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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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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一二5一11)「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但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一3-9)。我们应向往这崇高的境界,有受苦的心志,忍受试探,坚苦卓绝,锻炼德性。3.持守圣道,得着不朽的生命——科学指示我们,这血肉之体,是要朽坏的。但是上帝早经预备,可以防止朽坏,保持青春。其法就是生命树(创二9)。倘使亚当能够持守正道,则其身体就可纯化,有健全发展,不致死亡。这必朽坏的就可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就可变成不死的。生命树乃是象征人要与神相契,且要依靠他。而对他的灵魂来说,这生命树乃有圣礼的意义,使其念兹在兹,追求圣洁;人非圣洁,则虽长生不死,乃徒令其受无限的愁苦,虽生犹死。所以始祖犯罪堕落以后,便被逐出伊甸园,「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路」,「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参创三22一24),就要永永远远受苦。所以基督教的永生之道,和外邦宗教的长生不老乃是完全异趣,不可并为一谈。人类之原型,乃为上帝的形像。「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三2)。

    

卷三 人类论 第陆章  人类与工约

    绪言关于人类的本真(Statusintegitis),我们已于第三章讨论,但是我们还要进而检讨上帝与人类彼此的关系,尤其是关于人类的本源和宗教生活的性质,否则不能完善。这种生活乃是以「约」(Covenant)为根本,正如现在基督徒的生活一样。这种「约」乃有各种名称,例如「自然之约」(CovenantofNature)或称「造化之约」,「生活之约」(Cove…nantofLife),「伊甸之约」(EdenicCovenant)和「工作之约」(CovenantofWork)或「行为之约」,或简称「工约」。第一个名称,在起先乃很流行,以后就被废弃,因为此名将令人误解,以为仅是人对神守约,乃仅是一种天生的自然关系。乃似动物一样,「悠哉游哉,似蜉蝣于天下」。第二、第三两名意义不甚确切,因为二者都可应用到「恩约」(CovenantofGrace),这乃即为「生活之约」,乃亦起自伊甸园(创三15)。职是之故,「工约」一名,乃被认为最妥,故为众所乐用。壹工约说的历史

    一、初期教父时期工约说的历史,乃是比较简短。在初期教父的著作里,鲜有「约」的一义,但是虽无其名,却有其实,乃含有「约」的要素,例如考验式的试验式的诫命,选择的自由,犯罪与死亡的可能……乃都有提及。奥古斯丁,在他所著的《上帝城》一书中,就讲到亚当和上帝的关系,乃为一种「约」的关系(Testamentum,pactum)。另外有些学者,则每从何西阿书六章七节——「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从那一节经文可推论阐释,原来人神之间「约」的关系。二、经院哲学等说

    在经院哲学(或烦琐哲学)以及改教家的著作里,乃有很多关于工约说的要素,但是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工约说」。虽然在他们著作里面有许多道理或意见,例如亚当的罪恶转嫁到他的后裔;关于罪的转嫁,虽有真切的说明,却尚未成为圣约,其实上「恩约说」(DoctrineoftheCovenantofGrace)乃先行发展为「工约说」铺路。照圣经所示,上帝的救法,就有恩约的意义。诚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中亚当与基督的对比,令他们想到在始祖亚当没有堕落时的境界,就是一种「约」。照汤卫尔氏(Thornwell)在他对加尔文《基督教原理》(Institute)一书的分析研究中说,因为没有把握住圣约说,结果就流为「神秘的唯实论」(MysticRealism)。照海柏氏(Heppe)的意见,最初关于救赎圣约的著作,乃是白霖乔氏(Bullinger)的《基督教概论》一书。而渥莱范纳斯氏(Olevianus)乃为恩约神学的首创者,因着他的著作《恩约说》始有本质性的与决定性的指导原则。三、改正宗的学说:从瑞士与德国的改正宗教会、恩约神学就传布到荷兰,再传到英国,尤其是苏格兰。荷兰最初倡导恩约说的,最著名的代表,乃为戈马罗(Gomarus),德莱理底(Treleatius)和雷文斯柏(Raven…speager),其中尤以克鲁班堡(Cloppen…burg)氏为著。而克氏被认为是柯西裘士(Coccejus)的先驱,柯氏又被误称为恩约神学之父。柯氏真正的特色,乃在他要把当时流行的研究神学的方法,代之以他所称为更合乎圣经道理的方法。在这方面,勃曼纽(Burmanus)和费济世(Witsius)诸氏,都信从其说。此外还有伏丢斯(Voetius),马斯脱理希(Mastricht)、阿马克(aMark)和特摩尔(DeMoor)诸氏也用同样的方法。叶贝奇(Ypeij)和台慕德(Dermout)二氏且指桥当时否认「工约说」的乃是异端。

    四、苏西尼与阿敏念异端苏西尼濂(Socinians)便完全否认「工约说」,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亚当的罪会转嫁到他的后裔。还有阿敏念派(Arminians)的林鲍尔氏(EpiscopiusLimborgh)、费纳玛(Venema)以及阿勒丁(J.Alting)诸氏也附和他们,妄称「工约说」乃是一种人的学说。

    五、「工约说」之湮没与复兴十八世纪中叶,「工约说」几已归于湮没,便有孔吕(rie)以及何底斯(Holtius)诸氏,起而重振旗鼓,大声疾呼,著书宣扬,唤起教会的注意。在苏格兰,便有许多关于圣约与「工约说」的著作。其中如包尔氏(Ball)、计伯氏(Gib)、波士顿氏(Boston)和费晓氏(Fisher)等,即为其著。华格氏(Walker)强调说,苏格兰保守派神学,可以称为圣约神学。「工约说」乃被For…mulaConsensusHelvetica以及WestminsterConfession著名的信条所正式承认,并且列在里面,当可证其说之可信。可是在天主教,以及路德宗方面,却很少反应。照他们的解释,这乃是因为他们对于亚当的罪对其后裔「直接转嫁」(immediateimputation)说之态度。由于理性主义以及柏莱高(Placaeus)的「间接转嫁说」(mediateimputation)之影响,且又被新英兰(NewEngland)神学所信受,以是「圣约说」就渐渐趋于消沉。甚至有些保守派的学者,如杜特斯氏(Doedes)以及荷兰的范郎端齐(VanOosterzee)等,而且还反对此说;新英兰神学,仅如昙花一现。在苏格兰的情势亦不见佳。马丁氏(HughMartin)在其《救赎论》中说:「照现在的情形而看,我们深恐圣约神学被人漠视,此对于教会最近的将来,必蒙其不利。」在英国方面,长老会的学者,如霍祺(Hodge)、汤惠尔(Thornwell)、白莱根理祺(Breekenridge)以及达勃耐(Dabney),他们的著作在他们所代表的教会方面,也已失去活力。幸在荷兰方面,由于凯伯雨(A。Kuyper)和巴文克(Bavinck)的影响,仰赖上帝的恩典,圣约神学乃在人们心意之中重振起来。

    贰工约说的经据为求使否认「工约说」的学者心悦诚服,兹特查考圣经,用上帝的话语,作有力的论据。一、圣约的要素在圣经创世记最初三章里面,虽无圣约一词,但却含有构成圣约的论据与必备的要素。例如「三位一体」(Trinity)一词,圣经里面也无此词,此乃正和圣约一样。在圣经里面关于圣经的要素,都在经文里面明确指示我们。我们既有圣约的要素,则我们不但有权,和正当的理由,而且有责,还要对此说,作系统的研究,并且分析解释,制成一个名副其实的最适当的名称。正如「三位一体」(Trinity)一样,圣经虽无其名,却有其实。

    圣经里面,一则圣约两造,均已指定;二则所有条件也已有明白规定;三则有赏赐的应许,如果服从,则得赏赐;四则有违约的警告,如果悖逆,则受惩罚。虽有人提出异议,以为一则圣经没有讲明两造对约的同意;二则亚当也未表示承认所订的条件,但是这种异议乃自证其愚妄,不难反驳。试以挪亚与亚伯拉罕为例,他们也都未讲明对约的同意,也未表示所订的条件。此外还有一点须特加分辨,所有上帝的约,乃有独特不同的性质,乃为上帝对世人主权的处理。这个圣约的两造,上帝和世人,不能等量齐观。上帝乃是造物之主,「是天地的主,……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我们既是上帝所生的」(徒一七24一29),我们「顺之则生,逆之则亡。」他「是真葡萄树……(我)们是枝子。常在(他)里面的,(他)也常在(我)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他),(我)们就不能作什么。」(约一五1-5)我们的「生命在他里面」,信他,「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一4、12)「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约三36)。他是我们生命之主,是我们万福之源。「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一17)。基此而观,世人与上帝的关系,乃正如父子的关系,且更为密切,我们对我们肉身之父,尚且不能「分庭抗礼」;我们对我们的天父自更应当敬畏顺服。倘使一个儿子对他父亲要「分庭抗礼」,此乃不孝;则我们对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天父上帝「分庭抗礼」,岂不更大逆不道!况且这种敬畏,绝不会受到束缚,失去自由,且正相反,「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箴二二4)。所以上帝恩约的性质,乃和世上的契约不同,乃为上帝本他的大智大仁,大恩大爱,为世人万世福乐周全策划的一种主权的安排处理(SovereignDisposition)。尤有进者,上帝既是绝对有权柄处理人民,且有全权规定条件,使人履行,藉以得蒙上帝的宠爱。况且上帝乃是全知全能的,他的道路,乃高过我们的道路;他的意念,乃高过我们的意念(参赛五五8、9)。他又是慈悲的天父,他没有留一样好处,不给我们;他关爱他的子民,乃无微不至,甚至我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太一○30)。「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赛四八17)基上而言,圣约里面,所规定的条件,不但是宽厚的,而且非常仁慈的,乃是为要我们蒙恩得福;怀疑圣约者,乃自证其妄。所以天父上帝,为着要他子民蒙恩得福,乃有全权希望他的子民,遵守圣约所规定的条件。而始祖亚当在没有违约以前在伊甸园原有极乐的境界,更就是守约蒙恩得福,事实的保证。唯其如此,上帝乃可盼望世人对工约心悦诚服,永矢咸遵。甚至上文所列圣约第四要素,违约的惩罚,虽是为申张上帝的公义,也是天父要使他子民得福。希伯来书十二章五至十一节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即遵守圣约所规定的条件)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唯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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