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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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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落。
  联盟八部落的组成状况说明:(1)新联盟的八部不象旧八部那样互为兄弟。他们中间只是乙室与迭剌、突吕不与突举、乌隗与涅刺等是互为兄弟的部落,至于他们彼此之间就未必存在这种血缘关系了。其他两部中,也只有品部的一个氏族辖懒石烈和迭刺部有着血缘联系。血缘关系的薄弱是新联盟的一个明显的特点。(2)新联盟的八部中,乙室部和由它分出的迭刺部是原来具有八个氏族的大部。突吕不部原有三族,其他部落原来都只是流散了的一个氏族。这就充分表明,新建的所谓八部的联盟,其实是以强大的乙室部和迭刺部为中心,和溃散了的若干氏族部落的结集。拥有六个氏族的迭刺部是联盟中最为强大的一部。
  (二)八部联盟仍有一个联盟长作为联盟诸部落的共同领袖。
  联盟长仍由部落议事会选举产生。它和大贺氏联盟的传统惯例一样,当选联盟长的只限于遥辇氏一族。遥辇氏所属部落不详,他可能是原属于乙室部或楮特部。但一经获得世选联盟长的特权,他便也象大贺氏那样,从原属部落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氏族。
  从阻午可汗当选时起,遥辇氏族联盟便确立了选举的礼仪“柴册仪”。八部的部落长共同烧柴,拜祭太阳,由母亲氏族的长老御马,选举联盟长就职。选举联盟长的仪式更加制度化、典礼化了。
  (三)联盟确立了军事首长夷离堇的地位。
  军事首长夷离堇也要经由选举产生,并且也要举行选举的礼仪柴册仪。当选首任夷离堇的,便是重建联盟的涅里。此后,当选联盟夷离堇的,也只限于迭刺部涅里一族。既然迭刺部是联盟中最强大的一部,联盟的军马主要是迭刺部的军马,统领军马的夷离堇,由迭刺部涅里一族来选充,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辽史·刑法志》说,阻午可汗时,涅里(雅里)为夷离堇,“以掌刑辟”。这又说明作为军事首长的夷离堇,同时又掌握了联盟的裁判权。涅里重建联盟后,没有选任联盟长,而选充夷离堇,却是实际上掌握着联盟的军马大权和裁判权。
  (四)联盟互通婚姻的部落重新组成新的审密。
  与大贺氏联盟通婚的孙部,也已凋落,它的拔里氏族和乙室部的通婚部落乙室己(乙室革)共同组成新的审密,与遥辇氏联盟各部落世代通婚。
  遥辇氏部落联盟的重建,使流散了的氏族、部落重新结集在一起。契丹族又得以沿着氏族部落制度的轨道,向前发展了。但这时的契丹,仍然遭受着北方的突厥和南方的唐朝的威胁和压迫。联盟重建后,又依附于突厥。七四五年,回纥可汗骨力裴罗杀突厥白眉可汗,推翻了突厥汗国的统治。七五一年,唐将安禄山又领幽州、平卢、河东三道兵六万,以奚兵二千为向导,出击契丹,过平卢军千余里,至土纥真水,直到契丹遥辇氏联盟的牙帐。奚兵临阵,与契丹族联合,夹击唐军。安禄山大败,率二十骑逃走。契丹再次获得胜利,和唐朝更加处于敌对的境地。
  此后的契丹,即处在回纥汗国的统治之下,约近一百年。这期间契丹族的发展状况,现有史料没有留下较详的记载。七五五年,唐朝爆发了安史之乱。河北地区藩镇割据,道路不通。唐朝不可能对契丹的状况有多少了解。从七五七年到八三九年之间,不断有契丹首领来唐“朝贡”的记事,大约只是由氏族或部落长和唐朝保持一般的贸易交换关系。契丹的联盟长和军事首长都不再和唐朝有政治上的联系。契丹在回纥统治时期,氏族、部落长曾采用过“达干”、“梅落”等回纥称号,但氏族、部落和联盟的组织,都并没有发生重大的改变。唐李德裕《会昌纪功碑》说,回纥在契丹、奚都派有使臣监督,每年要征收赋税。契丹处在回纥汗国的压迫和剥削之下,发展只能是迟滞的。
  八四○年,回纥汗国被黠戛斯(戛音夹jiá)推翻。契丹遥辇氏联盟长屈戍又在八四二年(唐会昌二年)投附唐朝。唐朝封授屈戍为云麾将军,并颁发官印“奉国契丹之印”。此后的六十年间,唐朝的统治,日益衰弱。契丹摆脱了回纥的控制后,又得以减少了唐朝的压迫,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周邻强族相继衰弱的新环境里,从而得到较为有利的发展条件。唐咸通(八六○——八七三年)中,遥辇氏鲜质(习尔之)可汗时,契丹部落联盟逐渐强大。唐光启(八八五——八八七年)以后,契丹痕德堇(钦德)可汗时,契丹社会更为迅速地向前发展了。
三、部落联盟的发展和革新
  自鲜质可汗任联盟长至九○七年遥辇氏被推翻的约四十年间,契丹社会在迅速地前进。痕德堇可汗时,阿保机为军事首长夷离堇,展开大规模的对外掠夺,部落联盟更呈现出全面的新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自北朝时,即和汉族、鲜卑族有过物品交换。在唐代附于突厥时期,仍和唐朝保持一般的交换关系。《辽史·太祖纪赞》说:迭剌部撒刺的(辽太祖阿保机之父)任夷离堇时,“始置铁冶,教民鼓铸”,大约这时契丹已开始冶铁。阿保机任夷离堇时,侵并室韦、渤海等冶铁业发展的邻族,契丹铁器的冶铸更为发达。早在唐朝给可突于的敕书中,就曾提到过农业耕种,但这可能只是和唐朝接近地区的个别契丹部落中的现象。《辽史·太祖纪赞》说:夷离堇匀德实(撒刺的之父)“始教民稼穑,善畜牧”。契丹部落联盟开始出现农业,但渔猎和畜牧仍是主要的生产部门。所谓“其富以马,其强以兵”。契丹部落联盟中冶铁和畜牧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和对外作战的能力。
俘掠奴隶 在这期间,契丹不断对外战争,俘掠到大批牲畜和奴隶。遥辇鲜质可汗开始征讨邻族奚人,俘掳抗拒者七百户,收编了降人。夷离堇撒刺的又俘奚七千户,押回契丹故地作奴隶。撒刺的弟释鲁(或译述澜)为夷离堇,向北侵掠于厥(游牧部落,牧地在哈勒哈河一带)、室韦(狩猎部落,在契丹北、黑水西),向南攻掠易州、定州和奚族。他不仅俘掠北边诸族,并且深入到汉族农业地区,俘掳来大批汉族农民。痕德堇可汗时,乘唐末战乱,进一步侵掠河北诸郡。九○一年,撒刺的之子阿保机被立为夷离堇,连破室韦、于厥及奚,俘获甚多。九○二年,侵河东代北,攻下九郡,俘获生口九万五千,驼马牛羊不可胜纪。九○三年,攻女真,俘获三百户,又攻蓟北,俘掠而回。九○四年,攻破黑车子室韦。九○五年,阿保机与唐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会盟于云州,相约进攻唐卢龙节度使刘仁恭的领地,攻拔数州,把各州居民全部掳回契丹。连年的掳掠,使契丹社会中涌进了庞大数量的奚人、室韦人、女真人和大批的汉人。他们是外族奴隶和被统治分子,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无法对他们进行管理和统治了。
籍没奴隶 契丹进入父权制时期,即已开始出现了家庭、私有制。唐武后时,孙万荣被“家奴”所杀。当时部落长已拥有家年奴隶,是可能的,但还不曾形成制度。痕德堇可汗时,蒲古只等三族因谋害阿保机叔父,“籍没家属入瓦里”,即犯罪家属罚作特定的贵族奴隶。此后并有了所谓“籍没之法”(《辽史·刑法志》),契丹本族人沦为奴隶不再是偶然的现象,而形成为一种既定的法规。这种现象的逐渐发生,越来越造成氏族成员之间的分化和对抗。
显贵家庭的形成 契丹部落联盟长和军事首长从同一氏族或家庭中选出的惯例,使世选制逐渐成为事实上的世袭制,培育出了高居于氏族部落之上的显贵。据《辽史·百官志》记载,遥辇九帐(即九可汗的宫帐),各有自己所统治的奴隶和外族分子“遥辇仭保ㄒ粼齴há)。军事首长夷离堇由迭刺部涅里的后裔耶律氏家族世选。综考《辽史》志、表、列传的记载,自阿保机四代祖耨里思(耨音nǒu)以下,阿保机一家任迭刺部夷离堇者共十三人,二十四任(据五代时汉人的传说,当是三年一选)。他们执掌军马大权,在对外作战中获得大量的牲畜和俘虏,成为最大的奴隶主。夷离堇以下的下级军事首领也从对外作战中得到财利,成为大小不等的奴隶占有者。对外掠夺成为他们的职业和目的,他们也随之成为富有的新贵族。
  契丹社会内逐渐在形成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对立的阶级。阶级分化的发展,和古老的氏族部落制日益形成尖锐的冲突。奴隶制在同一氏族部落内造成了氏族成员间的对抗。大量外族分子和奴隶的涌入杂居,也使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制度受到了冲击。随着对外掠夺的发展,从军事首领中培育出财富和奴隶的占有者。这个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势必要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原来调节氏族成员事务和执行人民意志的氏族部落组织,也就必然要变成为保护这个特权阶级的利益,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机关了。
  奴隶制出现的后果,是旧秩序的被破坏和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辽史·耶律曷鲁传》记易鲁描述说:自涅里(雅里)以后“相传十余世,君臣之分乱,纪纲之统隳”,“羽檄蜂午,民疲奔命”。这显然是经过了史臣的文饰,但也反映出契丹建国前夕的社会,已经日益陷入了秩序混乱的局面,也就是恩格斯所指出的:“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①的局面。契丹国家形成的条件日益成熟了。
  自从鲜质可汗以来,遥辇氏部落联盟在不断展开对外掠夺的同时,联盟内部先后爆发了三次争夺夷离堇权位的大斗争。既然这个统领兵马的权位,可以利用来在对外作战中掠夺财富和奴隶,争夺这个权位的斗争,就不能不在拥有世选特权的迭刺部贵族中激烈地展开。伴随着这个斗争的发展,氏族部落组织的旧制度日益深刻地被破坏,被革新。
第一次斗争和决狱官的设置 耶律阿保机生于八七二年(唐咸通十三年)。从他出生时起,迭刺内部即开始了争夺夷离堇职位的尖锐搏斗。这年,耶律狼德集团谋害了阿保机祖父夷离堇匀德实,夺取了军马大权。以致阿保机出生后,匀德实妻萧月里朵把他藏匿在突吕不部的营帐,才幸免于难。匀德实系的蒲古只诛灭狼德,夷离堇的职位又被夺回。此后仍由匀德实系的子孙选充。
  在此前后,遥辇氏联盟中出现了一个新职任“决狱官”。和联盟通婚的部落审密(萧)氏的胡母里担任这个新职任,并且由他的子孙世代充仕。决狱官的设立,反映着社会阶级矛盾的日益不可调和,也表明部落联盟组织开始增强着和自己相对立的职能——镇压和统治各部落的人民。
第二次斗争和“于越”、“挞马”的设置 蒲古只以后,选任夷离堇的仍是匀德实一系。只有蒲古只的后裔偶思曾经一度充担夷离堇的职任。但在撒刺的任夷离堇以后,当奄古只(匀德实弟帖刺后人)当选为新的夷离堇时,异母弟辖底在耶律释鲁(撒刺的弟)的支持下,强行柴册礼,夺得夷离堇权位。辖底自立为夷离堇,释鲁立为“于越”。
  从此,契丹部落联盟中又出现了“于越”这个新职位。史称于越“总知军国事”。它的地位仅次干部落联盟长可汗,握有联盟的军事和行政的实际权力,夷离堇要听从于越的指挥。释鲁任于越后,创设了一支独立的侍卫精兵“挞马”,以保卫他个人的权力。阿保机作为释鲁的侄儿和亲信,被任命力“挞马狘沙里”(狘音xuè),即侍卫亲军的首领。
第三次斗争和阿保机的取代遥辇 于越释鲁权势的增强,遭到有资格选充夷离堇的贵族们的激烈反抗。蒲古只等三族谋杀了释鲁,夷离堇辖底逃奔到渤海。阿保机凭借他所掌握的挞马精兵,终于击溃了蒲古只等三族,并在九○一年,被立为夷离堇,控制了联盟的兵马。九○三年,阿保机又进而成为“总知军国事”的于越,并兼任夷离堇的军职,掌握了遥辇氏部落联盟的全部军政实权。
  九○一年以来,阿保机连年对外的侵掠,俘获到大批的奴隶和牲畜,实际权力和经济力量都早已超过了联盟的可汗痕德堇。史称他“得汉人多”。阿保机不仅获得了大量的俘虏,并且向南攻占了刘仁恭统治的汉地,领域的扩展,更加促进了氏族部落制的消亡。唐天祐四年(九○七年)正月,阿保机终于经过部落选举的仪式,取代了遥辇,成为契丹的新的首领。
  阿保机取代遥辇,还并没有建立起国家的新制度,他只是作为选任的遥辇氏联盟长的继承者而得到部落贵族的认可。自渤海归来的前任夷离堇辖底被任为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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