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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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色列的历史观察,我们看见在以色列人中一直居住着一些少数的外族。根据《出埃及记》第十二章二十八节的记载,当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他们当中“混杂”了一群“多族的”人。在他们定居在迦南地后,他们当中仍然居住了好些“寄居的外人”(参利十七8-15及申二十六11-13)。而以色列人不仅承认这些寄居者的存在,他们更立法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因为以色列人并没有忘记,他们蒙神拣选并不是因为人多势众,却是因为神的恩典。神在《申命记》第七章六至十一节跟以色列全体会众说:“……你是归耶和华你的神作圣洁的子民;耶和华你的神从地上的万族中,拣选了你作他自己的产业,自己的子民。耶和华喜爱你们,拣选你们,并不是因为你们的人数比别的民族多,其实你们的人数在万族中是最小的;而是因为耶和华对你们的爱,又因为他遵守他向你们的列祖所起的誓……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可靠的神……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和典章。”所以以色列人也要恩待那些在他们当中寄居的少数民族。
或许有人认为,神在《申命记》第七章三节禁止以色列人把女儿嫁给外族人的儿子,或为儿子娶外族人的女儿。《以斯拉记》第九至十章亦重申神在这方面的命令,以斯拉更要求凡娶了外族女子为妻的人,都要把“妻子和儿女送走”(拉十44)。而神禁止以色列人跟外族通婚是否表示神支持种族歧视呢?当然不是,从信仰的角度看,神要求以色列人不要与外族通婚是为了确保以色列人保持对他纯一的信仰,避免他们被配偶所引诱而离开神。所以,愿意专心跟随神的外族人,也不是不可以跟以色列人通婚的。因此,在耶稣的家谱(参太一1-17)亦记载了两位外邦的女性,一位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攻打耶利哥城时归化以色列的喇合(参书二2-21,六1-25),另一位则是在士师统治时期,跟随婆婆拿俄米从摩押返回以色列的摩押女子路得(参《路得记》),她们都愿意专心跟随神,嫁给了以色列人,并是耶稣的先祖。
事实上,不同的种族代表了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对其成员会有不同的要求。而这些对其成员的独特要求亦往往象征着该民族的民族身分。如果我们要求某民族放弃这些对其成员的独特要求,或将某些不属于该民族的要求强加在其成员身上,则意味着该民族的存亡正受到威胁。
虽然我们今天是活在一个多族共存的地球村,但我们却是从同“一个本源造出”来的(参徒十七26),我们都是神所创造的人。《创世记》第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按着神的样式造的。所以,每个人及其所属的种族都有其尊严。如果我们蓄意地侮辱某种族,歧视该种族的成员,则是明显地违背了神创造的旨意。这是罪侵蚀人际关系的结果。
《加拉太书》第三章二十八节告诉我们:“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体了。”因此,凡是在基督耶稣里获得新生命的人,都应该打破种族的界限,成为一体。意思是虽然种族的差异并不会因为信仰而消失,但不同种族的人却因为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而建立了一个彼此契合的关系。消极方面,他们能够和平共存。积极方面,他们不仅拒绝歧视对方,更可能会尝试了解和欣赏不同种族背后的文化。
事实上,神在圣经中多次重申:“神并不偏待人。”(罗二11;徒十34;弗六9;西三25)而耶稣基督亦就此给我们留下了典范。当时犹太人跟撒马利亚的妇人谈道(参约四1-30)。他亦曾经治好了十个麻疯病人,其中只有一个“回来大声颂赞神,在耶稣脚前脸伏在地上感谢他。”经文特别强调“他是一个撒马利亚人”(参路十七11-19)。他亦以“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向我们说明谁是邻舍的道理。所以,从耶稣的生平看,他对任何种族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而他亦吩咐门徒要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参太二十八18-20)。因此,当我们遇上了其他种族的人时,我们是不应该先入为主地视他们拥有某些属性,却是要个别地去了解眼前的这个人。其次,我们亦不应该藉着语言煽动或深化种族的歧视。此外,如果我们身处的是一个多种族的社会,我们亦应该尝试了解多种族形成的历史渊源和现时种族关系的状况。并要扮演社会良心的角色,积极支持任何消除种族误解,改善被歧视种族待遇的政策,反对任何藉着种族偏见来剥削被歧视种族的措施。
问题研讨
一、中国有数千年的文化,但在十九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中叶却不断被其他国家欺负。因此,部分华人拥有相当的民族优越感,部分则有很深的民族自卑感。那么,你又如何看待自身是华人的身分呢?
二、由于我们有民族的优越感,我们便很容易看轻那些所谓比我们低劣的民族;由于我们有民族自卑感,我们也会很容易推崇那些所谓比我们优越的民族。我们是否有这种心态呢?
三、在这种相处的问题上,耶稣跟外邦人交往的故事,像他夸奖迦南妇人的信心,跟撒马利亚妇人谈道等,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呢?
阅读建议:
1.j。Danielhays;fromeverypeopleandnation:abiblicaltheologyofrace。Downersgbrove:ivp;2003
2.fumitakamatsuoka;thecoloroffaith:buildingmunityinamultiracialsociety。Cleveland:unitedchurchpress;1998
3.stevenl。mckenzie;allgod’s:abiblicalcritiqueofracismLouisville:Westminsterjohnknox;1997
4.douglasr。sharp;nopartiality:theidolatryofrace&thenewhumanity。Downersgrove:ivp;2002
八。伦理篇/叶敬德 第74课 政治与社会
当我们彼此交换意见时,很容易便意识到自己正在讨论着一些政治的议题。但是,当人问我们什么是政治时,却发觉不容易找到一个理想的答案。或许政治是一些容易体会,却是不容易言喻的事物。然而,政治倒也涉及国家对社会治理的好些具体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人类的社群中,神给政治的权威定下了积极的角色。耶稣也曾经说过:“恺撒的应当归给恺撒,神的应当归给神。”(可十二17,编案:本文经文引自《《新译本》》,下同)而保罗更在《罗马书》第十三章一至七节指出:“政府的权柄,人人都当服从。因为没有一样权柄不是从神来的;掌权的都是神设立的……执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惧怕,而是要使作恶的惧怕。你想不怕掌权的吗?只要行善,就会得到称赞;因为他是神的仆役,是对你有益的……所以你们必须服从……是因为良心的缘故。因此……应当纳税的,就要给他纳税;应当进贡的,就要给他进贡;应当敬畏的,就敬畏他;应当尊敬的,就尊敬他。”《彼得前书》第二章十三至十七节也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一切的制度,无论是至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赏善罚恶的官员;因为这是神的旨意,要藉着你们的善行,塞住糊涂无知人的口……要……敬畏神,尊敬君王。”
由此可见,新约的作者都教导教会(本文“教会”与“信徒”两词可互换使用)要接受政治权威的管治。但是,他们并不是教导教会要无条件地接受管治。因为他们都是要求统治者要“赏善罚恶”,不要使行善的,却要使作恶的惧怕。如果为政者并没有秉行公义,却是倒行逆施,屈枉正直,那教会便要承担起先知的职分,扮演社会良心的角色,向当政的提出信仰的要求,甚至宣告神的审判。而教会更要按着实际的处境,决定应否采取什么具体的行动,谋求更接近公平的施政。或许在某些情况下,教会要对施政的说:“听从你们过于听从神,在神面前对不对,你们自己说吧!”(徒四19)并实行非暴力的抗争。但也可能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或许我们要学效孙中山先生等先贤,为了高远的理想而抛头颅、洒热血。
然而,如果当政者能够公平施政,则纵使他是独裁者,教会也要接受其统治吗?当然,对于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亲眼目睹愈来愈多的国家由独裁统治转向民主化的人来说,接受独裁统治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但是,耶稣基督和初期教会的信徒也不是生活在一个民主的政治体系下,他们的社会仍然有奴隶的存在,妇女和小孩都被视为次等的人,社会上仍有好些活在边缘的人,但他们仍然教导信徒尽公民的责任,顺服掌权的。可见他们对政府的期望是现实的,一方面并不要求绝对的平等,但却藉着自身的教导和行动,播下要求平等的种子,提出追求公义的诉求;另一方面则勉励教会要接受当时的政府的统治。所以,开明专制的统治也不一定是不可以接受的。
事实上,神并没有藉着圣经给我们留下什么有关政治制度的蓝图。或许最理想的是神直接的统治,但相信在神的国未完全降临,神“的旨意成就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样”前,我们亦只可以寻找一种较能够体现基督信仰的政治制度。虽然信徒不一定要、也不一定可以拒绝独裁的统治,但由于人是罪人,当人独揽大权时,亦更容易会滥用权力而令他人受到伤害。所以,基督教对独裁统治是相当保留的。而为了避免由独裁者滥用权力而带来的灾祸,基督教倾向支持主张权力互相制衡,崇尚法治,愿意保障少数人权利的民主制度。
教会除了要分辨政治制度跟信仰的关系,决定应否服从当政者外,还要留意政府的施政会否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造成什么需要或问题,然后本着服侍神和爱邻舍的心,决定提供什么服务或采取什么行动,以满足有关人士的需要或试图纠正某些政策上或制度上的不义。然而,我们发现好些教会对于社会关怀却是相当保留的。
教会对社会关怀的保留可能是由于她们仍然肩负着某种的历史包袱。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社会福音和自由派的神学在美国兴起。自由派的神学否定了基督教的基本要义,并用极端的批判理论对圣经进行批评。社会福音所带来的挑战,遂导致了护卫基要教义和圣经权威,着重个人福音的基要派的兴起。但由于基要派要抗拒自由神学的圣经批判理论,遂导致其反对学术研究的态度。而由基要派十分重视个人的救赎,亦令其偏离了历代教会关心社会的传统,对社会的关怀日渐式微。及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福音派才再次将社会关怀列入教会的议题。
基本上,福音派接受三项主要的神学原则。第一,圣经在信仰内容和生活实践所涉及的问题上均具有完全的权威;第二,人要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三,信徒要积极地传福音,带领罪人悔改归主。而且,福音派更拒绝基要派所持的反对学术研究和社会关怀的态度,主张要按着圣经的教导,以负责任的态度,运用那些从启蒙运动产生的研究方法,来阐述基督教的信仰;并且要求教会坚守那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传统。因此,福音派相信,教会应该跟从耶稣基督的率领,竭力地领人归主,亦要按着圣经的教导生活,重视学术研究和积极关社。而教会应该明白,由初期教会对寡妇的照顾开始,社会关怀一直是教会的传统,虽然在回应自由派神学和社会福音的挑战时悄悄式微,但回归传统却是我们理所当然的。
或许有些教会认为,只要尽力传福音,福音会改变人的生命,随着悔改的人数增加,亦相应会带动社会的变革。这些教会并不否定教会的社会责任,却相信传福音是实践社会使命的惟一途径。但是,这种看法却高估了悔改的人数和悔改的人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因为当基督再来时,虽然“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可十三10),但耶稣却问:“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世上找得到这种信心吗?”(路十八8)耶稣在此论及的是那些“常常祈祷”,永不灰心的人。但如果当他再来时也不容易找到这类人,那是否暗示纵使到了他再来时,悔改的人也不多呢?而或许悔改的人都变成了道德的人,但在这被罪恶势力所不断侵蚀的不道德社会中,他能否将信仰的要求落实也是问题。
或许某些教会也会参与某些社会服务,像兴办教育,但他们往往只视这些服务为传福音的手段。而他们似乎忘记了耶稣基督除了嘱咐门徒“要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参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