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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至尊宗喀巴大师传-第52部分

小说: 至尊宗喀巴大师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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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服。因此如前文多次述说,不管任何自他宗派的持教大师,从熟研共通道起,渐次努力而修,是为至要!这是因为事关重要,再以郑重方式而说的。

    因此,如果不知道至尊宗喀巴大师是由无量大悲的动机,而对于他宗的修法等也作整顿,对彼种修规及其见、行、修三者,何者为清净正确,作了阐明。如果不知是这样,那就如医治老马鞍疮,感到剧烈疼痛时,就想到肯定是对我们自宗以仇恨之心而作破斥。实际应当是,对宗喀巴大师不仅不可生丝毫不正思想,还须念恩而生敬,由衷地合掌膜拜,方为合理。这不仅是对他宗而说,即自宗日窝格鲁派的自矝诸后学,在还未真实达到如至尊宗喀巴师徒论述的旨意时,也应当依照一切智克珠杰等诸师对于诸愚修者所作严厉的斥责而行。或许肯定有人对于凡是大手印和大圆满等法,认为是不清净而作诅咒的,这样做也是不可以的。因此应当对于宗喀巴大师的诸著述中的显隐诸义,善为观察,对何者为清净正法,以远离偏私的净见周遍观察为合理。但是后期浊世的横流,以致非法被认为正法,而造作出杂染的伪法,亦极繁多,无暇一一作破非立是。因此,只有依各自原来的教派的前辈诸师传承下来的,全未退失的那种法门而修,实为甚善!除此之外,不必附和于新交和他说之后,而好高鹜远。普愿能做见行清净的史事,是为至要!以上诸说,是于一切智宗喀巴大师的善巧史事中,略说一些插叙的话。

    于此断句处,作中间赞颂说:

    自他宗派诸学处,

    远离偏私勤闻思,

    所有善妙全聚集,

    犹如百川汇成海。

    无知、邪知诸垢秽,

    清净法镜被染污,

    当以教理作扫净,

    正义真面令显明。

    大悲之日作引导,

    嘉言如昼放千光,(嘉言即论著)

    消除歧途诸黑暗,

    清净道中莲开朗。

    尔时偏私鸱枭众,

    不辨善恶常迷惊,

    以善为恶颠倒说,

    如暗卧中发呻吟。

    若具如理智察心,

    各自宗规要义情,

    如实阐明即道灯,

    尤当念恩作礼敬。

    如来按照众生根,

    演说诸法所有情,

    若合心量知修习,

    直入道中误难生。

    翻滚戏玩喻钝根,

    共道毫未勤励行,

    即入利根修高深,

    如犊食草难生存。

    因此法王文殊尊,(即宗喀巴)

    悲悯后学诸有情,

    诸宗要义尽领会,

    演佛赞道作教训。

    因此乐善诸有情,

    闻思师说作观省,

    若能如理修其义,

    不久胜果无疑成。

    再说大师拥有如何的戒严功德史事的情况。戒严情况,虽在上面传记正文中,大都作了记载,然而有一些重要者,还须郑重地略述如下。宗喀巴大师这一生中,不仅是戒行洁净的大德,而且是对于三律仪的粗细制戒的界限,任何方面,任于何时,亦不犯染罪过的垢秽的一位圣超大德。如一切智克珠杰的著述中说:

    “虽以佛智善观察,

    师心清净戒学行,

    丝毫废弛之罪过,

    亦不能见诚启请。”

    若各别地略说,首先以别解脱戒的制戒来说。如上文说过的那样,大师住在家乡时,在噶玛巴·若比多杰座前,受全优婆塞戒(即居士戒),即谨守四根本罪(杀、盗、淫、诳)和戒酒等五戒,以及在法王顿珠仁钦座前,受沙弥戒三十六条,对于一切应取舍之处,经常守护,从未犯罪和染污。尤其是大师到前藏从堪钦巴座前,受得近圆比丘戒以来,不必说对于他胜、僧残、堕、向彼悔等犯堕的垢秽,从未犯染,就连细微的恶作罪以内的过失垢秽,也从未犯染。由于时间和地点的关系,万一发生一些细微的恶作罪时,亦于当日或未受食时的当天当晚,立即作忏悔而防护。真是如圣阿罗汉优婆离和阿说示[14](即马胜比丘)等那样的圆满戒体。而且在闻、思、修等的任何时间中,也经常不断地如保护眼珠般守护戒律。有一些人借口现在因为是闻思的时候,废弛戒学没有什么关系。又有一些人说,由于是修密宗的时候,可以取酒和妇女等五欲为修道之用,没有什么关系,而做毁坏戒律的行为。这些行为,大师自已决不去做,是自不待说的,就连凡是信依大师的有情,新来的弟子以内的人,大师也教导其遮止那些罪行,而安置他们于不放逸戒行之中。如一切智克珠杰的著述中所说:“如是由至尊大师在此雪域西藏疆土中,建立起了薄伽梵佛世尊的一切教法的清净轨范之基础,而且做了广大的宏扬事业。然而须知以前此间西藏地区中,出家人所作所为的情况是:任何僧人进入念诵经典时,熟记诸大论典字句;接受阿阇黎所传经教时,若采取上流俗人的那种作法,放逸嬉戏,非时而食,唱歌和跳舞等,这些为出家人所不齿。说是为了补益勤学闻思之身,养活此体躯之故,是无过失的。这样的话。由自矝为大善知识的人们,向新出家的幼年僧以上的僧众,如风一般普遍宣传。如是在勤学闻思时,作斗殴、争吵、甚至起衅直至用武力斗殴。实行这一切事时,也没有谁斥责说:这是不应做之事,这是非法,这是退失了出家戒法的行为。其他诵读、闻思的僧院中,只要进入僧院后,对于那些不应做之事,连一点起疑之心也没有,自然习惯,谁也不感可畏!

    此外,有些自认为是密宗金刚乘的人,对饮酒及非时食等,反而说,若不受用将成为罪过,是与誓戒相矛盾的。由于这些邪说大兴起来,对于五欲贪欲最盛的人们,恰合其欲望,而沾沾自喜!由如是恶势力,使人进入于密宗之法后,即将出家戒律连根抛弃,白矝为引导众多有情的大导师们,虽是受众尊敬,但是犹如僧伽高幢的导师中,竟有自己的儿女和妻子公然地来到僧伽大会中,自己毫无恐惧,而且也没有谁来斥责。若如是作,则自己教政所管辖的人们,无疑地乐于出家和受比丘戒。由于做这种使佛教衰败的罪行,大为普遍,反而说对于密宗贪欲行为不是过失。真是欺世之语。另外,一些去到山林禅寺中,寂静地进修禅定的人们,则如是说:舍离饮酒和非时食等,这些是毗奈耶中所说,但是那是就声闻众而说的,是就小乘信解者而说的,对于大乘及了知心的本来面目者,那样做是缠缚,是无意义的。他们这样说,完全没有想到已将出家行动仪态完全抛弃而不顾。甚至有一些。人将七衣(僧衣之一)和五衣(僧衣之一)等装相也特别抛弃(即出家之相也不要了)。这样的情况,在此间雪域西藏地区中,使佛教成了仅存影像的时候,至尊宗喀巴大师由于住持正法伟大发愿成熟之力,为了拯救恢复大宝佛教,乘愿而来,出现于此间北方地带。如上文所说的情况,大师对于不可思议的自他利益等,猛利精进做出了卓越的事业。所以直到而今,作闻思的人们,勤学闻思时,多能爱护其戒学。尤其是三藏法师略有能耐者,从此以后,对

    于饮酒非时食等悍然不顾的行为认为是可耻之点。往昔大寺中的出家人对于敷具、钵盂等沙门的资具,能认识者是极为少数,至于七衣、五衣、小幅(袈裟的条幅)、补幅等物之名,也成了闻所未闻。试看时到如今,直至克什米尔及汉地之间,到处都能见着清净沙门之相和服装;而且都断离饮酒和非时食,以及对于授受(施物)、净水、守护除夜间余(时)不睡等细微支分以内的戒分,都郑重地按沙门之规而作者,比比皆是,敬请细思,能有这样的好景,若不是由我们具德上师至尊宗喀巴的功德而来,又是依靠谁的恩而德来的呢?!”与此相同的还有勒宁哇衮嘎德勒之著述中所说的,已在上文说毕。还有克珠杰的著述中说:“现时,开示修行之究竟要扼,都信依诸大经论。那怕是略作修行时,也都能爱护戒律以为基本。形成了都能正确知道勤修积资忏罪,应与解释诸大经典的大车轨所解释的旨意相符合而作实修。除此,其他则是徒劳修行,任经若干苦行,也徒劳而无果。能符合此情而修的善知识有无量无边,遍于雪域西藏诸方隅。非法妄行的狂澜,已成低潮。这样的情形,若非由我们至尊宗喀巴大师的恩德事业而来,如果认为虽有而不可见,那末,又应当忆念是谁之恩德呢?!”这些教语,“是对身为善知识而罪大恶极者所做的斥责,是为罪大恶极者指示的教授”。这确实是由本性正直之门,正对入于非法行为罪大恶极的诸人而指示的正确之言。如是非法的情况,由于浊世横流,后期较前期也许还有更多的非法情况。以出家人的诸寺庙来说,现在除以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及上下密宗院为首的遍布前后藏的日窝格鲁派大小寺庙中,对于毗奈耶制戒和三事传统作风,保存而未废失,以及“多堆”、“多麦”、汉地、蒙区等地,也还有追踪诸大寺的作风的许多寺庙外,其他偏远区和边地所分布的格鲁派的一些寺庙,除仅有穿着法衣、禅裙等外表模样外,对于饮酒娶妻等,肆无忌惮而行,憎俗无别者,·也有许多。此外,宁玛派等寺庙的师徒大都不重视任何戒律。声称毗奈耶制戒是小乘之规,对制戒敬信而且重视者,称呼其人为小乘人。实际他们无任何修悟的把握,反而对他人横眉竖眼,鼻息呼呼,大发其威风,享受寺庙财物和酒食女色等,不顾一切而妄行。把这些视为达到大乘的顶峰者,为数极多。由于这些情况,那些寺庙中,大都不寻求传授沙弥和比丘戒律。即使有一二人做出求戒的模样,传戒师也做作传授的模样。实际依照毗奈耶所说之规,师徒对羯摩仪轨必须一句不错地背诵出来。可是他们未记持于心中,只好照念书本而传授。求戒者也不作加持祖衣和七衣料等,只暂时向他人借用祖衣、七衣和五衣。仅在求戒法时,少顷用后,也就不需祖衣、七衣等,而抛弃之。在求戒时所承许严守不犯他胜、僧残、堕罪等,实际上甭说严守,就连诸堕罪的名称和数目也不知道。有一些寺庙中,发生犯女色的不净行,以致秽语兴起时,除有供财物以忏罪之规外,其他犯他胜、僧残、堕罪等,无任何忏罪防护戒律之行相。又有一些寺庙中,除在聚集僧会时,着出家服装外,师徒等经常是着俗家服装。至于饮酒和女色不净行,则不顾一切,随便妄为。对于断离非时食,他们说是与密宗誓戒相矛盾,而特别去寻求和享受等行为,就连仅存的佛教徒名义,也抛弃无存者,为数亦多。对于那些人,应当作如下的提问:

    大小乘的区别,不是指发心的大小,而以守护毗奈耶制戒者为小乘,享受饮酒娶妻和非时食者为大乘的,请问出自佛教何种佛典中?又毗奈耶之法,为小乘之法,及住在此法中的诸有情,若认为是小乘人,则凡是沙弥、比丘等七种别解脱戒中,受任何一种戒的人,都应普遍承认为小乘人。如果是这样,则应承认凡是比丘等之身心中,都没有菩萨戒和密宗戒,还应普遍承认凡是大乘人的身心中,都没有别解脱戒,并应承认没有比丘和菩萨持明(即持密)相同之事等。确实没有比这更为卑鄙下流的话!又如果说:“不是那样,虽是有比丘和密宗持明相同之事,但是进入密乘之比丘,他不需断离饮酒和非时食;也不必常带三法衣,并且取水和脱鞋靴等,是不必重视的,重视这些是小乘暂时阶段之事。进入密宗后,饮食即是会供轮,随见何种,都应该想是本尊空乐所幻现。因此酒和非时食等,在会供中加持而幻现,不生过失。而且可得殊胜利益。至于受用妇女也是生起大乐慧之助力,不生他胜等罪恶。依此类推,身语的行动,任作何种,都不外是本尊明咒智慧的幻现游戏。所以不必如毗奈耶所说的那样狭隘。”他们主要鼓吹的大话,显然是这样的。对于这样的话,应作如此提问:受用酒和非时食等,能变为会供轮,以及受用妇女,能变为业手印和随见何种,都是本尊明咒和空乐所幻现游戏等之时间,是未进入密宗以前就有(这些功能)么?或是依靠进入密宗后才知道的?或是在以前虽是没有,刚入于密宗,自然地生起了那样(功能)的么?或应是进入密宗后,必须观持于达到获得最高证达,才能具有(那样功能)么?

    如果是第一种那样(未入密宗前)就有的话,那末,在家俗人大都能以猪狗等畜生为会供轮,而且都能行业手印之事(夫妻交合),能成如此之事,是不须等待于进入密宗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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