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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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是也。断彼所缘故者。第三因也。此名断彼所缘故断。谓见灭道。断有漏缘
惑。以灭道下贪等有漏缘惑。缘邪见等无漏缘惑。无漏缘惑。名为所缘。所缘若
断。彼能缘有漏缘惑亦随断。故名断彼所缘故断。言所缘者。即无漏缘惑是也。
对治起故断者。明断修惑。由第四因。此名对治起故断。谓九品修惑。由九品能
对治道。断若上上品惑。下下品道。为对治。乃至下下品惑。上上品道。为对
治。此对治门。后当广释。
从此第二。明四种对治。论云。所言对治。总有几种。颂曰。
对治有四种 谓断持远厌
释曰。对治有四。一断对治。谓无间道。断烦恼故。二持对治。谓解脱道。
此道能持择灭。得故。无间道后。名解脱道也。三远分对治。谓胜进道。令所断
惑得转更远故。解脱道后。名胜进道也。四厌患对治。谓加行道。缘苦集谛。深
生厌患故。无间道前。名加行道也。论主正此文云。第一加行。二无间。三解
脱。四胜进。
从此第三。明断惑处。论云。诸惑永断。为定从何。颂曰。
应知从所缘 可令诸惑断
释曰。应知诸惑。得永断时。不可令其离相应法。以相近故。但可令惑远离
所缘。令彼所缘。不复生故。
从此第四。明四远性。论云。所言远分。远性。有几。颂曰。
远性有四种 谓相治处时
如大种尸罗 异方二世尊
释曰。上两句标。下两句释。远性有四。一相远。二治远。三处远。四时
远。如大种者。如四大虽俱。以相远故。亦名为远。如尸罗者。如持犯戒。此名
治远。虽一身中。有持戒犯戒。以相治故。亦名为远。异方者。如东西海。此名
处远。虽同一世界。方处隔故。亦名为远。二世者。如过未世者。此名时远。虽
一法上立此二世。望现在世。时分隔故。亦名为远。等言。为明举事未尽。如所
造色等亦名相远。如善恶性等。亦名治远。如南北海等亦名处远。故致等言。
从此第五。明断惑得灭。论云。前言惑断由治道生。道胜进时。所断诸惑。
为再断不(第一问)所得离系。有重得耶(第二问)颂曰。
诸惑无再断 离系有重得
谓治生得果 练根六时中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诸惑无再断者。诸惑顿断。若更不
退。必无后时再。断惑义。离系有重得者。离系者。谓择灭无为也。道胜进时。
重起胜得。得前无为。是故无为。更许重得。所言重得。总有六时。谓治生一。
得果有四。练根第六时也。治生时者。谓解脱道。得果时者。谓得预流。一来。
不还。阿罗汉果。练根时者。谓练钝根。转为利也。此六时中。诸惑离系。随道
胜进。重起胜得。如欲界系。见四谛断。色无色界。见三谛断。除道谛也。所有
无为。具六时得。色无色界。见道谛断。所有无为。唯五时得。以治生时。即得
果故。不应于此。分为二时。解云。道类智起。名治生时。即得预流果也。故六
时中。除治生一。欲界修断。五品无为。亦五时得。除预流果。欲界修断。第六
品无为。唯四时得。谓于前五。更除一时。得果治生。时无异故。解云。第六解
脱道起。名治生时。即得一来果。除治生一时也。欲界修断。第七八品无为。亦
四时得。得果四中。除前二故。欲界修断。第九品无为。唯三时得。谓于前四
中。又除一时。以治生时即得果故。解云。第九解脱道起。名治生时。即得不还
果。除治生一时也。色无色界。修断无为。唯除有顶。第九品无为。所余无为。
亦三时得。得果四中。除前三故。有顶第九。唯二时得。谓前三内。又除一时。
以治生时即得果故。解云。第九解脱道起。名治生时。即得阿罗汉果。除治生一
时也。此约钝根及次第证者说。若利根者。则无练根。若超果者。则不定也。
从此第六。明九遍知。就中分六。一列九遍知名。二明六对果。三明建立遍
知缘。四明成就遍知。五明集遍知处。六明得舍遍知。此下第一。列遍知名。且
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断遍知。智遍知者。谓无漏智。于四谛境。周遍而知。
名智遍知也。断遍知者。谓即诸断断即是择灭。由断显故。择灭名断。断遍知
者。此于果上。立因名故。遍知是因。断名为果。故断名遍知者。是果上。立因
名也。论云。为一切断立一遍知(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徵也)颂曰。
断遍知有九 欲初二断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尔
余五顺下分 色一切断三
释曰。初句标数。次三句明见谛六遍知。后二句明修道三遍知。欲初二断一
者。谓欲界系。初苦集二断。立一遍知。二各一合三者。二谓欲界。灭道二谛。
各立一遍知。言合三者。欲界四谛。合成三遍知也。一见苦集断遍知。二见灭断
遍知。三见道断遍知。上界三亦尔者。上二界四谛。合成三遍知。如欲界数。故
言亦尔。一色无色。见苦集断遍知。二色无色。见灭遍知。三色无色。见道断遍
知。此上六种遍知。名三界见谛。所断法断。六种遍知。言法断者。择灭名也。
余五顺下分色一切断三者。余谓三界。修断法。断立三遍知。见断外故。名之为
余。欲修惑尽。立一遍知。名五顺下分结尽遍知。此遍知体。并前见谛。六种遍
知。及此修断。九品无为。总集名为五顺下分结尽遍知。故论云。五顺下分结。
尽遍知并前立故。解云。并前见谛也。色一切断三者。色谓色界。修道惑尽。立
一遍知。名色爱尽遍知。一切断者。谓无色修道惑尽。立一遍知。名一切结尽遍
知。此遍知体。总集三界见修无为。名一切结尽遍知体也。故论云。一切结尽。
通前遍知。并前立故。解云。并前见修断无为也。颂言三者。结上三界修道。立
三遍知也。问何缘色无色修断。别立遍知。非见所断。答以色无色。修所断惑。
治不同故。遍知别立。见断治同。遍知合说。
从此第二。明六对果。论云。如是所立。九种遍知。应辨于中。几何道果。
颂曰。
于中忍果六 余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无色边果一 三根本亦尔
俗果二圣九 法智三类二
法智品果六 类智品果五
释曰。此有六对果。初两句明忍智果。次两句明未至根本果。次两句明无色
近分根本果。次一句明俗圣果。次一句明法类智果。次两句明法类智品果。于中
忍果六者。于遍知中。忍果有六。谓见谛六。遍知也。忍谓八忍。六种遍知。是
忍所得。名为忍果。余三是智果者。余谓修断。三种遍知。此三智果。唯智得
故。未至果一切者。谓未至定。能断三界见修惑故。具有九遍知果。故言一切。
根本五或八者。毗婆沙师说。根本静虑。果唯有五。以根本地唯能永断色无色界
见修惑故。故有上界见谛三果。修断二果。以不能断欲界惑故。故欲界四遍知。
非根本果也。或八者。或言。谓显妙音师说。彼说根本有八遍知果。于前五上。
更加欲界见谛三遍知果。谓先凡位。离欲界染。后依根本地。入见谛时。于欲界
系见四谛断。许别道引无漏得故。别道引者。谓法智及法忍也。此别道位。起能
得得。得欲见谛。三种遍知。故此见谛。三遍知。亦是根本地果。除顺下分。以
顺下分。唯是未至果故。谓根本地。所起见道。无容修彼欲界修惑。断对治故。
以见修不同。故不修也。故五下分遍知。非根本地果也。无色边果。一者边谓空
处近分。近空处故。名无色边。以空处近分起有漏道。能断色界修惑尽故。唯得
色爱尽。一遍知果也。三根本亦尔者。无色前三。根本除有顶也。唯得一切结
尽。一遍知果。一数同前。故言亦尔俗果二者。俗道果二。谓世俗道。能断欲界
色界修所断故。得顺下分。及色爱尽。二遍知果。圣九者。谓圣道力。能断三界
见修惑尽。得九遍知果。法智三者。法智果三。谓法智力。能断三界修惑尽故。
得修断三遍知果。类智果二。谓类智力。但能永断色无色界。修所断故。得色爱
尽一切结尽。二遍知果。法智品果六者。品者类也。法智法忍。同品类故。名法
智品。前说法忍得三果。法智得三果。今法智品。忍智双说。故得六果。类智品
果五者。品同前释。前说类忍得三果。类智得二果。今类智品。忍智双说。故得
五果。
从此第三。明遍知缘。论云。何故一一断。不别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
立。颂曰。
得无漏断得 及缺第一有
灭双因越果 故立九遍知
释曰。且由三缘。立六忍果。一得无漏断得。谓得无漏择灭得故。二缺有
顶。谓有顶地。五部惑中。随不成就。一部惑故。不成名缺。三灭双因。谓灭自
部同类因。及他部遍行因故。名灭双因。谓五部各自部为同类因。若苦集互。为
遍行因。余三部。用苦集为遍行因。如诸异生能断苦集。有灭双因。阙余二缘。
虽得无为。不立遍知。若诸圣者。入见道位。至苦类忍现行已前。虽得无漏得。
阙余二缘。不立遍知。谓苦类忍。虽断有顶惑。犹现在前。而不名缺。至苦类智
集法忍位。虽缺有顶。未灭双因。未灭集下遍行因故。谓集法忍。虽断集部。未
不成就。故不名灭。集法智位。三缘具故。方立遍知。故后法智。类智位中。所
得无为。皆三缘具故。立遍知。越界者。此明四缘立三智果。谓于前三。加越界
故。越欲界故。立顺下分。越色界故。立色爱尽。越无色界。故立一切结尽遍
知。杂心论师。总立五缘。于前四上。加离俱系。谓离自部系。及他部系。名离
俱系。与双因别者。因宽系狭故也。谓系唯随眠。因通相应俱有法也。
从此第四。明成就遍知。论云。谁成就几遍知。颂曰。
住见谛位无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无学唯成一
释曰。住见谛位无者。见道有十五心。前五心来。无遍知也。或成一至五
者。于见道位。至第六集法智。及集类忍。唯成一遍知。至第八集类智。及灭法
忍。成二遍知。至第十灭法智。及灭类忍。成三遍知。至第十二灭类智。及道法
忍。成四遍知。至第十四道法智。及第十五道类忍。成五遍知。故言一至五也。
修成六一二者。修谓住修道位。从道类智。乃至未离欲染。成六遍知。及离欲
者。却退亦成六遍知。全离欲染。色爱未尽。成一遍知。谓顺下分。或先离欲。
来入见道。至道类智。未起色爱尽。胜果道时。亦成就一。谓顺下分。又从色爱
尽。起色缠退。及无学位。起色缠退。亦成顺下分一也。若色爱永尽。成二遍
知。谓顺下分。及色爱尽。或先离色爱者。来入见道。从道类智。后起色爱尽胜
果道。至未全离无色爱前。成顺下分及色爱尽二。从无学位。起无色缠。退亦成
顺下分色爱尽二无学唯成一者。谓一切结尽遍知。
从此第五。明集遍知。论云。何缘不还。阿罗汉果。总集诸断。为一遍知。
颂曰。
越界得果故 二处集遍知
释曰。具二缘故。总集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离欲染时。越欲界故。
得不还故。离无色染时。越无色界故。得无学果故。故于两果。总集遍知。
从此第六。明得舍遍知。论云。谁舍。谁得。几种遍知。颂曰。
舍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释曰。舍一者。谓无学道退。舍一切结尽。一遍知也。及色爱尽退。舍色爱
尽遍知。并全离欲退。舍五顺下分一遍知也。舍二者。谓诸不还。从色爱尽。起
欲缠退。舍色爱尽。及顺下分。二遍知也。及得阿罗汉时。亦舍前二遍知也。舍
五者。谓先离欲。来入见道。至道类智。证不还果时。得顺下分一。舍前见道。
五遍知也。言舍六者。谓未离欲。圣得离欲时。得五顺下分一遍知。舍前忍果六
遍知也。得亦然除五者。谓得遍知。有得一。得二。得六。如前舍数。故言亦
然。唯除得五。言得一者。谓得未得。九遍知中。一一渐得。皆名得一。前见道
位。成二三四五等者。约成就说。成通先后故也。得唯据初。故渐得中。无有初
得二三四五等。遍知也。此下言得二六者。唯约退位得说。非据渐得也。及从无
学。起色缠退。亦名得一。谓顺下分。言得二者。谓从无学。起无色缠退。名为
得二。谓色爱尽。及顺下分。言得六者。谓从不还退。一刹那中。得忍果六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一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