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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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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葛藟》三章,章六句”至“族焉”。○正义曰:弃其九族者,不复以族食族燕之礼叙而亲睦之,故王之族人作此诗以刺王也。此叙其刺王之由,经皆陈族人怨王之辞。定本云“刺桓王”,义虽通,不合郑《谱》。○笺“九族”至“之亲”。○正义曰:此《古尚书》说,郑取用之。《异义》,“九族,今《戴礼》、《尚书》欧阳说云:’九族,乃异姓有亲属者。父族四: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適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適人者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古尚书》说:‘九族者,上从高祖,下至玄孙,凡九,皆为同姓。’谨案:‘《礼》,緦麻三月以上,恩之所及。《礼》,为妻父母有服。明在九族,不得但施於同姓。’”玄之闻也,妇人妇宗,女子虽適人,字犹系姓,明不与父兄为异族,其子则然。《昏礼》请期辞曰:“惟是三族之不虞。”欲及今三族未有不亿度之事而迎妇也。如此所云,则三族当有异姓。异姓其服皆緦麻,緦麻之服,不禁嫁女聚妻,是为异姓不在族中明矣。《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丧服小记》说族之义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以此言之,知高祖至玄孙,昭然察矣。是郑以古说长,宜从之事也。《古尚书》说直云高祖至玄孙,凡九,不言“之亲”。此言“之亲”,欲见同出高祖者当皆亲之。此言“弃其九族”,正谓弃其同出高祖者,非弃高祖之身。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兴也。绵绵,长不绝之貌。水厓曰浒。笺云:葛也藟也,生於河之厓,得其润泽,以长大而不绝。兴者,喻王之同姓,得王之恩施,以生长其子孙。○浒,呼五反。长不,张丈反,下同。涯,本亦作“厓”,鱼佳反。施,始豉反,下同。终远兄弟,谓他人父。兄弟之道已相远矣。笺云:兄弟,犹言族亲也。王寡於恩施,今巳远弃族亲矣,是我谓他人为己父。族人尚亲亲之辞。○远,于万反,又如字,注下皆同。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笺云:谓他人为己父,无恩於我,亦无顾眷我之意。 
  '疏'“绵绵”至“我顾”。○正义曰:绵绵然枝叶长而不绝者,乃是葛藟之草,所以得然者,由其在河之浒,得河之润故也。以兴子孙长而昌盛者,乃是王族之人。所以得然者,由其与王同姓,得王之恩故也。王族宜得王之恩施,犹葛藟宜得河之润泽,王何故弃遗我宗族之人乎?王终是远於兄弟,无复恩施於我,是我谓他人为己父也。谓他人为己父,则无恩於我,亦无肯於我有顾恋之意。言王无恩於己,与他人为父同,责王无父之恩也。○传“水厓曰浒”。○正义曰:《释水》云:“浒,水厓。”李巡曰:“浒,水边地,名厓也。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涘,厓也。○涘音俟,涯也。○终远兄弟,谓他人母。王又无母恩。谓他人母,亦莫我有!笺云:有,识有也。 
  '疏'传“涘,厓”。○正义曰:《释丘》云:“涘为厓。”李巡曰:“涘一名厓。”郭璞曰:“谓水边也。”○笺“王又无母恩”。○正义曰:又者,亚前之辞。上言谓他人父,责王无父恩也。此言谓他人母,责王又无母恩也。然则下章谓他人昆,责王无兄恩也。定本及诸本“又”作“后”,义亦通。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漘,水溓也。○漘,顺春反。《尔雅》云:“夷上洒下水漘。”旁从水。郭云:“涯上平坦而下水深为漘。不,发声也。”隒,鱼检反,何音检。《尔雅》云:“重ВC。”郭云:“形似累两重甑,上大下小。”李巡云:“隒,阪也。”诗本又作水旁兼者,字书音吕恬、理染二反,《广雅》云“溓,清也”,与此义乖。终远兄弟,谓他人昆。昆,兄也。谓他人昆,亦莫我闻!笺云:不与我相闻命也。 
  '疏'传“漘,水隒”。○正义曰:《释丘》云:“夷上洒下不漘。”李巡曰:“夷上,平上;洒下,峭下,故名漘。”孙炎曰:“平上峭下故名曰漘。不者,盖衍字。”郭璞曰:“厓上平坦而下水深者为漘。不,发声也。”此在河之漘,即彼漘也。《释山》云:“重ВC。”孙炎曰:“山基有重岸也。”隒是山岸,漘是水岸,故云“水隒”。○传“昆,兄”。○正义曰:《释亲》文。
 
  《葛藟》三章,章六句。 
 
  《采葛》,惧谗也。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使,所吏反,下并同。 
  '疏'“《采葛》三章,章三句”至“谗也”。○正义曰:三章如此次者,既以葛、萧、艾为喻,因以月、秋、岁为韵。积日成月,积月成时,积时成岁,欲先少而后多,故以月、秋、岁为次也。臣之惧谗於小事大事,其忧等耳,未必小事之忧则如月,急事之忧则如岁。设文各从其韵,不由事大忧深也。年有四时,时皆三月,三秋谓九月也。设言三春三夏,其义亦同,作者取其韵耳。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兴也。葛所以为絺绤也。事虽小,一日不见於君,忧惧於谗矣。笺云:兴者,以采葛喻臣以小事使出。 
  '疏'“彼采”至“月兮”。○正义曰:彼采葛草以为絺绤兮,以兴臣有使出而为小事兮。其事虽小,忧惧於谗,一日不得见君,如三月不见君兮,日久情疏,为惧益甚,故以多时况少时也。○传“葛所”至“谗矣”。○正义曰:言所以为絺绤者,以其所采,疑作当暑之服,比於祭祀疗疾乃缓而且小,故以喻小事使出也。大事容或多过,小事当无愆咎,但桓王信谗之故,其事唯小,一日不见於君,已忧惧於谗矣。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萧所以共祭祀。笺云:彼采萧者,喻臣以大事使出。○共音恭。 
  '疏'传“萧所以共祭祀”。○正义曰:《释草》云:“萧,荻。”李巡曰:“荻,一名萧。”陆机云:“今人所谓荻蒿者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叶茎粗,科生多者数十茎,可作烛,有香气,故祭祀以脂爇之为香。许慎以为艾蒿,非也。”《郊特牲》云:“既奠,然后爇萧合馨香。”《生民》云:“取萧祭脂。”是萧所以供祭祀也。成十三年《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以祭祀所须者喻大事使出。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艾所以疗疾。笺云:彼采艾者,喻臣以急事使出。○艾,五盖反。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车》,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 
  '疏'“《大车》三章,章四句”至“讼焉”。○正义曰:经三章,皆陈古者大夫善於听讼之事也。陵迟,犹陂陀,言礼义废坏之意也。男女淫奔,谓男淫而女奔之也。《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然则周法始合葬也。经称“死则同穴”,则所陈古者,陈周公以来贤大夫。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大车,大夫之车。槛槛,车行声也。毳衣,大夫之服。菼,鵻也。芦之初生者也。天子大夫四命,其出封五命,如子男之服。乘其大车槛槛然,服毳冕以决讼。笺云:菼,也。古者,天子大夫服毳冕以巡行邦国,而决男女之讼,则是子男入为大夫者。毳衣之属,衣缋而裳绣,皆有五色焉,其青者如鵻。○槛,胡览反。毳,尺锐反,冕名。菼,吐敢反。鵻,本亦作“萑”,音隹。芦,力吴反。,五患反。行,下孟反。缋,胡妹反。岂不尔思?畏子不敢。畏子大夫之政,终不敢。笺云:此二句者,古之欲淫奔者之辞。我岂不思与女以为无礼与?畏子大夫来听讼,将罪我,故不敢也。子者,称所尊敬之辞。○礼与,音馀。 
  '疏'“大车”至“不敢”。○正义曰:言古者大夫乘大车而行,其声槛槛然。身服毳冕之衣,其有青色者,如菼草之色。○然乘大车、服毳冕巡行邦国,决男女之讼,於时男女莫不畏之。有女欲奔者,谓男子云:我岂不於汝思为无礼之交与?畏子大夫之政,必将罪我,故不敢也。古之大夫使民畏之若此。今之大夫不能然,故陈古以刺之也。○传“大车”至“决讼”。○正义曰:以序云陈古大夫,故知大车是大夫之车。《春官·巾车职》云:“革路,以封四卫。”四卫,四方诸侯守卫者,谓蛮服以内。又云:“大夫乘墨车。”然则王朝大夫於礼当乘墨车,以大夫出封,如子男之服,则车亦得乘诸侯之车,此大车,盖革路也。槛槛,声之状,故为车行声。陈古大夫而云毳衣,故知毳衣,大夫之服也。“菼,鵻”,《释言》文。郭璞曰:“菼,草色如鵻,在青白之间。”传以经云“如菼”,以衣冠比菼色,故先解菼色,又解草,言菼是芦之初生。《释草》云“葭,芦”,“菼,”。孙炎、郭璞皆以芦、为二草,李巡、舍人、樊光以芦、为一草。此传菼为芦之初生,则意同李巡之辈以芦、菼为一也。《春官·司服》曰:“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则大夫不服毳冕。传又解其得服之意,天子大夫四命,其出封五命,如子男之服,故得服毳冕也。《春官·典命职》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郑解《周礼》出封,谓出於畿内,封为诸侯。加一等,褒有德也。谓大夫为子男,卿为侯伯,其命加於王朝一等,耳非谓使出封畿外即加命也。今传言大夫四命,出封五命,则毛意以《周礼》出封,谓出於封畿,非封为诸侯也。尊王命而重其使,出於封畿,即得加命;反於朝廷,还服其本。此陈古者大夫出封听讼,故得如子男之衣服,乘其大车槛槛然,服毳冕以决讼也。比时王政才行境内而已,周人刺其大夫不能听境内之讼,无复出封之事,但作者陈出封之事以刺之耳。○笺“菼”至“如鵻”。○正义曰:“菼,”,《释草》文。以传解菼色,未辨草名,故取《尔雅》以定之。郑以《周礼》出封,谓为诸侯,乃加一等。出封行使则不得。然此诗陈古天子大夫服毳冕以决讼,则是其人於礼自得服之,缘此服之贵贱,准其官之尊卑,解得服之所由,故云“则是子男入为大夫者”也。王朝之卿大夫出封於畿外,褒有德,加一等。使卿为侯伯,大夫为子男。其诸侯入於王朝为卿大夫者,以其本爵仍存,直以入仕为荣耳,不复更加其命数,故侯伯入为卿,子男入为大夫。诸侯之数众,王朝之官少,或亦侯伯为大夫,非唯子男耳。隐十一年《左传》曰:“滕侯曰:‘我,周之卜正。’”《顾命》孔安国注云:“齐侯吕伋,为天子虎贲氏。”是侯伯入为大夫者也。以其本爵先尊,服其於国之服,故《郑志》答赵商云:诸侯入为卿大夫,与在朝仕者异,各依本国,如其命数。是由尊诸侯,使之以其命。此陈子男为大夫,仍得服毳冕也。又解毳衣之色所以得如菼者,以毳衣之属,衣则画绘为之,裳则刺绣为文,由皆有五色,其青色者则如鵻,故得如菼色。言毳衣之属者,自毳以上,当有兖冕、鷩冕与毳冕之服,其衣皆用缋也。若絺冕,则衣刺粉米,唯用绣。玄冕,则衣无文,不复用绣。明毳衣之属,正谓兖鷩耳。知衣缋裳绣者,《考工记》言画缋之事,则缋谓画之也。《皋陶谟》云:“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於“华虫”以上言“作缋”,明画为缋文。“宗彝”以下言“絺绣”,明是絺为绣文。但王者相变,礼制不同。周法火与宗彝亦画而为衣,不复在裳,故郑於《司服》引《尚书》以校之《周礼》,考之而立说云:“古者天子冕服十二章,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絺以为绣。则兖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雉,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絺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玄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谓之玄焉。”如郑此言,是毳以上则衣用缋,絺冕则衣亦绣也。知绣皆有五色者,《考工记》曰:“画缋之事杂五色。”又曰:“五色备,谓之绣。”是缋绣皆五色。其青者如鵻,其赤者如故二章各举其一耳。传以菼为鵻,笺以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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