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体,并把它设定为排他的单一体。在分割开的单一体上面,我发现许多这样的特质,它们彼此互不影响,并且是互不相干;因此当我把对象看成一个排他的东西时,我对它的知觉并不是正确的,反之对象正如它从前只是一般的连续体,所以现在它只是一个普遍的共同的媒介,在这种媒介之中诸多特质作为感性的普遍性而存在着,每一个特质孤立存在,并且作为特定的物质而排斥他物。于是我所知觉的简单的和真实的东西也就不是一个普遍的媒介,而是孤立的个别的特质了,而这种个别的特质却既不是特质也不是一个特定的存在了;因为它现在既不是属于一个单一体,也和他物没有联系。但是特质之所以是特质,只是由于它从属于一个单一体,而且只是由于它和他物有联系,它才是一个特定的、有规定性的特质。作为这种纯粹的自我关联它只能是一般的感性的存在,因为它已不复具有否定性的特性在它身上了。而现在那以感性存在为对象的意识也仅仅是一种意谓,这就是说,意识已完全脱离了知觉而仍然退回到它自身了。不过感性存在和意谓本身又过渡到知觉;于是我又退回到开始的地方,并且又绕同样的一个大圈子,这个圈子的每一个环节并且作为整体都要被扬弃掉。
于是意识又必须重绕一次这样一个圈子,但是同时其方式和上一次却不一样。因为它曾经形成了关于知觉的经验,它认识到知觉的结果和真理即是它的解体,即是从知觉的真理回返到它自身。这样一来,意识就明确了,它的知觉的性质主要地不是一个简单的纯粹的认识,而是在它的认识里,同时是从真实超出来,回返到意识自身。意识的这种回返到它自身是直接包含在纯粹的认识过程之中的,因为这种回返表明了对于知觉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回返却改变了真实。意识同时也认识到这一方面是它自己的,并且也接受这方面于自身内,由于这样它就可以达到纯粹的真实对象。——这样一来,象在感性确定性阶段所发生的情形一样,现在在知觉里也出现这样一方面,即意识被迫而回返到它自己,不过首先其意义却与前一阶段不同,好象知觉的真理性落在意识自身之内;而现在意识却认识到,在知觉过程中的错误或非真理性乃落在意识自身之内。但是有了这种知识,意识同时就能够扬弃这种非真理性;它就区别开在知觉中它的认识的真理性和非真理性,纠正其非真理性,并且只要意识能够担负起纠正错误的责任,那么,真理性,作为知觉的真理性无疑地就会落在意识之内。因此现在我们要考察的意识的态度其性质就是这样:意识不再仅仅知觉'对象',而它又意识到它自己回返到自身,亦即意识到它自己的反思,而且把这种反思和单纯的认识本身区别开。所以首先我将觉察到事物作为单一体,并且以这种真的规定性把它固定下来。
如果在知觉的过程中,有某种东西出现和它相矛盾,那么我就认为这是由于我的反思。现在在知觉中又出现许多不同的特质,这些特质看来是事物的特质。但是事物是单一体,一有这样的多样性,它就停止其为单一体了,于是我们就意识到,这种多样性是落在我们之内。所以事实上这物由我们的眼睛看来只是白的,由我们的舌头尝来又是咸的,由我们的触觉感到,又是立方形的。这些方面的整个多样性我们不是从事物得来,而是从我们得来。我们发现这诸多特质彼此不同,由于它们接触到我们的器官彼此不同,譬如,眼睛就完全不同于舌头。这样看来,我们才是这些环节在其中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着的那种共同的媒介。由于我们看出来使我们具有共同媒介这一特性的,乃是我们的反思,我们就保持住事物的自我等同性、及其作为单一体的真理性。
但是,意识当作是属于它的这些不同的方面,就它们处在共同媒介中看来,是各自独立的,是具有特殊的规定性的。
白只是与黑等等相对立,事物之所以是单一体正由于它与他物相对立。但是只要它是单一的,它就并不能排斥他物于外,——因为所谓单一体,就是普遍的自我关联,也就由于它是单一的,所以它毋宁和一切等同,——它排斥他物乃是由于它的规定性。所以事物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具有规定性的。事物具有特质,通过这些特质它们把它们和别的东西区别开。
由于事物的特质是事物自己特有的质,或者事物本身具有的规定性,所以它有诸多的特质。因为首先事物是真实的,它是本身自在的;凡是在它之内的,都是在它之内作为它自己的本质,而不是为了别的东西。因此第二,那些被规定的特质并不仅是为他物的、为了别的东西而存在的,而是存在于它自身内;但是它们是在事物内的被规定的特质,只因为它们是诸多的相互有差别的特质。第三,当它们这样在事物内时,它们是自在自为的并且彼此互不相干的。由此可见,真正讲来,那白的,并且又是立方的、又是咸的东西就是事物本身,或者说,事物就是又的集合体,或者说,事物就是那共同的媒介,在其中那诸多特质彼此相外地持存着,彼此互不干扰、互不取消。这样看事物就是把事物看成真实的'——这就是知觉的认识方式'。
现在在这种知觉的认识过程里,意识同时觉察到,它自己又回返到它自己,亦即它自己又反思它自己,并且觉察到,在知觉中那与又相对立的环节出现了。
而这个环节就是事物和它自身的统一性,各种统一性从自身中排斥了差别性。因此统一性就是意识必须算作属于自己的东西,因为事物自身是诸多不同的和独立的特性之持存。所以关于事物我们可以说:它是白的,它又是立方形的,并且又是咸的等等。但是把这些特质设定为一只是属于意识的活动,而意识又不让这些特质在事物中混而为一。归根到底,意识作出一种区别,通过各种区别,一方面它把诸多特质相互区别开,另一方面它又把事物看成诸多特质的集合体。可以很切当地说,事物的统一性最初是由意识这样担负起来的,即那被称为特质的东西被意识表象为“自由的物质”。在这种方式下,事物就被提高为真正的集合体,而既然被认作一种物质或质料的集合体,那末事物就不是单一体,而成为仅仅集合或包括诸多特质的一种外壳。
如果我们试回顾一下,什么是意识以前算作属于自己的东西,什么是意识现在算作属于自己的东西;什么是意识以前认为属于事物的东西,什么是意识现在认为属于事物的东西,那末我们就会看出,意识以交替的方式,时而把它自身时而又把事物认作这两方面:时而认作纯粹的、不包含众多的单一体,时而又认作一个消融为诸多独立的质料或特质的集合体。通过各种比较于是意识就发现:不仅它自己对真理的认识里,包含着向外把握与返回自身这两个不同环节,而且毋宁真理或事物也以这两种不同的方式呈现其自身。因而我们就获得这样的经验,事物以一定的方式对那认识的意识呈现其自身,但是同时通过呈现其自身给意识的方式,它就返回到它自身,换句话说,事物在它自身中有一个包含对立面的真理性。
'三、朝向无条件的普遍性和知性领域的发展运动'
于是意识又超出对待知觉的这个第二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事物是真正地自身等同的,而认意识自身为自身等同的反面,为脱离自身等同的事物而返回到自身。而现在对于意识来说,对象就是这整个运动,这个运动以前被认为一部分属于对象,一部分属于意识。
事物是单一体,它是回返到自身的;它是自为的,但它又是为他的,这就是说,不仅对他物说,它是一个他物,即对它自己说,它也是一个他物。因此事物是自为的,但又是为他的,它有双重的不同的存在,但是它又是单一体。但是它的单一性与它这种多样性相矛盾;因此意识又必须把事物之被设定为单一体,归因于自己,并且把这单一体的设定与事物划分开。意识因而必须说,只要事物是自为的,它就不是为他的。不过统一性也属于事物本身象意识所经验到的那样。事物本质上是返回到自身的。因此,那一个又一个的集合或者那各不相干的差别固然同样可以既出现于事物中也出现于统一性中,但是由于事物与统一性毕竟是不同的,所以它们就不出现于同一事物中,而出现于不同的事物中。一般客观存在中所包含的'统一与差别'的矛盾就被分配给两个对象上。
因此事物诚然是自在自为的、自身等同的,但是这种自己和自己的统一将会为别的事物所打破;这样事物的统一性就保持住了,而同时事物以外的他物和意识以外的他物也保持住了。
现在虽说客观存在的矛盾这样被分配给不同的事物,不过那孤立的个别事物本身仍然是有区别的。因而不同的事物被设定为自为的。事物之间相互的冲突是这样的,即每一事物不是不同于自身,而只是不同于他物。但是这里每一事物本身被规定为一个异于他物的东西,在它里面包含有与他物的本质的差别,但是这种与他物的本质差别却不会是它自身中的对立,而毋宁对它乃是简单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构成了使得它与他物相区别的本质的特性。事实上由于差别性是在事物之内,所以差别性必然是事物内部诸多特质的真实区别。但是因为规定性构成事物的本质,由于本质,事物才是自为的,并与他物相区别,所以另外那些诸多的特质就是非本质的。因此事物的统一性的意义无疑地包含着两方面的限制,而这两方面限制却带有不相等的价值,通过这种限制因而这个对立就不会成为事物本身真实的对立;但是当事物通过它的绝对区别而处于对立状况时,它便与一个外在于它的他物相对立。当然那另外的多样的特质在事物内也仍然是很必要的,所以它们是不能从事物里排除去的,不过它们对于事物乃是非本质的。
构成事物的本质的特性并把事物从一切他物区别开的这个规定性现在被认定为这样的,即:由于规定性事物便与他物相对立,但是即在与他物的对立中事物才会自为地保存住自己。不过事物之所以为事物或者事物之所以是一个自为的存在着的单一体,只因它与他物没有对立的关系;因为一陷入这种对立的关系,毋宁就和他物建立了联系,而和他物有了联系就是自为存在的终止。正由于这种绝对特性和它与他物的对立,它才与他物发生关系,而且它本质上就是这个关系,而且仅仅是这个关系,但是发生关系就是它的独立自在之否定,因而毋宁可以说,事物通过它自己的本质的特性而趋于毁灭。
意识'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所经验到的必然性,即事物正好由于构成它的本质和自为存在的规定性而趋于毁灭,可以按照这种必然性的简单概念,短简地这样来考察。事物是被设定为自为存在、或者为一切他物的否定,因此它乃是仅仅自己与自己相关联的绝对否定;但是那自己与自己相关联的否定就是它自身的扬弃,换言之,它的本质乃在他物之中。
事实上,就它自身演变的结果看,对象的概念并不包含别的;对象本应是一个本质的特质,这个本质的特质构成它的简单的自为存在,但在这种简单的自为存在里却又具有多样性在它自身内,这些多样的特质诚然是必要的,不过不构成本质的规定性。但是这乃是仅仅存在于字面上的一种区别。
那非本质的却同时又据说是必要的,实无异于取消了它自身,换言之,也可以叫做自身的否定。
这样一来,那分隔自为的存在和为他的存在之最后一个“只因”'或条件'就完全撤消了。毋宁就一个、而且同一个角度看来,对象是它自身的反面:它是自为的,只因它为他物,它为他物,只因它是自为的。它是自为的,它自己返回到自己,它是单一体;但是这种自为、返回自己、单一体是和它的反面,和为他物而存在是分不开的,因而只是被设定为被扬弃的环节;换句语说,这种自为存在与那最初被认作仅仅是非本质的一面即与他物发生关系乃同样是非本质的。
通过这种过程,对象在它的纯粹规定性中或在那据说是构成它的本质的规定性中同样是被扬弃了,正如它在它的感性存在中成为一个被扬弃之物一样。从感性的存在出发对象成为一个共相;但是这个共相由于是从感性的东西出来的,本质上受到感性的东西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