辨,并斥罪人悔改,皈依救主,乃为一种「人生观之高级颠倒」。唐氏认为「视人之生命心灵与精神所求之无限无穷之真理美善神圣之价值,皆超越外在于人之上,以属于天国或神或上帝,而为人之自性中所本来无有者,此乃原于人之将其自性中实本来具有之无限无穷之价值,皆全部推让于超越而外存之天国上帝与神而生之颠倒见」。「而不知由自觉其内在之光明之源泉,直接求超化其内在之黑暗,以自开拓其光明,此即为一高级之颠倒」。这乃显然是一种狂妄亵渎,扬己抑神的强烈的「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思想,或变相的无神主义!其四,他第四个「颠倒」,乃是昧于「恩」「义」之分,「圣」「罪」之别,徒尚慈悲,(不讲公义)要使天堂地狱互相妥协。唐氏说:「西方有诗人柏莱克者,尝作诗名天堂与地狱之结婚,盖谓此人间,即天堂与地狱结婚之所。窃谓天堂如父,地狱如母;地狱生子,还以天父为姓,以住人间。然天父若不能如佛之住地狱,而起大悲,又乌能生子?」殊不知唯独天父上帝,才是「恩」「义」兼备,他爱世人,道成肉身,降世为人,为众生之罪,被钉十架,受死,埋葬,降在阴间,代受地狱之苦,使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不受地狱永刑,反得永生福乐。我们本为可怒之子,死在过犯之中,却因信奉他的名,就有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叫我们与主耶稣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参看约三16,一12;腓二6-8;弗二3-6)。唐氏认为「人如何可致自身之清净,由邪生以成正生,由枉生以成正生,此其道无他;即去一切人生之颠倒见,颠倒相,而拔一切颠倒

    性之根,以使人之具无限性之心灵生命之自体,复其正位。」但如何去其颠倒,「复其正位」,唐氏并未提出有效的办法,而却说:「去其一切颠倒,实难乎其难。」其言适足证明壮士不能自学其身,罪人深陷罪中,力难自拔其「颠倒性之根」;只有圣父自己道成肉身,为我们舍身,流出卖血,洗净罪孽,才能使众生「因信称义」,「去其颠倒」,「复其正位」;从「可怒之子」,成为「神的儿女」。关于此义,须待专书,兹勿深论。惟有一言,不能不警告世人者,诚如唐氏所言:「由人生之颠倒,以观人生,实大皆为邪生而非正生,亦枉生而非直生,此亦即人生之所以可厌、可叹、可悲、可怜之故。」「人生于世,实无往而不可自陷于颠倒;而实亦时时处处,皆生活于种种颠倒之中,……于颠倒者视为正,则此本身,实已是颠倒;而世之学者,更多不能免此!」「人之欲免于颠倒者,乃恒才出于此,又入于彼;前门拒虎,后门进狼。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危微之几,一念而天旋地转,上下易位,诚哉其难也。至于人之才智愈高者,其心思之所及者,亦愈博而愈广,愈锐而愈坚,其人生之颠倒相,亦至繁而至迹,愈强而愈烈,」卒至以伪乱真,以是为非,以祸为福,敬鬼渎神;重人道,薄天道;甚至以地狱与天堂合流,以地狱与天堂,可以「相代,相错杂,而更无一念知其分别」。是乃因罪恶侵犯人生,所生之根本颠倒相。郎布罗梭尝举:「无数西方天才的生活,来证明天才与疯狂同根」,此诚古今天才,与哲学家之悲剧!吾人雅不欲有所论辩(以语论辩,当待专书),而实仅引其自道之言,藉资平心检讨耳。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看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人生的大道,「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一一25)「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赛五20一21)愿今之学者,如吴、胡、钱、唐诸氏谦卑痛悔,去其颠倒,认识真道;始能找到生路,认识天父。日夜祷之!

    陆基督教的人生观

    甲人类的本真与原罪

    人类的生命,从何而来,究将何往,可说是人生最应探究的大问题,而芸芸众生,却类都对之不求甚解,甚至以为无关痛痒,漠不经心。而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宗教家和科学家,虽著书立说,汗牛充栋,惟他们的思辨和假说,却都不能提供圆满的答案。圣经里面记载:「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这乃是我们天父上帝自己的启示和见证,乃是对这个问题最可信的答案。我们从他而来,还要回到他那里去。我们人类,本有上帝儿女之尊荣与自由;宇宙万物,莫与伦比。乃近代进化论者「认兽作父」,竟把人类当作猿猴的后裔,以神子的尊荣,沦为一般的畜类。而事实上,我国学者,如胡适之先生等,确实教导国人,把人类当作「动物之一种」,「与狗猫并无种类的不同」(见上节引)。事之荒谬,孰逾于此;乃我国人,犹复尊若圣贤,宁不可怪!这并非我们仅从宗教的立场,固事抨击胡氏;即近代科学家,如培根、牛顿、赫胥黎、凯柏勒(Kobler)、法勒台(Faraday)、凯尔文(Kelvin)诸氏,皆已一致斥进化论之谬妄。而达尔文本人,到了晚年,也自承错误,恨不得收回其著作。诚如赫胥黎说,人与禽兽,各有其截然独立,无可混淆的分界。(经云:「各从其类」「创一21」。)氏又谓人与猿猴之隔,乃无限量,仅就灵性道德而言,人类乃永居万物之上。进化论者,虽遍游寰字,欲觅一动物,可列于人猿之间,以为媒介,却终不可能;此即所谓「缺少之环」(MissingLink),实足证明圣经记述,信而有征;「各从其类」,无可混淆;人兽分际,永难泯灭也。

    人类之本真,原有神的形像。此所说的神的形像,乃是指神的公义、圣洁、仁爱、良善的本

    相而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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