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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部分

太平广记 500卷-第271部分

小说: 太平广记 500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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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二徐验之。徐道立遇诸葛丧船,验其父子亡曰,悉如鬼语。乃收行凶二人,即皆款服,依法杀之,差人送丧还扬都。(出《还冤记》)
【译文】
琅琊人诸葛覆,南朝宋文帝永嘉年间作九真太守。其家眷全留在扬都居住,只带着长子元崇去赴任。诸葛覆于任内病故,元崇那年才十九岁,护送父亲灵柩回乡。诸葛覆的学生何法僧贪图诸葛家的财产,在送元崇回乡时与同谋把元崇推到水里淹死,瓜分掉诸葛元崇的钱财。元崇的母亲陈氏梦到元崇回来了。并叙述了父亲的死以及自己被害的全部经过,尸骸顺水漂流,怨恨无比,和母亲分别已经一年,现又被害死在外地,含悲饮恨,又向谁去述说呢。长呼短叹不能自禁。又说,因走得匆忙急迫所以疲劳极了,就躺在窗下的床上,把头枕在窗台上。告诉母亲说:“您明天看一下我睡觉的地方,就知道我说的是事实。”陈氏悲痛惊醒,点着火照着儿子睡过的地方,被水浸湿的地方好象人的形状,于是全家号哭,就象发丧一样。当时徐森之刚刚任职交州,徐道立为长史,道立是陈氏表姐的儿子,就向他详细说了所做的梦,托付二徐察验此事。徐道立遇到了诸葛覆的丧船,对照其父子死亡的时间,与鬼说的完全相同。就逮捕了行凶的两个人,二人都认了罪,依照法律把他们杀了。后又差人护送死了的诸葛覆的灵柩回扬都。


吕庆祖
宋永康人吕庆祖,家甚殷富,常使一奴名教子守视墅舍。庆祖自往案行,忽为人所杀。族弟无期,先贷举庆祖钱,咸谓为害。无期便斋酒脯至柩所而祝曰:“君荼酷如此,乃谓是我,魂而有灵,使知其全。”既还,至三更,见庆祖来云:“近履行,见奴教子畦畴不理,许当痛治。奴遂以斧砍我背,将帽塞口,因得啮奴三指,悉皆破醉。便取刀刺我颈,曳著后门。初见杀时,从行人亦在其中,而不同,执罪之失也。奴今欲叛,我已钉其头著壁。”言卒而遂灭。无期具以告其父母,潜视奴所住壁,果有一把发,以竹钉之。又看其指,并见伤破,录奴诘验,承伏。又问汝既反逆,何以不叛,奴曰:“头如被击,欲逃不得,诸同见者事相符。即焚教子,并其二息。(出《还冤记》)
【译文】
宋朝永康人吕庆祖,家产很富,平时派一名叫教子的奴仆看守家园,庆祖自顾办自己的事,有一天忽然被人杀害。同族中有个弟弟名叫无期,以前曾向庆祖借过钱。大家都说庆祖是被无期杀害的。无期便拿着酒菜到庆祖的灵柩前祷告说:“你遭到这样惨死,都说是我干的,请你魂魄显灵,让别人知道谁是凶手。”回来后,到了三更天,看见庆祖来说:“近日察看家园,见我的仆人教子不整理田舍,我就说要狠狠地惩罚他,他就用斧子砍我的后背,并用帽子堵我的嘴,我趁机咬住他的三个手指,都被我咬碎了。他又拿刀刺我的脖颈,拉扯着到了后门。当初我被杀时,其它仆人也有在场的,只是和他不一样,他是杀我的主犯。教子现在想要逃跑,我把他的头钉在墙上。”说完就不见了。无期把这件事全都告诉了庆祖的父母,他们暗中到教子的房里,看到墙上果有一把头发,是用竹签钉上的,又看教子的手指头,也真的受伤了。抓住这个奴仆审问,他全部认罪了。又问他,你既然反叛了主人,为什么不逃走呢?教子说:“我的头好象被人拽住了似的,想要逃却逃不掉。”大家见人事相符,就杀了教子连同他的两个孩子。


元徽
后魏庄帝永安中,北海王颢入洛。庄帝北巡,城阳王徽舍宅为宣中寺,尔朱兆擒庄帝,徽投前洛阳令寇祖仁。祖仁闻尔朱兆购徽,乃斩徽首送兆。兆梦徽曰:“我有金二百斤,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兆于是悬祖仁首于高树,以大石坠其足,鞭棰之,问得金及马。而祖仁死,时以为祸报。(出《广古今五行记》,明抄本作出《伽篮记》及《还冤记》)
【译文】
后魏庄帝永安年间,北海王元颢攻入洛阳,魏庄帝向北逃走,城阳王元徽献出自己的宅园作宣中寺,随着皇帝出逃。后来尔朱兆活捉了庄帝,元徽只好投奔前洛阳县令寇祖仁。寇祖仁听说尔朱兆悬赏提拿元徽,就杀了元徽把首级送给尔朱兆。尔朱兆梦到元徽说:“我有白银二百斤,一百匹马,现在寇祖仁家,你可以去取来。”尔朱兆就把寇祖仁的头吊在大树上,用大石头坠着他的脚,用鞭子打他,问他白银和马都放在哪里了。就这样寇祖仁被活活打死,当时人们都认为这是作恶的报应。


李义琰
唐陇西李义琰,贞观年中,为华州县尉。此县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诣县陈情。义琰案之,不能得决,夜中执烛,委细穷问。至夜,义琰据案俛首,不觉死人即在,犹带被伤之状,云:“某乙打杀,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验,不然,恐被移向他处,不可寻觅。”义琰即亲往,果如所陈,而仇家始具款伏。当闻见者,莫不惊叹。(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陇西有个叫李义琰的人,在太宗贞观年间,任华州县尉。华州县忽然失掉一个人,没有人能知道他到那里去了。这家的父亲和兄长都怀疑是与他们家有仇的人家害的,就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了。义琰接受了这个案子,但不能做出决断。夜间点上灯烛,细细的追问。到了深夜低头伏在桌子上,不知不觉看见死人来了,好象还带着被打伤的样子,那人说:“我是被某人打死的。又把我扔到一个井里,您应该早去验证,不这样的话,恐怕被移到别的地方,以后就不好找了。”义琰听了他的话后立刻亲自前往巡视,真的象鬼在梦中所说的那样。这时,那个和死人有仇的人家才认罪伏法。当时听到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不惊叹的。


岐州寺主
唐贞观十三年,岐州城内有寺主,共都维那为隙,遂杀都维那,解为十二段,置于厕中。寺僧不见都维那久,遂告别驾杨安共来验检,都无踪迹。别驾欲出,诸僧送别驾,见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鲜血。别驾勘问,云:“当杀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鲜血,是诸佛菩萨所为。”竟伏诛。(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唐朝贞观十三年,岐州城里有个寺主,同都维那不和,于是就杀了都维那,尸体肢解为十二块,扔到厕所里。寺内的众僧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都维那了。就告诉了其衙里的别驾杨安共来验查,但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杨安共要走,众僧都来送他,这时忽然发现寺主左臂的袈裟上,有些血迹,杨安共就追问他,寺主说:“都维那被杀那天晚上,我没有穿袈裟,有他的鲜血,恐怕是诸位神佛和菩萨显灵的结果。”最后寺主伏法被杀了。


馆陶主簿
唐冀州馆陶县主簿姓周,忘其名字。显庆中,奉使于临渝关牙市。当去之时,佐使等二人从往,周将钱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压而杀之。所有钱帛,咸盗将去,唯有随身衣服充敛。至岁暮,妻梦,具说被杀之状,兼言所盗财物之处。妻乃依此诉官。官司案辨,具得实状,钱帛并获,二人皆坐处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尝亲见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之。(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冀州馆陶县的主簿姓周,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高宗显庆年间,他奉命到临渝关牙市办事。当他去的时候,有两个助手跟从他去。周主簿带的钱财稍多些,两个人见钱生恶心,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压死,所带的钱财全部被盗走,只剩下了随身穿的衣服而被埋葬。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个梦,主簿向她说了被害的全部经过,又提到了被盗去的财物现在藏的地方。周的妻子凭这梦中的情景报告官府。官府立案分析审理,得到了全部实情,并起出了被盗去的钱财,那两个人都因犯法而被处死。相州智力寺的和尚慧永说,他曾亲眼见到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这件事。


僧昙畅
唐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昙畅,将一奴二骡向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道逢一人,著衲帽弊衣,掐数珠,自云贤者五戒,讲。夜至马嵬店宿,五戒礼佛诵经,半夜不歇,畅以为精进一练。至四更,即共同发,去店十余里,忽袖中出两刃刀子,刺杀畅,其奴下马入草走,其五戒骑骡驱驮即去。主人未晓,梦畅告云:“昨夜五戒杀贫道。”须臾奴走到,告之如梦。时同宿三卫子,披持弓箭,乘马趁四十余里,以弓箭拟之,即下骡乞死。缚送县,决杀之。(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高宗乾封年间,京城西明寺的和尚昙畅,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骡子去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途中遇上个人,穿戴着破旧的衣帽,手中掐着念珠,自己说是贤德的人,叫五戒,晚上到马嵬店住宿。五戒拜佛念经至半夜不停。昙畅以为五戒精练到如此地步。四更天,就一齐出发。离开旅店十多里,五戒忽然从袖子里拔出一把两刃刀刺杀昙畅,那奴仆跳下马钻进草地跑了。五戒骑着马驮着东西也立刻离开了。店主人还没有醒,梦见昙畅告诉说:“昨夜五戒杀我。”不一会,奴仆跑到,告诉店主,就象梦中的情形一样。当时同时住宿的三卫子,带着弓箭,骑着马追赶了四十多里,用弓箭逼住他,五戒立刻下马乞求饶命。就捆绑着送到县里杀了他。


午桥民
唐卫州司马杜某尝为洛阳尉,知捕寇。时洛阳城南午桥,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杜某坐厅事,忽有一人为门者所执,狼狈至前。问其故,门者曰:“此人适来,若大惊恐状,再驰入县门,复驰出,故执之。”其人曰:“某即杀午桥人家之贼也,故来归命。尝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财物数百千,恐事泄,则杀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将财至城,舍于道德里,与其伴欲出外,辄坎轲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热发狂。因为诸火遮绕,驱之令入县门,及入则不见火,心中火亦尽。于是出门,火又尽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备言之。由是命尽取其党及财物,于府杀之。(出《纪闻》)
【译文】
唐朝卫州司马姓杜曾任洛阳县尉,主管捕捉盗贼。当时洛阳城南的午桥,有一家失了火,这家的七口人都烧死了。杜县卫正在办公,忽然看见有一个人被门卫抓住,样子非常狼狈来到面前。杜县尉问是什么缘故。门卫报告说:“这个人才来的时候,好象受很大的惊恐的样子,再次跑进县衙门,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那个人说:“我就是杀午桥人家的坏人,所以来自首。”原来同伙的有五个人,一同抢劫了那家人家,抢得财物有几百千钱,恐怕事情被人发现,就杀了他们全家人,放火烧了房子,好象自己烧死的,好叫别人不生疑。把钱财送到城内的道德里藏起来,和同伙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绊绊不能走,今天从道德里往南逃,忽然看见天上有六七团火,大的象葫芦,小的象酒杯,遮挡在他们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团直进入心中,烧到心腹,又痛又热发了狂,又因好些火团遮饶着他,驱赶着他让他进县衙门,等到进了县门就看不见火了,心中的火也没有了,于是又跑出衙门,那些火团又全在空中,遮拦着不让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幸免,所以才全部招认供出了。由此杜县尉命人全部抓获其同伙并缴获了全部财物,在县衙把他们杀了。


卢叔敏
唐卢叔敏,居缑氏县,即故太傅文贞公崔祐甫之表侄。时祐甫初拜相,有书与卢生,令应明经举。生遂自缑氏赴京,行李贫困,有驴,两头叉袋,一奴才十余岁而已。初发县,有一紫衣人,擎小幞,与生同行,云:“送书状至城。”辞气甚谨。生以僮仆小,甚利其作侣,扶接鞍乘。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至鄂岭,早发十余里,天才明,紫衣人与小奴驱驴在后。忽闻奴叫呼声,云:“被紫衣殴击。”生曰:“奴有过但言,必为科决,何得便自打也。”言讫,已见紫衣人怀中抽刀,刺奴洞肠流血。生乃惊走,初尚乘驴,行数十步,见紫衣人趁在后,弃驴并靴,驰十数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与奴同死于岭上。时缑氏尉郑楚相,与生中外兄弟。晨起,于厅中忽困睡,梦生被发,血污面目,谓尉曰:“某已被贼杀矣。”因问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贼今捉未得。”乃牵白牛一头来,跛左脚,曰:“兄但记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贼从河中府,与同党买牛来,于此过,入西郭门,最后驱此者即是。”郑君惊觉,遂言于同僚。至明日,府牒令捉贼,方知卢生已为贼所杀。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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