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性伦理学 >

第18部分

性伦理学-第18部分

小说: 性伦理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从各种意义上都是违背德的互补性观点的,应加以否定。作者还特别申明,他
决非要把婚姻这个重要的价值来源单单还原成通过孩子的家庭建设这一生物——社
会学形态,而是因其精神价值互补而成为全人类精神进步单位的道德方面。'注'
    以上,我们以较大的篇幅,肯定地评介了性在婚姻关系中的重要地位。这样做
是必要的,如前所述,性的确具备如许的价值;而现实又表明,性在中国长期受到
冷遇,传统的道德说教,甚至否定性在婚姻关系中的伦理存在。
    近10年来,中国的情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性问题的讨论逐步公开化了,各
种舆论工具竞相进行了性的研究和普及。从总体上说,这无疑是个前进,但也出现
了值得注意的另一种倾向,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被大大地夸张和歪曲了。例如,有一
种错误的观念:不美满的性关系是造成恶劣婚姻的重大因素。这其实是一种似是而
非的论调。不美满的性关系是婚姻不和的症状,而不是原因。但是被这句话所害的
人看不出这点来,因为他们被夸大性作用的宣传所包围。美国学者莱德里和杰克逊
在他们合著的。婚姻的幻象》中,曾举例分析道:有位先生婚姻不如意。有一天他
在上班途中看到广告牌上一个几乎全裸的美女,为一种新的袜子做广告。他自言自
语:“我真想跟这等货色搞上一手。”他自知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奢望,也可能自知
不可能跟那种模特儿搞得来。然后他从白日梦里醒来,想到自己的妻子。但是方才
他对广告上那女人的性幻想在他的婚姻关系上蒙了一层色彩,他想,“嘿,玛丽的
腿穿上那种袜子大概会好看些吧。”他真正的意思是:“如果玛丽性感点儿,我们
的婚姻岂不是更愉快!”这样他就陷于双重的错误:玛丽的腿与他们的性满足无关,
而且他忘记了自己在寻找成功的结合里应尽的努力。这样的事每天总要发生好几次,
因为这位先生不可“能躲开那些暗示“性”乃幸福之匙的广告。但是有充分的证据
显示,个人对其性关系的感受,比性行为本身更为重要。
    人们之所以会对性和婚姻的关系疑惑不已,是因为他们长期被欺骗、蒙蔽、压
抑和说服,认为性行为在他们的生活里是不可自制的,并且必须和什么人做得一样
“标准”,而这种所谓“标准”是由广告、文学、电影、戏剧、电视等等制造出来
的。由于这些幻想出来的标准,人们会问些愚蠢的问题,如:我们应多长时间性交
一次?应该疯到什么地步?我们能互抓互咬吗?等等。更可悲的可能是那些连这些
问题都不敢问的人,他们因为自己的性生活似乎与那所谓的“标准”不同,就认定
自己是性变态的夫妻。很明显,对性的问题人云亦云是可悲的。要决定“性”在婚
姻里的性质,应向自己婚姻里看,而非向外寻求他人设立的自欺欺人的建议和哗众
取宠的“标准”。性这种男女间高度满意的融合,需要有比夫妻间其他的互换行为
更高级的合作与协调。性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它是需要夫妻双方自主地相互满
足的相关行为,它只能是共同的结合,代表着夫妻双方都十分明确的一个共同目标。

                           二、婚姻的伦理基础

    婚姻关系的性伦理包括着多侧面多层次的内涵。其重心在于婚姻的伦理基础。
    当写下“婚姻的伦理基础”这个题目时,我们想起马克思的一句名言:“您应
该在考虑结婚以前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注'
    马克思的这句话,是他1866年8月13日写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提出的。这一年
的8月6日,法国的青年社会主义者拉法格向马克思的二女儿劳拉正式求婚。次日,
马克思就写信告诉了恩格斯:从昨天起,劳拉同拉法格“半订婚了”。马克思喜欢
拉法格,称他为“一个漂亮的、有知识的、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一个出色的体
操家”,而且“有非凡的医学天才”。'注'他风趣地说:“起初这个青年对我有些
依恋,但是很快就把自己的依恋从老头子移到女儿身上。”同时,马克思也敏锐地
观察到,这对青年人刚刚做出的决定,“多少带有半妥协的性质”。一方面,劳拉
有些喜欢拉法格,但“始终保持冷静”,另一方面,25岁的拉法格却常常表现出
“固有的那种过分的感情”。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父辈对青年人的未来所肩负的责
任感,马克思在女儿“半订婚”后一个星期,给拉法格写了一封“两人之间的秘密”
信。马克思诚恳地告诫拉法格:“您应该在考虑结婚以前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那么,“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准是什么呢?马克思在信中提出三个方面的基本
要求:第一。一个成熟的人要能够深刻地理解并培育起“真正的爱情”。马克思一
贯认为,婚姻家庭是包括人们爱情生活在内的特定的社会共同体。如果缺少“有效
的和决定性的原则的爱情”,就只能是“没有灵魂的家庭生活。”'注'但是,这里
所说的爱情,并不是如某些人所作的“过分亲密”的轻浮举动。恰恰相反,在马克
思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象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
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的热情和过早的亲呢”。为此,马克思要求拉法格注意自
己的“举止”,放弃不能庄重的“求爱”方式,学会以适合于当地的“习惯的方式
表示爱情”。这样的爱情才能深沉、持久和牢不可破。
    第二,一个成熟的人要有自己的事业和维持家庭生活的必要的经济条件。当时,
拉法格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他由于参加了1865年在比利时举行的国际学生代
表大会,刚刚被法国巴黎科学院院部开除了学籍;他流亡到了英国,又不具备适客
观环境的“必要条件——语言知识”;他作为一个年青人“有一时的狂热的积极性
和善良的愿望”,但“不是一个勤劳的人”。总的说来,在当时的条件下,拉法格
“成功的希望”是“很靠不住的”。为此,马克思直言不讳地告诉拉法格:“在最
后肯定您同劳拉的关系以前,我必须完全弄清楚您的经济状况。”您“不能期待我
象唯心主义者那样对待我女儿的未来。”在写这些话的同时,马克思痛苦地引证了
贫困的经济条件对自己的家庭生活的重压。他说:“我已经把我的全部财产献给了
革命斗争。我对此一点不感到懊悔。相反地,要是我重新开始生命的历程,我仍然
会这样做,只是我不再结婚了。既然我力所能及,我就要保护我的女儿不触上毁灭
她母亲一生的暗礁。”
    第三,一个成熟的人在考虑结婚以前应该经受社会生活的多方面考验。马克思
在信中向拉法格声明:“您要是想今天结婚,这是办不到的。我的女儿会拒绝您的。
我个人也会反对”,“无论对您或对她来说都需要长期考验。”马克思在给恩格斯
的一封信中还谈到:“小拉法格在考虑结婚以前,自然应该在伦敦然后在巴黎通过
他的博士考试。”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人,他也是一个娇生惯养和过于纯朴的
人。”'注'这也要求拉法格在考虑结婚以前,应该首先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培养起
吃苦耐劳的品德,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也许有的同志会问:马克思本人早在18岁就同燕妮订了婚约,他后来却对拉法
格提出那样的要求,这是不是有些苛刻了呢?应该承认,马克思的恋爱是比较早的。
从当时的情况看,一方面,年轻的马克思有着远远超过当代同龄人的才能和境界。
他在中学毕业的作文《青年选择职业的考虑》中就曾提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
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
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
人。”'注'另一方面,年轻的马克思依然不够成熟。他的爱情热烈但不够深沉,激
昂而不够坚毅。他对自己和燕妮的爱情生活要经受社会和家族的种种考验估计不足。
他没有想到在几年之内,他将要远离未婚妻,甚至不能直接和她通信。因此,马克
思转入柏林大学读书时,曾一度过着“沉醉于爱情而希望渺茫”的生活,时常陷入
失望和嫉妒之中,并曾多次痛苦地和过分执拗地抱怨过。父亲在一封信中对马克思
说:“我反对你这种非常痛苦的表现……难道这是毅力的表现吗?难道这是男子汉
大丈夫的性格吗?”同时,父亲又给予他及时和中肯的指导:“你已经负起了一项
庄严的义务……你并不能用在诗歌上面表现出来的任何爱情的夸张和过度兴奋,保
证使你所献身的那个人内心得到平静,相反地,他却有把这种平静破坏的危险,只
有用模范的品行,用英勇、坚定,同时又必然会使你赢得人们的好感和同情的行动,
你才能做到使你们之间的关系亲密起来,才能使燕妮不管是在自己眼里还是在别人
眼里感到有信心和放心,而且看来都高大。”父亲再三告诫儿子要永远忠于燕妮,
他教导马克思说:“目前你必须自己拿出行动来。你必须做到使人深信,尽管你年
轻,但你已经是一个始终如一,有远大抱负而值得信赖的人。”父亲的话对年轻的
马克思正确处理婚姻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1837年11月,马克思兴奋地告诉父母说,他“收到了燕妮的亲切来信”,燕妮
的父母同意他们结婚,这封信他“反复读了十二遍”。但马克思又过早地高兴了,
正象我们以后所看到的,在马克思看来已成定局的事,却不过是等待和痛苦的新时
期的开端。因为这里所说不是马上就可以结婚的问题,而只是得到合法的允许,指
望将来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又过了6年,即1843年,已经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两年的马
克思被聘为《德法年鉴》的编辑,年薪500塔勒。有了这样的前景,25岁的马克思才
和29岁的燕妮于这年6月19日结了婚。此时的马克思,已经完成了世界观的根本转变,
成为一名杰出的共产主义者,一个真正的“成熟的人”。
    马克思在成为一名伟大的思想家之后,并不主张“早恋”,也不认为仅仅有
“爱情”就可以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相反,他明确指出了“应该在考虑结婚前成
为一个成熟的人”。当马克思把这话写给拉法格时,曾经引起这个青年人的不解和
忧伤。然而,拉法格终于听从了马克思的忠告,不仅通过父亲“提出了非常良好的
经济条件”,而且决定在考虑结婚以前通过博士学位的考试。他没有辜负马克思的
殷切期望,逐步理解到爱情,婚姻和家庭要求人们具有高度的义务感,要有坚实的
思想基础和必需的物质保障。正是在马克思的关怀下,拉法格和劳拉都成为坚定的
共产主义战士,他们在两年后举行了俭朴的非宗教式的婚礼。马克思并在新婚夫妻
的蜜月旅行途中寄去了热情真挚的贺信。
    回顾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婚姻的基础。它表明,正常的婚姻和家庭
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需要“爱情”、“义务”等道德思想因素,而且要有相应的经
济条件。或者说,“婚姻基础”这一概念是个综合性的总体范畴。从性伦理学的特
定角度界说,婚姻的伦理基础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
    为什么说爱情和义务的统一是婚姻的伦理基础呢?
    这里,首先需要把婚姻的伦理基础与婚姻的基础区分开。本书第三章在论证性
伦理的婚姻原则时已经详细说明,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是一个既
属于经济基础,又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范畴。换句话说,婚姻关系不是自然关系,
而是具有一定自然条件的、特定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既包含着物质的,即
经济的、生理的关系;又包含着思想的,即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关系,正因为
如此,婚姻关系的存在,就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和生理基础,以及政治基础、法律
基础和道德基础等等。
    其次,婚姻的伦理基础的确立,从根本意义上看,取决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从
直接意义上讲,它取决于婚姻的本质、性质和职能。
    婚姻关系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既包含着社会意识的因素
(家庭的精神生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应的心理的、伦理的和法律的联系)。我
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社
会主义性质的婚姻关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