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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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并无色者。谓无漏戒。欲色界有。并在无色。于无色界。虽不现行。而得成
就。圣人生在无色界中。成就色界过去未来无漏律仪。法前后得。得不失故。除
中定无想者。谓于色界。中定梵王。及无想天。唯是异生。无无漏戒故。须除
也。余十六天。有圣人故。皆容得有无漏律仪。
从此大文第二。释经诸业。就中有十一。一明三性业。二明福等三业。三明
三受业。四明三时业。五明身心受。六明曲秽浊。七明黑黑等。八明三矣尼等。
九明三恶行等。十明十业道。十一明三邪行。
从此第一。明三性业。论云。且经中说。业有三种。善恶无记。其相云何。
颂曰。
安不安非业 名善恶无记
释曰。谓安稳业。说名为善。得可爱果。济众苦故。不安稳业。名为非善。
招非爱果。损有情故。言非业者。非前二业。立无记名。不可记为善不善故。
从此第二。明福等三业。论云。又经中说。业有三种。福非福等。其相云
何。颂曰。
福非福不动 欲善业名福
不善名非福 上界善不动
约自地处所 业果无动故
释曰。初句标。次下释。福非福。不动者。标也。欲善业名福者。招可爱
果。益有情故。不善名非福者。招非爱果。损有情故。上界善不动者。上二界
善。名不动业。问岂不世尊说下三定。皆名有动。答初禅有寻伺动。二禅有喜受
动。三禅有乐受动。故立动名。不动经中。据能感得不动异熟。说名不动。问如
何有动。定招无动异熟。为答此问。故颂言约自地处所业果无动故。虽下三定有
灾患动。约处言之。业果不动。如初定业招初禅果。初禅处定。无容转令二地处
受。业果处定立不动名。然欲界中。有天等业。由别缘力。转人等中受。故非不
动。
从此第三。明三受业。论云。又经中说业有三种。顺乐受等。其相云何。颂
曰。
顺乐苦非二 善至三顺乐
诸不善顺苦 上善顺非二
余说下亦有 由中招异熟
又许此三业 非前后熟故
顺受总有五 谓自性相应
及所缘异熟 现前差别故
释曰。初一颂正明三受。次一颂引证。后一颂明顺受。顺乐苦非二者。标
也。一顺乐受业。二顺苦受业。三顺不苦不乐受业等。即非二也。善至三顺乐
者。释顺乐受。始从欲界。至第三禅。所有善业。名顺乐受。诸不善顺苦者。释
顺苦受。欲界不善业。名顺苦受业。上善顺非二者。释不苦不乐受。第三禅上。
从第四禅。乃至有顶。所有善业。名为上善。名顺不苦不乐受业。论云。非此诸
业唯感受果。应知亦感彼受资粮。受及资粮。此中名受(解云。此相应俱有名资
粮也)余说下亦有由中招异熟者。有余师说。第三禅下。亦有第三顺非二业。中
谓中间禅也。由中定业。招中异熟故。明知下地。有不苦不乐受业。谓生中间。
唯有舍受。故彼业感顺非二果。又许此三业非前后熟故者。引证意明下地有舍异
熟。此是发智本论说也。彼云。颇有三业非前非后受异熟耶(解云。同一时受。
言非前非后也)彼论答曰。有谓顺乐受业色。顺苦受业。心心所法。顺不苦不乐
受业。心不相应行。乃至广说(解云。顺乐色者。于人天中。眼等五根。色香昧
触。顺苦心心所者。谓感人天苦受及相应法。顺不苦不乐受业。心不相应者。于
人天中。命根众同分。得四相此是第一节文。于广说中。更有一节文。俱舍略
引。但言乃至广说。第二节文。顺乐受业。心不相应行。能感人天命根第四。顺
苦受业色者。谓感人天中。色香味触顺不苦不乐受业。心心所法。此业能感不苦
不乐受。及相应异熟也)今引彼文。意取第二节文为证以说不苦不乐受。业感不
苦不乐受异熟。明知欲界。有舍异熟。以本论说三业俱时受异熟果。由此证知。
下地亦有顺非二业。非离欲界有此三业俱时熟故。上界无苦故。三业之言唯说欲
界。问岂不业是善恶。受果无记。此业与乐。体性既殊。如何说为顺乐受等。答
业能为因。利益乐受。故约利益。说名顺受。或复此业。是乐所受。谓乐是业。
异熟果故。果领于因。此即所受顺能受也。或复彼乐。是业所受。由此能受乐异
熟故。因受于果。此即能受。顺所受也。顺受总有五者。标也。总说顺受。略有
五种。谓自性相应者。已下别释也一自性顺受三受为体自性是受故。自性不违。
名为顺受。二相应顺受。以触为体。谓触与受相应。名相应顺受。如契经说。顺
乐受触。乃至广说。及所缘异熟者。第三所缘顺受。色等六境为体。谓所缘境。
顺能缘受。名所缘顺受。四异熟顺受。谓感异熟业。顺异熟果。故名异熟顺受。
如契经所说。顺现受业。乃至广说。现前差别故者。第五现前顺受。现谓现在。
受正现行。即是受体。现前不违。名现前顺受。言差别者。上说五受。是差别
也。此前所说。顺乐受等。于此五中是第四异熟顺受。由业能招受异熟故。虽业
与受体性有殊。而得名为顺乐受等。
从此第四。明三时业。就中一明四业。二明差别。三明中有业。四明定业。
五明现法果业。六明业即受果。此下第一。明四种业。论云如是三业。有定不
定。其相云何。颂曰。
此有定不定 定三顺现等
或说业有五 余师说四句
释曰。此有定不定者。标也。此前三业。有定不定。定三顺现等者。别释
也。定有三业。一顺现法受。谓此生造。即此生受。二顺次生法受。谓此生造。
第二生受。三顺后法受。谓此生造。第三生后。受依经部说。顺现受业。其力最
强。必受现生后。若顺生受业。其力稍劣。必受生后受。不受现受。顺后受业。
其力最劣。不受现生。唯受后受。随初熟位名顺现等。并不定业。合成四种。言
不定者。不定受故。谓不定受异熟故。或于三世。时不定故。立不定名。或说业
有五者。或有欲令不定受业。复有二种。谓于异熟。有定不定。开为二种。一异
熟定时不定。谓果必受。于三世时。即不定也。二异熟与时俱不定谓果与时俱不
定受也。但有果定时不定业。无有时定果不定者。但于时定。于果必定。以时离
异熟无别性故。四业五业。开合为异其理无别。余师说四句者。谓余譬喻师说。
业分八种。故为四句。彼许时定于果不定。于不定中。时复分三。兼前五业故。
成八种。第一句者。于时分定异熟不定。谓顺现等三业。三世时定。于果不定。
若现世受其果。即受现。若不受永更不受。于时必定。于果不定。顺现既然。生
后亦尔。此分三种。一谓顺现定。果不定。二顺生定。果不定。三顺后定。果不
定。第二句者。有业于异熟定。于时不定。谓不定业。定得异熟。此但为一。谓
果定时不定。第三句者。有业于二俱定。谓顺现等。定得异熟。此有三种。一谓
顺现时果俱定。二谓顺生时果俱定。三于顺后时果俱定。第四句者。有业于二。
俱不定。谓时不定业。非定得异熟。此但为一。谓果不定。时不定。论云。彼说
诸业。总成八种。谓顺现受。有定不定。乃至不定。亦有二种(解云。顺现等三
定者。第三句是也。顺现等三不定者。第一句是也。第四不定中定者。第二句是
也。不定中不定者。第四句是也)。
从此第二。明差别。论云。于此所说业差别中。其相云何。颂曰。
四善容俱作 引同分唯三
诸处造四种 地狱善除现
坚于离染地 异生不造生
圣不造生后 并欲有顶退
释曰四善者。论主评取。说四业家于理为善。但于时中。说定不定。释经所
说四业相故。容俱作者。今此四业容一时作。谓于一时。自行淫欲。遣使行杀。
或盗或诳。业道齐成。或一感现。或一感生。或一感后。或一不定。一时造四。
未必皆尔。故说容言。问几业能。引众同分耶。答颂言引同分唯三。于四业中。
除顺现受。现身同分。先业引故。问何界何趣。能造几业。答颂言诸处造四种
者。已下句共答此问也。总而言之。诸界诸趣。或善或恶。随其所应。容造四
种。地狱善除现者。此下约别论也。于地狱中。四种善业。除顺现受。无爱果
故。恶容造四。坚于杂染地异生不造生圣不造生后者。不退性名坚。此通异生及
圣也。彼于离染地。若不退异生。不造生业。以不退性离此地染。于第二生必不
生故。故无生业。容造余三。不退圣人。于离染地。不造生后。以不退性必无还
生下诸地故。故无生后。容造余二。并欲有顶退者离欲圣人。及有顶圣。虽有退
堕。而亦不造欲界有顶生后二业。同前不退圣故。颂致并言。夫从离欲有顶。退
者必是退果。诸退果者。必不命终。还修得果故。于离染地。永更不生。故无生
后业也。
从此第三。明中有造业。论云。住中有位。亦造业耶亦有云何。颂曰。
欲中有能造 二十二种业
皆顺现受摄 类同分一故
释曰。于欲界中。住中有位。容有能造二十二业。谓中有位。胎内五位。胎
外五位。中有能造此十一位定不定业故。名二十二。皆顺现受摄类同分一故者。
中有所造。十一种定业。皆顺现受摄。以中有身与生有十位。一类同分。无差别
故。此一同分。同一业引。故类无别。由类无别故。此定业。皆顺现摄。又此中
有。由与生有同业引故。故不说有顺中有受业。此即是彼顺生顺后。顺不定业所
引生故。
从此第四。明定业相。论云。诸定受业。其相云何。颂曰。
由重惑净心 及是恒所造
于功德田起 害父母业定
释曰。诸定业相。略由四因。一由重惑及重净心。谓重烦恼。或重善心。所
造业也。二及是恒所造。虽不重心造但恒所造也。三于功德田。起谓佛法僧。或
得胜果者。谓预流无学。或得胜定者。谓慈定。灭定。于此田所虽无重惑及重净
心。亦非常行。以田胜故。必定受业。第四于父母所随轻重心。行损害事。业果
必定。此上四因。皆定业摄。
从此第五。明现法果业。颂曰。
由田意殊胜 及定招异熟
得永离地业 定招现法果
释曰。由田意殊胜者。一由田胜。二由意胜。由田胜者。闻有苾刍。在僧众
中。作女人语。便变为女。由意胜者。闻有黄门。救脱于牛黄门事故。转为丈
夫。此等传闻。其类非一。得永离地业定招现法果者。此显报定时不定业谓阿罗
汉人。不还随在何地离此地染。名得永离地业。此永离地业圣未离染时。于此地
中造善恶业。及离染位所修善业。此等诸业。于异熟定时不定者。此业必能招现
法果。谓于此地。更不受生。故招现果。若于此地。有生后定业。彼必定无永离
染义必于生后。受异熟果。若于异熟及时。俱不定者。由永离染故。更不受异
熟。
从此第六。明业即受。论云。何田起业。定即受耶。颂曰。
于佛上首僧 及灭定无诤
慈见修道出 损益业即受
释曰。于佛上首僧者。佛于僧中。最为上首。名上首僧。佛虽非声闻僧。而
是圣僧摄也。及灭定无诤者。此下有五。一从灭定出。谓此定中。得心寂静。以
无心故。极似涅槃故。初出此定。是胜上依身。二从无诤定出。谓此定中。止他
烦恼。谓缘无量有情为境故。初出此定。无量胜功德。熏身相续转慈见修道出
者。三从慈定出。谓此定中。缘无量有情为境。增上安乐意乐随逐故。初出此定
无量胜功德。熏身相续转。四从见道出。谓此见道。永断见惑故。初出定时。净
身续起。五从修道出。谓此中。永断修惑得阿罗汉。故出此道时。净身相续起。
此上五种。取初出定。名功德田。若行损益。其业即受。
从此第五。明二受。就中一明二受。二明心狂等。今即是初明二受。论云。
颇有唯招心受异熟。或招身受非心受耶。亦有云何。颂曰。
诸善无寻业 许唯感心受
恶唯感身受 是感受业异
释曰。诸善无寻业者。谓从中定已上。乃至有顶善。此名无寻业。唯感心
受。身受必与寻伺俱生。故无寻业。不感身受。恶唯感身受者。恶唯招苦。苦在
五识。故招身受。心俱苦受。决定名忧。忧非异熟。故恶不感心受异熟。
从此第二。明心狂等。论云。有情心狂。何识因处。颂曰。
心狂唯意识 由业异熟生
及怖害违忧 除北洲在欲
释曰。心狂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