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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菩萨戒律仪论+堪布益西彭措-第31部分

小说: 菩萨戒律仪论+堪布益西彭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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跏趺坐  当愿众生  观诸行法  悉归散灭。下足住时  当愿众生  心得解脱  安住不动。若举于足  当愿众生  出生死海  具众善法。着下裙时  当愿众生  服诸善根  具足惭愧。整衣束带  当愿众生  检束善根  不令散失。若着上衣  当愿众生  获胜善根  至法彼岸。著僧伽黎  当愿众生  入第一位  得不动法。手执杨枝  当愿众生  皆得妙法  究竟清净。嚼杨枝时  当愿众生  其心调净  噬诸烦恼。大小便时  当愿众生  弃贪嗔痴  蠲除罪法。事讫就水  当愿众生  出世法中  速疾而往。洗涤形秽  当愿众生  清净调柔  毕竟无垢。以水盥掌  当愿众生  得清净手  受持佛法。以水洗面  当愿众生  得净法门  永无垢染。手执锡杖  当愿众生  设大施会  示如实道。执持应器  当愿众生  成就法器  受天人供。发趾向道  当愿众生  趣佛所行  入无依处。若在于道  当愿众生  能行佛道  向无余法。涉路而去  当愿众生  履净法界  心无障碍。见昇高路  当愿众生  永出三界  心无怯弱。见趣下路  当愿众生  其心谦下  长佛善根。见斜曲路  当愿众生  舍不正道  永除恶见。若见直路  当愿众生  其心正直  无谄无诳。见路多尘  当愿众生  远离尘坌  获清净法。见路无尘  当愿众生  常行大悲  其心润泽。若见险道  当愿众生  住正法界  离诸罪难。若见众会  当愿众生  说甚深法  一切和合。若见大柱  当愿众生  离我诤心  无有忿恨。若见业林  当愿众生  诸天及人  所应敬礼。若见高山  当愿众生  善根超出  无能至顶。见棘刺树  当愿众生  疾得翦除  三毒之刺。见树叶茂  当愿众生  以定解脱  而为荫映。若见花开  当愿众生  神通等法  如花开敷。若见树花  当愿众生  众相如花  具三十二。若见果实  当愿众生  获最胜法  证菩提道。若见大河  当愿众生  得预法流  入佛智海。若见陂泽  当愿众生  疾悟诸佛  一味之法。若见池沼  当愿众生  语业满足  巧能演说。若见汲井  当愿众生  具足辩才  演一切法。若见涌泉  当愿众生  方便增长  善根无尽。若见桥道  当愿众生  广度一切  犹如桥梁。若见流水  当愿众生  得善意欲  洗除惑垢。见修园圃  当愿众生  五欲圃中  耘除爱草。见无忧林  当愿众生  永离贪爱  不生忧怖。若见园苑  当愿众生  勤修诸行  趣佛菩提。见严饰人  当愿众生  三十二相  以为严好。见无严饰  当愿众生  舍诸饰好  具头陀行。见乐著人  当愿众生  以法自娱  欢爱不舍。见无乐著  当愿众生  有为事中  心无所乐。见欢乐人  当愿众生  常得安乐  乐供养佛。见苦恼人  当愿众生  获根本智  灭除众苦。见无病人  当愿众生  入真实慧  永无病恼。见疾病人  当愿众生  知身空寂  离乖诤法。见端正人  当愿众生  于佛菩萨  常生净信。见丑陋人  当愿众生  于不善事  不生乐著。见报恩人  当愿众生  于佛菩萨  能知恩德。见背恩人  当愿众生  于有恶人  不加其报。若见沙门  当愿众生  调柔寂静  毕竟第一。见婆罗门  当愿众生  永持梵行  离一切恶。见苦行人  当愿众生  依于苦行  至究竟处。见操行人  当愿众生  坚持志行  不舍佛道。见著甲胄  当愿众生  常服善铠  趣无师法。见无铠仗  当愿众生  永离一切  不善之业。见论议人  当愿众生  于诸异论  悉能摧伏。见正命人  当愿众生  得清净命  不矫威仪。若见于王  当愿众生  得为法王  恒转正法。若见王子  当愿众生  从法化生  而为佛子。若见长者  当愿众生  善能明断  不行恶法。若见大臣  当愿众生  恒守正念  习行众善。若见城郭  当愿众生  得坚固身  心无所屈。若见王都  当愿众生  功德共聚  心恒喜乐。见处林薮  当愿众生  应为天人  之所叹仰。入里乞食  当愿众生  入深法界  心无障碍。到人门户  当愿众生  入于一切  佛法之门。入其家已  当愿众生  得入佛乘  三世平等。见不舍人  当愿众生  常不舍离  胜功德法。见能舍人  当愿众生  永得舍离  三恶道苦。若见空钵  当愿众生  其心清净  空无烦恼。若见满钵  当愿众生  具足成满  一切善法。若得恭敬  当愿众生  恭敬修行  一切佛法。不得恭敬  当愿众生  不行一切  不善之法。见惭耻人  当愿众生  具惭耻行  藏护诸根。见无惭耻  当愿众生  舍离无惭  住大慈道。若得美食  当愿众生  满足其愿  心无羡欲。得不美食  当愿众生  莫不获得  诸三昧味。得柔软食  当愿众生  大悲所熏  心意柔软。得粗涩食  当愿众生  心无染著  绝世贪爱。若饭食时  当愿众生  禅悦为食  法喜充满。若受味时  当愿众生  得佛上味  甘露满足。饭食已讫  当愿众生  所作皆办  具诸佛法。若说法时  当愿众生  得无尽辩  广宣法要。从舍出时  当愿众生  深入佛智  永出三界。若入水时  当愿众生  入一切智  知三世等。洗浴身体  当愿众生  身心无垢  内外光洁。盛暑炎毒  当愿众生  舍离众恼  一切皆尽。暑退凉初  当愿众生  证无上法  究竟清凉。讽诵经时  当愿众生  顺佛所说  总持不忘。若得见佛  当愿众生  得无碍眼  见一切佛。谛观佛时  当愿众生  皆如普贤  端正严好。见佛塔时  当愿众生  尊重如塔  受天人供。敬心观塔  当愿众生  诸天及人  所共瞻仰。顶礼于塔  当愿众生  一切天人  无能见顶。右绕于塔  当愿众生  所行无逆  成一切智。绕塔三匝  当愿众生  勤求佛道  心无懈歇。赞佛功德  当愿众生  众德悉具  称叹无尽。赞佛相好  当愿众生  成就佛身  证无相法。若洗足时  当愿众生  具神足力  所行无碍。以时寝息  当愿众生  身得安隐  心无动乱。睡眠始寤  当愿众生  一世智觉  周顾十方。
  佛子,若诸菩萨,如是用心,则获一切胜妙功德。一切世间,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乾闼婆、阿修罗等,及以一切声闻、缘觉,所不能动。”
  丙三、摄义
  分二:一、大法王无垢光尊者所撰摄义;二、大成就者白玛旺甲所撰摄义。
  丁一、大法王无垢光尊者所撰摄义
  颂曰:胜智自在龙钦绕降尊,
  愿心学处修习四无量,
  行心学处修行六波罗,
  归纳摄集黑白八法中。

  依靠修习四无量心增上坚固愿菩提心,不令失坏,为利有情获无上正等正觉而发坚固的愿。即愿菩提心学处归纳于四无量心当中,行菩提心的学处则能包括在六波罗蜜中。前面已作广述。此义如大法王无垢光尊者在《心性休息》中说:“修四无量愿学处,护心断除其违品,行持六度行学处,当勤断除其违品。”又云:“总之当舍四黑法,应当精进四白法。”
  丁二、大成就者白玛旺甲所撰摄义
  颂曰:今生有利乐者应当做,
  现世无有利乐之行为,
  及损害后世者悉应断,
  二大车轨学处尽含摄。

  具有菩提心的菩萨以普度众生为己任,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对自他有暂时的利益或可获得究竟安乐之事都应当行持;若对自他现世无有利益,后世感受恶趣痛苦之事,以及现世暂时有利,后世有害之事,都应当断除。如上所述内容在龙树菩萨和无著菩萨的二大菩萨戒仪轨学处中全部含摄了。
  乙五、发起菩提心所依之身
  颂曰:所生依身天龙夜叉等,
  罪业之人龙树亦承许;
  先须获别解脱无著宗,
  总须佛法菩提果生信,
  如海佛子行亦欢喜信,
  即可生起殊胜菩提心,
  佛于宝灯经中如是说。

  龙树菩萨承许生起菩提心的所依身即能解义的众生,包括想获取菩提心的六道众生都能生起真实的菩提心,所以依身范围较广,如天、龙、夜叉等,即使罪业深重之人及非人等身形低劣的众生,也能获得愿菩提心。如《大宝积经》云:“闻是法已,会中天、龙、夜叉、阿修罗、紧那罗、莫呼罗伽等无量大众皆发无等等三藐三菩提心。”
  无著之宗承许生起行菩提心的所依身是三界之中的欲界、四洲之中的东、南、西三洲的男女,必须具足七种别解脱戒之一。如阿底峡尊者在《道炬论》中云:“恒具余律仪,七众别解脱,有菩萨律仪,善根而非余。”相对龙树之宗而言,所承许的依身范围不广,只限于人。
  二大车轨互不相违,而是一致的。根据有二:一者,龙树菩萨主要从愿菩提心方面而言,无著菩萨主要从行菩提心而言,洛钦大译师也如此说。二者,发起菩提心利益众生的前提,二轨均需遣除别解脱戒的违品,也就是说菩提心利益众生,无论是否已受小乘别解脱戒,都必须遣除损害他人的身口等恶业,否则与菩萨戒的学处相违。总之,受菩萨戒的所依身如上所说,以下讲所依之心。
  依靠信心等,即可生起菩提心。如《宝灯经》云:“对于佛与佛法生信心,无上正等菩提也生信,诸佛子行海亦欢喜信,能生菩萨殊胜菩提心。”
  菩萨戒所住依身。已经生起菩提心的现世之身及后世身中,菩提心都可安住,如果没有失坏菩提心,即便到后世,此补特伽罗也没有失掉菩萨戒体,所以,后世中他自然会欢喜利益众生的修行,欢喜遣除有损众生的行为。如果在转世时忘却菩提心,则于下一世中遇到大乘善知识,经善知识指导,很容易忆念菩萨戒,使戒体坚固增长,不必再重新受菩萨戒。理由是若没有产生失坏菩萨戒的违品,菩萨戒体一直可保持到获得无上正等觉果位。因为受戒正行发誓说:“乃至菩提果,皈依诸如来,正法菩萨众,如是亦皈依。如昔诸善逝,先发菩提心,复此循序住,菩萨诸学处;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此与小乘别解脱戒不同。
  乙六、犯已还净
  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丙一、略说
  颂曰:最后宣说犯已还净相。

  受持愿行菩提心学处不令失坏,假如失坏,应当忏悔清净。
  丙二、广说
  分三:一、宣说四边堕罪;二、了知开缘犯缘后之善行;三、宣说真实忏悔义。
  丁一、宣说四边堕罪
  颂曰:何者不察合理与非理,
  做或不做以及无记舍,
  当做不做违越成堕罪;
  修大义舍小义为影事;
  非自境界不做无堕罪;
  无能力而做是无罪影。

  受持菩萨戒者,无论何人对当做与不当做之事都应以智慧进行观察。如果不了解开缘与遮持,不观察其事合理与不合理,当做的事不做,不当做的事反而去做,当作取舍而不作取舍,以无记之心度日,那么,大多数人会造业,违越菩萨学处。
  堕罪依四边分四:一、经观察后,明知当做而不做,犯堕罪。譬如,应断杀生,但因嗔恚心去杀生,所做非理。再如,当行布施,但因吝啬而不布施。此二皆犯堕罪。颂曰:“当做不做违越成堕罪。”二、修大义舍小义,譬如,因行布施而影响持戒,若为了持守净戒而不行布施,看起来未行布施好象违犯菩萨学处,但为了戒律清净,未行布施只是随罪之影事,不犯堕罪。如《等持王经》云:“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大宝积经》云:“何者欢喜意,百年作布施,不如一日间,受持清净戒。”所以持戒为大义,布施为小义。颂曰:“修大义舍小义为影事。”三、不是自己的境界不去做,或者是自己的境界无误地作取舍行持,都不犯堕罪。譬如布施头目手足不是凡夫初学者的境界,不行此种布施无堕罪。颂曰:“非自境界不做无堕罪。”四、凡夫初学者等,虽然自己无能力做,譬如布施自己的头等,但他还去做,或者相续中没有生起那么高的见解,不具清净之发心而去行持那种布施等,表面上看起来没有犯堕罪的行为,其实是犯堕罪。颂曰:“无能力而做是无罪影。”
  此四边堕罪对应菩萨三律仪而言,如下所说。就禁恶行戒而言,若以嗔恚心杀生犯堕罪,若以菩提心等的善心去杀生,是堕罪之影事。杀生是严重损害众生的事,以大悲心不杀生是无罪的,但若杀众生对他有大利益,不去杀他是无罪的影事,实则造罪。以其它烦恼心造罪业情况依此类推。就摄善法戒而言,若以吝啬心不行布施犯堕罪,以大悲之善心不行布施,是堕罪之影事,是无罪的。以清净心行布施当然无罪,若以损害他人为目的而行布施,是无罪之影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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