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200910全文-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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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年5月20日第29页《抗战外交中的中德日三角》)因为刘大使自己就深谙“谎言腿短,在华丽的辞句后隐藏/谎言腿短,在权威的光环下嚣张/但,一张薄纸岂能包住熊熊烈火/墨写的谎言岂能改变血写的史章。所以,在1985年11月1日波兰亡灵节那天,作为驻波兰大使的刘彦顺,在阴雨连绵中走到公墓园里,目睹某些曾经风云一时的人物的墓前冷冷清清,好像无人祭扫,但卡廷石碑周围却摆满了鲜花和点燃的蜡烛,引来无数人驻足凝视,这就是真与伪、亲与疏、爱与恨的“特殊形式的公决”,所写下的诗章,感到当年屈死了的英雄并没有死,他们依然活在后人的心中,而那些当年叱咤一时风云的“人物”,死后也和生前一样都遭到人们的唾弃。这真正验证了我国民众对一切历史暴君“骨朽人间骂未销”同样的况味。作为一个使者,今天竟能把这个异国的冤狱,以自己的见证和思考直声国人:强权和谎言,虽得逞于一时,却不能得益于永远,结果既损人又害己;而作为劣势地位的国家敢不敢在强权面前坚持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也是一个最准确的检验。——确实,其人已矣,“不暇自哀”,却颇值得后人“借鉴和深思”。
约翰·肯尼迪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评断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它培养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它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怀。但我觉得,敢于追怀一切屈死和冤死的英雄,固然值得我们后人致敬;而唤醒人民对这些历史的不幸去进行深切的反思,就更难得、更可贵!基于此,就使人们觉得刘大使这篇文章的价值所在。真实的历史永远是留驻在一切有良知的人的心中,永远不会被流逝的时光所冲掉些儿!它就激发一切具有人文情怀的人一代代去披寻、掇拾,从而去爱那需要爱的、恨那摧残爱的!
(责任编辑 杨继绳)
【访问记】
彭涛是“一二·九”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彭定安——访姚依林
1979年冬季的一个明朗的下午,我就一二·九运动的经过问题,访问了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姚依林同志,他详细地谈了他的亲身经历和了解的情况,并交给我一份打字材料,允许我加以引用。
事情的原委和经过是这样的:彭涛的故乡江西鄱阳县的县委邀请我为县党史办采写一份比较详细的彭涛传记,因为我是彭涛的弟弟。——彭涛原名彭定乾,我们本是同一个祖父的堂兄弟,但因他在一二·九运动后,就与家庭失去联系,家里以为他已经牺牲,故将我过继伯父家。我接受这一任务后,就由沈阳赶赴北京,先后访问了谷景生、郭明秋、李雪峰、孙敬文、宋黎、高惠如(彭涛夫人)等老同志,最后访问了姚依林同志。
1979年11月14日下午4时,我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到达中南海姚依林同志的办公室。秘书先让我在办公室外面的一间小会议室落座,不一会姚依林就出来了。我们相邻而坐。因为事先已经约好访谈的主题,所以,一坐下,他就对我说:“彭涛实际上是一二·九运动的主要领导人。”——我听了他的话,感到一种兴奋和惊讶,因为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提法。然后,他递给我一份打印材料,说“你先看看这份材料;然后还有什么问题,再谈。”我当即紧张急速地看完这份姚依林回忆一二·九运动经过的材料,感到不少情况,同常见的历史记载不同。于是,我首先便提出了三个问题。我说:“这份材料里的回忆,同现有的历史书上的记载,不完全相同。是否应该恢复历史本来面目?”他很快干脆地回答说:“应该按历史本来的面目反映。”然后我又问:“您这份材料准备发表吗?”他说:“不准备发表。”我再问:“那我可以在我将来要写的文章中,引用这份材料吗?”他痛快地回答说:“可以引用。”过后又补充说:“你的文章发表前,寄给我看看。”
我答应一定照办。
然后,姚依林同志又做了一些口头补充。他说:“当时,学生力量大的是燕京、清华,所以,组织游行时,原计划从清华、燕京出发,一路上其他大中学校的学生参加进来,不断扩大队伍。但是,没有预计到敌人关城门,清华、燕京的游行队伍没有能够进城,后来主要靠东北大学。”他还补充说:“一二·九当天,成立了指挥部,我和郭明秋指挥,孙敬文当交通。指挥部设在北亚咖啡馆。在游行队伍里是黄敬指挥。后来,在新华门请愿后,举行示威,我们去到游行队伍中。彭涛作为领导人没有公开出现在游行队伍中。”
然后,姚依林同志又谈到材料中没有写到的、运动经过以外的事情。他说,一二·九运动当时,“主要领导人是彭涛同志。经验丰富的是黄敬。政治上更成熟一些的是周小舟。”接着,他解释说:“但周小舟当时主要抓‘武委会’(按即‘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的简称)的工作,他除了参加讨论酝酿发动‘华北水灾赈济活动’即后来的一二·九运动的‘西山会议’外,以后再未参加活动。”他又说:“黄敬经验丰富一些,但他当时刚从狱中出来,从青岛来到北平,在北大数学系就读,党的关系还没有接上。所以这时还没有参加北平市委的工作。”接着,他又告诉我说:“当时年龄最大的是小舟,那时他26岁;年龄最小的是我,十八岁。”
看了姚依林同志的材料,又听了他的谈话,我有了一点疑问,便大胆地提出。我说:“就我读到的历史记载来看,以及人们普遍的认识,都是认为黄敬是一二·九运动的主要领导和代表人物。这种‘历史的误会’是怎样造成的呢?”姚依林同志略加思索,回答说:“彭涛在一二·九游行中一直没有出面。而黄敬是游行队伍的指挥。特别是,在游行中他曾站在有轨电车后面的铁梯上讲演,被记者照了下来,发表了,这张照片影响很大。”的确,这张照片差不多是一二·九的象征,在全国以至世界上都流传甚广,人们都熟悉这张照片、熟悉照片上的人,以至一提到一二·九就会想到这张照片,想到黄敬。因为我提起了这个话题,引发了姚依林同志的回忆,他接着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时,黄敬作为一二·九的代表人物,当选中央委员。那天会上,我和彭涛坐在一起,看到选举结果,我便说‘他怎么成了一二·九的代表呢?’彭涛说‘我们不要提这个事’。”时间过去大约一个小时了,访谈到此结束,我告辞退出,踏着夜色离开中南海。
我从北京回到沈阳后,就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写了一篇纪实文章《彭涛与一二·九运动》,并按姚依林同志的嘱咐寄给他审阅。很快,他就在原稿上批示同意发表,退回我。我即寄《人民日报》。因为文章中提到刘少奇对一二·九运动的肯定,以及在运动展开后北方局即加强了对运动的领导等,所以,编辑部回信说,由于刘少奇还没有公开平反,文章暂不能发表。后来,我便交给《辽宁日报》于1980年7月3日发表了。在这篇文章中,我根据姚依林同志所谈和打字稿中的记录,记叙了一二·九运动的过程。
来函照登
尊敬的编辑同志大鉴:
顷读贵刊2009年第8期,于第64—68页发表《姚依林谈一二·九运动——姚依林同志访问记录》一文,署名“彭定安”,我不胜惊诧!这是一次严重的编辑工作的失误。
我曾向贵刊投稿,题目是《访问姚依林》,那是我在1979年访问姚依林同志的访问记;同时,附寄了姚依林在与我谈话时,交给我的一份他本人的谈话记录的复印件,即《姚依林同志访问记录(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三日上午)》,文末记录:“记录稿经本人审阅/整理人:杨树先/访问人:清华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唐纪名、杨树先、王冬琳、许克清”。后来,贵刊回复我说:你的文章已经发表过,我们不用了。我即回信说,拙稿贵刊不用,我同意;必须声明:我附寄的复印件是发表过;但我的访问记却未曾发表过。非常意外,事情已经过去很久,现在突然用我的名义发表别人记录的访问记!不知实情者,还以为是我欺世盗名!
我特此向你们言明实情,同时恳请你们在刊物上郑重更正。还希望你们能够发表我的稿件,以呈明事情的原委。
发生了这样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心中的感受,难于言表。恳切地请求你们尽快在贵刊作出相应的处理。区区此心,切盼谅察!
彭定安敬上
2009年8月9日
编辑附言:
我们因工作疏忽,造成署名错误。谨此向原作者和彭定安先生致歉!
2009年8月10日
勘误
炎黄春秋杂志社:
贵刊2009年第8期中关于《姚依林谈一二·九运动》一文中倒数第十三段:“‘一二·九’当天,参加的学校比较少……于是黄敬才去敲起钟来”中的内容有误。
经我本人回忆,实际情况为:汪德昭(是我北大史学系同学)听到游行队伍经过北大红楼时,仓促从课堂中跑到楼下打钟。所以北大参加“一二·九”游行是临时参加的。
我从事后了解到,当时北平市学联派人来北大通知时,并没有找到我。请贵刊给予更正。
刘导生
2009年8月31日
《炎黄春秋》2009期第8期第64页第6段提到当时世界语学会的活动云:当时有两个口号:“Per Esperanto por peace”和“Per Esperanto Por Socialismo”。我正好是世界语者,看出其中有一点错误。“Per Esperanto por peace”(大意是“用世界语推进和平”)中的“peace”(和平)是英文,不是世界语词汇,正确的词是“paco”。故此口号应为“Per Esperanto por paco”。“ Per Esperanto Por Socialismo” (大意是“用世界语推进社会主义”)中“ Por”和“ Socialismo”两此的第一个字母都不用大写。这个口号写成 “ Per Esperanto por socialismo”即可。不知是作者误记,还是编辑部误写。以前也曾注意到一些文章中的外文词出现错误。特提出,请编辑部在审稿时注意。 郑伯承
【故纸堆】
安徽特殊案件的原始记录·尹曙生
最近十几年来,一些书籍、报刊、互联网,时不时披露上个世纪“大跃进”年代中国一些地方出现的人相食现象。大多数作者由于没有确凿的数据和例证,文章说服力不强,善良的人们不太相信,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还是用事实说话吧。
安徽省在“大跃进”年代,人民群众吃尽了苦头,饿死了400多万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测的),发生人相食(多数是吃尸体)的现象并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厅向省委写了一个报告,题目是:《关于发生特殊案件情况的报告》。报告称:“自1959年以来,共发生(特殊案——笔者)1289起,其中阜阳专区9个县发生302起,蚌埠专区15个县发生721起,芜湖专区3个县发生55起,六安专区5个县发生8起,安庆专区2个县发生2起,合肥市3个县发生201起。发生时间,绝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县发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发生的;蚌埠专区的凤阳县等10个县1960年共发生此类案件619起,其中发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发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发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个别地方虽有发生,但为数极少。今年第一季度只发现肖县、砀山、嘉山、定远、肥西、巢县、泗县等8个县共发生10起。这类案件约有50%以上发生在三类(即坏人掌握领导权一笔者)社队,作案成员大多数是劳动人民,也有的是地富反坏分子。据蚌埠专区对819名作案成员调查,地富分子和历史上当过土匪的59人,敌伪人员、兵痞等49人,学生19人,农民764人。从作案性质和情节上看,据对1144起案件调查,其卖给别人吃的36起,其余1108起都是留作自食的。发生这类案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生产没有搞好,口粮安排不落实,群众生活极度困难,特别是坏人当道的三类社队,干部为非作歹,停伙扣饭,群众出于生活所迫所致,个别的搞出去卖也是为了买回自己所需的食物和用品。各地对此类案件,一般都当成政治破坏案件处理,由党委责成公安部门领导直接掌握,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