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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20部分

小说: 中国通史(五至十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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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守派的围攻中,王安石对神宗慨叹说:“天下事象煮汤,下一把火,又接着泼一勺水,哪还有熟的时候啊?”在王安石复相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变法派仍然处境艰苦,难以继续前进。
  修订三经新义——王安石改革科举、整顿学校后,设置经义局,与吕惠卿、吕升卿(惠卿弟)、安石子王雱(音乓pāng)及诸门人撰述经义,作为学校的读本。王安石复相后,重又主持此事。六月间,撰成《诗义》、《书义》、《周礼义》进呈神宗,颁于学官。科举考试,以此为准。《诗义》、《书义》多出于王雱和吕氏兄弟。《周礼义》全由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序》说,“以所观乎今,考所学乎古”,“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之书”。撰《周礼义》,显然是想系统地说明变法的依据。撰三经新义是想“使学者归一”(神宗语)。王安石在《书洪范传后》中曾慨叹学者“蔽于传注之学”,既不能提问又不会思索。新义打破“先儒传注”,依托儒家经典来宣传变法革新的思想,一时号为“新学”。新学包含着变法思想的内容,但依然根据儒 家经典讲述礼法名分,维护伦常。这又说明王安石并未能超越儒家思想的樊篱。  ①
  变法派分裂——王安石复相前,韩绛与吕惠卿遇事多不合。王安石因任用提举市易司官员等事,又与韩异议。韩绛坚请辞相,八月间出知许州。吕嘉问在免行钱案查结后,又被任用。王安石荐吕嘉问重领市易司事。吕惠卿对吕嘉问多有不满。王安石不循资历进用新人,也与吕惠卿时有不合。三经新义颁行后,王安石因《诗义》经吕惠卿兄弟修改,不合己意。九月间,将新旧本一起进呈神宗。上疏说明,当时没有坚持己见,颁行后学者认为多有不妥,请将《诗序》用吕升卿的解释,《诗义》仍用旧本。吕惠卿上疏自辩,说所有修改处都曾送给王安石详定,安石何至忘记?新本已刊印千本,现在安石又请用旧本,不知何意。吕惠卿以为中间必有人故意离间,请求夺官。王、吕之间,日益破裂。御史中丞邓绾,据王雱意,弹劾吕惠卿在华亭县借富民家钱置田,由县吏收租,“交结贪浊”。吕惠卿上章自辩,并罗列与王安石议论不合诸事,然后罢政。十月,出知陈州。邓绾又奏三司使章惇与吕惠卿“协力为奸”,章惇出知湖州。王安石复相后,变法派反而陷入了更深的分裂!
  对辽割地——一○七四年,辽道宗派萧禧使宋,要求割地划界。宋辽往来交涉,迁延不决。一○七五年 三月,萧禧又来索取河东黄嵬山地,要求重新划界。韩琦等保守派借此攻击新法招致辽疑。王安石对神宗说:不应满足萧禧的要求,“示弱太甚,召兵之道”。吕惠卿也说:“让萧禧得地受赏,以后辽人谁还不想再来侵侮。”六月,神宗派沈括出使辽朝,沈括依据旧日文书查明原议疆地书是以古长城为界,黄嵬山相去三十余里,不应允辽议。沈括出使,沿途绘图记事,回朝报命。七月间,萧禧又来索地。神宗说:“看来不能和他争,虽然更不讲理,也还得应付。”王安石提出异议,神宗不理。神宗派韩缜使辽,接受以黄嵬山为界,割去河东地东西七百里。在对辽交涉中,神宗和王安石也有了分歧。
  新法逆转——王安石复相之初,四月间,曾对神宗说:“近来京师大姓多停开质库,市易打击兼并的效果,似已可见到。应当再修法制,驱使平理。”神宗说,“均无贫固然好,但此事很难啊!”王安石得不到神宗的支持,市易法无法再向前推进。免役法甚至出现倒退。八月间,因司农寺议,官户所输助役钱,减免一半。九月间又补充规定,官户产钱占全县十分之一者,只减役钱一分,但仍是对官僚们的妥协。司农寺又在八月间修订保甲法,诸路主客户五家相近者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对农民的统治更加严密。开封府界五路,客户被排除,只选主户有二丁者入正保。原来一保有至数十家,距离甚远,也改为按诸路办法编排。对大商人的 限制不能再进一步,对官僚地主妥协,对农民群众加强镇压,新法逐渐逆转了。
  变法派退让,保守派加紧进攻。十月间,天空出现彗星,又成为攻击新法的一个借口。曹后和高后又出来反对,神宗也下诏说,天变不敢不惧,要群臣直言朝政缺失。王安石申辩说:“天文之变无穷,人事之变不止,上下傅会,岂能没有偶合,此其所以不足信。”王安石的这个申辩,继承荀子《天论》、柳宗元《天说》的论点,从根本上否定了天变和人事的关系,“不足信”是“不足惧”说的一个发展。神宗诏下,旧相富弼和前御史吕公著、张方平等相继上疏,说“法既未协,事须必改”,“如救焚溺,势不可缓”。要神宗立即改变新法,说否则将有更大的“天变”。王安石向神宗力争,主张对不附新法者治罪,说“不然,法不行”。但王安石的这个积极的主张,却遭到神宗的拒绝。神宗回答说:“听说民间也颇苦新法。”王安石说:“如天寒下雨,还有人埋怨,这岂足恤!”神宗说:“如果连这些埋怨都没有,岂不更好!”王安石的主张无法贯彻,只得称病家居,不出来管事。神宗派宦官去慰问,从早到晚去十七次,给假十余日,又迫使王安石再出来执政。但新法依然难得推进。熙宁九年(一○七六年)正月,司农寺奏,畿内去年灾伤,民间已经欠青苗钱者许再借赁一次,神宗不准。中书又奏请常平钱岁给有余时,民间缺钱许以物产抵押借贷,神宗又不准,并下诏今后仓库常留一半,其余才给散支借。青苗法本意在夺取大地主放高利贷的利益,神宗砍去一半,对保守派是个重大的退让。青苗法也逆转了。
  吕惠卿罢政前,曾对神宗说:“王安石这次回来,常常称病不管事,与以前大不相同。”一度罢相后,王安石再陷于困难的处境,多少削弱了变法初期一往无前的锐气。保守派势盛,变法派削弱,神宗更加动摇,王安石已无法独力扭转政局了。一○七六年春天,王安石即上章请求罢相归田,连上四五次,至十月间获准罢相,出判江宁府。此后,再没有回朝。王安石再次罢相,昭示了新法失败的前途。
(二)神宗“改制”
  王安石罢相,神宗用枢密使吴充代王安石,吴充是王安石的姻亲(吴充子是安石婿),但并不赞助新法,实际上也是个保守派。神宗以他为“中立无与”,用为宰相,又起用冯京知枢密院事。这表明神宗已无意再推行新法了。一○七七年,司马光写信给吴充,要求尽罢新法。此后,吴充多次说新法不便,因判司农寺蔡确(一○七九年为参知政事)力争,只将方田法罢废,其他新法还得以维持。但此后的十年间,神宗不再去推进理财诸法,而只是着意于改革官制和强化军兵保甲。以抑兼并为中心的新法转变为加强宋王朝国家机器和地主武装的所谓“改制”了。
  官制的改革——神宗元丰年间(一○七八——一○八五年)对官员众多、名实不符的旧官制,作了如下的一些改革:(一)三省仿《唐六典》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复,尚书省执行。三省分班奏事,权归中书。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副相参知政事改称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下官名也有改易。(二)尚书省六部和所属机构的官员都实际任事。凡是徒有虚名的官称,一概撤消,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重斩编制成二十五个官阶。官员按规定的官阶领取傣禄,又称寄禄官。(三)省并机构。如三司使并入户部,审刑院并入刑部,审官院并入吏部,礼仪院并入礼部等等。
  强化军兵保甲——改革官制时,有人建议,把军事机构枢密院也并归兵部。神宗驳斥说:“祖宗不愿兵权归执政官,所以专设官统领,以互相节制,怎么可以废除!”改制后,枢密院仍保持独立的军事系统,并不断加强了军队。王安石变法时禁军裁并到五十六万多,元丰时又增加到六十一万多人。各地厢军增加更多。新法中组织地主武装的保甲法也又有了进一步的强化:(一)各路保甲原归主持新法的司农寺管辖,一○七五年九月,改隶尚书省兵部,后又在各地设提举官统领。(二)开封府界、西北三路、广南东西路等地保甲,教练武艺,由大保长充教头。以后又推行到其他各路,设置神宗元丰时改定官制表教场,教练战法。骑丁习马枪,步丁习弓弩、步枪。(三)保甲养马。一○八三年,河东路提举保甲官请令保甲买马,以教骑战,得马近七千匹。此后,保甲都由官府给钱买马。次年又诏京东西路保甲每一都保养马五十匹,免教阅,养户马者免保马。实际上是户马变成为保马。(四)开封府界五路地主武装“义勇”一律改为保甲。部分地区并用义勇保甲轮番代替禁兵。保甲法的推进使地主武装更为加强了。保甲法原规定以四等以上的主户出丁,实际上保长以上的各级头目都完全是地主豪强,一般保丁多由五等户以下的贫下户充役。保长、保正对贫下户保丁任意压榨虐待,婚姻丧葬要贫下户送礼,秋收夏熟要敲诈丝麻谷麦,到城市要供应酒食。稍不如意,就要鞭打。贫下户隔几天就要停止耕作,接受教练。习练不好,又要遭受县里差派的监教官和保正、保长的毒打。定州新乐县一教场,保丁五十人,有四十九人受“臀杖”(打屁股)。先打一边,留一边下次再打。贫下户保丁遭受无穷的剥削勒索,又遭受残酷的压迫,往往逃跑外乡,甚至有的贫下户自己弄瞎眼睛,切断手指,变成残废来逃避充役。这种情形发展到一○八四年间,到处爆发了保丁的武装反抗。河北保甲,百十个人为一群,起义反抗,州县不敢奏报。澶州、魏州一带的保甲发动起义,与起义农民相结合,惊动一路。澶州、滑州之间,有单安、王乞驴、张谢留等为首的保丁起义,往来二州之间,夺取地主的财物,焚烧房舍,杀官吏,进入卫州界。获鹿县的保丁愤起砍射教练的官员提勾孙文、巡检张宗师。陕西军士王冲在商、虢州界起义,聚众数千人,乘保马到各处杀伤官吏,冲击保甲团教场。司马光奏报说:“置保马本来要逐‘盗’,现在反而是‘盗’的工具了。”宋王朝用来镇压农民起义的保甲、保马,激起了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抗,保甲、保马的反动性也就更加明显了。
  面对农民和保丁的反抗,神宗又加强了镇压。一○八四年,神宗下诏,知情雇用、藏隐逃亡保甲之家,比逃亡保甲减三等治罪,罚出赏钱给告发人。又下诏立重法。原来开封府各县,对“盗贼”立重法,“劫盗罪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处”,并没收家财,“妻子编置千里”。神宗将重法推广到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州县,并规定:杀官吏及累杀三人,烧房百间,或群行于州县,在江海中劫船等,虽然不是重法之地,也以重法论罪。
  神宗在改革官制,加强地主武装的同时,还曾对西夏发动了两次进攻,遭到惨重的失败。
  熙河之役后,宋朝形成对西夏的包围。一○八一年,西夏皇室内乱,梁太后囚禁夏帝秉常。神宗以为有机可乘,以熙河经制使李宪领大兵出熙河,种谔出鄜延,高遵裕出环庆,刘昌祚出泾原,王中正出河东,分兵五路围攻西夏。刘昌祚军先至灵州城下。高遵裕也领兵赶到。围城十八天,不能攻下。夏军决黄河水灌宋营,断绝粮道,宋兵冻溺死者无数,大败而回。其他各路进取古兰州、葭芦(葭音佳jiā)、吴堡、义合、米脂第地,夏军诱敌深入,坚壁清野,断绝宋军后路。宋军粮饷不继,无功而返。灵州之战,宋军先后损失至四十万人。
  一○八二年,神宗用给事中徐禧议,在银、夏、宥三州界中筑永乐城,企图困住兴州夏军。城小兵多,又无水源。西夏发三十万大兵围攻,宋兵多饥渴致死。永乐城陷,徐禧等败死。宋军前后死亡将校二百余人,士兵、民夫又损失二十余万。
  宋军两次惨败,损失极重。永乐城败报传来,神宗临朝大哭,只好仍维持原来对西夏的和议,“岁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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