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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博览群书2004年第12期-第18部分

小说: 博览群书2004年第1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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锫劢夤埂罚―econstruction in a nutshell:A conversation with Jacques Derrida),说起他对中国文化景慕有年,虽然他不懂中文。对于当年港台学者热衷把解构主义同中国老庄思想比较,德里达表示他是知道的,但是对于中国大陆,那还真是很神秘啊。
  神秘很快就破解了。为加深中法两国的文化交流,2001年法国政府出资,促成了德里达期盼已久的中国大陆行。到上海时,法国驻上海总领馆为表郑重,特意设了一次午宴为德里达接风。上海的客人里有复旦大学的朱立元和吴中杰,我和时任上海社科院哲学所所长的陈超南,还有久为法国人心仪的著名学者王元化。德里达对西方传统哲学的态度是人所周知的。他把柏拉图一路而下的西方思想称作“在场的形而上学”,它的另一个别称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当陈超南问起他对中西文化比较的看法时,德里达说,他对中国文化一直非常关心,方方面面都有兴趣。但是他兴趣最大的是汉字的文化,因为汉字不像西方文字那样对声音亦步亦趋,它自己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这样来看哲学的话,德里达说,他觉得哲学是源出希腊的东西,它是西方的传统。哲学能够在中国文化中植根发芽,开花结果,探究起来一定是别开洞天的。然而,古代中国有没有哲学呢?他的看法是中国没有哲学。
  此言一出,不说满座哗然,大家终究还是愣了一愣。有人谈到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叫做哲学的东西,可是对于超越的追求,相较西方并不逊色。王元化解释说,如果说哲学的特性是以逻辑和体系为本,那么在两汉之前,中国文化或许谈不上哲学。先秦的典籍大都散漫,比如《论语》的《学而》篇,便是得名于该篇第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头两个字。但是汉代以后佛教传人,到魏晋印度佛教的因明学已为士大夫们相当熟悉,后来的著述中,逻辑和体系都已不在话下。这其实是委婉回答了德里达的疑问。
  德里达看见众人误解了他的意思,赶紧声明说,他讲中国没有哲学,绝不是说中国和西方的思想谁高谁下的意思。他是觉得西方哲学的根子在于本体论的传统,要穷究逻各斯,这完全是希腊的土产。真的,即使中国的思想传统不叫做哲学,那又有什么关系?这个伟大的传统不会因为名称的不同而有丝毫贬值。再者,今天中国的文化,无论是政治、外交,还是军事的文化,都已经不是原封不动的古老的中国文化,而已经交织渗透了西方的文化,正像今天西方的文化里边,也交织渗透了中国的文化,所以中国文化一样需要西方的解构,一如西方之需要中国。
  “解构”一词每每被人视为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代名词,这其实是德里达经常苦恼的事情。他发表声明澄清,亦是不计其数。就德里达紧接着在上海社科院给“解构”一语所作的说明来看,无疑是相当正面的。德里达解释说,“解构”并不是一个否定性的贬义词,解构就是把现成的、既定的结构解开,就是质疑、分析和批判,所以它和历史上的批判传统一脉相承。德里达举譬“解构”早有先驱,如果说其中的海德格尔还不在话下,那么当德里达把黑格尔的“扬弃”和马丁·路德质疑中世纪神学一并列入这个名单,那么无论如何就使人对“解构”刮目相待了。
  德里达曾经把真理、理性、逻各斯、本原等等通通发落到神话一类,强调纯而又纯的真理从来就不存在,真理自身总是先已包含了谬误,而正是谬误决定了真理是其为真理。巴黎当年拉动后结构主义的三驾马车拉康、福柯、德里达中,德里达曾经讽刺拉康是“真理供应商”,指责福柯批评理性却对古典希腊的理性情有独钟。但是我们看晚年的德里达,解构的术语和理路依旧,旨趣已是大有不同。他会说希腊的哲学是自由的哲学,唯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封闭在自己的系统里,变成了抱残守缺的代名词,所以解构哲学就是反对学院派高高在上的象牙塔作风,回归具有开放精神的希腊传统。他后期著作中一再把公正或者说正义高高标举出来,反复强调公正不是法律甚至不是人权,法律需要修正因为它并不完美,而公正不需要修正,因为它是绝对的、是理想而不是现实,是世人翘首以盼的救世主。他进而把解构喻为公正,声称一切都可以解构,唯独解构自身不能解构,因为它就是公正自身。当我们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很纳闷当年摧枯拉朽,解构传统不遗余力的德里达,是不是到后来自己陷入了他曾经不齿的乌托邦里面?这或许也是在国内一些学人看来,德里达在变得“保守”起来的缘由。
  但是“保守”毋宁说是体现了哲学家日益意识到的社会道义和责任。仅就德里达近年的著作目录来看,如《电视透视》(1996)、《信仰与认知》(1996)、《论款待》(1997)、《赐予死亡》(1999)、《盲人的记忆》(1999)、《论触觉》(2000)和《无条件的大学》(2001)等等,他的解构工程很显然早已不是天马行空,玄之又玄,如以前左派批评家所说的那样,一头钻进文字游戏而忽视世界的不公。所以无怪乎我们会看到在《往返莫斯科》和《马克思的幽灵》这两本最明显见出作者马克思主义倾向的著作中,德里达会明确宣布,解构主义是运行在马克思主义的传统里,挟带着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精神。究其原因,德里达则毫不犹疑地断言,今天地球上所有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无论情愿或者不情愿,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一定程度上都是马克思的继承人。这里德里达看中的无疑是马克思的理想主义精神。而假如我们认可德里达本人的阐释:解构不是别的,它就是怀疑、批判、扬弃,就是他者的语言,是事件的如实发生,是既定结构的消解;假如我们认可希拉克总统的评价,德里达为世界贡献了一种伟大的思想,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今天世界上所有的人,不管情愿或者不情愿,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一定程度上都是解构主义的继承人?这未必是夸张。


周作人与梅娘
■  陈 言
  在周作人1937年卢沟桥事变,日军大举入侵,北平沦陷后恬颜事敌,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抗战胜利以后,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押往南京。周作人作为思想者、学者、作家、诗人和翻译家,在不同的领域里,都做了大量的开拓性工作,学问渊博,著作勤奋,鲜有其匹。但沦陷时期的言行,无情地把他归入汉奸之列。
  梅娘1938年赴日本学习,1939年下半年到1941年7月,曾短期回国住在北平,1942年定居北平,创作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鱼》《蟹》等,作品关注人与人的现实社会关系,在鞭挞假丑恶的时候,依然憧憬真善美的理想境界。其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行文舒徐文字清通,字里行间显露出女性纤细敏锐的感受,在娓娓道来之中给人以疏离杳渺的感觉,像是在讲述民间传说。“梅娘作品中绵延不绝的女性意识和独特的叙事风格,正是积重难返和多灾多难的现代北地都市文明的产物。”(参见程光炜等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5页)梅娘的写作在当时赢得了大量读者,她本人也因此跻身新进作家行列。抗战胜利后,梅娘离开北平,到东北小住,其后曾多次往返于台北和上海, 1949年8月定居北京。梅娘经历坎坷,遭遇不幸,沉寂多年,新时期被当作出土文物重新发现。
  同在日本人统治下的北平,周作人和梅娘没有任何接触。可在抗战胜利后,整肃汉奸运动使两个人颇具戏剧性地发生了一次联系。
  1946年,周作人汉奸案在南京审判期间,一位名叫杨嵩岩的北京市民致函首都高等法院,并用快航挂号邮去《青姑娘的梦》童话书一本,以此证明周作人不仅奴化一般民众,更奴化童稚少年。
  《青姑娘的梦》系梅娘所作,是新民印书馆推出的“创作童话”丛书第三种,1944年2月出版。周作人是为该套丛书作序的人。在沦陷时期的北京文坛,周作人是名人,求其作序者很多,碍于情面,他常常勉强应付。但为该套童话丛书作序,并不全是应酬,他与儿童文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早在1914年,周作人就提出了“以儿童为本位”的教育主张(《绍兴教育会月刊》1914年第9号),这个主张到“五四”时期才被社会广泛接受,这说明了周作人儿童观的超前性以及在中国被认可的历史必然性。他也是中国儿童文学理论研究的开拓者。周作人以早期形成的儿童本位观为源头,在新文化运动的实践中加以体验升华,有意识地将儿童文学提升到学科建设的高度,从而确立了儿童文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文化价值和理论体系(参见孙建江的《周作人对中国儿童文学的理论贡献》,《东北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在他的影响下,童话一度成为儿童文学研究中的“显学”。日本占领北京时期,周作人身处政治旋涡的中心,鲜有论述儿童文学的文字,这篇序文若说是他怀旧情绪的流露,也未可知。其怀旧情绪的另一明证是,早在1922年底,周作人就在《汉字改革的我见》一文中指出,罗马字拼音是汉字改革的“理想的办法”,并认为改革应从“减省笔画”做起。这也是为“后来的孩子们”着想。1944年为该套童话写就的序文仍指出汉字不便孩子阅读的弱点,不过认为这一童话写作中“最易遇到的困难”,“未必便是不可克服的”。并提出了克服的办法:“只须写着是一面记着这困难,又或使内容与文字相称,也就无甚问题。”对儿童文学及其写作方法的关注,显示出周作人早期儿童本位观的延续性。
  童话《青姑娘的梦》讲述的是青姑娘所做的一个玫瑰色的梦,以及她的悲惨生活和梦醒后愿望实现的喜悦。青姑娘善良、勤快,从小寄养在伯父家。伯父死后,青姑娘受到伯母的虐待,虽说内心很伤感,在伯母生病后,仍悉心照料她及其家人。一天,在等待为伯母治病的医生时,她实在太困,靠在门槛上睡着了。睡梦中,她熟悉的童话故事里的何仙姑飘然而至,领着她去见嫦娥等许多仙女,在一起唱歌跳舞,玩得非常开心。就在这时,听说伯母病了,她赶紧往家里跑。在仙女的帮助下,她克服重重困难,回到家中。青姑娘梦醒之后,伯母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伯母终于为青姑娘的细心体贴所感动,同意她去上学。作品与“晚娘型”传说相近,但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的内心世界方面,作家都注入了新的因素,有着丰富的意蕴。且文字干净利落,清新隽永,给人抒情诗般的艺术感受,与周作人在其早年著作《童话略论》中提出的童话应“优美”、“新奇”、“单纯”、“匀齐”的四个标准颇为吻合。所以,尽管周作人并不认识梅娘,甚至不知道《青姑娘的梦》是谁写的,写的是什么,他的童话写作旨趣正好与梅娘相投,使得序文与正文在无意间达成了默契。《青姑娘的梦}没有任何奴化教育的言论,也不存在协力日本侵华战争的倾向,把为它写序当作周作人文化汉奸的证据纯属诬妄。1946年11月13日,在审判周作人时,周作人的义务辩护人律师王龙已经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辩护词如下:
  
  童话丛书之序言绝无汉奸论调,《青姑娘的梦》一书不过为续出丛书之一序言,并非为本书而作,自无责任而言。即就本书而论,亦不过为童话文学,既无政治作用,目为罪证似属诬妄。“王龙为周作人补充辩护书》,载南京档案馆编《审判汪伪汉奸笔录》(下),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 1430页)
  
  这段公案在学理的层面上加以解决,无论对周作人还是梅娘来说,都是恰当的,但在特定的境遇中,人的行为会变得荒谬。比如周作人。当一个人把污水泼向他的时候,他又把这盆污水泼向另外一个人。
  就在王龙就此事为周作人辩护的前四天,即1946年11月9日,在南京首都高等法院的庭审中,周作人辩解道:“假如事先我知道是他写的,我绝不作序,因为他与日本人勾结,反对我的思想。”(《杨嵩岩为提供周作人施行奴化教育证据致首都高等法院函》,载《审判汪伪汉奸笔录》(下),第1424页)
  这里的“他”,指的就是《青姑娘的梦》的作者梅娘。梅娘,长春人,文学才华早露,中学时代的习作就结为《小姐集》出版。活跃于日本占领时期的东北、北京文坛,在异族殖民统治和封建男权专制的双重压迫之下,除了创作出版有上述的小说外,还译介为数不少的日本文学作品。总体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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