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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

剑桥中国史:明史-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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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提到一类文献。明代出版了许多“白皮书”。“官报”包含为政府
的政策提供根据的皇帝批准的文件。有一部作品是关于嘉靖皇帝的父亲的庙
号的争论的,这就是 1528 年 24 卷的《明伦大典》(6.4.2)。另一部作品涉
及天启时期采取的反东林党行动,这就是 1626 年 24 卷的《三朝要典》


① 《礼部志稿》'622',97,第 8—11 叶;沈鲤(1551—1615 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616 页。菲
利普?德?希尔博士关照本文作者注意《实录》中的实际偏见。
②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846—847 页。
③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13,第 18—26 叶;刘心学;《四朝大政录》'348'(2。8。18)(17 世纪初;
重印,《国学文库》,46,北京,1937 年),第 38—42 页。
①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233—234 页。
② 沈德符:《补遗》,见《野获编》'468'(1619 年;1959 年重印),1,第 801 页。



(2.8.4)。



关于个别政府机构的半官方著作


官方的汇编和出版物不限于由皇帝倡议并在翰林院的监督下完成的作
品。到 16 世纪下半叶,个别政府部门开始编纂有关它们自己机构的组织与活
动的专著。不幸的是,它们很少保存下来。它们中最重要的之一是 1620 年的
《礼部志稿》(6.2.1)。它是在前任和现任礼部领导官员组成的纂修班子的
指导下完成的。这是一部 100 卷的综合性著述,包括行政与礼仪规定、诏谕、
奏议和其他有关礼部及其下属机构的文献。还有从开国至天启初在礼部任职
的高级官员名单。此外,还提供这些官员的传记资料和在礼部历史上起过重
要作用的人的传记。有专文谈到这样一些题目如典礼、仪式、祭品、考试、
礼节、与外国人的关系,以及公共设施如庙宇和学校,只要是在礼部管辖范
围之内,都包罗无遗。这部著作含有实录或《大明会典》、《大明集礼》所
没有的重要材料。
有些关于其他部门的专著是私人主动撰写的。这些著作现存的有关于南
京户部和刑部的(6.2.3 和 6.2.5)。其他的则论述主管作坊和仓库,或者南
京城外的船厂的具体部门(6.2.2 和 6.5.1)。也有谈翰林院的专著(6.2.7
和 6.2.9)。所有这些著述都包含有官方文献,它们必定是作者在他们仕途
中的某一时期曾经接触过的。
这种半官方类型的一部独特的著作,是《万历会记录》(6.5.1),这是
一本政府收支的官方记录,特别提到来自明帝国不同地区的各种赋税收入。
它是由户部的五个大臣编就呈送皇帝的,刊印于 1582 年。这部著作包含统计
表,并对隆庆末年的岁入提供了精确的数字。它提出了其他著作包括实录在
内所没有的资料,是最重要的明经济史资料。
正如明代最完全的书目《千顷堂书目》的有关部分所表明的,有一大批
关于财政管理和政府经济事业的这种半官方汇编,它们在清初尚可得到,但
今天其中只有极少数保存下来。除去上面提到的之外,还有论述关于食盐管
理(6.5.12 和 6.5.13)、关于灌溉和航道特别是大运河以及通过运河和海道
运送的漕粮(6.5.4—9)、关于官用马匹的供应与扶养的组织和管理( 6. 5.
16)、关于预防和解救饥荒( 6.5.17—19),以及关于少数其他问题的专著。



半私的和私人的综合体和编年体编史工作


除去明显地是奉敕纂修并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奉敕刊行的官方著作外,半
官、半私和完全是私人的汇编之间的界线,在许多情况下很难划分。绝大多
数有关历史的著作,不是在朝就是在野的官员所写。在朝的官员通常有接触
官方文献的机会,可能以他们的官员资格进行撰写。这类著作尽管有某种程
度的个人或集团偏见,但总的来说表达了政府的观点。在野的官负难于或不
可能有接触官方文献的机会,可能感到他们可以更自由地表达个人观点甚至
批评政府。
有些著作可以相当清楚地归于在朝的或在野的官员的名下,但其他许多
著作却难于清楚地分类。此外,尽管在个人或集团之间有敌意和斗争,但所
有的官员都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他们都是以官员的身份来写他们的同僚,不
论在朝或在野。如上面提到的,他们原则上都对宦官抱有偏见,总是迫不及
待地想把他们的同僚所做坏事的责任推到宦官身上。③
因此,“半私”这个词是用于那些不能清楚区分的情况。《千顷堂书目》
的作者黄虞稷(1629—1691 年)也注意到一些这样的问题。①有许多历史著
作是作者个人主动用综合体编纂的,②其中有些遵循正史的体裁,有些则不。
然而黄虞稷不仅把《元史》,而且把几种非官修的汇编列入正史类。其中现
存的有,16 世纪后期邓元锡的《皇明书》( 2.1.2)和 1634 年左右尹守衡
的《皇明史窃》(2.1.4),它们都有纪传;后者还有志和世家。这样,它们
就接近于官修断代史的体例,列入目录的其他著作则不完全遵循这种体例,
而是包含一些大都可以并入正史类著作的部分。这类著作有:1567 年郑晓的
《吾学编》( 2.1.1),它有纪、表、传、述、考;1640 年何乔远的《名山
藏》(2.1.5),它由 35 篇“记”(应为 37 篇——译者注)组成,内容包括
本纪、诸王、世家、列传和志;和  1632 年朱国祯的《皇明史概》( 2.1.3),
它有纪和传,纪分为三部分,按年代和题目编排,传分为两部分。
这类中最重要、形式上最接近正史的两部著作,是明亡后明遗民所著,
故未列入《千顷堂书目》。它们是查继佐(1601—1676 年)的《罪惟录》
(2.1.6),它有帝纪、志、传;和傅维麟(死于 1667 年)的《明书》(2.1.7),
它有本纪、记、志、世家和列传。《明史稿》和《明史》( 2.1.9)分别完
成于 1723 和 1736 年,是清朝的官修史书,基本上反映了清人对明朝历史的
看法。
明代有许多编年体著作涉及不同的时期。最流行的有《皇明通纪》(1555
年,1.2.1),据说是陈建所著。这部书在后来的版本中有许多增补( 1.2.2
—12)。这是第一部内容广泛的明朝历史,起 1351 年,终 1521 年,即正德
末年。它很快就流传开来。跟其他写于 16 世纪中叶以后的历史著作一样,《皇
明通纪》根据的材料相当冗杂,对文献和传闻不加区别。它出版后不久,就



③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182—185 页;朱彝尊:《书两朝崇信录后》,见《曝书亭集》'105'(1714
年序;重印,《四部丛刊》,第 155—156 函,上海,1926 年),45,第 12 叶。
①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 240—241 页。
②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343—1347 页;王鏊:《震泽长语》'531'(4。5。10)(16 世纪初;《纪录汇
编》,1617 年;上海重印,1938 年),125,第 12—13 叶。



受到严厉的批评,说它包含了错误的叙述,有歪曲史实之嫌。皇帝甚至下令
禁止并销毁印板。但像过去和现在经常发生的那样,禁书只不过增加了书的
名声。
它被反复重印、增补、重编,直到 1627 年,即天启末年。有朝鲜版和日
本版。沈国元的《皇明通纪从信录》(1620 年, 1.2.6)是其中很流行的一
种修订增补本,有批语和旁注。作者改正了《皇明通纪》中的一些错误,他
的本子被认为是这部著作最好的版本,尽管这样,他仍然不加区别地收入了
各种各样的资料。与此大不相同的是,同一作者关于泰昌和天启时期(1620
—1627 年)的《两朝从信录》(1621 年,1.2.6),则主要依据实录。
其他一些流行的编年体明史是在清初出版的。一部是《通纪会纂》
( 1.3.8),被认为是(可能是骗人的)锺惺(1574—1625 年)所著,此书
写明朝历史到 1646 年为止。锺惺是著名诗人。也许由于他的名气,编者和出
版商在他死后用他的名字来替伪作做宣传,这种做法在 17 世纪的中国似乎是
司空见惯。
一桩臭名昭著的公案涉及《史纲评要》,这是一部起自古代终于元末的
编年史。这部著作包含被认为是李贽写的评语。它在文化革命中被“发现”
并重印,当时李贽作为一个“反对儒家和赞成法家”的人物享有盛名。但是,
四人帮垮台后,李贽的作者身份证明是假的,《史纲评要》则是晚明的一部
抄袭之作,根据的是姚舜牧(1563—1627 年)的《史纲要领》(1610 年)。

另一部流行的历史著作是《通鉴明纪全载辑略》(1696 年,1.3.9),
它的有些版本甚至包括了南明,这部著作被认为是清初学者朱璘所作。德马
拉甚至利用它编著他的多卷本中国史。④尽管这两部著作都有许多不同名字的
版本并广为流传,但作为史料都没有多大价值。与真正的官修作品相比,这
类作品可以认为是真正的野史。
不过,在编年体历史著作中,也有比较博学的。包括下列几种:薛应旂
的《宪章录》(1573 年,1.3.1),终 1521 年;黄光昇的《昭代典则》(1600
年,1.3.2),终 1527 年;谭希思的《明大政纂要》(1619 年,1.3.5),
涉及同一时期。
这类著述中最突出的,是谈迁的《国榷》(约 1653 年,1.3.7),起 1328
年,终 1645 年,包括了整个明代。它根据文献资料,写明朝的最后 25 年最
为详尽。最后这部分占整个著作的六分之一。第一次铅印本根据几种不同的
抄本校勘,1958 年出版于北京。⑤
有几部编年体著作只涉及有限的时期。关于明初的,可以举出吴朴的《龙
飞纪略》(1542 年,1.4.2),起 1352 年,终 1402 年。这类著作中的大多
数写嘉靖和隆庆两朝。范守己的《皇明肃皇外史》(1582 年,1.4.4)写嘉
靖时期,据说包含实录所没有的资料。清初万言等人编撰的《崇祯长编》
(1.4.9)是崇祯时期(这个时期没有修纂实录)的编年史。台北中央研究院


③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200—204 页;郑晓:《今言》'64'(4。2。2)(1566 年;重印,《纪录汇编》,
144—147,1617 年;上海重印,1938 年),145,第 2 叶。
④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791—793 页;郎瑛:《七修类稿》'304'(4。3。3)(1566 年或其后;北京重
印,1961 年),13,第 190—192 页。
⑤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190—1191 页;沈德符:《野获编》'468',8,第 223—234 页。



保存的 66 卷手抄本,可能是现存最完整的。这部著作中有少数几章印成了文
集。
第一部新颖的按题目编排的重要历史著作,是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
(1658 年,2.2.11),它模仿《通鉴纪事本末》,在体裁上是综合体的一种
变体。但它又不同于将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内容重新整理的《通鉴纪事本
末》,它所根据的明代资料范围很广,其中有不少现在已经失传。它被认为
是最有用和最可靠的早期明史著作之一,经常被翻印,日本早在 1843 年就翻
印了。
还有一种综合体的变体,是同一作者限于某一时期历史的各种论文的合
集。这类著作一方面在内容上不如本节第一部分谈到的著作那样广泛,另一
方面又区别于一个作者著作的总集。在中国目录中,这些著作通常列入史部
的别史类。这类著作包括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1590 年,2.2.6)和《弇
州史料》(1614 年,2.2.8)。
第二部著作是在作者死后编成的。两部著作偶尔有重复。前者包含若干
论文、系谱、研究和重要的《史乘考误》。⑥后者增加几种志,其中一些涉及
中国与外国人和这样一些国家的关系,如安南、哈密和蒙古;以及传记和传
记材料、有关明史话题的各种评论。王世贞(1526—1590 年)⑦是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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