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多德全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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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比例,那么凡属数比就另成一级事物。假如这 —— 物质
—— 是一些确定的事物,数本身显然也将是某些对某些的
比例。例如,假定加里亚是火,地,水,气间的一个比例,他
的意式也将涵存若干底层物质;而人本身,不管他是否确是
一个数或不是一个数,却总该是某些事物间的一个数比,而
不是数本身;不应该因为这是〈某些底层物质的〉数比,就
以意式为数。
又,众数可成一数,但怎能由众通式成为一通式?若说
一个数,如一万,并不由众数组成而是由诸单位〈诸一〉组
成,那些单位又何如?无论说它们在品种上是相似的或不相
似的,都将引出许多荒谬的后果(无论是说一个定数中的诸
单位相异,或说一个定数与另一定数中的诸单位相异);它
们既各无特质,将其何物以成其相异?这不是一个可赞美的
观念,而且也与我们对单位的想法不符。
又,他们必须建立第二类的数,(在算术上运用这些,)并
建立被某些思想家所引称的 “ 间体 ” ;这些又如何存在,从何
发生?又或要问,在现世事物与理想数之间为何须要有间体?
又,说是二中的两单位,每一个都应从一个先天之二中
得来;但这是不可能的。
又,为什么一个数由若干单位合成之后就必须作为一个
整体?
再者,除了上述诸疑难外,单位倘有多种,则柏拉图学
派就该象那些讲元素有四或有二的人一样,各各予以明析;但
那些思想家将火与地称为元素,并不曾先阐明它们有何相同
的底质 —— 如都有实体 —— 而是分别赋与 “ 元素 ” 这一通名。
事实上柏拉图学派所讲单位也象火或水一样,是全体匀和而
同质的;若然,数便不是本体。明显地,如果有一个 “ 绝对
一 ” 而以此为第一原理,则 “ 一 ” 当须具有双关命意以适应
不同作用;如其不然,这就不能成立〈为类乎 “ 元素 ” 之单
位〉。
当我们希望将实物抽象为原理时,我们将线叙述为 “ 长
与短 ” ( “ 大与小 ” 诸品种之一),面为阔狭,体为深浅。可
是如何又面能含线,而体能含面或线呢?因为阔狭与深浅是
不同类的。在这里并不包含有数,因为 “ 多少 ” 〈数〉与 “ 长
短 ” , “ 阔狭 ” , “ 深浅 ” 〈量度〉也各非同类:明显地高级类不
存现于低级类中。 “ 阔 ” 也不是一个可以包容深的科属,如果
是这样,体将成为面属中的一个品种了。
又,图中所涵的点将由什么原理演化?柏拉图尝否定这
一级事物,谓之几何寓言〈几何教条〉。他将线原理名为 “ 不
可分割线 ”—— 这个他时常论及。可是这些必得有一限止;
所以论证线如何存在,就跟着会说明点的存在。 ⑤
一般说来,虽则哲学旨在寻求可见事物的原因,我们曾
忽视了这旨趣(因为关于变化所由发动的原因我们从未谈
到),而正当我们幻想自己是在陈述可见事物的本体时,我们
执持了本体的次级存在,我们主张它们作为可见事物的本体
之缘由都是空谈;我们先前已说过,所谓 “ 参与 ” 实际是假
讬的。
通式对于我们所见艺术上的原因也没关系,对于艺术,整
个自然与人类的理性是在作用着的, —— 这一种作用,我
们认为是世界第一原理;但近代思想家虽说是为了其它事
物而作数学研究,却把数学充当哲学。
又,人们可以照他们的讲法推想,作为本体的底层物质,
作为本体的云谓与差异者,也属于数,亦即是说这些底层拟
于物质而本身并非物质。这里我所指的是 “ 大与小 ” ,如同自
然哲学家所说 “ 密与疎 ” 一样,为底层的初级差别;因为这
些也就是 “ 超越与缺损 ” 的诸品种之一。至于动变, “ 大与
小 ” 若作为动变,则通式显然将被动变;它们若不作为动变,
动变又将从何产生?自然的全部研究就此被取消了。
说事物悉归于一— — 想来这是容易为之作证的,实际还
没有证明;因为所有例引的方法只证明有 “ 绝对之一 ” 〈本
一〉存在,即便我们承认所有的假设 —— 也未证明所有事物
悉归于一。假如我们不承认通例〈普遍〉是一个科属,则
“ 绝对之一 ” 那样的结论也不可能引致;而且这在有些事例上
原来也是行不通的。
在数之后,线与面与体怎样发生而能存在,以及它们具
有那些意义,这也未能予以说明;因为这些既不能是通式
(因为它们不是数)也不是 “ 间体 ” (因为间体是一些数学对
象),也不是可灭坏事物。这明显地是一个〈与上三类〉不同
的第四类。
事物之存在涵融着许多不同命意,不辩明其复杂性而要
觅取所有存在的要素,一般是不可能的,用这样含混的方式
研究事物组成要素之性质是无益的。因为所能发现的要素只
是本体的要素,至于什么是 “ 作用 ” 或 “ 被作用 ” ,或 “ 深
固 ” 不可及处的要素,实际是不一定能发现的;所以说要统
研一切现存事物的底蕴,或自意谓已掌握了一切要素,都是
未必确到的。
我们怎能习知一切事物的要素?明显地我们不能先知而
后学。开始学习几何的人,即使他娴于其它事物的知识,可
是于所拟修习的几何这门学术当是全无知识的;其它类此。那
么,若象有些人所主张的,世上有一门统括一切事物的学术,
则修习这门学术的人该是先前一无所知的了。可是一切学习
无论是用 “ 实证法 ” 或用 “ 界说法 ” 进行,必须先知道某些
“ 前提 ” (知道一些或全部前提)以为依凭;界说〈定义〉的
要素必须先已知道而熟习;用 “ 归纳法 ” 来学习也相似。若
说知识真的基于宿慧,这很奇怪我们不知道自己具有这样
伟大的知识。
又,人怎样得知一切事物用什么构成,知道以后又怎样
能将自己所知向人表明,这也是一个疑难;因为意见可以互
相抵触;例如关于某些字母,有人说 I (za)是σ与δ与α三
音注的拼合,另有些人则说这是另一个间注,与我们其它已
熟识的音注没有一个相切。
又,如没有具备相应的官感,我们怎能认识各种不同感
觉的各类事物?可是,如果象复杂的声调可由适当的通用字
母〈音注〉组成一样,一切事物所由组成的要素苟为各官感
都能相通的要素,那么我们应该就能〈看音乐或听图画〉。
章 十
从以上所述,于是这明白了,人们似乎都在寻求我们在
“ 物学 ” 中所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
他们的研索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
因为古代哲学正当青年,知识方开,尚在发言嗫嚅的初学时
期。虽是恩培多克勒也只会说骨的存在由于其中的比例,比
例就是事物的怎是,亦即定义。相似地,肌肉与其它组织也
应是元素的比例,否则就该都不是比例,照他这论点,肉与
骨及其它不是因他所曾列举的 —— 火,地,水,气 —— 物质
而存在,只因其间的比例而存在。这些引伸了的意思他自己
并未明白说出,但我们今日为之引伸了,他是必得同意的。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已表示了我们的想法;但让我们重
复列举在这些论点上所可引起的疑难;这些于我们以后的
辩析也许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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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章 一
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正不容易,但也可说并不困难。世
人固未尝有直入真理之堂奥,然人各有所见,迨集思广益,常
能得其旨归,个别的微恉,似若有神而终嫌渺小,或且茫然
若失,但既久既众而验之,自古迄今,智慧之累积可也正不
少了。因为真理象谚语的门户,没有人会错入,以此为喻,
则学问不难。然人们往往获致一大堆的知识,而他所实际追
求的那一部分确真摸不着头绪,这又显得探索非易了。
迷难本起于两类,也许现在的迷难,其咎不在事例而正
在我们自己。好象蝙蝠的眼睛为日光所闪耀,我们灵性中的
理智对于事物也如此炫感,实际上宇宙万物,固皆皎然可见。
我们受益于前人,不但应该感荷那些与我们观点相合的
人,对于那些较浮泛的思想家,也不要忘记他们的好处;因
为他们的片言賸语确正是人们思绪的先启,这于后世已有
所贡献了。诚然,若无提摩太,我们将不会有多少抒情诗;可
是若无弗里尼,就不会有提摩太。这于真理也一样;我们从
若干思想家承袭了某些观念,而这些观念的出现却又得依靠
前一辈思想家。
哲学被称为真理的知识自属确当。因为理论知识的目的
在于真理,实用知识的目的则在其功用。从事于实用之学的
人,总只在当前的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事物上寻思,务以致
其实用,于事物的究竟他们不予置意。现在我们论一真理必
问其故,如一事物之素质能感染另一些事物,而使之具有相
似素质,则必较另一事物为高尚(例如火最热,这是一切事
物发热的原因);这样,凡能使其它事物产生真实后果者,其
自身必最为真实。永恒事物的原理常为最真实原理(它们不
仅是有时真实),它们无所赖于别的事物以成其实是,反之,
它们却是别的事物所由成为实是的原因。所以每一事物之真
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
章 二
显然,世上必有第一原理,而事物既不能有无尽列的原
因,原因也不能有无尽数的种类。因为(甲)一事物不能追
溯其物质来由〈物因〉至于无尽底蕴,例如肌肉出于地土,土
出于气,气出于火,历溯而终无休止。也不能根究其动变来
源〈动因〉成为无尽系列,例如人因其而动,气因太阳而动,
太阳因斗争而动,类推而竟无休止。相似地极因也不能无尽
已的进行 —— 散步为了健康,健康为了快乐,快乐为了其它,
其它又为了其它,这样无尽已的 “ 为了 ” 。怎是〈本因〉的问
题亦复如此。因为在 “ 间体 ” 问题上, “ 间体 ” 必有前后两个
名词,前名必为后名的原因。如果人们询问三者之中谁是本
因,我们当以第一名为答;末一名不是原因而是成果,间体
又只是它后一名的原因〈那么本因自应求之于最先一名了〉。
(间体之为一或为多,这里并没有关系,其数有尽或无尽也没
关系。)如果间体的系列是无尽的或种类是无尽的,一直下去
到任何一个间体为止仍还都是间体;如没有那个 “ 第一 ” 这
就没有本因。
在上面建立了一个起点以后,也不能向下面无尽地进行,
如云水由火故,地由水故,不能是一有 “ 所由 ” 便产生无尽
后果。 “ 由 ” ( EJ )之为义有二 —— 这里, “ 由 ” 不作 “ 在后 ” 解,
例如我们说, “ 在 ” 伊斯米赛会以 “ 后 ” ,来了奥林匹克赛会;
其一义如 “ 由 ” 儿童以至成人,儿童变则为人;或另一义如
气 “ 由 ” 于水。我们说 “ 人由童来 ” ,其意所指是 “ 一物变而
另一物成,一物终而另一物始 ” (创变本在 “ 现是 ” 与 “ 非现
是 ” 之间;因为学徒是一个在创造中的大师,所以我们说一
个大师是 “ 由 ” 学徒变成的);另一方面, “ 气由于水 ” 则其
意所指是一物毁而另一物成。所以前一类变易是不可回复的,
成人不能复还于儿童(因为这是由于变易遂成现是,并不是
出于 “ 此是 ” 而转为 “ 彼是 ” ;又如说天曙而成白书,就因为
白书跟在天曙以后;类乎如此,我们也不能倒转说白书成为
天曙);但另一类的变易则是可回复的。在这两类事例上,都
不能有无尽数的项目。因为前一类项目就是间体,必须有所
休止,而后一类则互为变化;它们之间的成坏是相通的。
同时,第一原因既是永恒的,就不该被毁灭;因为创变
过程向上行时不是无尽的〈必然得有一个最初原因〉,后继的
事物须由这第一原因的毁灭而次第生成,那么这第一原因将
不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