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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王者荣耀战纪-第36部分

小说: 王者荣耀战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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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赶快冲上去抓小胖兽的尾巴,“混蛋,不许跑。”

    小胖兽,朝前拱,她朝后拉,但是不愧神威大酱军,不到她一半的一半高,但是肥嘟嘟的身体却十分有力气,它前肢用力,使劲一扒,脑袋便拱出了那个破洞。

    小女孩拽住它的的尾巴奋力后拽,顿时小狮鹫身体离地,后蹄乱蹬,圆鼓鼓的屁股左右摇摆,上不来下不去。

    “咕——”

    “呀——”

    “轰——”

    砖石哗啦啦地坠落,小胖兽一发力,铁栅栏彻底被撕烂,墙体也断裂一大块,小人和小兽一起钻过刚好让他们通过的小洞,冲出高墙去,小女孩扑倒,胖胖的身躯压住小狮鹫。

    “坏东西,吐出我的宝珠来。”蓓蓓骑着小胖兽小猪一般的身体,掐住它的鸟脖子,使劲摇,狮鹫嘴巴张开,眼珠激凸,“咕咕咕”

    “卖糖葫芦棉花糖烧饼,刚出锅的烧饼包子,热腾腾的包子”

    喧闹忽然安静下来,人们诧异的看着大胖压小胖——胖墩墩的蓓蓓有小胖狮鹫好四五倍大,暴力的小女孩挥舞白白的小胖拳头,咬牙切齿,被她骑着的小兽,左闪右躲;茶馆酒肆的食客们纷纷探出探出脑袋望了过来,皇宫高墙十米之内是禁区,但是那个两个胖嘟嘟的小家伙似乎从墙里面出来,墙下的排水沟,破了一个大洞

    大队人马的激烈奔跑,盔甲金属的碰撞,枪尖反射刺眼的强光,皇城巡逻卫队来了

    突然的安静让小蓓蓓吃了一惊,她抬头四下张望,发现对面街道上一群穿着以前没见过的各式各样衣服的大人、小孩、男人、女人,还有一只脖子上被套了绳子的小猴子在一个圆圆的火圈下所有人和动物都看着她。

    蓓蓓搞不清楚那是目瞪口呆地吃惊表情,还是跟侍卫宫女看他的表情一样,她的小脸皱在一起,特别不高兴,“这些人真没规矩,比侍卫宫女还可恶,盯着人往死里看,都不知道监视、照顾要背地里偷偷瞥吗?快点起来,我们离开,离远点。”

    她说话分了神,手一松,小胖兽的鸟脖子一伸,不死鸟之眼,便咕咚一声,被吞进了肚子里。

    下一刻,小胖兽像一个气球在充气一般,膨胀起来,小蓓蓓发现双脚离地,趴在一张兽皮上,跟皇叔的金毛狮王一样的色泽的金黄,温暖柔软,前端的脖颈到头顶是雪白的羽毛,靠近翅根的部分远胜初雪,末端之羽则灿烂如黄金。

    从来不骗人的老学士,这一次又没骗人,肥嘟嘟真的可以变大,而且变得很大,这下可以被称之为神威大酱军了。

    皇城外的居民们所见的景象则与小蓓蓓不同,那个肥胖的小兽,体型极具膨胀,待到稳定之时,便是一只成年狮鹫兽。

    它躯体长过一丈,威猛矫健如雄狮,鹰首扬起离地九尺,铁翼平展款过门板,昂首阔步,虎视鹰扬,翅膀微动,阵阵狂风吹过,行人纷纷走避。

    风沙中,巡逻卫队远远地高喊:“不许动,擅闯”

    大概蓓蓓的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大概狮鹫本就想要离开,它振翅而起,冲天而上,蓓蓓没有听清楚巡逻队的士兵的喊话,她的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而且她太紧张,只凭本能得抓紧兽毛,其它的什么都顾不得了。

    狮鹫宽阔的背像一张柔软的大床,还不断冒着热气,像是冬天烧起来的地龙,趴在上面很舒服,脸贴在上面毛茸茸的暖烘烘的。

    狮鹫知道背上有个小公主,飞行得很平稳,渐渐小女孩从恐惧中摆脱出来,四周的景色真好看,人、树房子像被施加魔法一般,迅速缩小。

    那道翻越不过来的墙其实也并没有多高,但它像一个四四方方的圈,圈了好多房子好多银,将她也围在里面出不来。

    而父皇的御书房所在的灵英塔不但是皇城最高,对于外面来说也是最高的,对角的英雄塔林有更多塔,但都不及灵英塔高,世界原来辣么大,出了皇城,还有更大的一片地方,辣么多的房子,辣么多的银,比她爬到灵英塔的最顶端,见到的多很多

    渐渐的它们都不见了,她看到了一马平川的一片平原,绿林成片,湖如镜面,自西向东的条条大江大河如同白色闪光匹练,乃是老学士所说的富裕安详的鱼米之乡。

    新奇的景象让小蓓蓓忘记了自身处境,狮鹫的速度远超离弦之箭,风驰电掣。

    平飞之后,狮鹫开始冲天向上,两侧流云倒退,他们飞进云层,云朵白的跟皇姐擦过脂粉的脸,还能变成各种形状,像马儿奔腾,像小鸟展翅,有的像人,她看到一个跟老学士一样佝偻着腰,拖着长长地胡子,也看到一个跟肥嘟嘟一样又胖又可爱,还长着翅膀

    但小蓓蓓觉得有点冷,身上的衣服单薄,周围的风有点大,她使劲朝狮鹫的背上趴了趴,贴着金黄色毛可以让她暖和一点。

    “阿嚏”

    不知飞了多久,掠过平原,前面丘陵起伏,森林广袤,一条大河贯穿而过,大河两旁高山起伏,森林连绵,几座高山中间一座大城,城外散落着几处人家。

    她看到了农人在块状的田地劳作,渔夫撒网江上,遍地牛羊在低头吃草,袅袅炊烟,飘上空来,闻到香味,她的小肚子便很配合的咕咕叫,肚子的空虚像是把她身上的力气都抽光了,让她身体微微发颤。

    小蓓蓓又冷又饿,趴在狮鹫的背上,哭泣,“胖嘟嘟,坏蛋,我冷了,要添衣,我饿了,要吃饭。”

    狮鹫开始降落,但越降落,狮鹫的躯体越小,脚落地的那一刻,它慢慢地缩回了,又小又肥憨态可掬的模样,但那颗那颗不死鸟之眼却没有吐出来。

    胖胖的女孩噗通一声扑在地上,下面压着一半跟母鸡一般肥,一半跟小猪一样肥的变回原形的小狮鹫。

    旁边是一户农家,架子上晾着几件黑色袍子,又冷又饿的小女孩打个哆嗦,走了过去

第58章 公主与怪兽(四)() 
高明吃下一个包子,感觉未吃饱,便掏出另一个咬了一口。

    与草原之云霸王别姬之后,他根据胖子的地图找到一条叫做古浪江的大河,扎一个简易木筏,顺流而下,沿着河流漂流了两天两夜。走水路速度既快且节省力气,他借机磨炼各种英雄技,进行组合攻击。

    与阿弗雷的那场战斗,让他感觉自己并非技不如人,反而是技多压身,诸多英雄技,使用组合不够娴熟,时机把握和收尾衔接都差强人意,导致英雄技的效果大打折扣,不及阿弗雷。一套项羽的英雄技,吃透用熟,一招鲜便吃遍天。

    他边走,边琢磨,边磨合,对英雄技做了充分的了解,战斗力提升很大,领悟不少坑人杀人,突袭暗袭,甚至硬打硬抗的法门。

    他现在白银三星,每一种类型的英雄都可以觉醒八重英雄技,所以庄周的化蝶觉醒至完满的第六重,而蝴蝶效应和天人合一则只觉醒第一重,扁鹊的致命灵药和生命主宰只觉醒第一重,但善恶诊断完满,关于嬴政他则完满觉醒威力无边的至尊王权,王者守御觉醒至第四重,以便危机时刻保命,而王者惩戒只觉醒第一重。

    至于项羽的三项英雄技,威力足以劈山断岳的霸王斩没有什么好考虑的,直接完满觉醒。

    但无畏冲锋和破釜沉舟到底如何提升,让他破费思量。破釜沉舟的威力令人心痒难耐,草原雄狮一声吼,大地都要抖三抖,但有完满的善恶诊断在先,这个又炫又威力巨大的英雄技的的需要,其实不是那么的迫切。

    他比较心仪无畏冲锋,阿弗雷的几次发难,都逼近他三尺以内,不得不他拼命自救,尤其最后那一记挑斩,次次都差一点送他进鬼门关。

    但无畏冲锋导致敌我双方的大力冲撞似乎极其的挑战体力跟防护,为了验证其效果,也实验自己是否扛得住高强度的冲撞,高明只能潜入水中,逆流而上,施展无畏冲锋,虚拟体验冲锋陷阵的快感。

    无畏冲锋可谓神乎其技,贴江底狂奔,如游龙破水,狂鲨闹海,直线飙进,畅通无阻,无物能阻,战阵之上,万马军中取上将之首,一定无人能挡,但冲撞对自身的反噬也残酷,每次出水皆瑟瑟发抖,小部分是因为水冷,大部分是因为水流冲撞身体的疼痛,尝试几次,尽皆如此。

    最终结论这项英雄技既伤人又伤己,绝对是自虐。

    幸好他既是庄周,又是扁鹊,治疗这点皮肉伤,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他搞不明白,阿弗雷那头蛮牛是如何每每做出贯穿战场的壮举,无双猛将果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

    他从不远处离开江水,来到家包子铺,距离绝境之城不过十余里,再向前便是人烟鼎盛之地,人来人往,若从水里钻出来,不被围观才怪。

    同时他也做出决断,破釜沉舟觉醒至第四重,而无畏冲锋这种猛冲猛打的英雄技,既伤人又虐己。他决定只保留一重留个念想,战斗中则敬而远之,束之高阁,轻易不用。

    一想起若是贤者的庇护在身,如此神技自然可以在他的身上大放异彩,不可能弃之不用,便让他心情抑郁。

    小精灵不止一次说,阿弗雷天赋异禀,冰天雪地可以裸睡,脑袋撞墙像剪刀裁纸一般轻松,这套技能简直便是替他量体打造的

    明明是开导之语,高明却觉得他言下之意,无畏冲锋落在他手上算是遇人不淑,甚为遗憾。

    但小精灵也安慰高明天赋异禀,最大的优势在于那颗脑袋总能冒出让人和精灵都捉摸不透的主意,当然有的时候脑袋进水,有的时候像自寻死路,更多的时候遇到美女便发芽发霉发花不知所谓,以及爱心泛滥便有可能不顾自己吃不饱饭,却给乞丐扔钱

    高明懒得跟小精灵理论,咬一口包子,便准备朝绝境之城进发,他距离城池已经不远了,守护大位唾手可得,不知道露娜那边怎么样,作为露娜加上吕布的双面英雄,逃跑还是绰绰有余的,只要,她别冲动

    他又咬了一口包子,按照小精灵的唠叨,他在遇到乞丐之前,最好赶快把包子吃到肚子里,消化掉。

    两个包子是他用两条江鱼换得,露娜赠送的糯栗很早便吃光了,他身无分文,装备又不能拿去换吃的,它们太值钱不划算,而且也没人敢买,除非遇到英雄。但江水滔滔,人类寥寥无几,偶尔能够遇上几个泛舟江上,撑篙撒网的渔夫,便再也见不到其他人,所以在江上漂流这几天,他都没有换到可口的食物。

    但作为一个英雄,固然可能穷困潦倒,生活窘迫,但被饿着是不可能的,英雄技傍身,最擅长莫过于杀生,打点猎物难不倒英雄。

    大江中最多的便是鱼,无论化蝶、致命灵药、还是王权惩戒都一打一大把,但他很恶趣味的无畏冲锋撵着鱼群跑,哪条最大他便追杀哪条,所以他每天都吃鱼,木筏上不能生火,他便只能吃生鱼。

    一条

    两条

    三条

    十四条

    虽说他也没少吃生鱼,但都是的味道比较淡,没有平常鱼类的鱼腥味的三文鱼,而且作料丰富,自然是美味佳肴,但这些江鱼,捞出水面,腥味便让人想要吐出来,但他还是吃了,生吃。

    一条

    两条

    三条

    十四条

    满嘴鱼腥味,中间一次拉肚子,感谢天人合一。

    第十五和十六条被他拎给了包子铺,换了两粒包子。这便是老板宰客了,两条鱼的价值远超过两粒包子,但他没有讨价还价,绝境之城近在咫尺,进城他便是守护,八百里森林的王者,即便不能富甲天下,也绝对是一方雄豪,犯不着为蝇头小利,斤斤计较。

    街角有吵闹声,几个熊孩子打架,一个前边跑,四个后边追,边追边喊“抓小偷”。

    跑前边的是个胖墩墩的小女孩,四五岁的样子,是个小美人胚子,小脸白白胖胖的,带着婴儿肥很可爱,但她跑起来一点也不可爱,小身子套着一件宽大的黑袍子,啰里啰嗦,脖子以下全是衣服,上衣和裙子连为一体,高明觉得她好像随时可能踩到衣服绊倒,样子十分好笑,但她跑起来居然十分快速,把两个小男孩落开远远的。

    那两个小男孩则跟他见过的大多数人一样消瘦,都比小女孩至少高两个头,至少有七八岁的样子,跑起来却气喘吁吁,似乎没什么力气。

    论短跑,胖子并不比瘦子差。如果不出意外,短距离内,无论这是做游戏,还是真的抓小偷,他们休想追上小女孩。

    但中间跟着一只小母鸡?不对。

    小肥猪?也不对。

    鸡首猪身?差不多。

    邪兽吗?看起来不像。

    被人,尤其是一群孩子追着跑,肯定不是邪兽,邪兽向来见人便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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