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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12部分

小说: 系统神学(章力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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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虽有敏感与有机的生命,但仍限于其本性,不能起升,改变其本质。箴言二十章二十七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这并非说人一定能发光,而是说,藉着上帝的荣光照耀,乃能发光,或渴慕光照(参太六22、23)。神学家霍治(A。A。Hodge)说:「魂乃是灵的化身,乃是有肉身的灵。因此我们绝不能说天使有魂。天使乃纯粹是灵。」照心理学家研究,从心理的观点说,三相说在心理学上是不能成立的。「灵」与「魂」乃为同一个属灵的实质,仅为「一物之两面」,并无实质的不同。此说不仅可否定三相论,且可驳斥许多谬妄的学说:其一为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他们认为「灵」乃为上帝的本质,所以不能犯罪。其二为阿普林拿派(Apollinians),以为主耶稣的人性仅有「魂」,他的神性才有「灵」。

    其三为半伯拉纠派(Semi—pelagians),以为人的「灵」乃脱离原罪的支配。其四为柏莱修(Placeus),他以为只有「灵」是上帝直接造的。其五为慕勒(JuliusMuller),他说「魂」乃是从始祖亚当传给我们的。「灵」乃是在先存的境界堕落的(关于这个问题,当于下文论灵魂来源时,详加讨论)。其六为灭绝论者(Annihilationists),他们认为人在被造之时,有上帝的元素吹在里面,但因犯罪而失落,只有在重生的时候,能够恢复,藉着与基督的联合,得到永不朽坏的生命,但罪人死了以后,便完全消灭。

    三相论者且甘与唯物论者为伍。许多三相论者竟以为人可无「灵」而生存,「魂」乃为物质,所以不能永远存在。还有些三相论者以为「灵」乃是在人里面的属神的性能,因此又带有「流出说」与「泛神论」的意味。东方教会,大都相信三相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乃为大马色的约翰(JohnofDamancus),他说「魂」乃是「灵」吸收来的,有生命的,能够感觉的性能,而灵乃是从神流出的。西方教会则大部持守二相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乃为安瑟伦(Anselm)。路德引证两派的意见:其一,例如邸立志(Delitzsch),他乃主三相论,以为摩西的会幕分为三部分,就是人分成三部的表象。第一部分是至圣所,因为上帝在那里,所以无需光。第二部分称为圣所,在那里有灯台,点着七盏灯。第三部分是外院,乃在露天,有阳光照耀。这乃仿佛描写一个重生的人——他的灵就似至圣所有神住在里面。他的魂就似圣所,里面有灯光,点了七盏灯,表示人有各种理解的力量,能觉察各种物质的可见的事物。人的身体乃似外院,乃赤露敞开,人人可以看到他的所作所为。其二,倡二相论的,则有多马修氏(Thomasius),他说:「人的第一部分乃为灵,这是人身最高,最深,最尊贵的部分,藉着灵,人始能了悟永恒的事,在灵里面乃有信心与神的道。魂乃和灵一样,在本质上乃就是灵,但其性能与作为不同,藉着魂,就使身体有生气,并藉着身体施展其作为,但仅能理解人的理性能够知道的事——能衡量,能探求的事,但却不能理解人的理性不能知道的事。」他赞同梅耶(Meyer)之见,认为三相论乃是在圣经上不能成立的学说。戈特(Godet)说:「灵——乃是上帝的生气,乃是可离身体而独立的;魂——也是上帝的生气,就人活的时候说,乃是使身体有生命的。」

    我们所倡之说,乃是要「述说上帝的荣耀,传扬他的手段」,并把荣耀加在人的身上,世人被造的时候乃是本来圣洁的,所以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他乃是要使人的身体作为圣灵的居所。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九节:「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成为我们灵体的胚种。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四节:「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罗马书八章十一节:「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人乃和天使不同,乃有肉身,一则可使罪恶具体化;二则可使基督成了人的样式到世上来,与人类联合起来,俾可拯救他们。」外邦哲学关于人的学说,乃与圣经的道理,大相抵触。例如他们以为人乃为自然(nature)自觉而成。又如泛神论,以为人乃是生命之道的最高表现,人乃是不具人格的普世之理和肉体结合而成。人乃包含身体、魂与理,此乃很近乎阿普林拿派(Apollinians)之说(见上文)。总之三相说乃违反圣经的道理。一则照创世记二章七节所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可知人只有两种实质,一为物质的身体,二为自上帝来的生气。二则圣经里面,「灵」与「魂」乃是常常互用的混用的,二者并无分别。而且魂(soul),就是人自己,就是自我,魂与自我乃为同义词,在人里面并无高于魂的实质。例如利未记四章二节:「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人」字在原文乃为asoul)。彼得前书一章九节:「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soul)的救恩。」启示录六章九节:「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上帝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soul)二十章四节:「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被斩者的灵魂(soul)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从这些经文来看,「魂」与灵并非是彼此不同的实质。三则,「魂」(soul)与「灵」(spirit)二词,乃是没有差别的,乃是可以混用的。传道书三章二十一节:「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但在原文两者乃都为「灵」(spirit)字。四则,从我们的意识来说,我们觉得有身体,也觉得有灵魂。但并无人觉得「魂」与「灵」乃彼此有分别,质言之,人类的本性,只有两种实质,一为身体,一为灵魂,并没有三种,或两种以上的实质。三相说可说乃从柏拉图开其端,曾有一部分传到初期教会里面;但即被认为不当,且有危险。后来诺斯底派采其说,以为人的灵乃是神圣的本质,不能犯罪。许多异端的发生,也都因为误以「魂」与灵是两种不同的实质。半伯拉纠派便主张不是人的灵,而是魂与体才会受原罪的支配。教会有鉴及此,所以路德宗与改正宗就格外热烈维护二相说,强调「魂」与「灵」乃是一个相同的实质与要素,从而成为教会所共信的道理。

    伍唯实论一、唯实论的概念因为人性在空间上与时间上有广泛与久远的影响,还有一说须加研究,便是唯实论(或作「实在论」或「实念论」——Realism)。照这个学说,人乃是人类的普遍性与一个特定的肉体组织结合的表现。此说有各种的学派,立说纷纭,不能一一详叙。中世纪的烦琐哲学,以唯实论与唯名论(或称名目论)的争论为焦点。其所争的要点,乃在「普遍」(Universalism)和「个体」的关系。唯名论者认为「普遍」仅为随「个体」而起的名目;唯实论者则反其说,认为「普遍」即实在。其中复分两派:一为柏拉图派的唯实论,认为「普遍」先「个体」而存在;一为亚理斯多德派的唯实论,认为普遍即存于个体之中。欲明此说之究竟,首当明普遍与个体的关系,而上溯其渊源于苏格拉底。当初诡辩学派以为要想认识「不变」,乃为不可能的事。苏格拉

    底起而驳斥,认为「认识不变,并不困难,但须即事即物,求其普遍不变性,从而确定所以表示此性的概念。例如,要想认识『节制』的德性,非可仅求节制的特殊行为,此乃枝节,而对节制美德所必不可缺的各种性质,以及节制所以为节制的原理有深切的认识,始能对一切节制的美德,求得其普遍的不变性,从而确立节制的概念。」苏格拉底所说的普遍不变性,便成为后世普遍说的张本。柏拉图根据苏格拉底的认识论,复创观念论,他说:「苏格拉底的所谓真知,非徒知觉个体,乃为发现多数个体的通性,真正的实在,必有其依存的客体,始足表示个体的普遍性,而和我所得的概念相符合。故观念乃为真正的实在,为个体之原型;而观念乃先个体而存在,个体赖观念而发生。」中世纪的唯实论,认为普遍性乃为先个体而存在的实在,他们的思想,即木乎此。故被视为柏拉图派。亚理斯多德也采取柏氏之说,仅稍加变易,以观念为形相。这两派的唯实论,天主教会都奉为正统的学说。罗瑟林(Rosce…lin)倡唯名论,遭教会之摈斥。当时主持唯实论攻击唯名论最烈的,首推安瑟伦与姜波之威廉(WilliamofCheam…poux),号称为柏拉图派。同时有一位亚伯拉特氏(PeterAbelard),从中调停,略谓「普遍固是实在,但除神意之外,并非先个体而存在者,即存于个体之中,故不能即视之为实在,也不得单独称之为名目……。」此即亚理斯多德派的「唯实论」,亦被称为「概念论」(Conceptualism)。惟亚伯拉特并非祖述亚氏,乃仅不谋而合而已。十二世纪中叶唯实论盛极一时,例如阿奎那(ThomasAquinas)之说,即以唯实论为基础。至若司各脱(Scotus)虽自称为唯实论,惟其说乃近乎唯名论。渥肯氏(WilliamofOccam)则起而复兴唯名论。烦琐哲学,遂因之分裂。唯实论者认为人性乃是在个别的人以前所存在的生命的通则(generalprincipleoflife)。神学家谢特(WilliamShedd)说:「人类(mankind)乃是在人类产生(generationsofmankind)以先而存在;本质(nature)乃是先个体(indi…viduals)而有;个体乃是从本质而出」;乃是在个体之外独立存在的。例如磁性,乃是在各种磁石以先以外,早就存在的,又如电乃是在荷兰著名的莱敦瓶——一种蓄电器(leydenJan)以外独立存在的,现在仍藉此瓶彰显电力来;又如贾发尼电流(Galvanism)乃是在各种贾发尼电池组织以外,独立存在的。所以个别的人乃是一个肉体的组织,藉此人性组织(生命的通则,或力量)就住在里面。关于人性(humannatureorhumanity)这个问题,乃有各种不同的答案。简要的说,人性乃是一种本质或实质(rreres,anessence,asubsistance),而且是一种真正的实体,并且是确实存在空间和时间里的。这乃是一种最普通的说法。人性乃是一种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质。

    二、一般的人性论上帝所造的,并非一个单独的人,而乃为一般的人性(specieshomo)——一种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质;单独的人,乃是这本质明确的与数字的表现。他们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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