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05期-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劳改队里劳改时,原膳食科长是我们牛鬼蛇神的小组长,劳动休息时到他屋里抽烟喝茶,案头摆了几本食谱,我也拿过来翻看,记得广东菜谱里的“顶上汤”,是要用20只老母鸡,20斤火腿,加20斤水,用文火,过一夜熬出来的为“上上汤”,而老母鸡火腿数量各减半,七折八扣的是“上汤”。读此虽未拍案表示惊奇,然从此对各种食谱有了兴趣,未实地做过菜,但常以此作为谈资,一度竟在一小撮朋友里得了一个“美食家”的称号。不料,“文革”以后,被推荐为文化大辞典膳食篇的撰稿人,来人说,推荐者的原话是“某人不但会吃而且懂吃”,编此书既责无旁贷也将胜任愉快云云,我听后愕然,只好逊辞推谢了。
第二是抢看。上中学的时候,只要看到同学拿到一本有意思的书(多半是小说),就要一把抢过去看,时而引起争执,也不免涎皮赖脸地终于达成协议,或者先睹为快,克时归还,或者挤进去看一段时间再还回去。一般是看一夜,第二天一早还书。这时就不再上床睡觉,精神抖擞,斗志昂扬,或者倚在路灯下看,或者蹲在厕所里看,总之是夜深人静,灯光暗淡,正是抢看书的大好时光。往往到了后半夜书就看完了。第二天一早还书,正好两便。记得抢来看的书里有一本是头尾都撕掉了,书名作者全不知晓,看来是一个外国记者对抗战前的旧上海的采访记,那里记了上海的黄包车和银锭的浇注,以后一直再找没有找着,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文革”胜利结束,才从黄钢同志那里知道那是德国名记者吉希写的中国采访记——《无声的中国》(这书似乎又重印刷了,但始终没有看到)。
第三是偷看。抢到一本书就背着人看,惟恐被抓,总要找一个人少的阴暗角落或者黄昏时刻,别人不注意我的时候。以致才小学四年级就成了近视眼。初中三年级开始配眼镜,即过五百度。此后又换了多次眼镜,度数越来越深,视力越来越衰退,看书尤其是小字模糊,正像刘禹锡咏婆罗门眼医的诗中所描写的眼病患者那样,“三秋伤望远,终日泣途穷”、“看朱渐成碧,羞日不禁风”。还有一个偷看的场合是在课堂上,课桌上面摊开一本课本或者练习本,压着偷偷翻看,有时就放在膝上。这种情况不断被老师和同学查获。一次按班规罚款书价的两倍共五元上缴了,结果每月搭伙一顿中饭的伙食钱没了,只好中午饿一顿,一直挨了一个月。这样偷看后来还发展到一心二用,上课之时,一边听讲记笔记,一边看一本书,检查起来,对听讲记笔记并无影响。有一次听报告时如此做被人递了条子揭发,受到主讲者不点名的批评,心里不服,心想拿你记的笔记跟我记的笔记对一对,看谁记得完整清楚。可惜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思想混乱,无所适从,注意力不再集中,记忆能力衰退,那种一心二用一石二鸟一举两得的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四是快看。由于乱看抢看和偷看,免不了就要快看,拼命地赶时间。在中学里念书时,到了星期天,带上两个烧饼,跑到街上书店里站着看书,一直到快天黑灯亮了才回来吃晚饭。看书速度之快让见到的人惊讶,一天下来,粗略计算一气看了五本翻译小说,以页码计,平均一小时200页,而且这是从头到尾看的,风景描写和心理分析也不放过,故事倒记得,心得如何就不敢说了。应该说,是囫囵吞枣,贪多嚼不烂吧,以至同学正在看一本好书,嫌他速度太慢,中途商借一个晚上,次晨归还,再让他接着慢慢看下去,而我又去搜寻新的猎物去了。后来,学了
专业,查书查材料,看起来逐页翻下去,不断上下(或左右)摆头检索。见到有关的辞字,就搜寻出来,虽然达不到一目十行,那效率也不低,民警破案有所谓的地毯式的“排查”,我这种找材料的做法,也可以称作排查吧。现在的电脑查材料拟可用全文检索,应当效率高多了。
第五反复看。遇到一本有兴趣的书,当它长久落到自己手头的时候,总是不厌其烦地来回看,仔细品味。这样的书有过好多部。最早的是一本《德国间谍》,我对其中的密码编制法特别有兴趣,也为自己试过编制密码,遭到老师的斥责。这样看过多次的书,还有《红楼梦》《水浒传》和史蒂文生的《宝岛》。大仲马的《侠隐记》看了不下十遍,经过几年再看,有种“温故知新”之效,至今人物活动对话仍然历历在目。然而有些却是非自觉的,“文化大革命”中在“牛棚”把《毛泽东选集》一到四卷从头到尾读了四至五遍,那是因为受审查无书可读,用来排解寂寞吧。但因心神不属,才不过三十年有些篇章已经忘光了,反倒不如六十年前的《侠隐记》印象深刻记得清楚,那是可以向孩子们讲述的。目前很多书成了过眼烟云,随看随忘。这也算是一种悲哀吧。
第六不求甚解。也因为是乱看、快看、偷看、抢看,乱侃、缺乏耐性、浅尝辄止,也就不大去领会书中的微言大义了。其结果就像漏雨的屋顶一样,淅淅沥沥,片言只字,一鳞半爪,好些有价值的思想都渗漏掉了。有些书认为很好,决心看下去,但是却没有耐心看完,至多看看序言后记目录引文出处,就算拉倒,倒也是可资谈助的。现在讲究国学,要求少年人读经,我却是连《论语》《孟子》都没念完过,所知古文古诗只有中学课本上所教的那些。有人说学史至少应读完前四史,我一史也没有读完过,人说要读黑格尔,我只是读了几本书的序言,最大的失败是“文革”中间劳改队解散,枯坐在家里,可读的书很少,下了决心通读《马恩全集》。我硬着头皮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当时已是待决的牛鬼蛇神,害怕造反派抄家时抓到什么罪证,所以有意自我思想禁锢,不去思考,读马恩全集不敢记笔记,不敢写眉批,甚至不敢用笔画道道,从第一卷读到第二十卷,书上还是白板,连折痕也不见一个。读了些什么已经全记不得,惟独记得恩格斯写的《步枪史》,知当时的步枪虽是滑膛枪,但枪管和子弹竟有方形和六角形,真可说大开眼界,至今不忘。
第七纸上谈兵。由于快看乱看偷看抢看。书倒是读了不少,对有些方面也有兴趣,积累了一些知识,遇到同好臭味相投,总要借机大谈特谈。被一些同学喻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小时爱看兵器、打仗一类的军事书籍,对飞机大炮军舰有浓厚的兴趣。自己从来没有当过兵打过仗,也没看过什么飞机大炮,中学遇到一位海军同好,在宿舍储藏室里纸上谈兵,大讲什么十六英寸大炮,什么三万五千吨级战舰,他一句我一句,津津乐道兴味盎然。那时又对天文学有了兴趣,谈起星座,什么红巨星白矮星,也令同学认为天文学造诣真是莫测高深。其实那时只是读了一些通俗天文学书籍,所知道的也只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所达到的天文学水平。今天天文学的发展已到了极高的境界,什么大爆炸理论,什么黑洞,简直不可思议,再翻看早年的那些科普读物,已是恍如隔世了。但因为看得多了,又不自检点,把半瓶醋拿出来随手展示,居然也引起了一些人的称赞,认为学问大知识宽,乃至莫测高深,得过“杂家”、“美食家”、“军事家”等美称,有的朋友甚至怀疑我有什么“特殊身份”,否则为什么谈起那些情报间谍活动来历历如数家珍。其实我有自知之明,那些东西不过是一堆乱糟糟的知识,简直可以说是个知识废纸篓子,顶多像宋人笔记说的那样,是个“两脚书橱”罢了。
读书七十多年,回首往事,记忆多数磨平、淡化、消失,现在记下来,只好称作痼癖,年老体衰,脑力衰退,做一点记录,以备遗忘。当年读了什么书,只凭记忆,没有精力再查了,也有很多书已经找不到了,有的也已是吉光片羽,断烂朝报,就这么记下来吧,聊以自慰的是,我这也是记实,不过非事实之实,而是记忆之实,若非如此,恐怕也难以再享受回味一番年轻时苦读的乐趣和酣畅吧。
毕业,结束与开始
■ 刘 宏
《毕业生》故事梗概:在庆贺本杰明毕业的聚会结束的时候,罗宾逊夫人请求本杰明送她回家。随后罗宾逊夫人开始引诱本杰明,两人不断在酒店房间中幽会。罗宾逊先生希望本杰明约会他的女儿伊莲,这和本杰明的父母期待一致。本杰明和伊莲相爱遭到罗宾逊夫人的阻挠,而且本杰明和罗宾逊夫人之间的关系也被伊莲知晓,伊莲因此逃避本杰明,选择和另一位年轻人结婚。认识到自己的真爱之后,本杰明不顾一切追踪到婚礼上将伊莲抢走,结束了毕业之后的迷惘。
罗宾逊夫人看见一个男孩跳进游泳池里,也许还有其他人看见,也许没有。女主人忙着对闹嚷嚷的客人们说话。本杰明跳下水去,有些声响。一个男孩几乎完全裸露的身体滑过她的视野。罗宾逊夫人看着本杰明的那一眼,很有些处心积虑的意味。
就像每一位在青春期里彷徨的少年,本杰明大学毕业以后也进入了这样一个时期,结束和开始相互衔接的时刻。大学生活刚刚结束,即使其中充满精彩,也已经结束了;职业生涯还没有开始。从聚会上母亲所念出的他在大学的表现来推测,他应当是一个优秀的学生,承担过校园里的一些社团工作,懂得合作。显然,作为一个结束了学校教育这一最重要的社会化程序的个人,本杰明懂得自己应当遵守规则。
本杰明没有急着找工作,似乎找工作还没有构成问题。他回家了。家庭这个人生的起点,现在再次成为本杰明的另一个起点。父母为本杰明毕业归来举办了聚会,兴致勃勃的母亲要求那些喧闹的客人安静,因为她要宣布本杰明在大学期间的杰出表现;耐心的父亲,他请求将自己关闭在房间里的儿子出来见见客人,因为许多客人很早就认识他。其中包括罗宾逊一家。在故事最初的相遇中,只有罗宾逊夫妇俩出现,而且是罗宾逊夫人前来要求本杰明,问他是否可以送她回家。
这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无需置疑,她是迷人的;或许对她来说,本杰明的犹豫和无所适从一览无余,仿佛正在等候某些外来的命令,以确定未来的方向。对于罗宾逊夫人来说,为什么是本杰明,在整个故事里并没有提供原因,甚至没有上下文的暗示。比如她是否是一向如此的坏女人,还是偶然之间遇到经不住诱惑的男孩?这个悠闲的,显然被丈夫忽略的空虚女人,遇到一个犹豫不定的男孩,开始引诱他。
尽管开始本杰明就感觉不妥,他说:“罗宾逊夫人,你想做什么。”但罗宾逊夫人的言行并不那么离谱。即使在深夜,本杰明送她回去以后,她邀请他去喝一杯,气氛变得有点暖昧,也不过是无聊的人拖住另一个人闲聊,她的意图并没有完全显形。她说出自己酗酒的隐私,这和她醉醺醺的丈夫相似,却再次引起本杰明的强烈不安。他们之间的节奏是完全由她所把握的,她在短短的时间里,完全是一气呵成式地向本杰明展示了她的裸体,然后告诉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可能性彻底展开,但是否落实仍然是由本杰明决定。他完全可以不予理睬,然而不久以后一个夜晚,本杰明从某个酒店打电话给罗宾逊夫人,说自己“老是在想着聚会的那个晚上”。正是这个电话启动了一小时后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
本杰明经历一番短暂挣扎,很快就落入到罗宾逊夫人的掌握中。在酒店开房约会,成为两人之间的例行事件。年轻人更容易对此感到厌倦,所以他要求谈论什么。尽管是一个随意说出的词,“艺术”对罗宾逊夫人来说,意味着往日时光,对本杰明则是刚刚结束的校园生涯。从这个词开始,他们断断续续的谈话将罗宾逊夫人的青春遭遇牵扯出来,那是她和罗宾逊先生在大学里相遇的时候。早年在汽车里的经历似乎可以部分解释她为何总是直截了当地询问本杰明“是否订好了房间”。
难以理解罗宾逊夫人是否想要一种区别于早年的形式,抑或是在寻求现实生活的某种突破:聚会里罗宾逊先生先她离开,然后又醉醺醺地回到家来,口齿不清地讲话,还继续喝酒。这个家庭之主是本杰明父亲的生意伙伴,但这个家庭看起来不像他自己家那么温馨和谐。罗宾逊夫人的不满情绪不过是偶然遇到本杰明这样一个未经世事的出口罢了。
酒店房间是不断变化的,在不是长久属于某个人的房间里发生的事,注定也不能长久。本杰明未来的恋爱,其实和罗宾逊夫人年轻时候的恋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