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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

当代 2010年第1期-第73部分

小说: 当代 2010年第1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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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方平讨公道的这一路;见识到了多个级别的阴间法院;没有一家是像御史华公所见的“最高法”那般端庄与清肃。席方平经过的每一级阴司;官风都极度糜烂;吏治也极度腐败;比人间最糟糕的朝代还要厚黑。无论进得衙门喊冤的是人是鬼;一概不问青红皂白酷刑伺候。堂上堂下那些大官小吏;全部只认黄白之物;不讲公理和良知。冥王更是暴戾昏庸外加狡诈伪善……真是一句正面报道都找不出来。 
  席方平亲历的冥界;未免缺少神气也缺少鬼气;它能透露给我们的冥界知识;比御史华公见到的;其实更概念化也更乏想象力。 
  只能说;这段“申冤纪实”很不诚信;实质上它与神鬼都无关系;是另一版本的“杨乃武小白菜”主题的政治寓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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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名叫李伯言的普通书生;没来由地;突然暴病不起。但他拒绝进药;言之凿凿告诉家人说;这病不是人间医疗技术对付得了的;乃是阴司“阎罗王”一职出现空缺;要他去暂时代理。李书生嘱咐家人好生看护他的肉身;千万别急着抬出去给埋了。 
  李书生肉身断气;灵魂被阴司使者引导着;进入一座大宫殿;穿戴起大法官出庭的堂皇冠冕。 
  李伯言看见的“阴司”;其殿堂的建筑体制与装修风格;估计完全依照人间朝廷的刑部大堂打造。首席大法官阎罗王;也既此刻的代理者李伯言高坐正中;他身边排列有助理法官和书记员;阶下两行衙役面色凝重;肃然呆立;随时准备吆喝“威武”。阎罗面前的台案上司法案卷堆积如山;到案的嫌疑人一一被提上堂来。 
  “阎罗”的审案过程;就是我们从小说电视里看滥的古代“大堂”俗套;法官问问案情;动动大刑;没什么特别。但最后的判决;不是依据“大明”或“大清”或任何朝代的律法;而是自有一个“冥律”。关于这个冥律;稍后再细说。 
  李伯言“代理”完一次开庭;就被送回人间;又做起了他的一介书生。李伯言的阴司阅历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情节是;庭审过程中;有个王姓罪犯竟然是他姻亲;而且当时也还是个活人。他贪图小便宜;购买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婢女;被女子的父亲告状说“盗占”其女儿。 
  中国的阴司也受理事涉活人的官司;状子递到城隍庙即可;由城隍现场处理;处理不了的转给上级法院。王某一案就被上交阴司了;于是犯罪嫌疑人王某和代理阎罗李书生一样发生了“暴卒”;魂儿被暂时勾去阴司;肉身进入假死状态。 
  李伯言好不容易当一回阎王;放手体验生杀予夺的快感;巧遇亲戚是阶下囚;不免暗生利用职权亲亲相护之意。他刚一动心;可不得了;大堂上平地飞腾起一股阴火;转眼就点燃了梁柱;大有火烧连营之势。李代理被吓傻;没想到在阴间也能碰上化身一道生鲜烧烤的意外。正宗的阴司官吏急忙对他进言:“阴曹不比你们人世官场无所顾忌;这里容不得一念之私的。你打消坏念头;火会自行熄灭。” 
  李伯言迅速站回公正立场;那把阴间邪火果然收束。不敢徇私的李伯言挥泪斩马谡;判决姻亲王某挨了一顿大板。 
  两人双双还阳后;见面还说及此事来的;李伯言解释了自己无力徇私的苦衷;王姻亲则向他诉说;自己一觉醒来;屁股奇痛;莫名其妙烂了二十多天。 
  李伯言的阴司行;从另一侧面证实;席方平的确是个偏激又善于自我保护的愤青;他的愤怒对象原本是人间的司法腐败;却假托阴司;既足以泄愤又规避了被通缉一类麻烦。 
  又有位巡抚大人;他老爸谢世已多年。那老爸生前也不是凡人;曾贵为总督。有一天;亡灵老爸托梦给巡抚儿子;说自己生前犯下过一桩罪错:他违抗军令;擅自调动兵马。不料这支部队偏偏遇上了海盗。部队没打过;落得全军覆灭。古代中国的海盗;真是不能不为之“哇噻”;大败官军的酷劲儿;今天索马里的土海盗瞠乎其后。 
  前总督的鬼魂面临阴司审判;他畏惧刑狱之苦;前来托梦;想求儿子帮着找阎罗王关说。而此时的阎王;也是个代理者;该代理者在人间的身份微末;只是一名奔波劳碌的小小押粮官。 
  小押粮官被大巡抚求到了门下。起初他表示为难;告诉巡抚;阴曹法度可不像阳世上这样稀松糊涂;可以随意上下其手;想开后门恐怕不容易。但经不起巡抚大人苦求;小押粮官最终将巡抚偷偷带去了阴司的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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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所见;与书生李伯言大体相类;阎罗大堂森严;堂下守候着一堆等待开庭的败兵冤魂;一个个身带伤残;凄凄惨惨破破烂烂。他们就是状告巡抚老爸的苦主。 
  小押粮官上得堂来;冠带庄严华丽;前呼后拥;全然不复是他在人间那副卑微样儿。既然受人之托;代理阎罗便试着给巡抚老爸开脱罪责;他使出移祸江东之计;巧言劝导那些冤鬼去恨直接的凶手海盗。无奈冤鬼们思维僵硬;咬定了是长官瞎指挥才使大家遭遇海盗;遭遇海盗才导致他们沦为冤魂。代理阎王心想;说不得;也只好痛打前总督一顿;先平平鬼愤;再行设法通融。 
  不想那巡抚养尊处优惯了;神经比较脆弱;一看老爸受刑;不禁惊叫出声。 
  眨眼间;大堂判官老爸与冤鬼们就全部消失。巡抚恍如梦醒;心内惶悚。而第二天那个押粮官就真的一命归阴。 
  大概冥府的司法确比人世清明严厉;即使是代理阎王;一旦斗胆违背“冥律”也将被立处极刑。 
  不过也有可能;惩罚来得如此及时和严厉;恰恰因为堂上坐的只是个临时工;不在冥府正式编制。 
  这也就更好理解;为什么许多人会碰到冥府衙门虚位以待他的美事了。中国冥界属于鬼魂;这无疑问。但审判鬼魂的机构“冥府”或“阴司”;其中官员们身属神界还是鬼界?古人语焉不详。只是;邀请活人去充当判官或者阎王本人的情况确实屡见不鲜。包公被征调“夜审阴”;原来并不似话本戏文里渲染的那样;是天宫对大清官一种特殊和破格的重用。 
  极有可能;中国阴司衙门开出的任职待遇过于菲薄了;严重缺乏吸引力;才造成人手不足是冥府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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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年间;有个人的船儿夜泊湖畔。此人闲极无聊上岸散步;见到两个人在柳树下聊大天。他凑上去想加入谈话;那俩人也给他让座表示欢迎。夜泊者听了几句;却发现人家聊的好像都是阴间的事;猜测自己碰到了鬼;忙不迭想开溜。夜谈者让他不必惊慌;严正声明说;自己不是鬼;而是一个为“走无常”;另一个为“视鬼者”。 
  夜泊的人听到这两个名号;和咱们一样;觉得很生疏;他便替大家问那个“视鬼者”:何以能见鬼? 
  对方回答“生而如是;莫知所以然也”——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桩特异功能从哪儿来。 
  又问另一个:“何以走无常?”回答是:“梦中忽被拘役;亦莫知所以然也。” 
  这两位阴间来客;统统的一问三不知;却传递给我们两个重要冥府知识;一是在冥府当差的不算是“鬼”;二是冥府不仅法官缺员;跑腿办事的普通工作人员也不够用;得随时从人间抓壮丁来充数。 
  冥府还存在一个绝顶搞笑的窘状。 
  私盐贩子王十背着买到的私盐乘夜赶路;想躲避稽查。不幸还是被两名公务人员拿住了。王十以为是盐业管理部门来对自己执法;使劲哀求他们高抬贵手。那两人却称自己不是盐业管理部门的;是鬼卒;要拉他去阴间临时当劳工。私盐贩子探听要他去干什么活计?鬼卒说;冥府上任了一位新阎罗;阎罗一上班就发现;前任阎罗疏于环境管理;连那条架着奈何桥的著名阴阳界“奈河”;都被淤泥填平了。更难堪的还有;关押鬼魂罪犯的冥间十八座监狱;粪坑全部满溢;搞得冥府臭不可闻。新阎罗发布清理令;因此鬼卒来人间抓捕小偷;造假币的;私盐贩子这三种人去服阴间劳役。 
  冥府的日子;看来真是不怎么优雅高尚;也无怪“阎罗”换任频繁;大概谁都视此为苦差;干不了几天;就可劲儿活动着另谋高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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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说那个“冥律”。 
  “冥界”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吗?无人能知。 
  冥府的法典没有文本传世。也或许;压根就无人拜读到过。其律条如何;这里只能付阙。 
  好在留下的冥府判例;倒是相当丰富。 
  诸如那个私盐贩子王十。鬼卒带着他进了一座城;来到一处官署。那位新任阎罗端坐堂上。鬼卒报告说“捉得私贩某某到位”。阎王一听却发怒了;说;私盐本身的确不是好玩意;上漏国税下蠹民生。但是被世上那些暴官贪商指为“私贩”的人;却都是天下良民;他们迫于贫困;搜罗点小本钱;赢点小利润;这怎么说得上“私”? 
  阎王振振有词剖析了“私盐”与“贩卖私盐”之性质差异;他判罚那两名捉错人的鬼卒自掏腰包购买四斗盐;连同王十自己买到的那些;都由鬼卒扛在身上帮他搬运回家。王十则被阎王留下;出任“奈河”清淤工程的项目经理。三天后;阎王放他还阳而去。 
  这位阎王;议论风发;满心的民生关怀。缺憾是他的兴奋点集中在臧否时政并探寻道义是非。冥府的首席大法官;未曾体现出他对法律本身有丝毫的热情与认知。 
  有个乡镇领导宋某;惯于欺压乡里胡作非为;且有古人所说的“断袖之好”——时下的表达改为“断背”了。他邻居家的小男孩清秀可人;宋某见色心喜;变着法子将其引诱上手。男孩父亲是古板严苛的封建家长;他察觉隐情后;不敢找乡镇领导理论;却马上逼迫自己儿子上了吊。屈死的男童鬼魂将宋某告到了冥府。 
  宋某在梦中被逮进去;接受审判。 
  面对原告指控;宋某自我辩护说;我是出以喜欢你;没有坑害你的主观故意;你老爸竟然为此要你小命;我也始料不及呀。男孩严词反驳;不是你引诱;我怎么会被你占有?不被你占有;又怎么会丢命?宋某又自辩;我诱惑你是我的事;从不从却在你自己;当时对我回眸一笑;主动投怀送抱的是谁呢? 
  当庭的法官听到此处;怒不可遏;出言指斥宋某:“小孩子家不懂事;掉进了你的陷阱;人们用鱼饵钓到了鱼;难道要算鱼的过错?” 
  这宋某梦醒后;果真遭了连环报应。先是他上司受贿事发;宋某被牵连其中。却侥幸获得从轻发落;只被判劳教三年。宋某心中窃喜;以为那个噩梦未必应验了。可等到他刑满回家;才知道邻居为报复失子之恨;拍出重金;勾引上了他的妻子。 
  宋某羞愧难当;更受不了成为众人笑柄;也自己找根绳子吊死了。 
  主审该案的冥府法官;认识通透;辩论技巧高超。缺憾还是;决定他立场态度的;是对世态人心的个人觉悟与理解;不沾法律或法制的边儿。 
  有个富家子弟所经历的冥府审判更波谲云诡。 
  此人也是突然病危昏迷。间歇苏醒之际;他告诉家人;自己的魂儿被拘到阴司去了;起因是他曾破费银子救过两条人命;但也曾强抢过一个民女。而今;被救过命的人在阴司出具书证为他进行人品担保;民女的父亲却坚持递状子;坚决要求惩办他。阴司一时委决不下;宣布休庭择日再审;他得以暂时还魂回家。 
  没两天;富家子又病危昏迷。这次苏醒;他说我麻烦大了。 
  阴司二次开庭;主审法官认为;强抢民女是大恶行;救人性命是大善举;两下正可抵消。 
  冥王却认为;如果救了某人的命;又抢了其人的女儿;这倒是不妨两相抵消。但现在被救的和被抢的不是同一人。不惩罚富家子的话;被救的人是报了此恩;但那个被抢了女儿的;此怨又如何摆平?不过话说回来;两者相比较;应该还是救人的善业分量更重;那份多出来的善业不给人家算数也不合理。 
  冥王建议;不如咱们法庭既不处罚他也不奖赏他;只给他的生死档案里塞进相关材料;让三方当事人在来生中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去;彼此自行了结。 
  这一次;冥王和他的法官们都显示为坚定的佛教信徒;从立论到断案;全都依据善恶素业转世来生等等佛家理念展开。这且不多说;反正中国的冥界原本就不是本土文化物产。只说法官与院长的认识分歧;体现的也都是佛门意识形态的经院思辨;半点不着“依法判决”的痕迹。此外;不能不说;他们的“佛家理论”知识;相当初级和幼稚;自学成才痕迹深刻;想考佛学院本科估计都绝对落榜。而冥王给出的判决;等于不判;是将皮球一脚踢到佛祖衙门里去了;这运用的就更纯然是中国官场技巧。 
  也有个别判例;轻灵有趣。 
  阴司判决几个饲养员的鬼魂投胎转世做马;让他们切身体验马儿被饲养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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