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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08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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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中的势力大,党羽多,儿子又是司马炎的女婿。他们极力争吵,在封赏中占据了上峰,王浑被封为公,王濬却被封为侯。一些朝臣为王濬功高赏薄鸣不平,司马炎为平息众怒,又回过头来给王濬升官加赏,搞得十分狼狈。而那个灭吴的阻力贾充却平白得到增封食邑八千户的赏赐。
  太康元年,司马炎将全国的版图划成为十九个州,州之下共设郡、国一百七十三个。政府所统领的在籍人口为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户。
  这一年,司马炎命令州郡地方政府解散或削减下辖的军队。规定,刺史只作监司,罢将军名号,不领兵,也不兼领兵的校尉官。兵民分治,都督、校尉治军;刺史、太守治民。司马炎说,这是对汉末州刺史既统政事,又掌军权的弊病进行改革,用意在于维护“天下为一”,防止重新出现“四海分崩”的局面。在州郡去兵的同时,他规定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以维持地方治安。后人批评司马炎的这一措施与造成“永宁(301)以后,盗贼群起,州郡无备,不能禽制,天下遂大乱”(《资治通鉴》卷八一)的结果,有一定的关系。
  颁行占田荫客制平吴之后,司马炎在全国范围内颁行占田和课田、户调的制度。法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还规定,课田五十亩,收田租四斛。“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晋书·食货志》)。边远郡县只交户调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少数民族不课田,每户交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曰义米;极远的交钱二十八文叫作算钱。户调为賨布一匹,远地可减至一丈。上述规定只是个平均数,实际征收时还要按照贫富分为九等,根据户等收税,即所谓九品相通。
  司马炎实施这一制度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限定最高占田数目,以阻止私人大量兼并土地。二是通过规定课田的最低限额,占田农民根据固定的课田数而交纳固定的课田租税,又使封建国家的租税收入得以保证。
  这一制度给农民带来沉重的负担。当时,占田数是农民向政府办理土地登记时的最高限额,至于农民是否能够占有规定的足额土地,政府并不过问,而政府却要求农民必须按足额的课田提供田租。西晋的田租比曹魏时期的亩税额加重一倍,户调则增加了二分之一。这就使得一部分农民因不堪政府剥削,而流入私门,成为豪强士族的依附民。
  在颁行上述制度的同时,司马炎又规定了官僚士族按官品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的种种特权:一品官可以占田五十顷,以下按官品递减五顷直到九品官占田为十顷;并按官品的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六品官以上占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占二人,第九品占一人;第一第二品官占佃客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第九品一户。“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晋书·食货志》)。这些被荫占的人口,只附属于大户私人的家籍,不在政府注籍,也不担负国家的租税赋役,只同主人保有着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受着主人的剥削和奴役。
  这一规定保证官僚士族得以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特别是那些占田和荫客尚未达到规定数额的人可以借此补足。这是封建国家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肯定官僚士族荫占人口的权力,是地主国家对地主分子在人口问题上的重大让步。这一规定也是对官僚士族任意侵占人口和土地的限制,它反映了西晋政府同士族地主之间的激烈争夺。但是士族官僚们并不把司马炎的限令放在眼里,在合法占有之外,还往往通过兼并和私自侵夺攫取更多的土地和劳动力。象司徒王戎广收园田,水碓周遍天下;强弩将军庞宗有田二百余顷;历任方镇的石崇有水碓三十余区,仓头八百余人,田宅无数,仅某一处田庄就有地十顷。宗室司马睦在封国招诱逃亡人口,私占人口达七百余户。
  奢侈荒淫,世风日下司马炎出身于钟鸣鼎食的贵族之家;从小习于安乐,贪恋奢华。称帝之初,他极力矫情伪饰,一俟统治巩固,骄淫的本性便按耐不住。泰始九年(273)他下诏采择公卿以下的女子以备后宫,并禁断人间婚嫁。到平吴之后,全国统一,天下安定,司马炎遂变本加厉起来。他“怠于政术,耽于游宴”(《晋书·武帝纪》),生活极端腐化。孙皓投降,东吴后宫五千粉黛尽归洛阳,西晋后宫的女子则达万人之多。司马炎不知宿在何宫为好,于是他乘坐羊车,由羊任意而行,停在哪里,就宿在哪里。一些希望得宠的宫嫔,在宫前放上羊喜爱吃的竹叶和盐,诱使羊车停在自己那里。后来宫嫔们互相模仿,羊也不知所向了。
  皇帝纵情淫乐,臣下们也敢胡作非为,西晋统治阶层的奢侈荒淫称著于史。太傅何曾“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晋书·何曾传》)。何曾每天膳食用钱一万,还说没有下筷子的菜。他的儿子何劭衣裘服玩无数,每天的饭钱比老子多一倍。司马炎的舅父后将军王恺同散骑常侍石崇竞相夸富。王恺用麦糖洗锅,石崇就用白蜡当柴烧。王恺用赤石脂涂墙,石崇就用香椒和泥。王恺用紫丝绫做成四十里的步障,石崇就用彩织锦做成步障五十里。王恺摆出司马炎赐给的二尺高的珊瑚,石崇把珊瑚打碎,拿出六、七个三尺多高的珊瑚任他挑选。石崇的后房百数,膳食穷尽水陆珍奇。厕所挂满锦帐,有手持香囊的侍女在一旁侍候。石崇请客用美女劝酒,客人不饮,当场就把劝酒的美女杀死。司马炎的女婿王济用铜钱堆成短墙,用人乳喂猪、人乳蒸肉,还自称是掌握了烹调的秘方。真是丑恶透顶。
  也有一些正直的臣下对此不满。太康三年(282)车骑将军傅咸上书猛烈抨击上层社会崇尚奢华的风气,要求司马炎对此加以限制。他指出,粮食布匹,来之不易,如果不知节俭,就会造成物质财富的匮乏。奢侈浪费对于社会的危害比天灾还要厉害。傅咸认为,要想让人们祟尚节俭,必须指斥奢侈,如果不指斥奢侈反而加以推尚,那么浪费起来就没有止境了。实际上,傅玄是在委婉地对司马炎提出批评。
  不过,由于全国统一,社会安定,太康年间的经济还是有所发展的。太康三年国家统计的户籍总数为三百七十七万户,比平吴之初增加一百余万户,其中既包括搜括而出的隐漏浮逃人户,也包括大量的增殖人口。据史书记载,太康初年曾出现过一个短暂的经济繁荣时期,这主要应归结于劳动人民辛勤努力的结果。
  立嗣风波太康三年年底,司马炎把官居侍中、司空职务的弟弟齐王司马攸调至青州担任都督。在司马昭的生前,司马攸曾是与司马炎争夺晋王世子的对手。到这时,他又成了司马炎要将皇位传给太子的障碍。
  原来,司马炎的长子司马衷是近于白痴的低能儿。他除享乐之外,什么事也不懂,闹出的笑话很多。有一次,司马衷游华林园,听到蛤蟆叫,问左右侍者说:“这个叫唤的东西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后来听到天下发生灾荒,百姓饿死不少,他竟说什么:“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粥呀?”对于太子的庸劣,一些朝臣颇以为忧。尚书令卫瓘假借酒醉,提醒司马炎注意,太子不堪为嗣。尚书张华博学多识,名重一时,被人们推崇为有三公之才,司马炎对他也很器重。司马炎曾偶然问起他对继承人问题的看法,张华如实回答说:“如论才干、德望和亲缘关系,没有比齐王更合适的人了。”朝臣们的这些意见,使司马炎十分反感。他故意把一件公文拿到东宫交由司马衷处理。太子妃贾南风是有野心的女人,当然不甘心权力易手。她忙托人代作答案,并由太子亲手誊写清楚,然后再交给皇帝。司马炎以此作为证据来堵卫瓘的嘴。他还把张华调离朝廷,打发到幽州去了。
  而那个司马攸也确实为争取到继承皇位的资格煞费苦心。按照规定,王国吏属的衣食皆由国家供给,司马攸却上表称租秩足用,不必由御府开支。他还把租税收入分给部属和士卒,遇到水旱灾荒,又用粮食赈贷王国的饥民,到丰年归还时只收原数额的十分之八。对于军国大计,无论是上表,还是当面议论,司马攸都作得十分得体,因此得到了许多朝臣的拥戴。他们希望接替司马炎皇位的是司马攸,而不是那位白痴太子。
  司马炎嫉恨司马攸的才干与威望。对于司马炎想传位于子的意思摸得很清楚的荀勖和冯紞,乘机挑拨说:“群臣皆归心齐王,陛下万岁后,太子很难嗣位。陛下如果不信,可以让齐王外出,必然举朝反对。”果然,司马炎调司马攸去青州的诏书一下,许多大臣纷纷上表谏阻。司马炎又气又恼,贬斥了一些人,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女婿:王济和甄德。次年正月,他又将几个上表的博士,收付廷尉科罪,多亏尚书夏侯骏等人出面辩驳,才免去他们一死。
  太康四年(283)三月,司马炎催促司马攸立即启程。司马攸愤怒成疾,乞求宽限日期。司马炎派去御医察看病情。御医谎称齐王无病,于是司马炎再次下诏催促。弄得司马攸只好带病辞行,结果加重病情,呕血而亡。司马炎这才知道齐王不是装病。他用惩办几个御医的办法,以塞罪责。司马炎极力排斥司马攸,用自欺欺人的办法巩固司马衷的地位,这就为其死后,司马衷尸居其位,无力控制政局,引起天下大乱而埋下了祸根。
  无法收拾的身后事太康五年(284),尚书左仆射刘毅上书反对司马炎选官用人的标准,要求废止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曹丕代汉时采纳尚书陈群的建议而实施的一种选官制度。由于负责品定人物的各级中正职务逐渐为大族名士所控制,这一制度遂成为士族操纵选举的有力工具。司马炎受禅后,继续推行九品中正制。这时,品定人物已不按才能,家世是选官论品的唯一标准。各级中正在定品之前,只看对象的籍贯和门第。先世官位的大小反映了门第的高低,其中尤为重视的是“当代轩冕”,而不是“冢中枯骨”,所以西晋朝廷的重要官职,几乎为功臣勋贵及其子弟所垄断,形成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世代相传、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刘毅将九品中正制归纳出八种弊病。指出,它使中正可以任意弄虚作伪,营私舞弊。“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效,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它使朝廷的吏治腐败,“廉让之风灭,苟且之俗成”。由于中正公然接受贿赂,上下其手,所以“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绩于官而获高叙”,真正有才能的人反倒被埋没,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①的局面。
  在此之前,段灼也曾上表指斥九品中正制阻塞有才能的人入仕之路。当时,赞同刘毅建议的大臣还有卫瓘、李重等人。司马炎虽然肯定他们的意见,① 以上引文出自《晋书·刘毅传》。
  但是由于维护门阀士族的利益已成为西晋的既定国策,他自然不会因此废除这一被士族视为身家性命的制度。
  太康十年(289),司马炎任命刘渊为匈奴北部都尉。刘渊是匈奴屠各族人,自称为匈奴南单于的嫡系。东汉末年,很多匈奴人入居今甘肃、陕西、内蒙和山西一带。曹魏分匈奴为五部,以酋长为部帅,其中以北部匈奴力量最强。司马炎代魏后改五部帅为五部都尉,共领匈奴三万余落,分别居住在山西的中部地区,人数达几十万以上。刘渊在其父刘豹死后,已自代为左部帅,司马炎的任命使刘渊的职务正式得到西晋政府的认可。
  也是在这一年,司马炎下诏拜慕容廆为鲜卑都督。慕容廆为东部鲜卑慕容人的酋长。魏初慕容人进入辽西,到西晋时又迁至辽东郡北,后被宇文部和段部所逼,遂南迁到徒河青山(今辽宁义县)一带。
  魏晋时期,除匈奴屠各族、鲜卑慕容部外,还有其他少数民族陆续迁徙到内地,旧史上把他们归纳为“五胡”,即主要是鲜卑、匈奴、羯、氐、羌。他们大部分分布在北方或东北、西北一带,特别是在关中、并州等地,早已形成胡汉杂居的局面。汉族地主强迫少数民族为他们充当田客,甚至掠为奴婢,封建政府则常征调少数民族的骑兵,为他们去打仗。由于受到汉族统治者的剥削和奴役,内迁的少数民族常常反抗。
  早在泰始年间,西晋统治营垒中就有人提出要把内迁的少数民族徙回原地。由于这一建议既很难办到,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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