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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郭敬明]岛1-第7部分

小说: [郭敬明]岛1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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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那天看到有报纸把王菲以前在北京和窦唯一起生活的照片登出来,照片上王菲散着头发去倒一个痰盂,我的心里觉得好难受,差点哭出来。我想她是那么甘愿的一个女人,那么多年的低调可最终依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
  我知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也放不下对她的喜欢。我记得有人说过,当你见证了你喜欢的明星从跌倒再到爬起,你见证了他平凡的一面和光耀的一面后,当你看着他从幼稚变得成熟,从退缩变得勇敢,你就再也放不下对他的喜欢了。
  这句话我深深地印在脑子里面,很多年都忘不掉。



我爱你,我爱你(六)



  烈日晒干了湖泊,留下鱼和鱼的故事。你没有来过,但我也不曾离开。有种似是而非的情绪沿着海岸描了深色的红。芦苇不见了,还有鸢尾倒立着插进天空厚厚的云层。有种惩罚是看不见的临渊,你知道。
  中途的时候王菲去换衣服,然后大屏幕上开始放她的VCR。在那段VCR的最后,王菲突然对着屏幕说:我不希望有人记得我。如果有一天我不唱歌了,我希望你们忘了我。
  那一瞬间我像是被钝重的刀狠狠地砍到了,从脚趾开始一直往上疼过来。我望了望身边的高蕾,她说她有点想哭。我说我也是,我再听一遍的话我就真的哭了。
  在中途来的时候,高蕾就在出租车上说,记得自己在高三的时候王菲也来上海开过一次演唱会,可是那个时候自己要高考,不能去。然后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终于可以看到她站在离我们看上去很近其实依然很远的地方唱歌,这种感觉真好。
  我也是,看着自己默默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站在自己面前,我想要说好多可是都喊不出来,只能像是个无知的歌迷一样用力挥舞着自己手中的荧光棒,忘记了第二天自己还要签名售书手会很酸。
  最后一首歌唱完了,王菲说,对不起,今天不知道是下雨还是什么关系,我发挥得不好。请大家原谅。
  然后我回想演唱会刚开场的时候她说的那句,今天又下雨,运气真不好,下面的朋友你们冷不冷。我身边的一个女孩子就说,是啊,在新加坡也是下雨。然后她指着贵宾席说,看到吗,那有很多歌迷都是跟着王菲满世界飞的,她去哪里,他们就去哪里。说实话我有点被感动了。不觉得他们傻,反而有点心疼和爱惜。有人和自己喜欢同样的东西是件愉快的事情。而偏偏有些人就为了体现自己品位的独特,当自己曾经喜欢的东西突然很多人也变得喜欢了,他就会去贬低自己以前喜欢过的东西,这其实是最没品位的一件事情。因为你否定那个东西或者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否定了曾经的自己。
  结束后人群很快散去,我站在越来越空旷的虹口足球场有点耳鸣。刚刚过去的一个多小时像是一场梦一样,来得有点仓促令我措手不及。
  站在空旷的看台,大雨哗哗地淋下来。又想起了那句歌词,“又下起雨,是天为谁哭了,谁为了谁哭了”。
  走出去如我所料的根本拦不到车,很多人挤在体育馆的出入口只为了等待王菲的车子经过,雨越下越大根本没有停的意思。那么多的人站在雨里,我看了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有点想哭,我想王菲肯定很开心。
  那天夜里因为没有车,走了很多路,一路冷得哆嗦。大雨打湿了头发衣服,夏天竟然像冬天一样寒冷简直不像话。雨水漫过脚背。匆匆忙地带走了尘埃。
  我想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我想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也许有人像喜欢王菲一样喜欢着我。我想这已经可以让我知足了。
  你在这里唱了,笑了,离开了;
  我在这里听了,哭了,留下了……


***************
*第三部分
***************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NeverSummer,EverSummer(1)



  作者:落落
  {怪声音。}
  {开着摇头电扇呢。}
  {天真热。}
  {是啊。}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满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总是没有风,阳光变着角度切在玻璃窗上,在眼里凿开一个刺目的小孔。路上没什么人,能在太阳下做各种姿势,看影子搞怪。有时经过一杆钢制旗杆,瞥到自己的脸在圆柱上变形——长圆状的女生。刘海湿透露出额头。一黑一白,却并不对比。而此刻,天空青蓝湿润,哪里有云,哪里都没有。
  {然后呢?}
  {然后啊,扯下领口的缎带系住头发,慢慢趟回去。走到树下抬头时,眼里掉进颗雨珠,打个哆嗦。}
  {树?}
  {嗯,树。不过和家门前的那种不同。}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坐在电影院里,在人手心上写字,男生猜来猜去不是“爱”就是“秀”,连接五次都失败了。公布谜底时,我说我只是划了一团乱线而已,被刮了鼻子。
  影院在那一瞬间迅速暗去,他的笑赶不及保存,随着昏暗即刻融化,只留一个薄薄的影。高的高,低的低,消逝的消逝。看向幕布我才知道,原来是大船终于沉没,所有人都掉进深海,哇啊啊地喊着救命,世界只有几颗星星,所以一团漆黑。黑暗让人无法目测距离,总觉得谁会一直在身边。
  最贴身的却是冷气。冷气太强了,胳膊上冒出整片的疙瘩,找到他的胳膊,别扭地抱住也没什么用。对方笑着把我的头按向肘窝里。
  那年夏天总共把《TITANIC》看了四次,这就罢了,偏偏全在同一个影院。“毫无创意”,他一边说一边刮了我的鼻子。我俯身睡在他的右手上,肋骨被座椅扶手顶得生疼。从一排椅背后看不见画面,还能听见许多人求救的呼喊,以及海,在近距离里激烈沸腾着的水声。
  非常没有真实感。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NeverSummer,EverSummer(2)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不知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近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可惜啊。}
  {可惜什么。我的要求高得很,起码得长得像流川枫。}
  {就你……得了吧。}
  {其实,身高184,体重67,左眼200度近视,右眼250度近视,鞋子尺码43,鼻子比眼睛更好看,嘴则一般,不会说笑话,有些无聊的幽默感,成绩普通,地理却挺好,字也不赖,看上去强势其实容易被别人带着走,家境一般却总在课余时穿名牌……也行。}
  {呵呵,指的谁呢?}
  {谁知道。}
  光线太好,每根纤维的变化都看得那么清楚。直到眼睛酸涩起来,我才低下头去。
  那女孩终于等到电车,跟在人群后涌了进去。头发在后半截枯萎成褐色,有些细微的打卷。书包带勒过的地方,衣服颜色比其他深了一些。天热,出汗是很平常的。看着她的脸在车厢里被堵住,我把抱着西瓜的手移换了重心。
  高一女生。学校制服。长直发。以及戴在耳朵上的耳挂。其实一点也不像。我在校外从不穿校服,从不披直发,从不在夏天还戴耳挂,会热出痱子的,一定换成耳塞。可如果说她的某些神情在一瞬刺到了我,又有些连自己都觉得肉麻。
  但我想不出别的原因了。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NeverSummer,EverSummer(3)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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