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主权-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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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信由道而产生(罗马书10:17);却在祷告中得以操练;因此我们读到“信心的
祷告”。祷告也使爱产生行动,圣经质问虚伪的人说:“他岂以全能者为乐,随时
求告神呢?”(约伯记27:10)然而;爱主的人不能长时间地不求告祂,因为他们喜
悦将自己的重担卸给祂。祷告不只使爱产生行动,而且借着神赐给我们祷告的直接
答复,我们对神的爱便有增无减--“我爱耶和华,因为祂听了我的声音和恳求”
(诗篇116:1)。还有,神设立祷告是为了教导我们向祂所求之福的价值;这时我们
就因着祂应允我们的祈求且赐福我们而更加喜乐。
第三,神命定祷告是为了叫我们向祂寻求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对于读过本书以
上章节的读者来说,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难题,如果神已在创立世界以先就预定万事,
那么祷告有何用处呢?“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马书11:36)那
我们为何祷告呢?在直接回答这些问题之前,应当指出的是,我们有同样多的理由
去问,我到神面前向祂述说祂已知道的事情究竟有何益处呢?既然神已尽知我的需
要,那么在祂面前述说我的需要有何意义呢?既然万事早已被神预定,那么祷告的
用处何在呢?祷告不是为了告知神,好象祂不知道那样(救主明明地说:“因为你
们没有祈求以先,你们所需用的,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马太福音6:8);而
是为了承认祂确实知道我们的需要。祷告的设立不是为了让神认识到我们的需要,
而是为了向祂承认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缺乏。在这事上,与在任何的事上一样,神的
意念非同于我们的意念。神吩咐我们去寻求祂的恩泽,祂要通过我们的祈求得到尊
荣,正如祂向我们赐福后要我们感谢祂那样。
然而,问题仍然萦绕着我们,如果神是凡事的预定者,也是万事的掌管者,那么祷
告岂不是徒然无益的吗?对这些问题的充分答案是,神吩咐我们祷告,“不住地祷
告”(帖撒罗尼迦前书5:17),“要人常常祷告”(路加福音18:1)。圣经甚至宣
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以及“义人所发的祈祷是大有功效的”(雅各书
5:15…16)。同时,主耶稣基督在万事上都是我们完美的典范,祂是怎么作做的呢?
祂是一个杰出的祷告者。由此可见,祷告并非毫无意义、毫无价值。但这并没有解
决难题,也没有回答我们最初所提出的问题。神的主权与基督徒的祷告之间究竟有
什么关系呢?
其一,我们强调过,祷告的目的不是要改变神的旨意,也不是促使祂制定新的旨意。
神已预旨必定发生的事情,而且是通过祂所命定的途径来成就的;神已拣选了得救
的人,祂也预定了这些人借着福音的传讲得救。那么,福音便是神所命定的途径之
一,用于执行祂永恒的计划,祷告又是另一种途径;因为神不但预旨了结局,也预
旨了途径,其中的一个途径便是祷告,甚至连祂子民的祷告也被纳入祂永恒的意旨。
所以,祷告非但不是徒然,反而是神借以运行祂旨意的途径。“若万事真是盲目地
随机而发生,或是宿命的必然结果,那么祷告就毫无实际的果效,毫无用处;但是
既然它们被神智慧的指导所管理,祷告在万事的秩序上便占有一席之地。”(海戴
恩Robert Haldane)
圣经清楚地教导,求神实现祂预旨之事的祷告并非毫无意义。以利亚知道神要降雨,
但这并没有妨碍他立刻恳切的祷告 (雅各书5:17…18)。但以理从众先知的记载得
知以色列被掳的期限是七十年,然而,就在这七十年快要期满时;圣经说;他便“禁
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但以理书9:2…3)。神告诉先知耶利米说:
“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
后有指望”;此外,祂没有说,你不必为这些事情向我祈求,祂反而说:“你们要
呼求我,祷告我,我就应允你们”(耶利米书29:11…12)。
因此,祷告的目的不在于更改神的旨意,而是要叫神的旨意按照祂自己的时间和方
式得以成就。我们可以凭着笃信不疑的信心为一些事情祈求,这是因为神已应许在
这些事上赐福我们。神的旨意按照祂自己所命定的途径发生;乃是出于祂的意旨;好
叫祂以自己的方式造福祂的子民,即照着恳求的“途径”和“方式”。神的儿子难
道不确知在祂受死和复活之后被神高举吗?祂是确知无疑的。然而,我们发现,祂
还是为这同一件事情祈求:“父啊,现在求祢使我同祢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
我同祢所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5)难道祂不知道祂的子民一个都不会灭亡吗?
但祂仍然求父“保守”他们!(约翰福音17:11)
最后,还应指出的是,神的旨意是永不更改的,不能因我们的恳切呼求而改变。当
神向一批人所怀的意念不是恩待他们时,哪怕是最爱祂的人,最火热或再三地祷告
也不能使神的意念转变:“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
百姓。你将他们从我眼前赶出,叫他们去吧!”(耶利米书15:1)摩西为进入应许
之地的祷告也是一个类似的例子。
我们对于祷告的观念确实需要修正,以使之与圣经的教导相谐和。普遍的观念似乎
是:我到神面前祈求我所要的东西,希望祂按我的所求赐给我,但这是极不尊荣神、
贬低神的观念。大众的这观念是,使神卑微如佣人,如我们的佣人:按我们的吩咐
而行,讨我们的喜悦,满足我们的欲望。不!祷告是来到神的面前,向祂诉说我们
的需要,将我们的道路托付给主,让祂以自己看为好的方式而行。这使我们的意思
服从祂的意思,而不是象前一种情形那样使祂的意思服从我们的意思。除非我们的
心志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否则我们的祷告就不讨神的喜悦。
“当神赐福给祷告的人时,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祷告的缘故,仿佛祂为他们的祷告所
驱使和转变;而是为祂自己的缘故,也为祂自己主权的意旨和喜悦。那么,如果有
人问:祷告有何目的呢?答案就是:这是神所命定用于赐福祂子民的方式和途径。
因为,尽管祂已定意、预备和应许赐福他们,但祂仍要他们寻求而赐给他们,并且
人祈求神乃是一项本份和特权。当他们蒙神享有祷告的心志时,这就说明神似乎有
意要按这人的所求赐福他们;他们也不要忘记,总要以顺服神的旨意而求,说‘不
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是必需的。”(约翰?基尔 John Gill)
以上所论到的区分对于我们心里的平安具有实际的重要意义。也许比任何其它事情
更能迷惑基督徒的一件事就是未蒙答复的祷告。他们为一件事情求告神:至少他们
能够判断,他们在凭着信心求告,相信他们必得向神所求的,他们又热切反复地祈
求,但答复却没有来到;结果在许多的事上都是如此,他们开始怀疑祷告的功效,
直到盼望向绝望屈服,以致不再到神的施恩宝座前。难道不是这样吗?
如果我们说,每一个出于信心的真祷告都已蒙了神的垂听,这会使我们的读者惊讶
吗?然而,我们毫不犹豫地肯定这点。但在说这点时,我们必须回头去查看祷告的
定义。请允许我们再说一次,祷告是到神面前,向祂诉说我们的需要(或别人的需
要),将我们的道路交托给主,然后按祂自己看为美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让神怎
样适合就怎样回复,而且,祂的答复往往与肉体最喜悦的恰恰相反。然而,如果我
们真的把自己的需要交在祂的手中,无论如何祂都会答复。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在约翰福音十一章中,我们读到拉撒路在生病,主“爱他”,但祂不在伯大尼。病
人的姐姐打发人到主那里告诉祂拉撒路的病情。请特别留意他们是如何祈求的--
“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就这么几个字。他们并没有求祂去治愈拉撒路,没有
催促祂立刻赶往伯大尼,他们仅仅把自己的需要摆在祂的面前,将这事交在祂的手
中,让祂以自己看为美的方式去行!我们的主是怎样回答的?祂有没有对他们的祈
求作出反应,答复他们沉默的祈求呢?当然祂答复了,也许并不是按照他们所希望
的那样。祂的答复是“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约翰福音11:6),允许拉撒路死
亡!但这事并没有完结,后来,祂前往伯大尼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我们在此谈这
例子的目的是要说服信徒在需要的时候所当持的适当态度。下一个例子所强调的是,
在神的儿女有需要的时候,神回复他们的方法。
请看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使徒保罗曾被赋予前所未闻的特权,因为他曾被提到乐园,
他的耳目所闻所见是其他人在死前未曾听闻、未曾看见的,这场奇妙的启示令使徒
难以承载;他因自己奇异的经历而险些变得“自高”,所以,他身上有一根刺,就
是撒但的差役,奉差遣去磨练他,免得他高傲。这位使徒向主提说他的需要,三次
求主挪开他身上的这根刺,他的祷告蒙了垂听吗?确实蒙了垂听,但那未能使他如
愿以偿;“刺”未被除掉,但神却赐下忍受它的恩典;重担没有卸下,但神却赐下
背负重担的力量。
难道有人反对我们的特权不仅仅是在神的面前倾诉我们的需要吗?难道不是有人告
诉我们神已发给我们一张空白的支票,邀请我们去填写吗?是不是神的应许包罗万
象,我们可以向神任意祈求呢?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必须注意这事实,若要了解神
在任何方面全备的心意,就必须查考整本圣经。我们这样作时就发现,神在赐应许
给祷告的灵魂时,已给之加上了条件,经上记着说,“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
祂就听我们”(约翰一书5:14)。真祷告就是与神相交,好叫我们的意念与祂的意
念相合。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所需要的就是用祂的意念充满我们的心,让祂的心
意成为我们的心意,而我们的心意又再反馈到祂那里。这就是神的主权与基督徒祷
告之间的汇合之处: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必听我们;我们若不照祂的旨意
求,祂便不听我们。正如使徒雅各所说:“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
浪费在你们的宴乐”或邪情私欲中(雅各书4:3)。
但是主耶稣不是亲口对祂的门徒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
祂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吗?(约翰福音16:23) 祂是这样说过;但这应许并没有
赋予祷告的人爱怎么祷告就可以怎么祷告的权柄。我们主的这些话与使徒约翰所说
的是完美和谐的:“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
名”求告是什么意思?诚然,这远不只是祷告的公式,也不仅仅是我们在祈求之后
的结束语。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向神祈求什么,所求的必须与主耶稣基督的心意相一
致!换言之,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告神就如主耶稣基督本身是求告者一样。故此,
我们只能按主耶稣基督的意愿求告神;所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就是将我们的意
志放在一边,接受神的旨意!(歌罗西书3:17)
现在让我们来扩充祷告的定义。祷告是什么?祷告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态度--
信靠神的态度;祷告是承认受造之物的软弱和无助;祷告是认识到我们的需要,又
将这需要摆明在神的面前。我们不是说这是祷告所包含的一切,不,但这在祷告中
是实质的、主要的因素。我们坦率地承认,无论是三言两语还是长篇累牍,我们都
完全没有能力对祷告下一个完全的定义。祷告既是人的一种态度也是人的一种行为,
然而其中也含有神的因素。因此,我们不能对祷告作出详尽的分析,这好比要作出
不恭敬的尝试一样。但在承认这点时,我们仍然坚持说,祷告在根本上是信靠神的
一种态度。所以,祷告与指示神是针锋相对的,因为祷告是一种仰赖的态度,真正
祷告的态度是顺服的,即顺服神的旨意;对神旨意的顺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