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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最春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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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至有些莫名其妙,骡车上的气死风灯挂了起来,淡淡的灯光透过门帘的缝隙照进来,把罗锦言如羊脂白玉般精致的面颊染上了一层暖色,她的唇边有抹淡淡的笑意,而眼中的笑意却更浓,她对夏至调皮地眨眨眼睛。

    夏至正要开口相问,骡车忽然硬生生停下了。

    她吃了一惊,掀开车帘问道:“方四哥,出了什么事?”

    “有人挡住了咱们的路!”说话间,方四已经跳下骡车,撸了袖子就要上前打架。

    夏至急道:“方四哥快回来,保护姑娘!”

    “老四,上车,护住小姐,打架的事让咱们来!”看到骡车忽然停下,原来落在后面的几个汉子已经飞快地跑了过来。

    方四气得跺跺脚,重又跳上骡车,不甘心地骂道:“看在小姐的份上,饶了这帮兔崽子,哥哥们别客气,收拾这帮杂碎的!”

    忽然砰的一声,一个人被扔了过来,骡车晃了一下,那人正砸在方四的腿上。

    “老七,你把这个软骨虫扔给我做甚?”方四问道。

    黑暗中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那些人是姓崔的同伙,你来看管他。”

    闻言,夏至恍然大悟,姑娘让军爷去找驿站,原来就是要引出崔起的同伙啊,可是这样也太危险了,万一这些粗汉子不是那些人的对手可怎么办?

    想到这里,她从随身带的小包袱里摸出一把黄铜剪刀,拉起锦被,把罗锦言连头蒙住,自己则挡在一帘相隔的车门前,那些贼人胆敢冲进来,她拼死也要保护自家姑娘。

    骡车外,喊杀声哀嚎声不绝于耳,还夹杂着方四的骂声:“奶奶的,就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出来劫道,遇到爷爷们是你们倒霉!”

    约末一盏茶的功夫,外面的声音渐渐停下来,夏至掀开车帘向外张望,转过身对蒙着锦被的罗锦言道:“姑娘,姑娘,那些贼人都被打跑了,不对不对,是抓住一个活的。”

    罗锦言拉开蒙在头上的锦被,咧开小嘴笑了。

    自家姑娘很少会笑得这样开心,夏至呆了呆,姑娘笑起来可真好看,不对,是眩目。

    可是很奇怪,这些汉子们打跑了贼人,又抓了活口,以他们的性子,按理说一定会凑到骡车前粗声大气地邀功,可是除了没有参于的方四大声叫了几声好,其他人也只是小声嘀咕,骡车重又缓缓而行。

    反常便是妖,夏至警惕起来,她试探地问方四:“崔傻子怎么不动了?”

    方四笑道:“他被老七的掌刀劈到,一时半刻醒不过来。”

    “那刚抓的人呢?怎么处置?”夏至又问。

    “那人被绑了,这会儿在骡车后面拖着哩,至于怎么处置。。。。。。”方四抓抓脑袋,“那要问老七了,他的鬼点子最多。”

    问老七?不是问大哥?

    夏至放下车帘,这才看到罗锦言已经点起了一盏小灯。

    “小姐。。。。。。”

    她刚开口,罗锦言便冲她点点头,示意已经听到了。

    现在已经可以确定了,七兄弟虽然是按长幼排序,但年龄最小的老七章汉堂才是他们的主心骨。

    罗锦言不由得对这个没看清模样的少年大感兴趣。

    她也只是在摞倒崔起,夏至呼救时,匆匆瞥过一眼,七名汉子都是衣裳破旧,头发身上都是雪花,除了个个身材高大以外,她也没有特别的印像,倒是夏至一直站在车外。

    她在夏至手掌中写道:老七是什么样子?

    夏至歪着脑袋想了想,道:“那个老七啊,他站在最后面,我也没有看仔细,只记得和他们差不多高矮,好像有些单薄。对了,只有他没有胡子。”

    从声音来看,这些汉子年纪都不会很大,最大的张广胜也就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们胡须满面只是因为不修边幅,而老七没有胡子,或许是还没到能长出胡子的年龄吧。

    当骡车再次停下来时,她听到骆明的声音,驿站到了。

    驿站自是比不上客栈舒服的,但胜在安全。罗锦言让夏至拿了二两银子,置办了一桌酒菜,她猜到骆明自恃身份,会不愿与一群江湖汉子同桌,便让夏至告诉驿站里的仆妇,让厨房给骆明单独炒了几个小菜。

    夏至安排妥当,回到房间,见罗锦言就着桌前的小灯又在看那本《大周景物志》。

    有仆妇端上饭菜,夏至帮着摆在炕桌上,又帮罗锦言净了手。

    “小姐,下了几日大雪,客栈里没有新鲜菜式,好在牛羊肉都很充裕。姓骆的军爷一直都拉长着脸,好像大家欠他钱不还似的,七兄弟却都很高兴,不住道谢,我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划拳呢。”

    夏至一边布菜,一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罗锦言喝了小半碗白粥,又吃了几个羊肉蒸饺,用香茶漱了口。

    夏至在罗锦言身边三年了,知道自家姑娘的习惯。

    她让仆妇撤了碗筷,从箱笼中取出文房四宝,将灯芯挑亮,挽了衣袖开始研墨。

    罗锦言拿起狼毫笔,在纸上写道:老七也在划拳吗?

    夏至摇头,道:“奴婢这次留意了,别人在喝酒,只有他在吃饭,更没有划拳。他的个子虽然很高,但是应该比我大不了几岁。至于长相吗。。。。。。”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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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归去来

    次日是个晴天。

    多日来的大雪纷飞,即使雪停时,天空也是阴蒙蒙的,如同愁云密布的怨妇,隐忍着,但随时都能风雪交加。

    而今天却是难得的冬日暖阳,天空蓝得透明,让人的心情也为之静好。

    罗锦言穿着湖蓝折枝纹夹棉缎袄,深蓝的棉裙,罩着半新不旧的墨绿披风,被夏至从骡车上抱了下来,早有几个衣著体面的婆子等在外面,见了连忙屈膝行礼,笑道:“这是咱家大小姐吧,几年没见,越发漂亮啦。”

    罗锦言向她们微笑点头,看向夏至。

    夏至从怀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封红,给几个婆子打赏:“妈妈们辛苦了,这是大小姐赏的。”

    婆子们又惊又喜,这几日得到的消息,老爷对这位自幼丧母的大小姐极为看重,无论是在江西还是在北直隶,但凡把大小姐侍候好的,全都得了厚待,这位小姐不但年纪幼小,而且还有残疾,若能把她服侍好了,说不定就能求了老爷,带上自家儿子去任上,陇西虽然地处偏僻,但若能给儿子们谋个好前程,远点儿也无所谓。

    这些婆子们都打着这样的心思,见大小姐行事体面,就更是不敢慢怠,前呼后拥地陪着罗锦言进了庄子,倒把送罗锦言来的军爷和那几个粗汉子给忽略了。

    罗锦言含笑向夏至使个眼色,夏至点点头,道:“几位妈妈,小姐风尘仆仆,要先去梳洗更衣,再去拜见老爷。回京城的路上,多亏有军爷和几位义士护送,林管家若是不在,烦请妈妈们请位合适的人来接待恩公,略作休整,想来老爷也要当面谢过。“

    几位婆子面面相觑,这丫头不过十二三岁,怎么说起话来倒像是以前在老太太身边服侍的那些大丫鬟的口吻,小姐身边有这样的人,那别人还怎么插得上话?

    她们脸上略显夸张的神情便收敛了几分,很快便请了罗老爷的一位堂侄罗建昌来接待几位恩公。而这个时候,罗锦言已经由夏至服侍着,在自己的闺房里梳洗一番。

    罗家祖上是昌平的农户,家境殷实,到了罗绍曾祖父时,已是昌平数一数二的人家。到了罗绍祖父那辈时,罗家正式分宗,家业平分。

    长房接管了京城的铺子,把昌平的祖业卖给三房,全家迁往京城;

    二房虽然留在昌平,但两个儿子嗜赌成性,欠下巨款,多亏三房出手相助,才渡过难关。但家业也糟蹋得七七八八,到了如今,只剩下昌平镇上一座两进宅子,在罗绍庄子上做事的罗建昌便是二房的。

    三房早年买下了长房在昌平的祖业,后来又在二房最困难时高价买下二房的一部分田产,这样一来,反而成了三房人中家业最大的。罗绍的父亲便是独子,罗绍又是独子,偌大的家业便由他一人承继。他长年都在任上,只能派了得力的人来打理。

    这次他调往陇西,以现在朝中的形势,即使三年任满,他也难回北直隶,昌平这边都是祖业,自是不能变卖,他这次回来,便是要和各位管事好好交待一番。

    罗锦言还是四岁时随父亲来过昌平,也只住了一晚,便去京城求医。

    这次回来,她的闺房便是原来住过的房间,父亲显然让人精心布置了。

    湖水绿的湘被、粉彩的茶碗、孔雀蓝的漳绒坐褥、甜白瓷的花觚里插着红梅花,梳妆台上放着半尺高的西洋美人镜。

    屋里烧了地龙,暖洋洋的,窗台上放着几盆水仙,用哥窑梅子青的瓷缸养着,就连那淡淡的花香也让人感到暖融融的。

    见罗锦言看向那几盆水仙花,一个穿着豆沙色棉比甲的媳妇子局促不安地搓着手:“原是想给您点上香料的,可老爷说寻常的香料您闻不惯,媳妇就自所主张,搬来几盆水仙,不是名贵品种,小姐若是不喜欢,媳妇这就搬走。”

    罗锦言微笑着打量她,见她二十上下,五官倒还娟秀,只是皮肤微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戴着一点油的银丁香。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已经用了很大力气。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暂时搁浅,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至少住上三四个月了。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知道,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复杂许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日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鬟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错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成哑巴来糊弄。

    听到罗锦言轻微又有些含糊的声音,那个媳妇有些愕然,原来小姐不是哑巴,只是说话不俐落而已,但小姐只有七岁,长大以后说话多了,说不定也就好了。

    “我家当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侍候小姐,我家当家的十天才回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若是小姐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晚上也能值夜。”

    见她口齿伶俐,罗锦言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意地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常贵媳妇不住道谢,又领进来四个丫头,两个十三四岁,两个八|九岁。

    显然,常贵媳妇连同这四个丫头,就是父亲为她挑选出来暂时服侍她的人。

    罗锦言松了口气,好在没让那几个婆子来侍候她,她还真担心父亲会指派位管事妈妈给她呢。

    她换了件粉红石榴折枝的小袄,领口和袖口镶了白色风毛,衬得一张欺霜胜雪的小脸如同含苞待放的梨花,看得常贵媳妇呆了一呆:“姑娘生得可真好看,媳妇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神态真诚,没有恭维。

    罗锦言莞尔,落落大方,又让夏至给她别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粉绒花。

    她又照照镜子,确定全无旅途的疲惫之色,这才起身去见父亲。

    从小到大,父亲最见不得她受一点点委屈。

    刚刚走到庑廊上,就见一个小丫头跑了进来:“小姐小姐,三侄少爷说,军爷和几位恩公都安排在客房了,也已经禀了老爷,请贵客们用了茶点便过去了,还有崔起和那个贼人,先关到柴房了。”

    罗锦言点点头,由常贵媳妇引路,去见父亲罗绍。

    一一一一

第八章 一样花

    前世的罗锦言是不知道有罗绍这个人的。想来是和今生的情况相同,仕途不畅,偏居一隅做个小吏,以他的官职和声望,还不足于传到后宫。

    重生之后,罗锦言从来不觉得做一名像父亲这样的父母官有何不好。

    像那秦珏,不到三十岁便官拜中极殿大学士,除了他的个人能力,更多的还是皇恩浩荡,可他却在新帝登基的第二天,便留书辞官而去,陈谅等人寻到他府里,才发现人去楼空,除了一套冠服,什么都没有留下。

    想到秦珏,罗锦言额头的青筋不由冒起,如果他能留在新帝赵思身边,凭他的霸道强势,杨善宗、耿文颐之流又怎能把持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如果他真的如仁宗所愿,成为名符其实的顾命大臣,赵思又怎能命丧几名内侍之手?

    “小姐,您怎么了?”

    耳边传来夏至焦急的声音,罗锦言这才转过神来,口中腥甜,不知不觉中她把嘴唇咬出了血。

    她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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