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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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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检校”的。尽管官府铜禁甚严,民间仍私铸出许多铜器,尤其是腰带和镜子。
  煤的开采和使用这一时期更加普遍。元好问《续夷坚志》说,河南府渑池县产石炭,炭穴显露,兵士和百姓“随取而足用”。取出的石炭积累成堆,下面用柴火烧着,随即产生烈焰,冬天用来烤火取暖。河北磁州邯郸县路旁的酒铺,也以石炭“备暖”。南京城里许多“小民”家里都藏有石炭,用作燃料。当时烧瓷、炼铁等手工业也大量使用石炭作燃料。
  女真族在建国前已经炼铁。金朝建立后,著名的产铁地区有云内州、真定府、汝州鲁山、宝丰、邓州南阳等。云内州盛产一种叫做青镔铁的铁器。近年,黑龙江省肇东县八里城曾出土金朝的七百多件铁器。辽宁省绥中县城后村金朝农村遗址也曾出土大批铁制农具。黑龙江省五道岭地区曾发现一处规模较大的金朝的铁矿和冶铁遗址。这些矿坑有十多个,最深达四十米,分采矿和选矿两个作业区。在铁矿东、南、西三面的山坡上散布着五十多处冶铁遗址,遗留下很多炼铁炉、炼渣、铁块和铁矿石。这些实物证明,这里是一处以五道岭为中心的从开采、选矿到冶炼的一连串生产过程完整的冶铁基地。在上京故城也曾发现过炼铁炉的遗址。
  制瓷——制瓷业是金朝比较发展的手工行业之一。女真族在建国前,生活用具“惟以木刻为盂,楪髹以漆(髹音作xiū),以贮食物”。金朝建立后,辽、宋阳境内的瓷窑陆续恢复生产,女真族内地也开始建窑烧瓷。徐州萧县白土镇,北宋时邹姓窑户曾担任“白器窑户总首”,拥有三十多窑,工匠数百人。金熙宗时,这里的瓷窑继续生产。近年在白土镇发现一件瓷瓶,瓶上刻划着“白土镇窑户赵顺谨施到花瓶一对,供养本镇南寺慈氏菩萨”,“时皇统元年三月二十二日造”等铭记,表明在一一四一年前后,这里的民间制瓷业已相当发展。世宗以来,各地原有的瓷窑得到逐步恢复。著名的瓷器产地有钧州、耀州、真定府等。钧州的瓷窑烧造一种叫做“钧红”的器皿,象玫瑰一样娇艳,间以紫红和青蓝,色彩复杂。钧瓷一般为民间所用,至今传世较多。耀州瓷窑以生产青釉器为主,纹饰大多印制。定窑的所在地真定府,是《金史·地理志》唯一载明生产瓷器的地点。这里所产资器可能主要供宫廷和贵族享用。抚顺大官屯窑烧制黑釉器,产量很大,其产品在东北各地遗址中都有发现。瓷窑的规模也很大,奉圣州永兴县西南的磨石窑,窑内可以容纳五百人。烧瓷的技术也不比宋朝落后。耀州窑的一处遗址,面积达五百平方米,分为工作间、晾坯场、窑炉。窑炉作马蹄形,用耐火砖砌成,并在表面涂有耐火泥。烧窑的燃料已经广泛使用煤。金朝准许民间经营瓷窑,官府在各瓷窑所在地委派“抽分官”抽税。
  造纸和印刷——河东南路所受战争创伤较轻,造纸、印刷业较为发达。稷山竹纸、平阳白麻纸曾经闻名一时。中都、南京、平阳、宁晋是金朝的刻书中心。《金史·地理志》记载,平阳府物产有书籍。官府在这里设置专门的出版机关,管理民营书坊和书铺。平阳一带的官僚、地主“家置书楼,人蓄文库”。绛州平水县著名书坊称“晦明轩”,曾刻宋人文同《丹渊集》四十卷及《通鉴节要》等书。中都的国子监刻印经史等大量书籍,发给各地学校,称为“监本”。官营或民营的刻书作坊也都刻印大批书籍。著名的赵城《大藏经》,共七千一百多卷,由民间集资雕造,前后花了二十多年时间才印成。
  金朝刻印的书籍,很少流传到宋朝。宋朝人称金朝的书籍为“北方板本”,有时按术板的材料称呼,叫做“北地枣本”。
  火器制造——金朝火药的应用和火器的生产技术,可以说与南宋并驾齐驱,在北宋的基础上又向前发展了。世宗大定末年,太原府阳曲县郑村中社的李姓猎户,将火药装入陶罐,挂在腰间备用,遇见狐群,将药线点燃,“药火发,猛作大声”,因而捕杀了狐群(元好问:《续夷坚志》)。这种火罐不仅具有燃烧的性能,而且带有爆炸性。以后,在对宋、蒙的战争中,金朝的工匠自己生产出大批铁火炮。这些炮外形象匏(音袍páo)口小,用生铁铸成,厚二寸,作战时发射后,声如霹雳,震动城壁,威力很大(宋赵与:《辛已泣蕲录》)。铁火炮后来又改进为“震天雷”,用铁罐装丄火药,用火点着,据说,“炮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音弱ruò)围半亩之上,火点着甲铁皆透”,具有很大的杀伤力。还有“飞火枪”,用纸十六层做筒,简中装上柳炭、铁屑、磁末、硫磺、砒硝,用绳缚在枪头上,临阵时点着,火焰喷出枪前十多步。蒙古军在与金军作战时,最惧怕这两种火器(《金史·赤盏合喜传》)。金朝工匠在火药应用和火器制造方面的努力,为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造船——金朝船舶制造,比南宋较为落后。但由于内河航运、海上交通和战争的需要,造船技术仍然在北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提高。海陵王时,官吏张中彦奉命建造巨舰。张中彦设计的“小样”(模型),不过几寸长,不用胶漆,而头尾用“鼓子卯”自相钧带。按照这件“小样”造出巨舰以后,本来要调发附近州县的百姓来拖曳入水。张中彦召集了几十名役夫,把巨舰附近的地势修治倾斜,然后取新的秫秸,密布于地,再以大木限其两旁,于凌晨霜降地猾,率领役夫将巨舰滑曳到河中(《金史·张中彦传》)。金朝的工匠还设计了一种适宜于北方严寒季节在河道中行驶的船只。蔡珪《撞冰行》诗:“舡头傅铁横长锥,十十五五张黄旗,百夫袖手略无用,舟过理棹徐徐归。”(《中州集》)这种专用撞冰的船舶,是近代破冰船的雏形。由于造出了这种撞冰船,过去船夫在寒冬“扬锤启路夜撞冰,手皮半逐冰皮裂”的艰苦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都水监吏人著有《河防通议》一书,书中“造船物料”节,详细记载当时造船以每一百料为基本计算单位,对打造一百料船所需材料都一一规定了件数,每件的尺寸和重量。在“装船斤重”节,还详细地记载了不同料船舶一定的上、下水装载量。这些都说明这一时期的造船技术较前有所提高。
商业 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促使金朝商业日益繁盛。金朝建国初年,各地的商业发展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当女真族原住地涞流河流域还是“无市井,买卖不用钱,惟以物相贸易”的时候,燕京三市已经“陆海百货,萃于其中”,贸易相当发达。以后,由于畜牧业、农业、手工业逐步发展,促使各地商品交换也相应地发展起来。
  城市和行、市——中都大兴府在海陵王正隆间成为国都后,水陆交通发达,人口猛增。中都皇城方圆九里三十步,外城三十多里。《金史·地理志》记载,大兴府共有二十二万九千多户。以每户五口计算,约有一百万口。中都在金初商业就已较为发展,城北三市是商业的中心。城内“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锦绣组绮,精绝天下”。世宗时,商业更为发展。
  南京开封府本是北宋都城,海陵王曾在南京营建宫室。世宗时,相国寺仍旧每月逢三、八日开寺,商贩集中在此贸易,宣德楼门下“浮屋”中买卖者甚众。一一五二年,共有二十二万五千多户。以后到章宗泰和时,又增加到七十四万多户。
  其他城市,如成平府、东京辽阳府是“商旅所集”之处。河北相州“人烟尤盛”,城内秦楼街十分繁华,食店、酒楼甚多。河东上谷是进入山西的交通要道,这里“桑麻数百里,烟火几万家,长桥龙偃蹇,飞阁凤腾翥(音柱zhù)”。“源源百货积,井井三壤赋。”成为商品集散地之一。据世宗时出使金朝的宋人记载,从黄河汤阴县以北,州县开始有城壁,市井繁盛,胜过河南。
  金朝在商业繁盛的城市设置市令司,委任市令一员,正八品,市丞一员,正九品,职责是调整市场物价,监督商人使用的度量权衡和百货的估价。除中都设市令司以外,东京、南京、太原等地也设此官职。金朝城镇商业中的行,见于记载的有油面行、布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称为“行人”,同业商行的首领称为行头和引领,往往由大商人兼任,垄断本行的商业和控制小商人。
  一般行人除受行老和引领的压榨外,还要受皇室、贵族和官僚的盘剥。金朝宫廷所需货物,往往在商行中“强市”。金朝接待宋朝使臣的接伴使副,都把宋朝私赠的礼品在南京出卖,“物有定价,责付行人,尽取见钱”。各地权贵也经常纵使家奴侵渔商铺,“名为和市,其实胁取”。
  院务和商税——金朝在中都设都商税务司,正、副使和都监各一人,负责征收商税、巡察逃税等。大定初年,各地商税院务经常苛留商人和行旅,“披剔行旅,甚于剽掠”。因此,在一一六二年,世宗下令罢诸关征税。一一八○年,规定商税法,凡金银百分征一,其他货物百分取三。此后,商税率逐步提高。一二○七年规定,小商贩贸易的货物征钱百分之四,金银征百分之三。中都的商税额,世宗时为十六万四千多贯,章宗承安初增加到二十一万四千多贯。
  货币——世宗时,商品交换的逐步发展,促使铜钱、交钞逐步增加发行量,同时,银铤的使用也日趋加多。
  一一七八年,金朝在代州设监(后名“阜通监”),铸“大定通宝”铜钱,年产一万六千多贯。一一八七年,又在中山府曲阳县设利通监。以上两监,每年共铸钱十四万多贯。
  因为官府掌握的和流通领域中的铜钱较多,世宗时交钞的发行量不大。一一八九年,有的官吏认为,交钞的使用有利于商旅远行,但每期交钞只能行使七年,不利于周转,因此建议朝廷废除“七年厘革之法”,使民间能够长期使用,如果交钞上的文字磨灭,允许到各地官库纳旧换新。
  世宗时,国库积存大批金银,约可折钱一亿贯。这时,白银作为货币来使用还并不很多。但官府已经将白银铸成银铤,每铤重五十两,值铜钱一百贯。民间往往将银铤截凿成小块,流通支付。
  榷场——金朝和宋朝、西夏以及北方少数族的经济联系,主要依靠榷场这一渠道。设置在宋、金分界线上的榷场,有泗、寿、颖、蔡、唐、邓、凤翔、秦、巩、洮、息等州府,还有专为宋人海上贸易准备的密州胶西县。设置在北边的榷场,最初有燕子城、北羊城,后来有庆州朔平、净州天山、丰州、东胜州、辖里尼要等。设置在金、夏边界的,有绥德州、保安州、兰州三处。各处榷场,根据军事和经济的需要,废置不常。金朝在各处榷场派出场官,“严厉禁,广屋字,以通二国之货”,每年所收税息,是国家财政中的一项重要的收入。金朝从宋朝购买的货物,仅茶叶一项,每年就要费银三十多万两。金朝官府从西夏、北方少数族输入的货品主要是马匹。大定时,金朝泗州场,每年收税五万多贯;一一九六年,增加到十万多贯。秦州西子城场,大定时每年收税三万多贯,一一九六年增加到十二万多贯。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当金朝处在奴隶制度统治下,奴隶主要扩大财富的占有,就必然要发动战争去掳掠奴隶,不断扩大奴隶的来源。而在封建的租佃制发展后,扩大土地占有,以剥削农民,便成为女真贵族主要的剥削手段。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金朝封建主不断地展开了土地的掠夺,并且不断地加强了对各族人民的赋税和徭役的剥削。 
一、土地掠夺
占夺民田 转化为封建主的女真贵族,通过多种途径,大规模地掠夺土地。常见的现象,是所谓“豪夺民田”,即依仗权势,非法强占女真和汉族人民的田地,据为己有。租佃制的发展,女真猛安、谋克民户中,出现了“富强丁多者”和“贫难者”的分化。女真贫困户不能自存,便只有出卖田地给“豪民”。女真贵族地主通过买田,不断地兼并了大量的土地。贵族地主也还依仗权势,在官府授田时,占据上等的良田、腴田(肥田),而把贫瘠的田地拨给女真的贫民。
多占官田 女真贵族地主还使用各种手段,多占官田。女真旧制,牛一具、民口二十五,授田四顷四亩,但官员贵族却可恃势多占。世宗对左丞完颜襄说:“卿家原来只七具,现在定为四十具,你们还不愿意。”可见完颜襄占田早已超过四十具,即一百六十多顷。定制以外,朝廷还有对贵族的“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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