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小传 作者:周汝昌-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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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到,唐代诗人白居易因为悯念一位“老大嫁作商人妇”而“商人重利轻离别……去来江口守空船”的长安名妓的身世命运,进而联系到自身的贬官九江司马的遭遇,写出了“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这曾经引起了无数的旧社会里的诗人的共鸣同感(那原诗当然有它的时代意义和价值)。清代诗人敦诚所以取此题材、演为传奇脚本,无疑也是有感于自己的沦落不自得,因而借题发挥。那些题跋者,虽然“不下数十家”,篇章甚富,大约主旨不出一个:也还是叹老嗟卑、自伤不遇而已。——然而严格说来,这也不能尽脱于陈言滥调一类。如果一落入这个思路笔路,那就很难有什么“新奇”(即创造)可言了。而曹雪芹则不然。
曹雪芹的那首诗的全文,说些什么,因为敦诚悭啬,不肯整篇具引,以致我们无从想象(就这一点说,我们简直是非常埋怨敦诚的!);但有一点是分明的,曹雪芹并没有“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来大发一顿牢骚,“感”上一番“士不遇”,相反,他把主题归结到完全出人意想之外的一层意思上去了:仅仅这一点,就是曹雪芹的了不起的地方。
他说:白香山这位大诗人,躯壳虽亡,精灵长在,仍旧活在“地下”,听见敦诚把他得意的诗篇编写为剧曲,十分高兴,必然就教他那两位擅长歌舞的侍女小蛮、樊素二人赶紧照本搬演起来,——那种快乐就像任何一个作家亲眼看到自己写的故事被搬上舞台(在今天还有银幕)、人物都如自己所设计地那样活动起来一样!请看,这是多么美妙的想象!
最妙不过的是他想象之中不但诗人白香山还活着,而且连他的生前的侍女也还活着,而且他们还像生前一样地生活在一起,还照样享受他们那种诗人和艺术家的共同歌舞风流的“韵事”。这实在是奇想妙想。那些一味叹老悲穷的诗人的想象和思路,如何能到?曹雪芹的新奇的诗格,在这一点上也充分显示出来。
这种想法,这样写法,自辟蹊径、绝不落人窠臼,一点陈旧、迂腐的气味也嗅不着。这位诗人的才性的潇洒跌宕、风流倜傥,令人闭目如见。同时,《琵琶行》既以长安名妓沦落落天涯为主题,曹雪芹就在题咏中仍以蛮、素二人为结穴,着落到此,气类相从,一丝不走,这又和他在小说里明文赞美“奇优名倡”的思想感情是一脉相通的。
再看这种诗的风骨格调,也正可以用“无一字无熔铸,无一语不矜奇”来移赠;十四个字,响亮深沉,可说渊渊有金石声,不同于浮声泛响,也不同于小才侧艳,以妖冶蛊惑为能。也实在是“抉破藩篱”,“当其称意,不顾时人之大怪也”。
这种诗,敦诚评为“新奇”,可谓承当得起,因为它不是装腔作态、哗众取宠的那种故意的求新求奇。
最后,敦诚还提出过一点,那就是曹雪芹的“诗胆”,而敦诚独称曹雪芹:“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雪芹的诗胆如铁一样刚硬,而且如刀一样锋利,——这种比喻也好像是第一次才听到的。
这一点更是无比重要。正是,在那时代要认真写自己要写的诗句,确实是需要胆量的。当时写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和“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咏紫牡丹)等句子的人,都得了奇祸,尽人皆知;人已死了、诗句后来被发现有“毛病”的,还要“剖棺戮尸”,那活着的要想写诗,须冒多么大的危险——得有多么大的“诗胆”?这简直不是我们今天的人所能想象的!敦诚独以“诗胆”二字许雪芹,可见那里面的事故就多了。
至此,我们就可以明白,敦诚所谓雪芹诗的“奇气”,乃是和“诗胆”相关联的东西,那意义比仅仅意格新奇又要深广得多。曹雪芹的“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固然我在上文也颇致叹赏,但那不过是要借此来说明意格新奇一点而已,我并非是就把这样的句子当作他的最高最好的诗篇来估价的。然敦诚为什么独引这十四个字而对他诗胆如铁的奇句反而一字不及呢?这可见,他对这种诗比对他诗胆如铁的奇句反而一字不及呢?这可见,他对这种诗比对他所修改过的敦敏咏柳诗的那种作品有了更大的顾虑,所以不敢随意引录。
只因此故,除了那两句十四字而外,曹雪芹的高贵诗篇竟然别无一字流传下来。——勉强举例,还有张宜泉替我们保存了雪芹的一个诗题:《西郊信步憩废寺》,和那首诗的几个韵脚:“吟”“深”“阴”“寻”“林”而已。此外的,都“荡为寒烟冷雾”了!
曹雪芹不止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还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篇什的散亡,和《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遗稿迷失或毁坏,同为我们文学史上的极其巨大的损失和恨事。这种无可不拟的损失和憾恨,大概是永远也无法弥补和消解的了。
周汝昌
二十 笔墨生涯
曹雪芹的文学事业,发端很早,如前所述,远在他少年放浪、被钥空房时,就已可能种下了写作小说(尽管那也许还只是一种具体而微的雏型)的种子。到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定名为《石头记》的小说,不但早已成形,而且已然有了〃再评〃的本子。现今流行于世的〃甲戌本〃,基本上应该是这个本子的遗迹(虽然它上面出现了较晚的批语,如有的晚至甲午,即乾隆三十九年〔1774〕,但这可以是后人从晚出别本的过录汇抄,也可以是批者就原本历年陆续有所增添)。甲戌本前面有《凡例》,《凡例》的最后一则是第一回的〃总冒〃(此〃总冒〃在后来坊本中早已混为正文,不再可辨),〃总冒〃最后是一首〃标题诗〃(原本每回都应有〃标题诗〃,诗意切合本回内容;而这第一首诗却不是切合第一回,而是笼罩全部书的句意,可证这独属首回的〃总冒〃亦即兼属《凡例》,而为其末·例,并非转抄误连),那诗说: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注:这首诗,似即出于脂砚斋之手。我们今天读古代人的这种题诗,最须细心分析评论,如单看前四句,那就会或者认为这一派虚无、消极的人生观就是〃红楼梦主题思想色空论〃,或者认为这种思想歪曲了曹雪芹。其实,无论批书者还是作书者,如果他们真是这样的看法,就不会再去批书、作书了;所以后四句的啼痕、抱恨、字字是血,才是要紧的所在。)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痴情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由这个本子第一回正文中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按指从此书许多异名中选定此名〕〃的话来看,那抄阅再评实际也就是一次整理写定的工作,因此上引的那首标题诗应即甲戌年所加的。可知到甲戌年为止,曹雪芹为写这部小说至少已经历了十年的辛勤劳苦。由甲戌上推十年,约当乾隆九年甲子(1744)。
在我们极端缺乏史料、只能窥测推断大概的条件下,不能不注意到这里有一个现象:乾隆九年是敦诚初入宗学的年头,而乾隆十九年是敦诚写诗怀念曾与雪芹宗学相聚、并表明此际雪芹已经移居西郊山村的仅仅前二年,可见雪芹移居城外的确切年头相去乾隆十九年必不甚远,即当在这年的前后。而如果敦诚既入宗学,雪芹也约略同时在宗学做事当差,那么,雪芹十年辛苦、经营写作《红楼梦》的时间,就大部分和他在宗学的时间相吻合。看来,这种吻合并非是一个偶然的现象。
宗学固然绝不是曹雪芹认为最〃理想〃的地方,他在这里的经历也不会是十分愉快的,但这毕竟是一个学校,和其他当差的衙门、侍卫的宫廷等等之类的地方大有不同,它是一种闲冷之地,比起宦场的那些乌烟瘴气、恶态丑形,在此要算清静幽雅得多了,而且不管当时师传弟受的〃学业〃是些什么,这里到底还是和笔墨诗文较为接近的一个〃文化〃之地;再说职位虽贱,终有一定的薪给,使曹雪芹的贫困生活得有相对的稳定感;他的差事也不是如何繁重,工余暇豫的时间较多:所有这一切,都给他安排好一个便利写作的环境。他充分利用了这个对他说来已然是十分难得的条件,决意要完成他蓄志已久的小说创作事业,恐怕这可能是当日的实际情况。
以乾隆九年而计,那时曹雪芹才不过二十岁刚过:这样年轻的人,会创作出《红楼梦》这样深刻巨丽的作品吗?这个疑问是很自然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想到,开始创稿时的《红楼梦》,当然不会是十分完整和成熟的,实际到雪芹逝世为止,这部小说始终是在经历着一个惨淡经营的过程。到甲戌年〃再评〃本出现时,曹雪芹已然是一个成熟的中年人了,何况甲戌年还远远不就是他最后写定的时期。〃再评〃本首回里〃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自白,就说明了这整整十年都是他在不断写作、丰富、提高的岁月。现在所能见到的许多乾隆年间的旧抄本《红楼梦》,文字章回,种种差异,或巨或细,没有一个本子是和另一本完全相同的,这也说明了《红楼梦》随时都在修订、润色,并不是一下子就成为一个完整的定型的。曹雪芹天姿极高,绝顶聪明,而又早慧,二十岁过便开始经营《红楼梦》,并不是什么出乎常理之外的事情(注:明清时期特别早慧的文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并非记载夸诞的,例子甚多,举不胜举。袁枚七岁能作律句(十二岁中秀才);王士禛八岁能诗;吴兴幼女严静甫九岁善书,兼工墨竹;陈洪绶四岁即能画十余尺巨像。邵二云五岁能作排律诗,龚自珍二十三岁就作政论文章了。至张岱自状其亡父张耀芳,云:〃少极灵敏,九岁即通人道,病瘵几死,日服参药,大父母夹持之同宿,至十六而方就外傅。〃(《瑯澴文集》卷四《家传》)则封建时代之人子岂有捏造此等情事以厚自诬其尊亲者乎?故知为实录无疑。我举这后一例证,有人甚至颇为惊怪,以为〃欠妥〃。但这是历史事实,我们岂能自设清规戒律,连史实都不敢讲一讲?)。
由于曹雪芹的特殊身世和经历,他自幼便饱经忧患,阅尽沧桑,从较为切近的人情物态,一直看到了较大范围的种种世间相,对那个使他不胜其憎恶、愤疾的社会,日益走上叛离的道路。他认识到,在那个社会里他不可能作出什么有意义的事业;他看到,要想达到抒写自己一腔愤慨、发挥个人文学才能的目的,在士大夫所热中的那些文学形式里是找不到出路的,于是他就下决心要彻底作个〃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人,发誓要以一生的精力来写一部为大雅所不齿的〃演义闲书〃〃小说稗史〃。
他一经这样决定了,便再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他把他此后活着的目的,紧密地和完成这部小说的事业结合在一起。香山一带的传说说过一句话:〃曹雪芹活着就是为了《红楼梦》。〃(注:张永海说。)这话恐怕也是出于传说者的〃自撰〃,但传说者的文化水平似不太高,却能创造出这句话,倒是非常朴素、简要而有力地说明了这一意义。
周汝昌
二十一 山村何处(一)
宗学毕竟只能是曹雪芹的一个暂屈苟安的栖身地,绝不会成为他的久恋之乡,他是〃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注:《红楼梦》首回语。这句话恐不应理解为曹雪芹因其阶级偏见而看不起奴仆等级的人,恰恰相反,他这话有他自己的特殊具体内容,因为他本身是包衣奴隶,世遭庸人之驱制驾驭者也。这实际是极愤激的反抗语。)的人;况且宗学本是皇家用以〃教化〃其族人子弟的机构,学中特设稽查官,负责考核教师和学员的〃成绩〃,其实也就包括着管理监视的意义这地方忽然出现了曹雪芹这样一位诗酒狂放的当差者,如何能与〃教化〃谐调?则曹雪芹之必不为宗学主管者所乐、所容,就是意中之事了。所以他最后不能不离开宗学而另觅立锥之地。
曹雪芹,也许经过了更多的流荡迁徙,路经了海淀一带(注:我在京西海淀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