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法规论释+索达吉堪布译释-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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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就象前几年,边缘地区的一群野蛮人,三番五次种植贩卖鸦片大烟,政府对他们怎样教化,都是屡教不改,结果政府对他们宣读法律后,用几十架坦克,把他们整个地区房屋鸦片地全部辗成大平原,自此附近的人们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不知道近几年来,对那些吃喝嫖赌,贪污盗窃等触犯法律的罪犯是否绳之以法?否则,会不会殃及整个国家的命运?每个明智的君主当深思再深思。
于彼屡教不改者,若不施予相应刑,
野蛮人增毁国故,当依初订而执行。
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人,如果不施予相应的刑罚,则野蛮的人会愈增愈多,终将贻毁国政,因此应当依据当初所制订的一切规范公约而依法执行。
在每一个国度里,都难免会有恶劣之众,野蛮之徒,由于恶习业力所牵,常常是屡教不改,重蹈覆辙。如有人刚从狱中释放,又去抢劫偷盗,再次光临监牢,如此几进几出的犯人,在如今社会中屡见不鲜。君主若不予以严厉的制裁,这类人肯定会越来越多,终究会毁坏整个国家,影响民情,危及国君,故当对这类人以法处罚。凡触犯法律者,不依人情当依法治,依照最初制定国家法律来惩办,有法必执执法必严,才能给整个国家带来安定团结的局面。
同样,在主持道场时,必须半月诵戒,以戒律的开遮持犯对不同的人给予分明的奖惩,才能树立起道风,为以后广泛宏扬佛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很多主持不明此理,仅以慈悲心摄持一切人,使一些恶人歹徒有机可乘。经常破坏僧团和合,致使许多道场无法维持下去……若是具有调化恶人能力的大德则无可非议。但作为一般的主持则一定要有取舍,并按章办事,遵循因果规律,对那些野蛮有情按具体情况予以惩处是十分应理的。如此治理道场,许多难题会迎刃而解。大家在以后主持道场必定会遇到这类问题,那时候从自己智慧的宝库里取出这则教言,则如探囊取物,不费吹灰之力即可解决。象具足智慧的大德主持道场几十来,从没有出现过解决不了的事情,其中的窍诀就是凡事先依佛陀教言制定纪律,然后以此执行,自始至终使整个僧团清净和合,个个精进于闻思。所以,在护持国政主持道场时,必须具备这些方便,才不至于使那些野蛮劣者无法无天,怙恶不悛。
百般利护眷民等,有利国家大事者,
了知是谁于彼等,当以益语作赞扬。
君主应当善于明察,对那些想方设法保护利益眷民,真正有利于国家大事的人,先了知是哪些人之后,应当以有益的善言赞叹他的功德。
有些能人贤士高官大臣,对上忠心耿耿,对整个民众百般饶益,他的所作所为对整个国家有莫大的利益。道场僧团中的主持对那些普通僧人平常留心,若能从内心为一切如母众生暂时和究竟的利益作想,为整个佛教的前途作想,这样的人一定要拥立他担任负责一些重大事务,并适时地加以鼓励和赞叹。对那些爱护道友,为集体利益作想的人,推选为执事,在大众中加以赞叹,一方面是鼓励他再接再励,另一方面是让大家有一个学习的楷模,也有积极促进作用。君主明察到这样的贤善者时,应作赞叹!
虽被封为执事官,若唯自私执偏袒,
则当击中其要害,告诫今后断此行。
对那些虽然被册封为执事长官的人,若他们唯以自私心偏袒而行,君主当直接揭露他的过失,明确地告诫他应该断除这样的非法行。
君主属下的文武百官,虽依其品行能力已册封高位,但人心易变。也如常人所说的“新官上任三把火”,三把火之后,渐渐利欲熏心,变得自私自利,处理事情时,以我为圆心,以利益为半径,把国家法律和人民利益置之度外,作任何事情都唯一为自己利益而转,偏护自己亲友,无形中损害别人。这时国王应毫不隐讳地揭露他的过失,击中他恶心的要害,明明白白告诫他应断除这些不合情理的非法行,否则将导致不良的后果。
在僧团中,大家经过详细观察后,一致认为某某人在处事方面公平认真才被选为管家等,但有些人起初还大公无私,平等对待,但渐渐就放松下来,有偏袒之举,故主管法师也就应毫不客气地直指其缺点,并期望他能改进,这也是上师殊胜的所在——揭露弟子的过失,促使他能自省。殊胜君主当如是行。
奉行佛法诸君主,慈爱眷属如子故,
首先柔和教诲之,绝非最初即呵责。
奉行佛法的君主们,慈心爱护眷属犹如慈母怜爱独子的缘故,对已犯过失的眷属,首先以柔和细语谆谆教诲,绝不一开始就严加呵责。
高僧大德在摄受眷属时,难免会遇到少数烦恼深重的弟子,但对他们不能一开始就劈头盖脸痛骂一阵,《四百论》所说:“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如是诸菩萨,特意愍恶者。”如是能对他以柔和之语,循循善诱,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实地从内心忏悔,象母亲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无论子女怎样无理取闹,她也能忍耐,不会嗔怒谩骂,而是好声好气地劝导。同样,善持诸佛微妙法的大菩萨们,对待眷属倍加慈爱,不能依止伊始,便骂得弟众不知所措而生起退失心。
一国之君对待其眷属也应该先教育引导,不能对那些法盲们先不教其学法知法,一旦触犯法律,马上惩罚制罪,他们不但不会心悦诚服,反而更加败坏。君主在位当如一家之长,以仁慈之心,慈爱眷民。
如是亦可能救脱,多数步入歧途者,
即使无法被挽救,其亦不会恨君主。
如此依法执行也可能会解救多数已经步入歧途的人,即使他们无法被挽救,但也不会因此而憎恨君主。
初入道的大多数人都带着种种习气与不良行为,举止粗鲁,语言尖锐。作为大德君主在摄受之初,多以爱语教诲,对所注意的事项以柔和语气慢慢道来,使其能充分接纳,如此使许多本来已误入歧途,踏上邪道的人,能幡然悔悟,回头转入正道,脱离趋向痛苦的歧途。若是业力深重者,纵然无法被挽救,至少也不会因此对大德心存忌恨,免引后世的苦报。一般对那些野蛮愚者,一见面就呵责他,即便是千真万确的教理格言,他们也会断然不理毫不接受的,不但对大德恨之入骨,甚至对佛法僧三宝也会一股脑地全骂。
若以善言相慰,先肯定对方的优点特长,逐渐指其不足之处,让人心服口服地接受,能让那些犹豫在人生十字路口的人觉察到自之过失,并能悬崖勒马,回归到佛法的金光大道上来。即使如此这般地善导,仍无法挽救,至少人与人之间少一份怨恨,这对大乘菩萨来说是应该做的。由于已经发了度化无边无际众生之大愿,故对任何人都要结上善缘,以待来世能很好地教化他们,如今尽量让他们少对殊胜对境起嗔心,竭尽全力挽救他们,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份内要事。
应赞一切高尚士,谴责一切卑劣者,
明辨贤劣之君主,无论住于任何处,
高尚胜士生欢喜,卑鄙之徒亦谨慎,
否则恶劣下流辈,遍满大地毁国政。
明辨贤劣的君主,对一切高尚人士应赞叹,对所有卑劣者当谴责,这样他无论住在哪里,高尚胜士会生起欢喜心,卑鄙之徒也变得小心谨慎,否则恶劣下流之辈会遍满整个大地而毁坏国政。
明达的君主应时刻观察眷属的贤劣,对高尚的人理应赞叹,如有些人人品好,心地善良,精进学修,一心为大众集体作想,默默无闻地任劳任怨,这样的人应该在大众及个人前经常赞叹。对那些不专心闻思懒散懈怠,好生是非等品行低劣者应公开或单独地谴责。有些人认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不必对他们各有褒贬吧。这不对,就象俗语中有:“不赞好人彼失望,不谴恶人彼气扬。”因此,对好人要赞叹,对恶人要谴责,不能把“豌豆粉与青稞面混在一起”,否则让人味同嚼蜡难以下咽。在佛教开放之初,有的大德为了重振道风,对某一部份人猛显忿怒像,毫不留情呵责他们不如法的作为,当时觉得很难忍受。但对另一些人再三赞叹,他们甚觉快慰,高兴得三天也不想吃饭。如此善恶分明的君主,他长期安住一处,亦有很多知明人士、大德高僧几十年都愿意常随不离,天天法喜充满。少数卑鄙者亲近他老人家以后也行为谨慎,不敢放逸,渐渐变成佛教的栋梁。如果大善知识不称贤抑劣,任那些恶劣者下流辈滋生蔓延,久而久之这种人会遍满整个道场,则会如狮子身上虫自食狮子肉,很快将僧团毁坏无余。
同样,一国之中,学校没有德育课,单位不提倡公正廉洁,把吃喝嫖赌贪污浪费作为时尚,君主又不惩恶扬善,人们就愈趋下行,整个国民的素质下降,这个国家必然为时不久。
君主善加观察后,出口之言不应变,
世间众人皆共称:国王金口言一次。
君主经善加观察后,所说之言是不应该再有改变的,这样世间众人都会共同称赞:国王真是金口玉言,仅说一次就算数。
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般有地位权势之人,平时言行举止当观察而行,已决定的不能随意改动。在座各位多是释迦教法下的大乘佛子,是佛教的君主,故对自己的发愿随行不应该经常更改,在佛菩萨前已经发心出家,发愿成佛,在恩师前亲口承诺为三宝效劳等,就不能三心二意,今天受了一点点苦,明天就想回俗家享受,上午上师训了几句,中午就退失发心不想干下去。在三宝前说话也不算数,自己失毁了誓言,所承办事业及修法也是成就无望,怎能算得上位君主呢?同样,世间的君主要治理整个国家,举国上下,凡所作为无一不是以国君的法令作准则,所以国君对一切决策,在未宣告于众之前,一定要经过深入仔细地观察方能决定,之后一旦公之于众是不能随变更改的,应如刻在石板上的字,始终不变。若是事先不慎思,随便制定一些宪法法律,再有眷属请求更改,自己也无主心骨,改来改去,政策象新闻一样,让下属们左右为难,执行时也是犹豫不诀,难断是非,致使整个臣民对政府失去信任,国王的尊严也因此受到影响,更不可能治理好整个国家。
末法时代的众生,心情不稳,象流水一样毫不可靠,此时发誓言彼时失毁之。唯经常在闻思道场熏习的道友,将法融入了心中,才能在人格修行上拾级而上,不至于象城中的那些人一样。藉佛法不可思议的加持力,大家能长久闻思佛法,必能根除自己类似的不良习气。一般的凡夫俗子信口乱言倒无关大局,而君主之金口玉言不同,正如古谚有“国王出言定无有变化,已出决不可能再收回,犹如山上滚下的石头,永不可能滚回山顶上”。一般人们对君主所言是坚信不移的,无疑君主也应该是众人所望的誓言坚固者,方算是真正的君主。
历代明君之王法,不能随意更改之,
倘若更改已定法,则法不会受重视。
历代明君所制定的王法,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假若更改已经决定的王法,则所制定的法规就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
代代相承的法则若是经常改变,谁也不会去重视执行。因为当人们认真执行时,不知哪一天又要更改,根本无可适从。象古老文明国家的国君,都是循规蹈矩,谨承先贤之王法。泰国的第五世国王,他曾于本国宣告“佛法与国法是平等的,国法须以佛法衡量”。这种传承至今未断,延至第九世国王,仍然遵循此规,所有的公民始终对国法相当重视,从来不敢掉以轻心。可是,如今某些国家,所制定的宪法,三年改一次,五载重新立,民心很难稳定。
主持一个道场也是如此,沿续佛陀与历代祖师的清规戒律,才能使道风纯正,经久不衰。现在汉地比较如法的寺院,大都是承依古代的“百丈清规”,其寺院的僧人依此如法行持,因而佛教界及社会各界人士都会另眼垂青,不敢轻视。但有些寺院刚出家的人便自命不凡,以自己的小聪明妄改古寺清规,结果非但没有改进僧人的素质,反而闹出很多笑话。人品古板的老修行者最忌讳这类人,如以前有位年青僧人在去一个大佛学院参学之前,一位老僧对他说:你去佛学院,那里肯定有许多新的院规,但我只有一个希望:你回来以后,一定不能改变我们寺院的祖传清规……。可见大德们都注重谨遵古训主持道场。我们也应该效仿古德先贤,将圣贤所制之法规承接下来,再传下去,才能真实地主持道场培养僧人。
擅长辞令之君主,犹如璀璨之日轮,
光芒照耀世间界,成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