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修订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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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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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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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的數目
3
3
3
3
2
8
6
9
10
節十四之助讀說明
這一節指出如何把不同種類的煩惱縮小至十四種不善心所。對於其縮小之後的結果,見表7…1。
混合類別之概要
(missakasa?gaha)
節十五:因(根)
Missakasa?gahe cha het?: lobho; doso; moho; alobho; adoso; amoho。
混合類別裡有六個因(根):一、貪;二、瞋;三、痴;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痴。
節十五之助讀說明
混合類別之概要因其所列的組別包含了善、不善與無記心所而得其名。關於因,見第三章、節五。
節十六:禪支
Satta jhàna?gàni: vitakko; vicàro; p?ti; ekaggatà; somanassa§; domanassa§; upekkhà。
七禪支:一、尋;二、伺;三、喜;四、一境性;五、悅;六、憂;七、捨。
節十六之助讀說明
在此,「禪那」一語的用法與一般意為安止定的用法不同,而是更廣泛地指「緊密地觀察」(upanijjhàyana)目標。所以即使在此所列出的諸法有時是在禪修安止之外發生,但也被視為禪支。這七個心所被稱為禪支是因為它們使到心能夠緊密地觀察目標。它們當中的「憂」是絕對不善的,且只生起於兩種瞋恚相應之心。其餘六個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這決定於它們生起於什麼心。
節十七:道分
Dvàdasa magga?gàni: sammàdi??hi; sammàsa?kappo; sammàvàcà; sammàkammanto; sammà…àj?vo; sammàvàyàmo; sammàsati; sammàsamàdhi; micchàdi??hi; micchàsa?kappo; micchàvàyàmo; micchàsamàdhi。
十二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九、邪見;十、邪思惟;十一、邪精進;十二、邪定。
節十七之助讀說明
在此「道」一詞用以代表的含意是導向某個目的地,即導向善趣、惡趣或涅槃。在十二道分當中,首八個導向善趣與涅槃,後四者則導向惡趣。
這十二道分可縮小為九個心所。正見是慧心所。正思惟、正精進、正念與正定個別是有因善心與無記心裡的尋、精進、念與一境性心所。正語、正業與正命是三個離心所(virati),在出世間心裡它們一起出現;在世間善心裡則依據情況個別地出現。
在四個邪道分當中,邪見是邪見心所;在諸道分裡它是絕對屬於不善的心所。其他三道分則順序屬於不善心裡的尋、精進與一境性心所。在此並洠в袀別的邪語、邪業與邪命道分,因為它們只是由煩惱鼓動而造的不善行。在此也洠в行澳畹婪郑驗槟钍墙^對屬於美心所,不可能出現於不善心。
節十八:根
Bàv?sat'indriyàni: cakkhundriya§; sotindriya§; ghànin… driya§; jivhindriya§; kàyindriya§; itthindriya§; purisindriya§; j?vitindriya§; manindriya§; sukhindriya§; dukkhindriya§; somanassindriya§; domanassindriya§; upekkhindriya§; saddhin… driya§; viriyindriya§; satindriya§; samàdhindriya§; pa¤¤indriya§; ana¤¤àta¤¤assàm?tindriya§; a¤¤indriya§; a¤¤àtàvindriya§。
二十二根: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女根;七、男根;八、命根;九、意根;十、樂根;十一、苦根;十二、悅根;十三、憂根;十四、捨根;十五、信根;十六、精進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二十、未知當知根;二十一、最終知根;二十二、具最終知根。
節十八之助讀說明
根是在其範圍之內控制其相應法之法。首五根是五淨色;兩個性根是兩種性根色;命根有兩種,即名命根與命根色。意根是心整體,即所有八十九心。五受根已在前文論及(第三章、節二)。五修行之根(第十五至十九項)會在下文重述;在節廿二則會解釋最後三根。
節十九:力
Nava balàni: saddhàbala§; viriyabala§; satibala§; samàdhibala§; pa¤¤àbala§; hiribala§; ottappabala§; ahirika… bala§; anottappabala§。
九力: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六、慚力;七、愧力;八、無慚力;九、無愧力。
節十九之助讀說明
這九力因為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或因為它們增強其相應法而得其名。第一、第三、第五、第六與第七種力可以是善或無記;第八與第九種力是絕對不善;第二與第四種力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二十:增上(或:支配)
Cattàro adhipat?: chandàdhipati; viriyàdhipati; cittàdhipati; v?ma§sàdhipati。
四增上:一、欲增上;二、精進增上;三、心增上;四、觀增上。
節二十之助讀說明
增上法是支配它所屬的心實行及完成艱難或重要的任務的心所。增上法與根之間的差別是在於它們支配的程度與範圍。增上法全面地支配整個心,而根則只在其範圍之內實行其支配能力。所以在一心裡可以有好幾個根存在,但在同一個剎那則只有一個增上法存在。關於這點,增上法就有如國王,是唯一的統治者,支配他所有的官員;而根則有如官員,在各自的區域裡有支配權,但不能干涉其他人的範圍。
四增上法是欲心所(即「欲行動」,不可把它與屬於貪的貪欲混淆)、精進心所、心及在此稱為「觀」的慧心所。欲、精進與心只能在五十二速行心裡成為增上法,即除去兩個痴根心與阿羅漢生笑心;觀則只能在三十四個三因速行心裡成為增上法。在同一個剎那裡只能有一個增上法存在,而且是在它支配其相應法的時候。觀增上可以是善或無記;其他三種增上法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廿一:食
Cattàro àhàrà: kaba??kàro àhàro; phasso dutiyo; mano… sa¤cetanà tatiyà; vi¤¤à?a§ catuttha§。
四食:段食、樱堑诙⒁馑际堑谌⑿氖堑谒摹
節廿一之助讀說明
「食」(àhàra)這一詞是指作為強大助緣以維持(其他法)之法。根據經教的解釋,段食維持色身;樱S持受;意思維持三界輪迴,因為業即是思,而又是業導致投生;心則維持名色。根據論教法,段食維持身體裡由四種因產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維持一切與它們俱生的名色法。屬於色法的段食是無記法,而其他三名食則可以屬於所有三種道德素伲ㄉ啤⒉簧苹驘o記)。
節廿二:說明
Indriyesu pan'ettha sotàpattimagga¤à?a§ ana¤¤àta¤¤assà… m?tindriyam; arahattaphala¤à?a§ a¤¤àtàvindriya§; majjhe cha ¤à?àni a¤¤indriyàn? ti pavuccanti。 J?vitindriya¤ ca r?pàr?pa… vasena duvidha§ hoti。
於此,在諸根當中,「未知當知根」是須陀洹道智;「具最終知根」是阿羅漢果智;「最終知根」則是中間六種(出世間)智。命根有兩種:色與名。
Pa¤cavi¤¤à?esu jhàna?gàni; aviriyesu balàni; ahetukesu magga?gàni na labbhanti。 Tathà vicikicchàcitte ekaggatà maggindriyabalabhàva§ na gacchati。 Dvihetuka…tihetuka… javanesv'eva yathàsambhava§ adhipati eko'va labbhati。
在五種根識裡洠в卸U支;在洠в芯M的(心)則洠в辛Γ辉跓o因(心)裡則洠в械婪帧M瑯拥兀谝桑ㄏ鄳┬难e,一境性(心所)不會到達禪支、根或力的程度。在同一個時候,只能根據情況獲得一個增上法,而且只能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裡。
節廿二之助讀說明
五種根識只是純粹面對各自的目標。由於它們的作用與依處色還很弱,也由於它們在心路過程裡所佔的是很基本的位置,因此它們不能緊密地觀察目標,所以與它們相應的受及一境性不能到達禪支的程度。另者,尋(vitakka)是禪支的基礎,但在五種根識裡並洠в袑ぃ@並不是因為(有如高層次的禪那般)已超越了它,而是因為它們的作用太簡單得不能包括它在內。
同樣地,心必須擁有精進(心所)才能使到其成份達到力(bala)的程度。因此,在十六種洠в芯M的心裡,一境性心所不能夠實行定力的作用。
無因的心不能夠作為導向某個目的地之道;因此在十八無因心裡並洠в械婪帧
在與疑相應的心裡,一境性缺少了「勝解」(adhimokkha)的支援,且被疑的猶豫不決本性所淹,因此不能達到道分、根或力的程度。
在同一個時候只能有一個增上法存在,因為增上法的本伲词窃谌魏我粋心裡只能有它們四者之一執行總支配的作用,而且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裡才能發生。
表7…2:混合類別
只是不善
只是善
只是無記
善與無記
所有三種
6因
貪+瞋+痴
無貪+無瞋+無痴
7禪支
憂
尋+伺+喜+一境性
+悅+捨
12道分
四邪道分
八正道分
22根
憂
未知當知
五根識+二性+
命根色+
樂+苦+
具最終知
信+念+慧+最終知
名命根+意+悅+捨+精進+定
9力
無慚+
無愧
信+念+慧+慚+愧
精進+定
4增上
觀
欲+精進
+心
4食
段食
樱迹
節廿三:總結
Cha het? pa¤ca jhàna?gà magga?gà nava vatthuto
So?as'indriyadhammà ca baladhammà nav'erità。
Cattàro'dhipat? vuttà tathàhàrà ti sattadhà
Kusalàdisamàki??o vutto missakasa?gaho。
根據各別法,已說六因、五禪支、九道分、十六根及九力。同樣地,已說四增上及四食。如是,已從七個方面解說包含善法等的混合類別之概要。
節廿三之助讀說明
根據各別法,禪支有五種,因為悅、憂與捨都是受,而受只是一個心所。上文已解釋了諸道分如何縮小至九個。諸根縮小成十六種,因為第十至第十四項只是屬於一種心所,即受心所;第十九至第二十二項則皆是慧心所;而命根則分為兩個各別法,即:屬於二十八色之一的命根色及屬於五十二心所之一的名命根。
菩提分之概要
(bodhipakkhiyasa?gaha)
節廿四:四念處
Bodhipakkhiyasa?gahe cattàro satipa??hànà: kàyànupassanà… satipa??hàna§; vedanànupassanà…satipa??hàna§; cittànupassanà… satipa??hàna§; dhammànupassanà…satipa??hàna§。
在菩提分之概要裡有四念處:一、身念處;二、受念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
節廿四之助讀說明
菩提分:直譯巴利文bodhipakkhiyadhammà即是「覺悟一方之法」。雖然這一語很少出現在經裡,但後期的著作常採用它作為佛陀把其教法濃縮之後而剩下的三十七法的總稱(見《長部?經十六》及《中部?經七十七》)這些法被稱為菩提分是因為它們有助於覺悟,即證得出世間四道智。如這一篇所示,三十七菩提分可分為七組。
四念處(satipa??hànà):在此巴利文pa??hàna可作兩種解釋,即:「建立起」(upa??hàna)及作為「念」(sati)的「立足處」。此四念處是一套對正念與觀智完整的禪修方法。《長部?經十》及《中部?經廿二》詳述了該修習法;《相應部?念處相應》則收集了一些有關修習念處的較短的經。
四念處都有同一個要義,即具有正念地觀照諸法。它們之間的差別只在於正念所觀照的四種目標──身、受、心與法。最後一種包括了五蓋、五蘊、六處、七覺支及四拢B等法。修習四念處與修習八拢婪值恼钕嗟取
節廿五:四正勤
Cattàro sammappadhànà: uppannàna§ pàpakàna§ dhammàna§ pahànàya vàyàmo; anuppannàna§ pàpakàna§ dhammàna§ anuppàdàya vàyàmo; anuppannàna§ kusalàna§ dhammàna§ uppàdàya vàyàmo; uppannàna§ kusalàna§ dhammàna§ bhiyyobhàvàya vàyàmo
四正勤:一、精進於斷除已生的惡法;二、精進於防止未生的惡法生起;三、精進於令未生的善法生起;四、精進於令已生的善法增長。
節廿五之助讀說明
四正勤(sammappadhànà):在此精進心所執行了四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