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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代相亲,错嫁郎君-第61部分

小说: 代相亲,错嫁郎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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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后,安永泰放下轿帘,依向软垫,“回青鸾山吧!”

    “是!”元浩点了点头,目光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旁边的一家客栈二楼。

    “你去吧,给你一个时辰,我们在青鸾山山脚下会合!”安永泰有些疲惫的声音响起。

    “阁主?”元浩吃惊的睁大了眼睛,他的心思,阁主怎么会知道。

    “是你的眼神出卖了,别让人家姑娘久等了!”

    “是!”元浩对这位空降的阁主更加敬佩。

    安永泰椅在轿子的后壁上,努力的将最后一抹白色的倩影印入脑海里,许久后他打开轿子里的暗格,拿出一支狼嚎笔来,沾了鲜红的朱墨在那一方手帕上写道:

    待尘埃落定,若彼时卿未嫁,我未娶,定生死不分离!

    白方柳下了马车,向马车内伸出手去,很快一只柔若无骨的娇手搭在了白方柳的手上,楚纯一脸的娇羞从马车里走了下来。

    “多谢公子!”

    白方柳伸手扶着楚纯的腰身从迎春楼的侧门走进去,迎春楼的侧门上楼梯时经过一楼的大厅,白方柳余光中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他本来都迈上楼梯的脚,又倒了回来,向一楼大厅内看去。

    楚纯的丫鬟跟在二人身后,顺着白方柳的视线看了一眼,然后偷偷的撅了下嘴。

    她记得上次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方公子将她们小姐送回去,转身却接她回来。

    沈乐君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要了一碗白米饭,一碗红烧肉,正津津有味的吃着。

    自从离了安府,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很少能吃到了,她自己试过几次,但终究是做不出安府大厨的那个味,折腾过后就放弃了,而迎春楼的红烧肉倒是香软可口,有几分那个味道。

    晌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在沈乐君的桌子上,诺大的桌子上只有两个碗,显的有些冷清。

    白方柳心头微紧,吩咐身后跟着的侍卫,“去给沈姑娘加几个菜!”

    “是!”

    沈乐君刚吃了一半,小二又端上几盘菜,一碗汤来,“我,我好像没点这些吧?”

    那小二笑呵呵的说道,“小姐,这是我们东家给您加的菜,您尽管吃,要是怕吃不完,一会我帮您打包!”

    “哦,那替我多谢方公子了,又让他破费了!”沈乐君忙道谢。

    “行,小的一定传达!小姐,小的先去忙了,东家还等着我上茶呢,现在客人多忙不过来!”小二说完就要走,嘴里碎碎念着,“也不知道东家这咳嗽好了没有!”

    沈乐君耳尖,听到后微微皱眉,在小二要走之际喊道,“哎,小二哥你等等!”

    …本章完结…

140相逢恨晚(上)() 
♂,

    “怎么小姐?您还有吩咐?”小二很快转了身。

    “你给那茶里对些桔花,天气凉了,桔花润肺!”

    “好嘞!”

    迎春楼三楼的暖间里,柔媚的娇吟声断断续续,夹杂着男人粗喘的声音,许久才平息下来。

    方白柳起身披着外袍,光着脚踩到柔软的地毯上,来到桌前倒了一杯茶,回身坐在锦凳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看着半侧在床榻上,俯首弄姿笑吟吟的女人。

    楚纯双唇微微红肿,红艳艳的颜色很是诱人,雪白的肌肤上轻轻浅浅的布满了许多印子,嘴角浅笑直勾勾的看着方白柳。

    “怎么?还没有要够吗?”方白柳嘴角勾起一抹放荡不羁,他看的出楚纯的特意勾引。

    “不够,与公子一起,永远不够!”楚纯一双美眸里波光荡漾,这等春色美的让人移不开视线。

    方白柳猛的将茶喝了个底朝天,他刚平息下去的欲活又在蠢蠢欲动了,他向来不是委屈自己的人!

    方白柳将茶杯放在桌子上,刚要起身,却回味出喉间的茶味有些不对,于是又倒了一杯浅浅啄了一口。

    明明是平日里他最喜欢的雪顶含翠,但沁人心脾的茶香中却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像是什么花!

    白方柳皱起了眉头,来人!

    “主子!”胡生在门外低声应道,他像个木头人一般矗了一个时辰了,屋里的任何动静都逃不出他敏锐的耳朵,突然方白柳喊人,他也没有冒冒失失的闯进去,看了不该看的就不好了!

    “让人重新沏茶来,这壶茶味不对!”

    “是!”

    胡生没有给刚才沏茶的那小子好脸色,那小二也是吓的战战兢兢,好不容易在东家面前露回脸,还办砸了差事,再沏茶时更是小心又小心,等水开开的,将手洗了两三遍,才敢用小银勺歪了两下那跟黄金等价的茶叶。

    胡生敲了下门,得了指令才推开门将新泡的茶端了进来,他的头狠狠的低着,放下茶壶正要走,被白方柳叫住了,“胡生,你尝尝这茶里加的是什么?”

    内室的帷幔已经放下来了,方白柳抬手将先前那一壶茶倒入空杯子里推给胡生。

    胡生双手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口,砸了砸滋味,他常年跟在方白柳身边,虽然不是每天都能喝到雪顶含翠,但毕竟也是没少尝的,这会思索一会说道,“味道是有点不对,像是加了什么东西了!”

    “沏茶的那小子就在门外候着了,要不我把他叫进来问问?”胡生问道。

    方白柳点了点头,刚喝这茶是觉得有怪味,但多喝几口竟觉得喉间清润了不少,一时间也挺好奇这茶到底动了什么手脚。

    那小二不敢隐瞒,将沈乐君的话原封不动的转达给方白柳,本想着能邀个赏呢,没想到竟惹了东家不快,这会心里惴惴不安。

    小二说完,胡生皱眉说道,“我倒是听一个老大夫说过,在茶里对桔花是能润肺来着,没想到沈姑娘心还挺细!”

    方白柳不动神色的挥了挥手,让二人退下了,他来到窗边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发呆。

    自从那次兰贵妃亲自接沈乐君回宫起,他就有意的避开了沈乐君,如果她仅仅是寻常人家的姑娘,又怎么会跟宫里的兰贵妃这么亲近?

    就算是因为安永泰,那亲切程度也觉得有点过了,何况据方白柳所知,安永泰的娘和这位贵妃娘娘的感情并不好。

    这样想来,沈乐君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情兰殿与坤宁宫向来面和心不和,兰贵妃的人又会对他有什么好的企图?

    本来决定疏远沈乐君的,没想到上楼时看见她一个人形单影只还是有些不忍!

    日子又过了两天,眼看八月十五中秋节快到了,建邺城的几条主要干道上早早的张灯结彩。

    沈乐君锤头丧气的坐在一个小茶馆里,这几天她查访了很多行业,但没一样适合她的,绣花绣花没人买,做饭做饭又不出色,想干些力气活吧,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唯一会的可行就是会种点菜了。

    她是在庄子里长大的,当然知道种地的辛苦,让她亲力亲为恐怕不行,要不在乡下买下十几亩地,然后顾上几个长工去种?

    嗨,正在她一筹莫展时,身后走过来一个人,她走到沈乐君身侧,弯着腰扒着头看她的脸。

    沈乐君心下微脑,哪有这样看人的,转过身正要发作,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高兴的笑道。

    “我说看着你眼熟呢,原来真是乐君妹妹啊!”崔云秀带着两个同乡在她身边高兴的说道。

    沈乐君一见是崔云秀,也很高兴,忙让道,“原来是云秀姐姐啊,还有这两位是?”

    “哦,她们是我的同乡,跟我一起赶考来着,这位是刘妮,这位是韩玉凤!”

    “二位姐姐好!”沈乐君笑着说道,“大家快坐!”

    四个人都入座后,崔云秀拉着沈乐君的手说道,“没想到还能再遇见妹妹,咱们真真是有缘!”

    “呵呵,是呢,不知三位姐姐是?”

    “哦,我们最后出来再转转,见识见识大华第一城的繁华,明天就要回宁县了!”崔云秀说道。

    “这么快?不再多住些日子吗?”

    崔云秀身旁的一个略黑些的女子刘妮说道,“不了,这建邺城的挑费太大了,光住小客栈,一宿都顶俺们那一个月的收入了!”

    崔云秀微微笑了笑,她们家虽然在宁县算是富裕的了,但日子长了,这花销也是不小的支出,刘妮家境贫寒,更是负担不起,要不是她一直拖着,又主动承担了三个人的房租,估计她两早走了。

    沈乐君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今天晚上我做东,咱们四个聚上一聚,也算尽一尽地主之谊了,算是给三位姐姐们践行!”

    “那怎么行!”崔云秀有些不好意思,“怎么能让妹妹破费!”

    “嗨,姐姐莫不是把我当了外人?”沈乐君反握住崔云秀的手装作不高兴的拉下了脸。

    崔云秀见沈乐君情真意切也就不再推脱。

    沈乐君想了想,把地点定在了郊外的云来客栈,一是那里景色好,听说中秋节这几天云来客栈还弄了个诗词大会,大家以诗会友,做的好的诗词博得头筹还有奖励呢。

    二来,沈乐君想散散心,那里有他的影子,她想再去看看。

    四个人当下在城里租车行雇了一辆普通马车,悠悠闲闲的向城外白云山行去。

    崔云秀是个闲不住的姑娘,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和众人说着话,沈乐君听到高兴时也搭上两句,车厢里笑声不断。

    渐渐的大家便熟稔起来,沈乐君和崔云秀二人更是谈的来,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熟络了,崔云秀说话就少了许多顾忌,她上下打量沈乐君说道,“妹妹这么俊俏的人,怎么偏偏爱穿白色?上次见你也是一身白裙,今天又是一身白色,连发饰都这么简单!”

    沈乐君但笑不语,那笑也清浅的很。

    “太素了!”崔云秀说着将头上的一只攒珍珠银簪拔了下来,抬手给沈乐君戴上了,然后左右端详着,“嗯,这样好看,也配你的衣服!”

    沈乐君笑了一下,“哪能要姐姐的心爱之物”,刚要抬手将那簪子拿下来,就被崔云秀按住了手。

    “不许拔下来,这簪子正配妹妹,妹妹肤色水润白希,配上这白珍珠的簪子更水嫩了,包管那些公子哥们都看直了眼!”崔云秀笑嘻嘻的说道。

    沈乐君明白,崔云秀这是不想白吃了她这顿饭,太过谦让了反而有伤二人的情谊,只得收下。

    云来客栈一进大厅就是一圈的桌子,在正对门口处有一个小侍,专门收集着客人写的诗词,每天都会有一个题目,有兴趣的客人在入门处买了纸张做好诗就交给这个小侍,晚上就会有专人评判出三篇最佳诗作来。

    最佳诗词会张贴在客栈的墙上,这三人也会收到相应的奖励。

    而今天的题目是,秋。

    沈乐君他们来时,小侍的桌子上已经摆着十几张诗词了,崔云秀他们三人第一次来云来客栈都很稀奇,对这种做诗的方式更是稀奇,当下三人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沈乐君则在大厅内走动,她上次和安永泰他们来并没有在一楼走动,这次倒是对云来客栈的雅致有了更深的认识了。

    …本章完结…

141相逢恨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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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于一般的客栈,云来客栈的大厅地面用大理石铺成,又围着墙边铺了一圈石子路,墙上挂着各种用木头雕刻的小挂件,不是很贵重,但很雅致,在挂件的间隙,贴着许多佳作。

    沈乐君在其中一张面前停了下来。

    寒日萧萧上琐窗,梧桐应恨夜来霜。酒阑更喜团茶苦,梦断偏宜瑞脑香。

    秋已尽,日犹长,仲宣怀远更凄凉。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

    这首诗,正是一年前他们一同参加公孙紫鹃的诗会时,安永辰所做的诗词。

    当时沈乐君就有些疑惑,这样的心境,不像是安永辰所做,倒和永泰当时的境遇有些相同了。

    崔云秀小跑着走了过来拉着沈乐君的手臂,“妹妹快来,我们正在作诗呢,你也写一首吧!”

    “啊?我?”沈乐君来不及说什么,就被崔云秀拉了过去。

    刘妮二人已经在一旁的桌子前坐了下来,一人面前有两张白纸,崔云秀的早已经写完了,沈乐君先是走过去看了看崔云秀的诗。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崔云秀恃才傲物有她的资本,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出这么好的一首诗,是不简单。

    崔云秀得意的舔了下脸,“怎么样?姐姐我有才吧?”

    沈乐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妹妹是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姐姐,别人夸也就算了,自己把自己夸成这样,还有毛吗?”

    “什么毛?”崔云秀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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