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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部分

希伯来书查经-第294部分

小说: 希伯来书查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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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MassinBminor)你知道我在讲什么吗?知道我在讲什么的请举手?MassinBminor?啊,只有两三个人和贝多芬(LudwingvanBeethoven;1770…1827)的「庄严弥撒曲」(MissaSolemnis)知道的请举手。啊,现在有四个人知道了。把这两个音乐好好作比较,你会发现MassinBminor的宗教情操远远胜过,深过,也更真诚的超越过贝多芬的音乐。因为贝多芬是音乐才华在他的时代已经发展到很高度的和音和结构的时候,但是那个经验信仰的经历,巴哈所经历的是他没有办法相比的。感谢上帝!

    我这一本诗歌借回去,今天带回来,所以已经跑了一万公里了,跟我跑了一万公里了,我要把里面一些好的诗歌再看看比较一下在印尼的诗歌,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太太说「我上次买了一本了,所以你不必从那么远带来。」我说「我只借一个礼拜带回去」,结果再把它带回来。

    我们现在一同打开希伯来书第几章?第七章,希伯来书第七章我们要从第十八节,一直开始读,读到二十五节,我们轮流来读。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上帝面前。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我们读经就到这个地方,我们再一次低头祷告:

    「主啊,我们恭敬把今天晚上的以下的时间完全交在你的手里。你是创造时间的主,你是创造空间的主,你是把我们的生命,我们把的身体放在这一段时间和这一段空间,而用你永恒的道带领我们经历这时间与空间的范围,把我们带到你永恒的旨意里面。我们感谢,我们赞美你!当你的道使我们产生信心的时候,我们从信超越了这有限的空间、时间,用盼望构到你那里去。我们更感谢赞美你,你的爱在这个生命中间充满我们,使我们因认识你我们就有人生的盼望。因认识你我们就有信仰的根基。我们因认识你,我们就有属灵的丰满。我们把一切荣耀归给你!求你赐福今天的聚会,正像你赐福以前每一次的聚会一样,因为你在我们中间你的同在比人所领受的恩赐更美好;你的同在比我们所有的经验更美好,我们愿意在你面前渴慕,领受、享受你在我们中间的喜乐。我们感谢赞美你!更求主彰显你的宝座,好叫我们俯伏谦卑,顺服你,领受你的教导,领受你的管理。感谢赞美,奉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圣名求的。阿们。」

    我们上个礼拜在这里讲到了,在第七章前一段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一个非常「革命性」的口气讲了一些把人带进新约预备的信息。所以这里他就说到「因为祭司的制度既然已经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那这一句话是很大胆的,他好象一个人对着整个民族来挑战;一个时代对着过去整个历史来挑战。整个律法到他的时代已经赐下了一千多年了,犹太人每年要献祭在祭坛上,每天要祭祀上帝,每年七月十号要为百姓献上赎罪祭讨上帝的悦纳。

    希伯来书的作者到底是谁呢?他说「律法必须更改」。当圣经里面提到「必须」的时候,就是神永恒的旨意在地上要成就所用的名词。所以基督「必须」受害(参:路加福音:24章46节;使徒行传:17章3节;26章23节),这是犹太人观念中间所不明白的。现在「律法必须更改」也是犹太人观念中间要从新重整,从新更正的一件重要的事情。正像「基督必须受害」,照样「律法必须更改」是很难被犹太人接受的一件事情。因为在他们观念中间,他们已经把相对的事把它绝对化了,然后他们就把绝对化而原先不是绝对的当作他们永恒的依靠。在这个依靠中间,他们自我满足,他们自我得着了一种不应当有的暂时代替永恒的享受。所以他们就认为,「我既然有了律法,有了献祭的事,有了赎罪的事,我就不需要别的事情了。」这样,他们没有想到律法是外添的(参:罗马书:5章20节),律法不是神永恒的旨意,律法是犯罪之后神不得不赐下来约束人的行为,印证他自己的本性,使人知道没有办法遵行,然后把人带到那真正救赎主的预备的里面。这样,犹太人就把相对的绝对化,他们就没有真正明白律法赐下的用意是什么。

    我们清楚律法赐下来有双重的功用。第一重的功用,就是消极性的功用。第二重的功用就是积极性的功用。所以上帝赐下律法是有他的功用的,但是,我们在这里看见了,好象希伯来书的作者引起一个很可能的误会,就是律法功用都给他否定掉了,所以我们这一段的圣经就看见他更勇敢的,更大胆的挑战,讲了一些很令人吃惊的话语。我们再看第十八节这里说「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大家读「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上帝面前。」所以如果你把这一段话从后面读到前面的话,你就知道他要讲的是什么。他这里说「你要进到上帝面前吗?你一定有一个更美的盼望才可以的,你不能只靠着律法的这些东西。那些东西是一个条例,那些东西是要废掉的,那些东西是软弱的,那些东西是无用的,那些东西一无所成,所以你到上帝的面前不能靠那些东西。所以,他这样讲的话,等于抹煞了整个犹太人民族中间认为最可夸口,他们最引以为骄的,与万族不同,与全世界所有外邦人不同的特权完全给他一笔勾销掉了。那这句话不是引起了很大的震怒,引起了很大的反应,可能使整个民族,整个犹太人对他永远不共戴天的仇恨吗?但是我们今天要好好解释这段话为什么讲得这样硬?上个礼拜我对你说,不但律法必须更改,而且律法到了下一段的时候就更严重的话就提出来了,这句严重的话是什么呢?——「以前的条例是软弱的」。那这样把律法当作是软弱的,是可以吗?为什么律法是软弱的呢?是律法软弱呢?或者我们软弱?我不能行律法的时候,是我软弱,对不对呢?那为什么说「我不能行律法」就叫作「律法软弱」呢?这个不是有一点像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吗?到底是我的软弱,或者是律法软弱呢?

    如果你看罗马书第五章第六节,是「我们软弱」,我们软弱。再看罗马书第八章第三节,是「我们软弱」。所以不但是「律法软弱」,是「我们软弱」。那,这样说来,罗马书第五章第六节,「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那么,罗马书第八章第三节告诉我们「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以在那两节的圣经中,似乎很清楚的指明,不是律法的软弱,而是我们的软弱;因为我们软弱,我们没办法行律法。当我们去行时候,才知道我们根本不能行。当我们真正要去遵行的时候,才知道我们没有办法行出来,因为我们行这一条,我们就触犯了另外一条,我们再行那一条,我们就触犯另外一条。所以后来雅各就说「你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参:雅各书:2章10节)。这样,律法的持守不是条例一条加一条加一条,一共六百十二条,不是的。律法的条例是从整个性的来说的,你能够一生一世从生到死,从你生命的开始,到你气息到终能够完全把六百多条全部遵守,一条都没有违背,一次都没有违背你才是叫作一个「守律法的人」,你能吗?你说「不能」。若是这样,是我们软弱,没有办法行律法。但是在这里提到的,不是我们软弱,他说「因为先前的条例是软弱的」,所以这里直接提到律法,为什么呢?这跟前面的「律法必须更改」是前后一致的。如果律法必须更改,就因为律法本身有不够的地方thelawisinadequate;就是因为这个律法是不足够的,所以才需要把救恩赐下来。这样,人不是靠着律法而称义,乃是靠着救恩而被称义。人不是靠着「行律法」而被称义,乃是靠着「信福音」而被称为义。人不是靠着「遵行这些规条」而被称为义,而是靠着「信为我死而复活的基督」而被称为义,因为「他的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了叫我们称义」(参:罗马书:4章25节)。为这个缘故,我与律法的关系,跟我与基督的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关系。律法原是捆绑我的,律法原是咒诅我的,律法原是照明我的罪的,律法原是指正我违背神的旨意。所以这里律法与我的关系,是「审判官」与「罪人」的关系。律法与我的关系,是「指正、控告者」,与「犯过的人」的关系。耶稣基督与我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耶稣基督到世界上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翰福音:3章17节)。所以律法来了就叫人知罪,律法来了就叫人被审为有罪的,律法来了就给我们定罪。耶稣基督来了不是来定罪,乃是来赦罪,所以律法与耶稣基督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那,这样,这里提到的「律法是软弱的」、「条例是软弱的」,所以这里说「既然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那么这个「软弱无益」是指什么呢?是不是指律法的「本性」是软弱的?是不是指律法的本身是没有益处的呢?我们绝对不能说「律法本身是没有益处的」,因为你「昼夜思想上帝的话,遵行他的律法,这人便为有福」(参:诗篇:1篇2节)。上帝把律法赐下来是对我们有益处的,因为有了律法你就知道什么是神的道德律,什么是我们当尽的责任。这样,律法告诉我们,我们「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贪心」,「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当孝敬父母」,你真的去遵行的时候,你就有福,这应当是有益处的。所以这里的「律法条例是无益的」、「律法的条例是软弱的」应当怎么样解释呢?因为跟罗马书第五章第六节、罗马书第八章第三节以及耶稣基督的话,和旧约诗篇里面对我们鼓励遵行律法得福气的这些言语好象是有冲突的。在这里我要请大家注意,当希伯来书的作者讲这些话的时候,他不是指「律法的原意是有问题的」,不是「指律法的本身是软弱的」,乃是指「在救赎我们的事情上,律法是无能为力的」,你明白吗?所以这一节你看清楚解经才不会混乱。

    有许多时候我们断章取义;有时候我们引用一、两句的话大大发挥,结果就弄错了。所以我们应当精通全本圣经,贯彻始终,新旧约所有的东西,所有教训的元素整个的总结合,找到了总原则才来看每一句话的时候那你就很稳定,你就不会随便有所差错了,这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人家问你,「为什么新约圣经说律法的条例是软弱的呢?」你要回答,「这是在救赎人的事情上是无能为力的,它不够力量inadequate,不是这个律法的本身有问题,不是律法的本身不是出于神,也不是律法的本身没有神话语的价值。律法的点,律法里面的条例「连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参:马太福音:5章18节;路加福音:16章17节),这是耶稣讲的。因为连天地都要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都要存到永永远远,因为律法的话语还是从神而来的。但是,「律法既然是外添的」,这是罗马书第五章告诉我们的,这意思就是说,「原不是永恒的旨意中间救人的方法」。所以律法不是「救法」,律法是给我们有一个「约束的规律」而不是给我们有「释放的拯救」。为这个缘故,在「救赎人」的事情上律法是软弱的。明白了吗?在「救赎人」的事情上,律法是无能为力的。所以你怎样遵行律法,你要靠着律法盼望得着帮助,他说「这是无益的」,因为对你的救赎是没有益处。你怎样苦待己身,靠律法盼望得,那是徒劳无益,你不过是过一个相当困苦,而没有得着释放的生活。所以这里说「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这一句话是不是在讲律法废掉了呢?这一节是不是在讲旧约就没有用了呢?不是。这一句话是提到了「在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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