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总学+太虚大师-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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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得靜定,即能聽微細之音等,實非奇事,邇來禪客稍得輕安,或與定心少分相應,
便以為得拢煞穑豁氈鹁硿Y深,證果不易,凡修行之人,未到真如之境,不應誇大
自铡俺蹋痛巍⒘暥U方法不一,總以全心不散亂為主,而不必堅執靜坐之相;若見
不常靜坐之行者,便斥為非修行之士,其不明禪理可以概見。但禪定神通雖可藉修習
力以得之,究竟亦不過對治散亂,發見本來寂靜光明,證知一切法本來如此;其一切
神通變化,當下便是。古德云:「動亦禪,靜亦禪」;經云:「如來常在定,無有不
定時」。故雖現種種身說種種法,無不在定中,是為如來之大寂滅定。在定中照見一
切法界眾生皆融通於法性中,本是圓明通達,故無別所謂禪定神通之相,到了現證真
如平等法界,而全法界以成一身,遍法界無不圓明了知,故無一見聞覺知而非神通之
大光明,其見聞覺知之所行境無不是禪定,更何禪定神通可得,故習得之定通皆銷融
也。若執有習得之禪定神通,即非佛法之禪定神通。
戊、即空之有與即有之空──不常不斷中道 心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等,是即空之有即有之空之義。即有之空者,一切事物說明為有,其實非有,以世人
執為事物實有之體與實我,佛經謂為我執法執,又謂為遍計所執。然此皆為妄情上錯
認為有,而實際上並無有我及物體可得,故有即空。又、佛說一切法,皆因緣生唯識
現,雖有而假,無固定之體可得,故三界萬有,皆由許多關係條件組織集合而成。一
切事物既無實體,悉由眾生之知識所現,同時又經心識之變化,剎那不定,雖假體亦
難立定,故有即名為空。以上二義,一以遍計唯妄執故空,二以依他無定體故空。即
空之有者,萬有無固定體之有為幻有,是為即空之有。又、由妄計之我法皆空所顯的
真如實相(明心見性之真性)是真有,是亦即空之有。換言之,佛法所明之有,皆即空
之有;所明之空,皆即有之空。顯得佛法是有空皆非,空有不離,故顯不常不斷之中
道。又通常之所謂常者、是固定性,斷、謂斷滅;佛法則不然,以即空所顯之有,有
即非有,亦復非空;即有所顯之空,空即非空,亦復非有;故不常不斷。又離卻妄執
之空所顯得的真如實相,方為真有;此為普遍所顯真理,世出世法無不周遍。故不常
不斷,為佛法之中道了義也。
己、即悲之智與即智之悲──不苦不樂中道 悲者悲痛,大悲者,非屬於自身之
苦痛。佛法之慈悲,俱屬救濟眾生而有,故凡興一慈念,必以悲為出發點,其慈方堪
稱為佛法之慈。故凡佛徒不問自身之苦痛為如何,其所措施皆屬救濟眾生之苦痛,以
眾生之苦痛即為自身之苦痛,故名同體大悲;眾生之苦痛既除,更須令其得究竟樂,
是為大慈,以出自本性力故,又名無緣大慈。是佛法之慈悲,較普通之慈悲為深切而
徹底。然悲雖深,若乏於智慧,仍未盡善。如從水救人,須先知水性與方便工具等;
故佛稱一切智人,有遍一切無不了知之智。此智兼大悲,相輔以行,惟利無弊,否則
利人無功而自害尤甚!然智慧,亦須從大悲心流露出來,又應先明空有之理,始為究
竟。故發菩提心人,以悲願為出發點而復具甚深之智慧者,則救濟工作不虞危險。如
科學之精,雖能利人,若無廣大慈悲心,一經哂茫愠裳u造殺人之工具,不特害人
,且害世界,是皆悲智不兼具有以致之!茍能悲智雙撸硎氯谕ㄕ撸羌雌兴_之中
道行為。但菩薩於度生期中,不計其苦,不著其樂,是為不苦不樂悲智不二之中道。
若此行未臻圓滿,是為菩薩;圓滿時,便成佛道。
以上所講,一、自然改造,重在轉無明為明,否則隨業受報不得自由。二、真如
親證,即明心見性,了知一切法真如平等,方能隨緣應化。三、佛法教化,雖仗理論
,然理論實非事實,必須超越理論而親證到者,方為事實。四、欲知三界眾生無邊無
盡之事實,須修禪以啟發非常之見聞覺知,便能證明一切。五、理解上之中道。六、
行為上中道。此六層在講明佛學的特點。
二 佛學之全貌
佛學之總相,不出教、理、行、果,四法循環,不見終始,故又可名為法輪。
「教」、由真如親證而施,遠非世間通常之學說所可比擬。佛學來源,須經過長時間
的修證,轉無明成圓明,還見眾生感受虛妄顛倒種種痛苦,以所證之「果」為之施「
教」,是為真如親證之應化。又佛之教,非祗屬經典,如佛身、佛國土、佛像、塔廟
、舍利,以及僧相儀制,悉為佛果之所示現,皆足以令人發起信心趨向修證;如見佛
相發菩提心等,故與通常之教不同。「理」、理由教出,謂聞法受教之人,起研究心
,問答辯難,分條析理。如佛在世時之議論,佛滅度後,便結集以成論藏,傳於世間
。故佛學之理,可儘容人作種種精密之研討;且研討之結果,皆契證真如之理,以之
傳世,宜為世間最高之學術。「行」、行即行為,廣義則雖理解亦皆是行,於理解得
到決定處,方始去作,不致有盲修瞎煉之虞,即所謂修行是也。狹義則如戒定慧學,
與大乘之六度、十度(六度外加方便、願、力、智)等。普通之行,不外戒定慧三學,但
其特伲缧逌Q土雖普及三根,若能明了實相念佛等甚深之理,依之去修,較易證果
。佛法之重心在實行,而行又貴乎集中,因此乃成種種特殊之方便行法。「果」、行
必證果,其理固然。大乘之行,未到初地未為證果;雖云未證,十信成就,其行為上
之成績,已不致退墮。果位之極,佛地方稱究竟。果既證得,復從果地迴入苦海,以
施教度生,使之明理修行,如法證果。如此四法輪轉,為佛法全體,故名全貌。
對此四輪,襯以信解修證四義,更易明了:一、教要信,論云:「佛法大海,信
為能入」。二、理要解,耄Ф闭嫒纾旐櫡鹦裕瑸楹ι醮蟆H⑿幸蓿孕胁幌鄳
,理事難圓融。四、果要證,說食數寶,終成窮措大!以上四法,願學佛者下以甚深
之解察,庶不致徒費劬勞。上述四法:雖均重要,但各宗於此則各有其特重之點,如
大乘之真言、淨土宗,偏在從果所施之教,必用信心去接受;法性、法相宗,特重於
依教助理,須深研究;禪、律二宗,重在依理所起之行,貴乎實邸环ㄈA、華嚴宗,
重於從行而證於果。又理、行、果三,重在自力;教重他力。故此四法,可用為觀察
各宗之大概。
三 佛學之較量
今以世界宗教學術,為之比較衡量其大概,以便世人之取捨。普通各宗教學術之
出發點,或假無根之神權,或懀橄笾碚摚┤鐗糁兴姟7鸱ㄊ菑拇笥X悟中得來
,本不能與之比較優劣,然佛法既流傳世間,仍應以方便一說夢中之境,而度夢中之
迷也。
甲、佛學之教與宗教 佛教之教,從方便說亦彷彿是宗教。以佛之身是從大覺果
海中流出之應化身,等於人而人見之,等於天而天親之,等於諸類而諸類拊之,故名
平等示現之千百儯恚欢嫔頍o相,而超越諸相,此有似宗教之「神」也。佛所說
法,為超過三界之理,有似於天啟之拢洠欢鸾讨䦶R、經像,僧眾儀式,亦似各
宗教之有儀制;故佛教亦有引人入勝,起人信仰之宗教功用也。然佛教與其他宗教有
大不同點,則在度與佛平等之眾生,入於平等自由之域耳。若其他宗教,則別有一種
特出之「神」,超然於人,而不可與人平等。佛雖亦為超出一切之大覺者,但承認眾
生即為未成之佛,佛雖先成,不過為三界萬物之大覺者,而非三界萬物之創造及主宰
者。並說三界萬物,皆眾生心造,即前所講世界萬有,皆眾生之共業別業所造成,故
亦可由自心而改造,而異於他教之不平等不自由也。
乙 佛學之理與哲學 中西哲學,雖名派不同,然以探究人生宇宙根本而作概括
說明者為哲學,大致無疑。與超人間只能以信仰去接受之宗教不同,與各別分開以研
究之科學亦不同。佛法之理,不捨一法,故無法不說,無微不至。即如印度小乘學有
二十支流,雖各別不同,而對於萬有之理無不盡量發摚В淮蟪艘嗳弧K詮摹咐怼怪
研究說,亦可名哲學。然其所依教,既從修證到之果流出,而研究後又須趨向於行果
,故亦非其他哲學可比例。然如最近今最有力之新實在論,其所取材多出於最新科學
,然與印度小乘學派中之一切有部學,亦略相同;此部執一切法為實有,其精詳處,
尚有為新實在論所不逮者,若舊實在論,則自鄶以下可無論也。
丙、佛教之色法不相應行法與物理學生理學 佛學之目的,在遍明不在局部,故
於物理、生理,無如科學之繁瑣說明;然色法中之四大、五塵、五根,及法處所攝色
,與不相應行之方位、時分、勢速、和合、流轉、命根等,確有關於物理生理之學說
。且其精奧處,亦多有近今物理學、生理學所不能及者,其互不相背亦可推知。
丁、佛理之心心所法不相應行法與心理學 佛學之心心所法,實較心理學為詳盡
。如八識心法,及與心相應而起用之五十一心所法;又不相應行法中之無想定、滅盡
定等奧義,遠非心理學所能窺見。
戊、佛理之因明與論理學 論理學即西洋之邏輯。因明在印度,原為正理派,後
入佛學,方名因明。因明為論理之方式,比較最新之西洋論理學,皆為因明中早已說
到者。
己、佛行之律與經世學──倫理學、法學、經濟學、社會科學、律學之義甚廣,
通於應作不應作:禁其所不應作者,而其所應作者、盡形壽去勤作。大乘以群眾利益
為前提,凡應作不作、不應作而作,均名犯戒。大乘應作之範圍甚廣,即經世為出世
之佛行,實際等於社會科學,且更徹底於社會科學。其於行為道德為倫理學,止作嚴
明為法學,正命正活為經濟學。故欲建立佛教的社會,當依律為根據。
庚、佛行之禪與衛生學 中國從前所重之養生學,近謂之衛生學。但佛行之禪,
原不限於養生,但修證者起居食息之注重衛生,如早起於曙前,養息於昏後,食則分
器各如其量。食後經行以助消化,繼之靜坐以眨麣庀ⅲ淦骄{勻,在在皆有合理之
咝小H粢燥嬍匙甜B,其消化仍須耗費精力,習禪若得相應,則較飲食之滋養為更有
效。且能卻一切病,又能改造心理,進而改善生理之化學原素。若淫欲之原素亦已改
盡,致全身改變之後,倘不起貪瞋癡以破壞禪定,住禪定中;因其變換過之生理,可
勿須飲食(禪悅為食),能延生命。是為因心理改變而達到生理改變之結果。
辛、佛果之施設應化與文藝美術 親證真如,由無相而現相,與文藝美術等由想
像力而創造意趣接近。凡好學文藝美術之人,可研究此富於想像之佛法,以作創造之
張本;如應化之無量身剎莊嚴,極美術之能事。故有謂美術可以代宗教,亦不無少分
根據也。(克全記)(見海潮音月刊十三卷第十期)
佛法僧義廣論
──二十四年十一年在中國佛學會鎮江分會講──
一 敘意
二 佛觀
三 法觀
四 僧觀
五 總結
一 敘意
佛法僧,為學佛者之根本認識,也是佛法究竟圓滿的說明,所有一切清淨法都攝
在其中。
阿底崳鹫撸捎《热胛鞑睾敕ǎ涞匚坏褥吨袊_摩。他在西藏數十年,常
說佛法僧三寶。有人問他:為甚麼老是說三寶,此義雖殊勝甚深,但我們已聽多了,
請另說勝義!他答說:我在印度所學所行的不出三寶,我來藏也無別法可說;請問除
此三寶外還有甚麼佛法!在此簡單問答之中實含有很重要的意義。現在所講的佛法僧
義,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行佛法的基本。所以,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
行佛法的人,是必須明白。初步學者能明此義,才不是迷信,才可修學佛法以至於究
竟。所謂佛者,是能究竟覺證諸法圓滿福慧的人。所謂法者,是佛自覺及覺他之法。
所謂僧者,是能依佛法修行的人。此三者謂之三寶,實為佛法之根本。今講此三寶,
分三。
二 佛觀
觀者,觀念。佛觀者,即對於「佛陀所有清楚正確之觀念」。佛是梵音略稱,具
云佛陀,漢文音譯不一,如「浮圖」也是佛的異音,我國古文家所謂「浮屠氏」,就
是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