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欧文:圣灵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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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灵通过耶稣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结出圣洁、属灵、福音和顺服的果子的生命(罗六22;腓一11);也是永远不死亡的生命,因为这生命是永恒的(约十七3)。
但没有被重生的心与这上帝的生命隔绝了。这隔绝有两方面的表现。其一是这没有归主的心显示出它不愿,和不能接受关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来五11,12;耶四22)。其二,没有归主的心,显示出宁可选择任何其它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罗七9;九32;十3)。
属血气的人与属灵人
虽然未归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干,但他完全无法接受,也无法在灵里明白那些获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圣灵在他的心里更新、光照和赐下力量,否则他对所听到的福音是没有响应的。「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这句经文的主题是属血气的人。属血气的人与属灵人是刚刚相反的(林前十五44;犹19)。
保罗告诉我们,首先的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属血气的人来自首先的亚当,属灵人来自末后的亚当。属血气的人承受和拥有首先亚当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属血气的人有一个理性的灵魂,晓得如何运用这灵魂。
属血气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见自己需要属灵的帮助。他不明白神赐给他的灵魂,乃是让他能学习和接受神要赐给他的事。上帝创造人,从来不要人离上帝独立生活。眼睛是美丽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没有光的黑暗中看东西,它的美丽与功能不但一无所用,而且眼睛会受到损坏。同样,未归主重生的心若试图不靠上帝灵的帮助而领会属灵的事,结果只会毁灭他自己。
从林前二14,我们看见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的事,就是「上帝灵的事」。那么,这些上帝灵的事究竟是什么?林前二章提到:「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2节);「神奥秘的智能,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7节);「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12节);「基督的心」(16节)。
这些是上帝灵的事。无人能接受这些事,除非借着上帝主权的、超自然的光照。这些乃是「上帝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节),都来自上帝永恒的意旨。这些是初造之时,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关于属血气的人与上帝灵的事,我们要提出两点。第一,属血气的人不领受这些事。第二,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这些事。
从这两方面的断论我们首先知道,属血气的人没有领受属灵的事的能力(罗八7)。他不能领受,因为属灵的事要在灵里领会。其次,属血气的人有心拒绝它,这就是「不领会神圣灵的事」的涵意。他拒绝圣灵的事,因为他反倒以为愚拙。
属血气的人现在不会,不能,将来也不能领受圣灵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义的字面意义。他也可以知道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但他对听到的教义仅视为一种说法来接受,这与认识教义所言的真实性,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
属血气的人可以知道义路,视之为一种意见(彼后二21)。他们也可以知道其它属灵的事,但只视之为理念(多一16;罗二23,24)。这些真理在他们的生命中不起改变的作用。但是,属灵的人真正地认识这些圣灵的事,并在他们的生命中有改变的作用(罗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领受属灵的事之前,有两样必要的事,我们必须明白这些事,同意这些事,接受这些事,因为这些事与上帝的智能、圣洁和公义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们也必须知道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荣耀上帝,使罪人得救,为教会带来恩典与荣耀。
属血气的人无法做到这些。虽然他们可以在福音中领受劝勉、应许、命令和威胁(约壹五20)。但对他们来说,上帝的智能反倒是愚拙。保罗说「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能」(林前一25)。但对属血气的人而言,上帝的智能是愚拙的。
古时的哲人看福音真理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被看为愚拙,因为他们以为是虚假的。他们 讥诮,厌弃上帝的事,认为这对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观念(彼后三3,4)。
有些人承认他们相信福音,但内心却认为是愚拙的,不敢公开地说出来。他们大大赞扬道德原则和自然法则,但他们的生活与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样。装作喜爱部分福音真理,不会保护他们避免拒绝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罚。他们不理,厌弃上帝赐给我们超自然的启示。他们认为福音是愚拙的,因为看不见福音的佳美、荣耀和对他们的益处(赛五三1…3)。
因此,属血气的人不能领受圣灵的事,因为圣灵的事是在灵里领受的。属血气的人借着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属血气的事物。属灵人借着从耶稣基督来的属灵亮光,明白属灵的事物。
属血气的人不晓得属灵的事物,因为这种能力乃由圣灵赋予。唯有借着神的大能在我们里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晓得属灵的事物(林后四6)。
属血气的人不能看透那带领他灵魂得救的属灵的事,因为他的理性因堕落而黑暗。这就是我们的悲哀;我们的本性有罪。但到审判的日子,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辩护说自己是因此而没有领受属灵的事。
在那些没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种道德的无能,使他们的心思永远不能接受属灵事物,因为他们的心思被各式各样的情欲、败坏和偏见所控制和管辖。这些在他们心思里牢不可破,以致他们 认为属灵的事是愚拙的(约六44;五40;三19)。
从黑暗中释放
保罗教导我们说,基督「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度里」(西一13)。
这节经文宣称,我们已从黑暗的权势被释放出来(弗五11;徒廿六18;赛六十2;弗二2;林后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后二4)的捆绑,那是不能逃脱的。
那些与神和神一切事情为敌的人,心中充满黑暗(西一21;罗八7)。假如神是伟大良善和佳美的,为什么人要恨恶祂?这恨恶乃是由于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们天性败坏与堕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满邪情私欲,拒绝神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罗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满对所有属灵事物的偏见,并且使人完全不能从这偏见中自我释放出来。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见的都是那些欲望的事物,然后理性发现,原来这些情欲都在自己里面。但当人被呼唤要寻求上帝,超过一切欲望时,他们便以为这是愚拙的,因为未归主的理性以为属灵事物永远不能带来满足和快乐。没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种特别的偏见敌对福音。
福音传讲的事可分两类。第一类是福音里那些只属于福音的事,与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无关系。这些福音内容是从启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里才有。这些福音的内容使福音成为福音。这些内容都是有关上帝在基督里的爱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类是在福音中,基于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这些都是道德责任。这些道德责任从某方面看,未听福音也能知道(罗一19;二14,15),因为人按照已领受的亮光,已有履行这些道德律的责任。
在这样情况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两件事。
第一,福音指示人顺服这些道德律的正当途径,就是必须有一个重生的心,不再与上帝为敌,才能顺服这些道德律。同时也说明顺服的目的乃是荣耀上帝。除非我们借着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我们是无法顺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责任建立在一个新的架构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构里。
第二,上帝把圣灵赐给我们,因此赐给我们在福音里有顺服的能力。
福音告诉我们,那些在福音里面的顺服,乃是福音的顺服,不是律法的顺服(林前十五3;罗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后三18)。
首先,福音教导我们信仰的奥秘,信心与顺服必须建立在这些奥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顺服的责任接在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之树上。这就是保罗书信所谈到的。他从教导基督信仰的奥秘开始,进而按着这给我们带来上帝的恩典与怜悯的福音之奇妙奥秘,教导我们要顺服祂以讨祂的喜悦,为了感谢祂对我们的大爱。
但是人们的偏见把这次序颠倒了,把道德责任作为基础,然后才思想福音的事。他们的偏见令他们不是蔑视福音的奥秘和相信这奥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奥秘作错误的解释,把其中属灵意义摈弃,把奥秘作乖谬的曲解。这一来,他们把福音迁就他们低级的和属肉体的理解,并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与见解。福音中任何他们认为不合理的,与他们的哲学系统不一致的,都视之为愚拙,拒绝接受。
因此,当人心未被重生之时,他们的灵魂无法走出黑暗,无法进入基督荣耀福音的光中。
结论
人心是那么的堕落与败坏,无法理解、领会、接受属灵事物。因此,当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时,他的灵魂不愿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为圣洁而有资格进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离开理性而独立行动,意志是不能独自自由运作的。眼睛是身体的自然亮光,靠着眼睛,身体可以安全地避开危险和阻碍,而不致受伤。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处在完全的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那么身体就不知身处何方,也一定会碰到东西或绊倒。
眼睛对身体就好象理性对灵魂。假如我们的理性能看见基督的佳美和福音里提供的救恩,我们的情感便会活跃起来,追求这真正的好处;意志也能接受、拥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对福音一无所知,或因偏见以致视而不见,那么情感便不会被激动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愿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骗,意志与情感也都受蒙骗。如理性是堕落的,情感也是堕落的(罗一28…32;提前二14;来三12,13;林后十一3)。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基督所说的「你必须重生」这话是何等的重要﹗
第十一章 肉体死亡与灵死的比较
没有重生的人处于灵魂死亡的状态中。要灵魂活过来,他们需要圣灵的大能在他们的灵魂里作有效的工作。这工作是叫人的灵魂活过来(弗二1,5;西二13;林后五14),或叫做「救活」,或赐给他们生命(弗二5;约五21;六63)。
这种灵死状态是法定的,也是灵里的。人类是亚当的后裔,按照律法已被判死刑(创二17;罗五12)。这是法定的死亡,或刑判的死亡;唯一能避免这死亡之路,乃靠称义。灵里的死与肉体死亡相似。没有重生的人的灵是死的,除非他们的灵「被救活」,或藉圣灵的大能使他们的灵活过来,他们无法作出任何属灵的善工。当圣灵来到一个人的生命中作工时,没有人能拒绝祂的工作。当一个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被救活,他便活过来。他在基督里活过来。
这新的属灵生命究竟是什么呢?
当上帝创造亚当时,祂「将生气吹在亚当的鼻孔里,亚当就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创二7)。上帝将生命的律吹进人的体内。当每个婴孩诞生时,上帝继续作这工作。
当这「生气」或「灵」被吹进人体时,人便「成为有灵的活人」或「活过来」。在此之前,人体是僵硬不动,像死一样躺着。当灵魂与肉体结合,人便活过来,能够活动,成为活人。
所以,能够活动是有生命的表现。反过来说,死亡就是不活不动,如人手造的偶像一样(诗一一五4…7)。生命的动态乃是出于人的理性,如他的理解力和意志力,说明他是被造的、活生生的、自由的和有道德性的人。
肉体的死亡是灵魂与身体的分开。当一个人的生命动态完全停止作用的时候,他的灵魂便离开他的躯体,这便是死亡的时刻。这时身体已经完全不能作出显示生命的必要活动功能,这时身体停留在死亡,在一种终止和被动的状态中。这已死之躯自己无法重新得着生命。如拉撒路的情况一样,他已经死了,自己绝对无法从死里活过来。只有靠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从死亡中重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