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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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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为无复度限,言不可以尺寸量也。○笺“是子”至“是也”。○正义曰:公路与公行一也。以其主君路车谓之公路,主兵车之行列者则谓之公行,正是一官也。宣二年《左传》云:“晋成公立,乃宦卿之適,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亦为馀子,其庶子为公行。赵盾请以括为公族,公许之。冬,赵盾为軞车之族。”是其事也。赵盾自以为庶子,让公族而为公行,言为軞车之族,明公行掌軞车。服虔云:“軞车,戎车之倅。”杜预云“公行之官”,是也。其公族则適子为之,掌君宗族。成十八年《左传》曰:“晋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恭俭孝悌。”是公族主君之同姓,故下笺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是也。传有公族、馀子、公行,此有公路、公行、公族,知公路非馀子者,馀子自掌馀子之政,不掌公车,不得谓之公路,明公路即公行,变文以韵句耳。此公族、公行,诸侯之官,故魏、晋有之。天子则巾车掌王之五路,车仆掌戎车之倅。《周礼》六官,皆无公族、公行之官,是天子诸侯异礼也。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笺云:采桑,亲蚕事也。彼其之子,美如英。万人为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公行,从公之行也。笺云:从公之行者,主君兵车之行列。○行,户郎反,注同。 
  '疏'传“万人为英”。○正义曰:《礼运》注云:“英,俊选之尤者。”则英是贤才绝异之称。此传及《尹文子》皆“万人为英”。《大戴礼·辨名记》云:“千人为英。”异人之说殊也。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藚,水舄也。○藚音续,一名牛唇,《说文》音其或反。舄音昔。 
  '疏'传“藚,水舄”。○正义曰:《释草》云:“藚,牛唇。”李巡曰:“别二名。”郭璞引《毛诗传》曰:“水蕮也。如续断寸寸有节,拔之可复。”陆机《疏》云:“今泽蕮也。其叶如车前草大,其味亦相似,徐州广陵人食之。”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公族,公属。笺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昭,绍遥反,《说文》作“佋”。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园有桃》,刺时也。大夫忧其君国小而迫,而俭以啬,不能用其民,而无德教,日以侵削,故作是诗也。 
  '疏'“《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至“是诗”。○正义曰:俭啬不用其民,章首二句是也。大夫忧之,下十句是也。由无德教,数被攻伐,故连言国小而迫,口以侵削,於经无所当也。
 
  园有桃,其实之殽。兴也。园有桃,其实之食。国有民,得其力。○笺云:魏君薄公税,省国用,不取於民,食园桃而已。不施德教民,无以战,其侵削之由,由是也。○殽,本又作“肴”,音爻。省,色领反。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笺云:我心忧君之行如此,故歌谣以写我忧矣。○谣音遥。行,下孟反,下文“行国”同。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笺云:士,事也。不知我所为歌谣之意者,反谓我於君事骄逸故。○所为,于伪反,下“所为”皆同。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夫人谓我欲何为乎?○笺云:彼人,谓君也。曰,於也。不知我所为忧者,既非责我,又曰:君俭而啬,所行是其道哉。子於此忧之,何乎?○何其,音基,下章同。夫人,音符。何为,如字。心之忧矣,其谁知之?笺云:如是则众臣无知我忧所为也。其谁知之,盖亦勿思!笺云:无知我忧所为者,则宜无复思念之以自止也。众不信我,或时谓我谤君,使我得罪也。○ 
  '疏'“园有”至“勿思”。○毛以为,园有桃,得其实为之殽,以兴国有民,得其力为君用。今魏君不用民力,又不施德教,使国日以侵削,故大夫忧之,言己心之忧矣,我遂歌而且谣,以写中心之忧。不知我者,见我无故歌谣,谓我於君事也骄逸然,故彼人又言云:“君之行是哉!子之歌谣,欲何其为乎?”彼人既不知我而责我矣,而我心之忧矣,其谁能知之?既无知我者,或谤我使我得罪,其有谁能知之?我盖欲亦自止,勿复思念之。彼人正谓不知我者。曰、其并为辞。○郑以为,园有桃,魏君取其实为之殽。不兴为异。又以彼人为君,曰为於言不知我者,谓我於君事骄逸。又言彼君之行俭而啬,是其道哉!子於此忧之何?馀同。○笺“魏君”至“由是”。○正义曰:魏君薄於公税,乃是人君美事,而刺之者,公家税民有常,不得过度,故《孟子》曰:“欲轻之於尧、舜,大貉小貉;欲重之於尧、舜,大桀小桀。”十一而税,下富上尊,是税三不得薄也。《郑志》答张逸亦云:“税法有常,不得薄。”今魏君不取於民,唯食闽桃而已,非徒薄於一,故刺之。《中庸》云:“时使薄敛。”《左传》称晋悼公薄赋敛,所以复霸,皆薄为美。以当时莫不厚税,故美其薄赋敛耳。鲁哀公曰:“二,吾犹不足。”是当时皆重敛也。易传者以云其实之殽,明食桃为殽,即是俭啬之事。○传“曲合”至“曰谣”。○正义曰:《释乐》云:“徒歌谓之谣。”孙炎曰:“声消摇也。”此文歌谣相对,谣既徒歌,则歌不徒矣,故云“曲合乐曰歌”。乐即琴瑟。《行苇》传曰:“歌者,合於琴瑟也。”歌谣对文如此。散则歌为总名。《论语》云“子与人歌”,《檀弓》称“孔子歌曰:‘泰山其颓乎’”之类,未必合乐也。○传“夫人谓我欲何为乎”。○正义曰:夫人即经之彼人也。今定本云“彼人”,不云“夫人”,义亦通也。“何为”即经之“何其”也。彼人谓我何为者,言彼不知我者之人,谓我歌谣无所为也。笺以上已云“不知我者”,此无为更斥彼人,故以为彼人斥君也。“曰,於”,《释诂》文。
 
  园有棘,其实之食。棘,枣也。○棘,纪力反,从两束,俗作“栜”同。心之忧矣,聊以行国。笺云:“聊,且,略之辞也。聊出行於国中,观民事以写忧。不我知者,谓我士也罔极。极,中也。笺云:见我聊出行於国中,谓我於君事无中正。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 
  《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孝子行役,思念父母也。国迫而数侵削,役乎大国,父母兄弟离散,而作是诗也。役乎大国者,为大国所征发。○岵,音户。此传及解“屺”共《尔雅》不同。王肃依《尔雅》。数音朔。“侵削”,本或作“国小而迫,数见侵削”者,误。 
  '疏'“《陟岵》三章,章六句”至“是诗”。○正义曰:首章望父,二章望母,卒章望兄。叙言其思念之由,经陈思念之事。经无弟,而序言之者,经以父母与兄,己所尊敬,故思其戒。其实弟亦离散,故序言之以协句。今定本云“国迫而数侵削”,义亦通也。○笺云“役乎”至“徵发”。○正义曰:笺以文承数见侵削,嫌为从役以拒大国,故辨之云“为大国所征发”也。知者,以言“役乎大国”,则为大国所役,犹《司寇》云“役诸司空”,则为司空所役,明是大国征发之。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山无草木曰岵。笺云:孝子行役,思其父之戒,乃登彼岵山,以遥瞻望其父所在之处。○处,昌虑反。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笺云:予,我。夙,早。夜,莫也。无已,无解倦。○莫音暮。解音介。上慎旃哉!犹来无止。旃,之。犹,可也。父尚义。笺云:上者,谓在军事作部列时。○旃,之然反。 
  '疏'“陟彼”至“无止”。○正义曰:孝子在役之时,以亲戚离散而思念之。言己登彼岵山之上兮,瞻望我父所在之处兮。我本欲行之时,而父教戒我曰:“嗟汝我子也,汝从军行役在道之时,当早起夜寐,无得已止。”又言:“若至军中,在部列之上,当慎之哉,可来乃来,无止军事而来。若止军事,当有刑诛。”故深戒之。○传“山无草木曰岵”。○正义曰:《释山》云:“多草木岵,无草木屺。”传言“无草木曰岵”,下云“有草木曰屺”,与《尔雅》正反,当是转写误也。定本亦然。○传“旃之”至“尚义”。○正义曰:此旃与《采苓》“舍旃”,旃皆为足句,故训为“之”。“犹,可”,《释言》文。父尚义者,解孝子所以称父戒己之意,由父之於子尚义,故戒之。二章传曰“母尚恩”,卒章传曰“兄尚亲”,皆於章末言之,俱明见戒之意,以其恩义亲故也。文十八年《左传》曰:“舜举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恩即慈也,亲则友也。○笺“上者”至“列时”。○正义曰:上言行役,是在道之辞也。此变言上,又云可来乃来,明在军上为部分行列时也。《曲礼》曰:“左右有局,各司其局。”注云:“局,部分也。”谓军中各有所部为行列之分,与此一也。
 
  陟彼屺兮,瞻望母兮。山有草木曰屺。笺云:此又思母之戒,而登屺山而望之也。○屺音起。母曰:“嗟,予季!行役夙夜无寐。季,少子也。无寐,无耆寐也。○少,诗照反。耆,常志反。上慎旃哉!犹来无弃。”母,尚恩也。 
  陟彼冈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偕,俱也。上慎旃哉!犹来无死。”兄尚亲也。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亩之间》,刺时也。言其国削小,民无所居焉。○亩,莫后反,古作“晦”,俗作“亩”,皆同。 
  '疏'“《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至“居焉”。○正义曰:经二章,皆言十亩一夫之分,不能百亩,是为削小。无所居,谓土田狭隘,不足耕垦以居生,非谓无居宅也。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闲闲然,男女无别,往来之貌。笺云:古者一夫百亩,今十亩之间,往来者闲闲然,削小之甚。○间间音闲,本亦作“闲”。别,彼列反。行与子还兮!或行来者,或来还者。○还,本亦作“旋”。 
  '疏'“十亩”至“还兮”。○正义曰:魏地狭隘,一夫不能百亩,今才在十亩之间,采桑者闲闲然,或男或女,共在其间,往来无别也。又叙其往者之辞,乃相谓曰:行与子俱回还兮。虽则异家,得往来俱行,是其削小之甚也。○传“闲闲”至“之貌”。○正义曰:此言“之间”,则一家之人共采桑於其间,地狭隘无所相避,故言男女无别。闲闲然,为往来之貌。此章既言“之间”,故下章言“之外”。地傍径路,行非一家,故言“泄泄”为“多人之貌”。○笺“古者”至“之甚”。○正义曰:《王制》云“制农田百亩”,《地官·遂人》云“夫一廛田百亩”,《司马法》曰“亩百为夫”,是一夫百亩也。此言其正法耳。《周礼》:“上地,家百亩;中地,家二百亩,下地,家三百亩。”又云遂上地“有菜五十亩”,其废易相通,皆二百亩也。《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则野田不树桑。《汉书·食货志》云:“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穀。”此十亩之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汉志》言其dafa耳。民之所便,虽田亦树桑,故上云“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古者侵其地而虏其民,此得地狭民稠者,以民有畏寇而内入,故地狭也。一夫百亩,今此十亩,相率十倍,魏虽削小,未必即然,举十亩以喻其狭隘耳。○传“或行来者,或来还者”。○正义曰:云“还兮”,相呼而共归。下云“逝兮”,相呼而共往。传探下章之意,故云“或行来者,或来还者”。见往来相须,故总解之。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泄泄,多人之貌。○泄,以世反。行与子逝兮!笺云:逝,逮也。○逮,徒赉反,又徒帝反。 
  《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 
 
  《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檀,徒丹反,木名。 
  '疏'“《伐檀》三章,章九句”至“仕尔”。○正义曰:在位贪鄙者,经三章皆次四句是也。君子不得进仕者,首章三句是也。经、序倒者,序见由在位贪鄙,令君子不得仕,如其次以述之;经先言君子不仕,乃责在位之贪鄙,故章卒二句皆言君子不素飧,以责小人之贪,是终始相结也。此言在位,则刺臣。明是君贪而臣效之,虽责臣,亦所以刺君也。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坎坎,伐檀声。寘,置也。干,厓也。风行水成文曰涟。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涟。笺云:是谓君子之人不得进仕也。○坎,苦感反。寘,之豉反。涟,力缠反。猗,於宜反,本亦作“漪”,同。不稼不穑,胡取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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