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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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便谓己身与所爱合。所泄不净。流至胎时。谓是已有。便生欢喜。此心生
已。中有便没。受生有身。若男处胎。依母右胁。向北蹲坐。若女处胎。依母左
胁。向腹而住。若非男非女。住于母胎。随所起贪。如应而住。必无中有非女非
男。以中有身必具根故。然中有身。或男或女。后胎增长。方作不男女。如上所
明。是胎卵生。余湿化生。今次当说。湿化染香处者。夫论受生。皆须起染。湿
化无胎。依何起染。故说湿生染香故生。谓远臭知生处香气。便生爱染。往彼受
生。业有胜劣。香有净秽。若化生者。染处故生。谓远观知当所生处。便生爱
染。往彼受生。业随善恶。处有净秽。于地狱趣。起倒心故。亦生爱染。谓彼中
有。或见自身领雨寒风之所逼切。见极热地狱。情欣暖触。投身于彼。或见自身
热风盛火之所逼害。见寒地狱。心欲清凉。投身于彼。先旧诸师。作如是说。由
先见彼造恶业时己身伴类。驰往赴彼。天首上三横地狱头归下者。第九行状门。
谓天中有。首正上升。如从坐起。人鬼傍生中有。行相还如人等。地狱中有。头
下足上。故有颂曰。颠坠于地狱。足上头归下。由毁谤诸仙乐寂修苦行。此上所
论。据人中死还生人趣。若通余趣。行相不定。故婆娑云。若地狱死。还生地
狱。不必头下足上。若天中死。还生天中。不必首上足下。若地狱死。生于人
趣。应首上升。若天中死。生于人趣。应头归下。
从此第三明入胎门。论云。前说倒心。入母胎藏。一切中有。皆定尔耶。不
尔。经言入胎有四。其四者何。颂曰。
一于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于一切位 及卵恒无知
前三种入胎 谓轮王二佛
业智俱胜故 如次四余生
释曰。此两行颂。是第十一入胎门。一切入胎。不过四位。一于入正知者。
一入胎位也。唯知入胎。不知住出。二三兼住出者。二兼住者。二入胎位也。谓
知住胎。亦知入胎。三兼出者。三入胎位也。谓知出胎兼知住入。兼言为显后带
前故。四于一切位者。第四入胎位也。入住出位。一切不知。及卵恒无知者。此
前四位。唯说胎生。若卵生者。入胎等位。三时不知。名恒无知。恒无知同前胎
生第四位故。颂言及也。问如何卵生。言入胎藏。答谓卵生者。先必入胎。从初
名说。或可卵言据当名说。谓先入胎。后从卵生。说胎名卵。据当名说。如煮米
时。即言煮饭。据当名也。前三种入胎谓轮王二佛者。约人以配也。第一入胎。
谓转轮王。于入胎时。无倒想解。正知入胎。不知住出。第二入胎。谓独胜觉。
于入胎位。正知入住。不知出住。第三入胎。谓无上觉。入住出位。皆能正知。
言二佛者。独觉大觉也。业智俱胜故者。释前所以也。第一业胜。正知入胎。谓
转轮王。宿世曾修广大福故。第二智胜。正知入胜。谓独住觉。久习多闻胜思择
故。第三福智俱胜。谓无上觉。旷劫修行胜福智故。如次四余生者。如次两字。
配上业智俱胜。是轮王二佛也。四余生者。四谓第四入胎。即入住出位。皆不正
知。除前三种。余胎卵生。福智俱劣。皆是第四入胎位摄。
从此大文第二遮外道难。是数论胜论外道难也。论云。此中外道执我者言。
若许有情转趣余世。即我所执有我义成。今为遮彼。颂曰。
无我唯诸蕴 烦恼业所为
由中有相续 入胎如灯焰
如引次第增 相续由惑业
更趣于余世 故有轮无初
释曰。前一行。明无我。但有由惑业。相续入胎也。后一行。明生死轮转。
无我唯诸蕴者。无我者。正遮外道。谓外道执我。临命终时。能舍此蕴。于受生
时。能续余蕴。若无有我。谁能蕴续。故有我也。为破此执。故言无我。故论
云。内用士夫。此定非有。如色眼等不可得故(注曰)解云。外道执我。名为士
夫。如士夫用也。故论主破言。此定非有如色等五境。是现量知。眼等五根。是
比量知。汝今执我。非如色眼等现比量知。故不可得也。世尊亦言。有业有异
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注曰)解云。作者我之
异名也。众生生死。由业异熟。非由作者实我也。法假谓何(问也)依此有故。
彼有。依此生故彼生。广说缘起(注曰)已上论文。解云。依此无明等有故。彼
行等得有。彼无明等生故。彼行等得生。十二缘起假立于我。名为法假也。唯诸
蕴者。正立义也。唯有五蕴。更无实我。于此蕴上。假立为我。是正道理。非所
遮遣。烦恼业所为由中有相续者。释难也。既无实我。应许诸蕴即能从此转趣余
世。中有入胎。为遮此难。故有斯颂。蕴刹那灭。不可从此转趣余世。但由数习
烦恼业力。令中有蕴相续入胎。入胎如灯焰如引次第增者。正明相续也。譬如灯
焰虽刹那灭。而能相续转趣余世。诸蕴亦然。名转‘无失。故虽无我。但由惑业
以为因故。诸蕴相续入胎义成。如业所引。令胎中蕴次第转者。次第增者。谓从
羯罗蓝。乃至钵罗奢佉。名次第转增也。相续由惑业更趣于余世者。明三有轮转
也。谓次第增。乃至命终现蕴相续。于现在世。复起惑业。以此为因。更趣于余
世。故有轮无初者。明无始也。如是惑业。为因故生。生复为因。起于惑业。从
此惑业。更复有生。故知有轮旋环无始。又论文明次第增义。引经颂曰。最初羯
剌蓝(此云凝滑亦云和合)。次生頞部昙(此云疱)。从此生闭尸(此云血肉
也)。闭尸生健南(此云坚肉)。次钵罗奢佉(此云支节)。后发毛爪等。及色
根形相。渐次而转增(发毛等。总是第五位。此上是胎内五位也)。
从此大文第八。明十二缘起。第一广明十二缘起。第二略摄喻显。就第一广
明。十二缘起中。一总辨。二别明。就总辨中。又分六段。一总判支位。二别显
体性。三明本说意。四以略摄广。五遣通疑难。六会释经文。且初第一总判支位
者。论云。如是蕴相续说三生为位。颂曰。
如是诸缘起 十二支三际
前后际各二 中八据圆满
释曰。前两句标名列数。下两句依世立支。十二支者。一无明。二行。三
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言
三际者。一前际。即是过去。二后际。即是未来也。三中际。谓现在世也。前后
际各二者。谓前后际各立二支。无明行在前际。生老死在后际。中八据圆满者。
此明中际立八支也。除前后际所余八支在现在世。据圆满者。中际八支非诸有情
皆悉具有。今言八者。据圆满说。历八支位。名为圆满。若中夭者。不具八支。
有历二支等。谓胎内死等也。又此八支。据欲界说。非色无色。谓色界中。无名
色支。以彼化生。诸根顿具故。若无色界无名色及六处支。以无色故。故大缘起
经说具有故。彼说。佛造阿难。识若不入胎。名色得广大增长不。不也。世尊乃
至广说。解云。此经既云。入胎方有名色等增长。明知八支据欲界说。以色界不
入胎故。有时但说二分缘起。一前际摄。二后际摄。谓无明乃至受支。此七支前
际摄。若爱乃至老死。此五支后际摄。前后因果。二分摄故。前因果者。谓无明
行为因。识等五为果也。后因果者。谓爱取有为因。生老死为果。此约因果。分
为二际。
从此第二。别显体性。论云。无明等支。何法为体。颂曰。
宿惑位无明 宿诸业名行
识正结生蕴 六处前名色
从生眼等根 三和前六处
于三受因异 未了知名触
在淫爱前受 贪资具淫爱
为得诸境界 遍驰求名取
有谓正能造 牵当有果业
结当有名生 至当受老死
释曰。宿惑位无明者。谓过去生。起烦恼时。名宿惑位。此位五蕴。至今果
熟。总名无明。既是五蕴。独标无明者。论云。彼与无明。俱时行故。由无明
力。彼现行故。如说王行。非无导从。王但胜故。总谓王行(解云。彼者彼宿惑
位。五蕴也)宿诸业名行者。谓宿生中。起诸业位。此位五蕴。总名为业。业名
为行。造作义故。此十二支。皆有位字。故初句位言流至生老死。识正结生蕴
者。若于母胎等。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名识。受生识强。故别标识。六处前名
色者。从结生后。六处生前。中间诸位。所有五蕴。总称名色。中间诸位者。即
是胎中。从羯罗蓝。至钵罗奢佉。五位也。论云。此中应说四处生前。而言六
者。据满立故(四处除身意也)从生眼等根三和前六处者。此是钵罗奢佉。此位
通多念也。从名色后三和已前生眼等根。此位五蕴。说名六处。六处创圆。根相
显故。但标六处。于三受因异未了知名触者。三受因者。谓三受境。境名为因。
能生受也。谓出胎后。三两岁来。根境识三能有对触。此位五蕴。总名为触。触
相显故。故标触名。于三受境。未能了知。故未名受。在淫爱前受者。谓五六岁
已去。十四十五已来。已了三受因差别之相。未起淫贪。此位五蕴总名为受。受
用胜故。故别标受名。贪资具淫爱者。十五已去。贪妙资具。淫爱现行。未广追
求。此位五蕴总名为爱。爱用胜故。别标爱名。为得诸境界遍驰求名取者。取谓
贪也。年既长大。贪五欲境。四方驰求。不惮劳倦。此位五蕴总名为取。以取胜
故。标以取名。爱取别者。初起名爱。相续转盛。别立取名。相续取境。转坚猛
故有谓正能造牵当有果业者。因驰求故。积集能牵当有果业。此位五蕴总名为
有。业名为有。有当果故。以业胜故。标以有名。结当有名生者。从此舍命。正
结当有。此位五蕴总立生名。当来生支。即如今识。当来生显。立以生名。现在
识强。当体受称。至当受老死者。于当来世。受生已后。有名色支。次生六处
支。次生触支。次生受支。此之四位所有五蕴。总名老死。如是老死。即如今世
名色六处触受四支。从生支后老死相显。标老死名。论云。又缘起支差别有四。
一者刹那。二者连缚。三者分位。四者远续。云何刹那。谓刹那顷。由贪行杀。
具十二支。痴谓无明。思即是行(通大地思贪必有也)于诸境事了别名识(贪起
有识。了境者也)。识俱三蕴。总称名色(注曰)言三蕴者。色想行三。此之三
蕴与识俱起。想蕴取全。色蕴少分。除五根及表无表色。以别立支故。取余色
蕴。即扶根四境是也。行蕴亦取少分。除无明思触受贪及无惭无愧惛沈掉举并生
异灭。以别立支故。取余行蕴。即作意等是也。住名色根。说为六处(眼等五根
住名色故。说此五根以为六处。虽然是五。六处摄故。说名六处也)六处对余。
和合有为触(六处即是根。对余境识。三和有触)领触名受(贪相应受)。贪即
是爱(即行杀时。本贪心也)。与此相应诸缠名取(谓无惭无愧惛沈掉举。名为
诸缠。与贪相应也)。所起身语二业名有(谓行杀时。起身语二业。名为有支
也)。如是诸法起位名生。熟变名老。灭坏名死(此是三相。熟变是异相)。复
有说者。刹那连缚。如品类足。俱遍有为十二支位所有五蕴。皆分位摄。即此悬
远相续无始。说名远续(已上论文)解云。言刹那者。一刹那也。连缚者。因果
无间相连起也。若情非情。皆有生灭。念念相续故。刹那连缚。遍一切有为也。
前解刹那唯是有情。此师解刹那亦通非情也。分位缘起。约顺生受业及不定受
业。三世十二支五蕴分位也。远续者。即前分位。约顺后受业。及不定受业。隔
越多生。无始远续之因果也。
从此第三明本说意。此中有两。一正明说意。二遣他愚惑。且初说意者。论
云。世尊于此只说意者何。颂曰。
传许约位说 从胜立支名
释曰。传许约位说者。传许。世尊唯约分位。说十二支。不据刹那等也。分
位缘起。经部有破。论主意明故言传许。从胜立支名者。此通外难。分位缘起。
皆具五蕴。何缘但立无明等名。为通止此难。以诸位中无明等胜。虽有五蕴。从
胜立名。标无明等。广如前释。经说分位唯是有情。论说刹那连缚通情非情。分
位远续亦同经说。唯是有情。经为断惑唯说有情。论依法相。通情非情。为明此
义。次下问起。即当第二遣惑门也。论云。契经何故唯说有情。颂曰。
于前后中际 为遣他愚惑
释曰。世尊为遣三际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