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伦理学-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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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表示“有可能答应”,两者相加,接近40%,当代青年在两性关系上表现出过
分的随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见表4
不同性别的青年在性观念的开放程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认为婚前性行为是
“正常的,无可指责”和“可以理解”的,男性百分比高于女性;而认为“不应当”
和“道德堕落”的则相反,女性多于男性。说明男性青年比女青年在性观念方面开
放的步子迈得更大些。行为选择上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当恋人提出婚前性行为
时”,表示“拒绝”的,男性中有43%,女性中有74。7%,“答应”和“可能答应”
的,男性为56。2%,女性只有25%。
不过单就女性而言,有1/4的人表示“答应”和“可能答应”婚前性行为,已
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中国是一个十分讲求贞节的古老国家。传统的贞操观带有深
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色彩,只对女方单方面提出贞节的要求。结婚时新郎乃至新郎
的父母亲友都对新娘是否处女要求十分严格。姑娘们从小就被谆谆告诫要从一而终、
严守贞操,失身即终身遗恨等等。因此很多未婚女性都把自己的处女膜是否完整看
得比生命还重,多少少女因为失去贞节而受到歧视、遭到唾弃因而痛不欲生。如今,
开放不过10年,女青年中就有近1/3的人认为恋人间的婚前性行为“正常”、“可
以理解”,有1/4人表示“答应”和“可能答应”,性观念变化之快,确实不能等
闲视之。封建的贞操观固然应予摒弃,但自爱、自重仍是现代女性所不可或缺的基
本素质。
反过来,尽管有45。8%的男青年认为“恋人间的婚前性行为”是“正常”的,
“可以理解”的,似乎够开通、够宽容的。但实际生活中却未必是这样。许多男青
年自己在婚前可以和不止一个姑娘发生性关系,而当他发现自己的新娘不是处女时
就暴跳如雷,不能容忍,哪怕新娘婚前是受暴力侵犯而失身也不予理解和宽容。这
同样是封建贞操观的余毒。
就不同文化水平的青年而言,对婚前性生活持肯定和宽容倾向的,高中(含中
专)和大学(含大专)水平的分别占该层次青年的36。4%和46。5%,均大大多于该
文化层次中持谴责和否定倾向的百分比34。9和26。3。而初中和小学文化水平的青年,
其百分比正好相反,否定倾向大于肯定倾向。这些数据表明,性观念的开放程度受
文化水平高低的制约。但是,在行为选择上,“如果恋人提出婚前性行为要求”时,
选择“答应”和“有可能答应”的,在四个不同文化层次中,小学文化和大学文化
所占比例均比较高。如果说,大学文化水平的青年作此选择较多,标志其性观念开
放的程度,那么,小学文化的青年作此选择,恐怕更多的是由于无知和正确的道德
观念包括性道德观念尚未成熟所致。
3类不同从业身份的被调查者,对婚前性行为持肯定和宽容倾向的比例,均超过
否定倾向。其中,科技人员的肯定倾向最为突出,为选择否定答案的比例的4倍多。
单位负责人、个体户和农村青年选择否定答案的比例虽然高于肯定倾向的选择,但
是认可婚前性行为的也分别占1/3左右。说明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具有普遍性,追
及多数行业的青年而不是单一行业独具的现象。
从年龄看,尽管各年龄段青年完全肯定婚前性行为是“正常行为,无可指责”
的为数不是很多,但表示“理解”的比例却在各年龄段里均为多数。无论是认为
“正常”还是“可以理解”,其比例呈现出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趋势。在行为选
择上,“拒绝”恋人的婚前性行为要求的,各年龄段均有一半以上比例,明确表示
“答应”的以31—35岁年龄段所占比例最高,“可能答应”的则以26—30岁年龄段
为最多。当然,这两个年龄段的青年多数已婚,答应与否对他们来说仅仅是一种假
设,已无实际意义。16—20和21—25两个年龄段有35。7%和47。1%的青年选择“答
应”和“可能答应”,就值得注意,需要进行工作,加以引导。
结论:
(一)青年在婚恋和性方面的观念变化比其他方面更为明显。和我国目前的物
质生产水平相比,变化之大甚至可以说有点超前。这是因为,我国青少年长期处于
性禁欲压抑的状态下所产生的逆反心理,对爱情和性有强烈的好奇心。改革开放以
来,爱情禁区打破了,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男女谈情说爱的情节和镜头随着影视
等大众传播手段的普及而广为传播,处在情窦初开春心萌动的青少年自然极敏快地
捕捉并接受了这方面的信息。
(二)婚恋观念的变化不是孤立的现象,是近年来青年自我意识觉醒和增强的
表现。青年婚恋观的变化并不全是正向的。对其积极的方面要肯定要支持,对其负
面则要引导,要抑制。
综上所述,通过对女性的个别访谈和对青年的抽样调查,已经清楚地表明,当
代中国的性伦理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
六、中国性伦理两次大变革的比较研究
当代中国的两性关系及其伦理观念的巨变,具有历史必然性。在一定意义上可
以说,这是中国五四时期性道德变革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继承、发扬和光大;同时,
也只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五四时期先进思想家所倡导的性道德之变革才能得以
逐步完成。为此,把20世纪中国性道德的两次大变革作一些比较研究,应该说是有
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的。
第一,从变革的对象分析,中国这两次性道德观念大变革,都把批判封建性道
德作为基本任务。
在中国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中,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性关系受制于只强调封建义
务,而无视爱情的封建家长制。首先,性的目的是传宗接代。《礼记·昏义》云: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以上祖宗庙,以下继后世也。”其次,性的合法形式是
经过家长主婚和媒的的婚姻制度。历代封建律例都规定:“嫁娶都由祖父母、父母
主婚。”“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是订婚的唯一形式和结婚的合法根据。此外,还
往往要伴之于相当猖极的买卖婚姻。再次,性道德准则是男尊女卑。中国封建主义
性道德基础的形成和长期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根源。它是封建
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开始,
历代的封建主义思想家都十分重视对性道德的研究。不过,儒家论夫妇关系时,但
言夫妇有别,从未言夫妇有爱。其影响之久远,甚至在封建婚姻制度已被摧毁的新
中国,仍然还在现实生活中顽强地表现出来。
第二,从变革的外因分析,中国20世纪的这两次性道德变革都与程度不同的对
外文化开放有密切联系。
五四时期,西方的各种思潮,包括性价值观念,开始传入中国。这期间,固然
有马克思主义的逐步传播,但相对说来,资产阶级的性道德观念影响似乎更大些。
其突出的例证,即是20年代中国文化界曾展开的那场关于“新性道德”即“性解放”
理论的讨论。以后,一些知识分子又热心地翻译了不少西方性道德的理论著作。在
封建势力极其强大的中国,资产阶级性道德的引入,确实曾使一部分渴望冲破封建
道德观念束缚的知识分子尊之为“新”。但是,仅仅用这种理论去攻打顽固的封建
性道德的堡垒,显然是软弱无力的,只好败下阵来。在奉行改革和开放政策的当代
中国,西方各种社会思潮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声势涌进,由于多年的封闭状态,经
过文化大革命动乱的中国人,特别是在这期间和之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人,有一种研
究西方思潮和性价值学说的强烈愿望。其中,确有一部分人以其并不清晰的意识,
全盘接受西方的性道德。但更多的人则希望在自由、平等、民主的基础上,创建具
有高尚爱情的两性生活。基于马克思主义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指导思想,因之,有
可能对来自西方的各种思潮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批判和借鉴。而这方面的成果,
将成为当代中国性伦理大变革卓有成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三,从变革的深度分析,当代中国的婚姻道德变革比之五四时期无疑具有更
大的广度和深度。
五四时期对封建性道德的批判,标志着中国封建性道德的终结(就其失去了历
史进步性和历史必然性而言),因之具有崇高的历史地位。但是,这一场斗争主要
是由一部分知识分子进行的,而且仅仅局限于思想道德领域。至于在受害最深的广
大劳动群众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失去了历史进步性的封建性道德依然极端顽固。
当代中国的性道德变革,则在~定意义上具有了全社会性和全民族性。其中,变革
呼声最高的依然是知识青年。此外,一支引人注目的生力军则是广大女性。其中包
括广大的正在奋起的农村妇女,这恐怕是因为封建性道德在那里还颇为猖撅的缘故。
第四,从变革的环境分析,中国的两次性道德的大变革是在根本不同的社会条
件下进行的。
五四时期,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尽管人们
已经深切地感受到封建住道德之种种弊病,但其变革仍只能停留在“乌托邦”的境
地。
现在,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正在逐步创造着两性关系“真正革新的基础”,
一场顺应社会进步潮流的性伦理巨大变革已成为大趋势。
众所周知,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十余年来,中国径历着从封闭向开放的
伟大转变,经历着从僵化的经济体制向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伟大转变,经历着
从长期“左”倾思想和教条主义的严重束缚向人民思想获得解放的伟大转变。历史
的巨变,实实在在地开辟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崭新的时期。一方面,改革和开放,
冲破了僵化的经济体制,使经济活跃起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以不可阻挡之势蓬勃
发展。沿海地区,从南到北,正在形成广阔的前沿开放地带。依靠广大群众积极性
的发挥,生产力获得了新的解放。另一方面,改革和开放,也使民族精神获得了新
的解放。长期窒息人们思想的许多旧观念,受到了很大冲击。积极变革,勇于开拓,
讲求实效,开始形成潮流。时间的推移。已经使越来越多的人们清楚地看到,十年
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和深刻性。它是亿万人民群众汇集起来的伟大
历史洪流;也是亿万人民思维方式、活动方式、价值观念的伟大变革。随着改革开
放的深入,近年来我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又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层次更深的问题。这其
中,即包括性关系和性伦理的变革。
首先,在中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实现生产的商品化、社会
化、现代化,绝不仅仅具有经济意义,它必将在政治、思想、伦理等各个领域产生
广泛的、深远的影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
的商品经济新秩序,这在我国意味着实践方式的根本变革。所谓实践方式的改变,
是实践目的、要素、手段、方法的根本变革,是整个实践观念的变革,而绝不仅仅
是实践的某一局部的转变。这一点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于自然经济所具有的革命
性意义。在此基础上,又必然引发思想观念的巨大变革。有着几千年自然经济传统
的小生产所固有的崇拜意识、依赖意识、封闭意识、平均主义的公平观等等,必将
被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自主意识、独立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平等意
识等等所取代。正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严
酷斗争,又必不可免地冲击着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两性关系及其性伦理。社
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崭新的两性伦理关系,并
从根本上为之建立和开拓了广阔的道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建
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秩序,还意味着思维方式上的根本变革。从50年
代起,我们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社会主义是绝对的“善”,资本主义则是绝
对的“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绝对对立的。这种思维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
实生活的需要。明乎此,越来越多的人进而反思:传统的性伦理是绝对的“善”吗?
商品经济发达的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