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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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大厉,曰户,曰灶。”是七祀之名也。诸侯以下则有降差。此言天子之事,故云七也。案中霤礼唯祭五祀,皆先荐於奥。祀户则设主於户内,祀中霤则设主於牖下。此二者,在户内也。祀门则设主於门左枢,在门内也。祀灶则设主於陉,祀行则设主於軷上。灶在庙门外之东,行在庙门外之西。此二者,在门外也。尸主当相依附五祀。正祭之时,户与中霤在户之内,门在门之内,灶、行在门之外。司命、大厉虽无文,亦不过庙门之外内也。宗庙正祭在奥,绎在门。况七祀之祭,有本在门外者也,明其燕尸皆在门之外矣,故云“於门户之外”也。上四章皆以发首一句喻正祭,则此凫鹥在门,亦当喻正祭矣。各以尸在门,故取亹名为喻,则首句经喻燕事。与上不类者,以七祀之祭,祭非一处,而正祭有在门者,燕尸又皆在於门,故言门亦可以见正祭也。七祀之神,神之卑者,而“来止熏熏”,文异於上,故知其来,不敢当王之燕礼,故变言“来止熏熏”,是坐不安之意。○传“欣欣”至“多祈”。○正义曰:饮美酒而言欣欣,故为乐谓尸之乐也。芬芬是香之气,故为香谓燔炙香也。二事不类者,以人饮酒而后知味,食炙而后知香。指体而言,虽为小异,自人而发,意亦同也。“无有后艰”,守成而已,非神加之福,见孝子之意,不敢多祈也。礼称祭祀不祈,则皆亦不祈。言不敢多者,此非孝子口所自祈,言神才令如此,见孝子不敢多祈耳。不敢更复望福,是所谓能持盈也。○笺“小神”至“而已”。○正义曰:七祀,神之小者,故云小神。《祭法》注云:“小神居人间伺察小过作谴告者。”是也。《月令》“孟冬,腊先祖五祀聚祭之”。则周之七祀,虽四时别祭,於腊亦聚祭之义也。此诗所云,未必七神并祭,作者於后总言之耳。因其神卑而变其文,用美酒,有燔炙,以其神卑,可用亵美之味。神又自以为卑,不敢致福主人,但令王自今以去无有后难而已。
《凫鹥》五章,章六句。
□《毛诗正义》□笺 汉·郑 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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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
卷十七 十七之三
卷十七 十七之三
《假乐》,嘉成王也。假音暇。
'疏'《假乐》四章,章六句。○正义曰:作《假乐》诗者,所以嘉美成王也。经之所云,皆是嘉也。正诗例不言美,以见为经之正,因训假为嘉,故转经以见义,且乘上篇为次,以其能守成功,故於此嘉美之也。
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假,嘉也。宜民宜人,宜安民,宜官人也。笺云:显,光也。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安民官人皆得其宜,以受福禄於天。
保右命之,自天申之。申,重也。笺云:成王之官人也,群臣保右而举之,乃后命用之,又用天意申敕之,如舜之敕伯禹、伯夷之属。○右音又,助也。注同。重,直用反。
'疏'“假乐”至“申之”。○正义曰:言上天嘉美而爱乐此君子成王也,以其有光光然明察之善德。宜於民而能安之,宜於人而能官之,以此能受其福禄於天,是天嘉乐之也。官人之事,王政尤重,故又更申说之。言王所以能官人者,待群臣相保安素相委知,乃自佑助而共举之,成王乃后命用之。既用之为官,又用天意申重戒敕之。此其所以官人得其宜也。○传“假嘉”至“官人”。○正义曰:“假,嘉”,《释诂》文。民、人,散虽义通,对宜有别。《皋陶谟》云:“能安民,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其文与此相类,故知“宜民宜人”,是“宜安民,宜官人也”。○笺“显光”至“於天”。○正义曰:“显,光”,《释诂》文。下言“受禄于天”,则嘉乐者,是天嘉乐之,故云“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光光虽为总辞,安民官人即亦善德之事也。天不能自治下民,立君以治民。治民得宜,则天降之福,故云“皆得其宜,以受福禄於天”。○传“申,重”。○正义曰:《释诂》文也。○笺“成王”至“之属”。○正义曰:官人之事,王政尤重。上文既言宜人,故云“成王之官人,群臣保佑而举之”。保,安也。佑,助也。谓能相委知,乃相助荐举。成王得其所举,乃命用之,又用天意申敕之。《尧典》云:“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汝往哉。’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既命群官,其下总云:“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是舜敕伯禹、伯夷之事也。“佥曰”,是保佑也。“俞往”,是命之也。“亮天功”,是用天意申敕之也。其事与此相类,故云“如舜之敕伯禹、伯夷之属。”彼所命者,犹有垂、益、夔、龙之等,引之不尽,故言“之属”以包之。
干禄百福,子孙千亿。穆穆皇皇,宜君宜王。宜君王天下也。笺云:干,求也。十万曰亿。天子穆穆,诸侯皇皇。成王行显显之令德,求禄得百福,其子孙亦勤行而求之,得禄千亿,故或为诸侯,或为天子,言皆相勖以道。○“且君且王”,一本“且”并作“宜”字。勖,香玉反。
不愆不忘,率由旧章。笺云:愆,过。率,循也。成王之令德,不过误,不遗失,循用旧典之文章,谓周公之礼法。○愆,起连反。
'疏'“干禄”至“旧章”。○正义曰:言成王能行光光之善德,宜安民官人,以此求天之禄,则得百种之福,子孙亦勤行善德,以求天禄,则得千亿,言其多无数也。子孙以勤行得禄之,故所以穆穆然、皇皇然,宜为诸侯之君,宜为天子之王。言其相勉以德,上天福之,常作人主,保其邦国也。又言成王所以蒙天之德,泽及子孙者,以其有光光善德,勤行之,不过误,不遗忘,志唯循用旧典之文章,言能遵用周公礼法,故得福流子孙。○传“宜君王天下”。○正义曰:君、王别文,传并言之者,以其俱有“宜”文,故总而释之。言宜君者,宜君天下;宜王者,宜王天下。君则诸侯也,亦以天下言之者,以其与此天下之民为君,其国亦在天下之中,故同言之。○笺“干求”至“以道”。○正义曰:“干,求”,《释言》文。“十万曰亿”,古数然也。“天子穆穆,诸侯皇皇”,《下曲礼》文也。求禄者,必行善求之,以文承上章,故知成王行显显令德,求禄得百福也。知非子孙之数有千亿者,以此美成王能行善德,不美其子孙众多。上言百福,是福之众多,故知千亿亦福之多数也。“宜君宜王”,文承“千亿”之下,故笺以势接之,言得禄,“故或为诸侯,或为天子”,明得为天子、诸侯,即是千亿之禄也。又解得禄之由,言皆相助勉力行道,故福禄降之。○笺“愆过”至“礼法”。○正义曰:“愆,过”,《释言》文。“率,循”,《释诂》文。以“不愆不忘”,即是令德之事,故本於上章,言成王之令德也。“循用旧典之文章”,是用之以治天下也。上章言“宜民宜人”,则是王已莅政而遵用旧章,事在制礼之后,故知是“周公之礼法”也。以其一代大典,虽则新制,永为旧章也。《周礼》六官,所存者五。天、地、夏、秋四官,皆以正月之吉,悬其所掌之法於象魏,使万民观之。哀三年《左传》曰:“鲁灾,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是谓周公之制六典之法为旧章也。
威仪抑抑,德音秩秩。无怨无恶,率由群匹。抑抑,美也。秩秩,有常也。笺云:抑抑,密也。秩秩,清也。成王立朝之威仪致密无所失,教令又清明,天下皆乐仰之,无有怨恶。循用群臣之贤者,其行能匹耦已之心。○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朝,直遥反。緻,直致反,本或作“致”。行,下孟反。
受福无疆,四方之纲。疆,居良反。下篇同。
'疏'“威仪”至“之纲”。○毛以为,言成王立朝之威仪抑抑然而美也,其道德教令之音秩秩然而有常也,以此之故,为天下爱乐,无有咎怨之者,无有憎恶之者。又能循用群臣之匹耦己志者,谓臣有贤行,能与己为匹,则取其谋虑而依用之。以此之故,受天之福禄无有疆境,常为天下四方之纲。言常为君王,统领天下。○郑以为,正立朝之威仪抑抑然密緻无遗失,其教令之德音,秩秩然清明无所壅滞,故为天下乐仰。馀同。○传“抑抑”至“有常”。○正义曰《抑》传亦抑抑为密,则是密审,故所以为美也。《释诂》文:“秩,常也。”故以秩秩为有常。○笺“抑抑”至“之心”。○正义曰:“抑抑,密。秩秩,清”,皆《释训》文。以此诗美成王之德,下云“四方之纲”,则是为政之事,故知谓“立朝之威仪”也。緻密无失,谓举止详悉,事无非礼。教令清明,谓下民宁静,无幽不烛。有仪可爱,有德可慕,故天下皆乐仰之。其行能匹耦己心者,谓举事允当,与己志合也。
之纲之纪,燕及朋友。朋友,群臣也。笺云:成王能为天下之纲纪,谓立法度以理治之也。其燕饮常与群臣,非徒乐族人而已。○乐音洛。
'疏'传“朋友,群臣”。○正义曰:此美王能官人,又言天子燕及,故知朋友是群臣。《尚书》武王曰“我友邦冢君”,亦是称臣为朋友也。○笺“成王”至“而已”。○正义曰:纲纪者,以结网喻为政,故知谓立法度以理治之。言燕及,则时复及之,非常燕也。礼有族食、族燕,则王燕族人为常。臣则有功乃燕,是燕臣为非常。今美王恩之隆,而云燕及朋友,则是以族人之恩及之,故云“燕饮常与群臣,非徒族人而已”。
百辟卿士,媚于天子。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塈,息也。笺云:百辟,畿内诸侯也。卿士,卿之有事也。媚,爱也。成王以恩意及群臣,群臣故皆爱之,不解於其职位。民之所以休息,由此也。○辟音壁。注同。媚,眉备反。注同。解,佳卖反。注同。塈,许器反。
'疏'传“塈,息”。○正义曰:《释诂》云:“呬,息也。”某氏曰:“《诗》云:‘民之攸呬。’”郭璞曰:“今东齐呼息为呬。”则塈与呬,古今字也。○笺“百辟”至“有事”。○正义曰:《烈文》云“百辟其刑之”,对“四方其训之”,则百辟非四方,故为畿内。诸侯以此百辟卿士文相对,故分之为二。《烈文》唯有百辟,无卿士之文,则百辟兼卿士矣,故彼笺以卿士解百辟,明百辟之中可以兼之也。《月令》“仲夏,雩祀百辟卿士”。注云“百辟卿士,古者上公以下,若句龙、后稷之类”,亦以其文具足,故言“以下”。明古之王朝之臣有功於民者,皆可以祀之,非独上公,意亦与此同也。
《假乐》四章,章六句。
《公刘》,召康公戒成王也。成王将涖政,戒以民事,美公刘之厚於民,而献是诗也。公刘者,后稷之曾孙也。夏之始衰,见迫逐,迁於豳,而有居民之道。成王始幼少,周公居摄政,反归之。成王将涖政,召公与周公相成王为左右。召公惧成王尚幼稚,不留意於治民之事,故作诗美公刘,以深戒之也。○公刘,王云:“公,号。刘,名也。”《尚书传》云:“公,爵。刘,名也。”王基云:“公刘,字也。”召,本亦作“邵”,上照反。后皆同。涖音利,又音类,力洎反。夏,户雅反。下“夏人”同。少,时照反。相,息亮反。
'疏'“《公刘》六章,章十句”至“是诗”。○正义曰:《公刘》诗者,召康公所作,以戒成王。武王既崩,成王幼弱,周公摄政,七年而反归之。今成王将欲涖临其政,召公以王年尚幼,恐其不能留意於民,故戒之以治民之事。美往昔公刘之爱厚於民,欲王亦如公刘,而献是《公刘》之诗,以戒成王。此与《泂酌》、《卷阿》俱是召公所作,而为此次者,厚民之事,人君之急务,故先作《公刘》;非有道德,则不能爱民,故又作《泂酌》,言皇天亲有德,飨有道,欲王之修德行道也。君虽有德,不能独治,又作《卷阿》,戒王使求贤用士也。案《卷阿》末句云:“矢诗不多,维以遂歌。”自言作意,是总结之辞,则三篇次第,元是召公作之先后,编者如其意而次之。叙亦以其一时之事,故於此详之。言成王将涖政而献是诗,明下两篇亦是将涖政之时,俱献之也。献者,卑奏於尊之辞。召公,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