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多德全集-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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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就是“他没有生病”真实;必然不是“他生病了”虚假,
就是“他没有生病”虚假。假如他并不存在,情况但是一样。
因为假如他不存在,那么“他生病了”便是虚假的,“他没有生
病”则是真实的。所以,在肯定和否定意义上的所有对立命
题,必有一个命题是真实的,一个命题是虚假的。
【11】善的相反者必然是恶,用归纳法便可以证明这
一点。健康的相反者是疾病,勇敢的相反者是懦怯,如此等
等。但某种恶的相反者,可能既是一种善,又是某种恶,例
如,“不及”是恶,它的相反者“过度”也是恶,而“中道”是
一种善,但它与这两者是在同样程度上的相反者。不过这样
的情况是极少的,一般说来,恶的相反者是善。
但这并不能必然推出:如若两个相反者有一方存在,另
一方也一定存在。假如所有的东西都十分健康,那么将只存
在健康,而不存在疾病。再如,所有的东西都是白的,那么
将只有白,而没有黑。“苏格拉底生病了”与“苏格拉底健康良
好”是相反的,由于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事物中,
因此,如若相反者的一方存在,则另一方就不可能存在,假
如事实上他是健康的,则他生病便不是事实。
显然,性质截然相反的两事物必然同属或同种。健康和
疾病同属于生物的身体,白和黑的主体是需进一一步说明的身
体。同样,公正和不公正的主体是人类的灵魂。
此外,两种相反的性质,必然地或者同属一个种,或者
分属相反的种,或者它们自身即是种。白与黑就属于同一个
种——颜色;公正和不公正属于两个相反的种——德性和邪
恶;善和恶不属于别的种,它们自身即是种,并且具有从属
的属。
【12】一事物是“在先”的有四种意义,最基本、最主
要的意义是相对于时间来说的,所以,一事物比另一事物在
时间上更长久,我们就说它更年长、更古老。
其次,当存在的次序被确定,并且这个次序不能颠倒这
种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在先”这个词。在数目中,“1”先于
“2”,因为假如“2”存在,便可以推出“1”必然存在;相反,
我们并不能从“1”的存在推出“2”也存在。因此,在这里,存
在的次序是无变化、不能颠倒的,在一个不能颠倒的序列
中,我们把前面的事物看作是“在先”的。
再次,“在先”这个词是相对于任何次序而说的,如在科
学中、在讲话中就是这样。在论证的科学中,有的在先,有
的在后,如几何学的元素点、线等等,就先于命题;同样,
在语法中,字母先于音节;在讲话中,开场白先于叙述,
除了这三种意义外,似乎更优秀的东西,更令人尊敬的
东西,在本性上也被说成是“在先”的。所以,人们一般在说
到他们所尊敬的人时,总是把他们看作在自己心目中占有优
先位置的人。但是这种用法似乎是最牵强附会的。
“在先”可以在这几种意义上被述说,除了这些外,似乎
它还有一种含义。在两件相互蕴含的事物中,作为原因的事
物,可以被看作在本性上先于另一事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
到这种事例。例如,某人存在这一事实,就蕴含了肯定他存
在之命题的真实,反之亦然。如若他存在,则肯定这一事物
的命题便是真实的;如若这个命题是真实的,那么我们便可
以推出这个人必然存在。但真实的命题不是一个人存在的原
因,然而他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似乎是这一命题真实
的原因。因为后者的真实或虚假乃是根据一个人是否存在来
判断的。所以,使用“在先”这个词似乎有五种不同的意义。
【13】 “同时”,在最基本、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是指
发生在同一时间里的事情,它既不在另一事情之先,也不在
其之后,那么我们就说这两者“在时间上同时”。“同时的”在
本质上也指两件互为原因或互不为原因的事情。例如,“两
倍”和“一半”就是这样,因为这两者是相互依赖的。两倍存
在,一半也存在;一半存在,两倍也存在。再者,两者互不
为原因的事情也可以被说成是“同时的”。
在同一个种里,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那些属,在本质
上也被说成是“同时的”,我是指按照相同的分类方式加以区
别的那些属,即“会飞的”这个属在本性上和“水栖的”、“陆生
的”这两个属是“同时的”。因为这些属都是在同一个种里相
互区别、相互对立的,这些属都统一在“动物”这个种里,它
们是按照同样的分类方式而加以区分的,而且没有哪一个属
在先,哪一个属在后,所以,这些属在本性上乃是“同时
的”。这些属的每一个种还可以继缤区分为更小的亚属,同
理,这些亚属也可以被说成是“同时的”。种先于属,即是
说,存在的这种次序是不能颠倒的,如若“水栖的”这一属存
在,则“动物”这个种也存在,但假如“动物”这个种存在,则
并不一定有“水栖的”这个属存在。
所以,我们把两者互为原因、或互不为原因的事物以及
属于同一种内被相互区分开并且相互对立的那些属,说成是
同时的。而“同时”这个词的一般意义,则是指那些在同一时
间里发生的事情。
【14】 运动有六种:生成、毁灭、增加、减少、变化
以及位移。显然,除了有一种运动是个例外,其他的运动相
互间都是有区别的。毁灭不是生成,增加并非减少,也不意
味着位移。相对于其他运动亦复如此。但对于变化来说,可
能有人会反对说,一个主体发生变化时,仍是由于其他某种
运动的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然而这并不是正确的。因为,一
切作用,或者说大多数作用,会在我们身上产生一种与其
他几种运动截然不同的变化。因为受到作用的事物,并不一
定要经历增加或减少,或诸如此类的其他某种运动。所以
说,变化乃是一种和其他运动形式不同的运动。如果它和其
他的运动相同,那么被改变了的东西便会同时被增加或被减
少,或受到某种别的运动的作用。但情况并不是这样。而
且,被增加的东西,或者易于经受其他运动影响的东西,并
不一定有变化。有些事物有增加,但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化。
例如,将一个磐折形加到一正方形上,那么正方形的面积有
所增加,但形状井没有发生变化,它仍然和从前一样是正方
形。其他的同类情况也是如此。所以,变化和增加乃是两种
不同的运动。
一般他说,静止是运动的相反者。特殊的运动形式有自
己特殊的相反者,毁灭是生成的相反者,减少是增加的相反
者,位移似乎和静止在同一地方不动是相反者,但是,在严
格的意义上说,也许逆向的位移才是相反者,如向上的位移
与向下的位移相反,向下的位移与向上的位移相反。但是。
对于以上所提到的这些运动形式中的变化来说,就很难说它
的相反者是什么。它似乎没有相反者,或者说,它的相反者
是“性质保持不变”,或者是“朝相反性质的变化”,正如我们
说位移的相反音是“在同一地方静止不动”或“逆向的位移”一
样。变化就是指性质的改变,所以,我们可以说性质变化的
相反者,乃是“性质保持不变”,或者“朝相反性质的变化”。
白是黑的相反者,所以,变白是变黑的相反者,因为一事物
由于性质发生改变而变化为相反的事物。
【15】 “所有”在多种意义上被使用。“所有”,首先是指
作为一种习性和状况,或其他性质,因此我们”有德性”、“有
知识”。其次,“所有”被用于数量,如人所有的高度,我们说
某人身高“有”三肘或四肘长。再次,“所有”被用于衣物服
饰,如某人“有”一件大氅或一件外衣。而且,我们还用“所
有”来指我们身上某个部分所有的物件,如手指上的成指;
我们还用“所有”表示身体的部分,如人“有”手和脚。“所有”
还被用来说明容器,如装酒的瓶厂和量具里“有”酒,谷物量具
里“有”麦子。“有”还被运用于财产:我们“有”房子,“有”土地。
一个人也可以被说成“有”妻了,或“有”丈夫,但这个意
义似乎有些牵强附会,因为“有妻子”并不是指别的,而只是
说他娶了她。
“所有”一词也许还有许多别的意义,但常见的意见我们
都已经指出来了。
*peri Hermeneias据《洛布古典丛书》希腊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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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分析篇
第一卷
【 l 】一切通过理智的教育和学习都依靠原先已有的知识而进行。只要考虑一下各种情况,这一点便显得十分清楚。数学知识以及其他各种技术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各种推理,无论是三段论的还是归纳的,也是如此。它们都运用已获得的知识进行教育。三段论假定了前提,仿佛听众已经理解了似的。归纳推理则根据每个具体事物的明显性质证明普遍。修辞学家说服人的方法也与此相同:他们要么运用例证(这是一种归纳),要么运用论证(这是一种三段论)。
在两种情况下,必定要求原先就具有知识。有时必须首先假定事实,有时必须理解所使用的术语是什么意思,有时两者都是必需的。例如,我们必须了解,某个陈述要么其肯定是真实的,要么其否定是真实的;必须知道,“三角形”这一术语的含义;至于“单位”,我们必须既搞清它的含义,也确定它是存在的。这些东西并不是同样明显地显示给我们的。对一个事物的认识既需要原先已具有的知识,同时也需要在认识中所获得的知识。譬如说,对归属于我们己知的某种普遍的特殊事物的认识。已知所有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两直角,但这个半圆中的图形,我们只有在把特殊与普遍联系起来时,才认识到它的内角和等于两直角(对某些事物,譬如对不能述说主体的具体存在物而言,学习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的,即端词不能通过中词而得到认识)。在还没有完成归纳过程或推出结论时,我们或许可以说,在一种意义上,这一事实已被了解,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则没有。因为如果我们还没有确定地知道它是否存在,那我们怎么能确定地了解到这个图形的内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呢?很显然,我们对这一事实的理解并不是纯粹的,而是在我们理解了一个普遍原则的意义上而言的。
如果我们不作出区分,那就会遇到《曼诺篇》中的难题:要么一个人什么也没有学,要么他只是在学习他已经知道的东西。我们一定不要去作某些人在试图解决该难题时所作的那种解释。设想某人被问道:“你知不知道所有的双数都是偶数?”如果他说“知道”,那么他的论敌就会找出一些他不知道其存在的双数。因此他也就不知道它们是偶数。这些人则解答说,他们并不是知道所有的双数都是偶数,而是他们所知道的双数是偶数。然而他们所知道的乃是他们已证明是如此的东西,即已经确定的东西。他们所把握的不是他们所知道的这一个三角形或这一个数,而是纯粹的数和三角形,在诸如“你知道什么是一个数”或“你知道什么是一个直线图形”这样的问题中。没有一个前提被断定。谓项属于主项的全体。但(我认为)没有什么阻止一个人学习他在一种意义上知道、在另一种意义上不知道他正在学习的东西。如果他在某种意义上知道他所学习的东西,这并不荒唐;但如若是指他知道学习它的方法和方式,那就荒唐了。
【 2 】当我们认为我们在总体上知道:( 1 )事实由此产生的原因就是那事实的原因,( 2 )事实不可能是其他样子时,我们就以为我们完全地知道了这个事物,而不是像智者们那样,只具有偶然的知识。显然,知识就是这样子的。在无知识的人和有知识的人中,无知者只是自以为他们达到了上述条件,而有知者则确实是达到了。因而,如果一个事实是纯粹知识的对象,那么,它就不能成为异于自身的他物。
是否还具有其他认识的方法,我们在下文再加讨论、。我们知道,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