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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故宫史话 作者:单士元-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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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一般中小石料靠畜力车辆运输。有16轮、8轮、4轮及2轮之分。建两宫大石,御史刘景晨亦有佥用五城人夫之议。公用主事郭知易议:造十六轮大车、用骡一千八百头拽运,计二十二日到京。这一千八百头骡子当不会只拉一辆十六轮大车,如以9套畜力拽运,估计为200辆。但以二十二日行程计,那么每天进度比人力拉运所差无几。

  由于运输频繁而且艰巨,官府还动员大批劳力修路,……照得大石窝子街中道等石,有一块重至十五六万斤者,有十余万斤者,开运一块费银千余。道路洼陷不平,损坏车石势所必至……令顺天抚按督责该地方司、道州、县官,多方设处。务期修垫如法,坚阔平坦,以便车行。如或虚应故事致损车石,除州县正官分别参处,巡捕官拏究外,仍责令该州县赔补原石……。顺天府(所属北京周围各州县)的百姓不但要出工修路,而且还要担负因事故而损坏车石的赔偿责任。这一带百姓为运石而支付的人力和财力可想而知。

  至于一般小型石料的运输,起初雇用在官4车户,即未门承包运输的车户。嘉靖初在官车户仅仅9家,即竭户破家置买车骡亦不敷用。后来实行官造车辆,募集殷实富户领车并提供骡马,按日按头给运费。车子按一百两纹银计值,每年扣除领车户二十两,五年后车子归车户。从这种计算来看,得利者是官府和殷实富户,官府所扣除的钱当然从每日每骡的工钱里计算,等于白白使用!而殷实富户五年后又可白白得到一辆车子。但艰苦的劳动却转嫁给富户的长工、佃户身上。受灾难的依然是劳动人民。

  注:《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四,本期陵寝用石最多,及正德、嘉靖两朝再建三殿两宫,其取石更繁。倘凿之他方即倾国家物力亦不能办。乃近京城数十里名三山大石窝者,专户白石,滢澈无瑕,俗称之白御石。顷年三殿灾后,曾见辇石入都,供柱础用者,俱高广数大……。

  注:花斑石产于徐州,凿成大型方砖形状,铺殿堂地面,经运河运京。 







 
第四部分


备料和施工——砖和瓦
                  




    三、砖和瓦

  明永乐间营建皇宫是和整个国都的建设同时进行的。皇宫用砖与各王府、皇陵、北京城墙以至修建长城所用的砖,主要来自南方各省。北京城墙已于1958年拆除,从已发现的旧砖戳记和《明史》等书的记载来看,这些砖主要来自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各省,而主要省份为山东、河北和江苏。嘉靖十一年御史郭弘化在奏本中提到……“臣闻四川、湖广、贵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诸府之采木者劳苦万状。应天、苏、松、常、镇五府方有造砖之役,民间耗费不赀,窑户逃亡过半……”。由此可知直到明代中叶,江苏主要府县仍然为供应皇宫营建而烧砖。

  明初营建凤阳和南京已知供砖的府县有:

  淮安府:安东、海州、赣榆。

  扬州府:江都、仪真、泰兴、高邮州、兴化、通州、海门、六合。

  镇江府:丹徒、丹阳、金坛。

  安庆府:怀安、桐城、潜山、太湖。

  宁国府:宣城。

  南昌府:南昌、新建、进贤、奉新、武宁。

  九江府:瑞昌。

  广信府:铅山、永丰。

  建昌府:南城。

  抚州府:临川。

  吉安府:庐陵、吉水、安福、万安、永宁。

  临江府:清江、新喻。

  袁州府:宜春。

  赣州府:赣县、会昌。

  衡州府:常宁。

  (以上引自《中都考》)

  营建北京时除应用南方诸窑外,还在山东临清和顺天府的昌平州、通州、涿州、房山等县开窑烧砖。由于砖窑散在南北各省,运输到北京就成了大问题。但明代把运砖和漕运结合起来,官府规定,凡属运粮船必须搭运三十块砖,否则不准放行和通过关卡。这种砖在尺寸、质量、重量等规格都有严格规定。每块重48斤。那么30块约合1440斤。这对每个运粮船是不大不小的负担。

  明中叶以后,山东临清所产的砖成为建筑皇宫的主要用材,称临清砖。清缪荃荪在《云自在堪笔记》中载:“考故明各宫殿九层基址、墙垣俱用临清砖”。这种砖坚实细密,用黄河、运河所冲激的细澄泥所烧制,适于磨砖对缝,而且不易剥蚀。另外,临清靠近运河,运输也比较方便。

  这种大型城砖只能用于皇宫、城墙、王府、庙宇,平民是绝对禁止使用的。砖上打有产地戳记。有的还有某某陵寝、庙宇专用字样。这种祭祀建筑的砖不能用于宫殿。有可能出自宫廷的忌讳——活人所用的东西必须与死人所用区别开来;也可能出自剋期修建陵寝、庙宇而使砖石之类建材得到运输和使用上的保证。

  铺地所用的方砖早期系从苏州烧制,称为苏州砖。这种砖质细致,不仅耐磨,而且不易断裂,适于雕刻。中南海新华门八字影壁雕砖,经过几百年的岁月仍然未受风化剥离。说明这种砖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有的宫殿铺地方砖至今油光黑亮,一经擦拭整洁如新。那是经过桐油浸泡加工制成的。这些建筑材料都可以证明当时苏州制砖的水平。

  《两宫鼎建记》载:“……查得苏州方砖在厂现贮者一万余个,似不敷用,合与予行彼处抚按、选廉干府佐员管理,务要坚莹透熟,广狭中度,其应用料值,夫匠工食,装运船价,并于赃罚料银等项处办。具文申部以资查考……”。如得到方砖间有色红泥粗不中旧式,该管理以侵渔重究。

  这里所说贮存方砖的“厂”就在北京鼓楼大街路东,方砖厂之名一直存在到今天。在方砖中还有一种大型呈暗红色的,是特意为皇陵烧制的“金砖”,约1米见方。我们今天在定陵地下宫殿所看到的就是这种。不仅体积大而且坚实异常,500余年仍然无损。这固然与长期密闭有关,但也说明当时造砖工艺的高度水平。明代历朝皇帝都在登基后就经营自己的坟墓。这位万历皇帝更为突出,他曾亲自审查这座陵寝的设计和施工,所以定陵工程特别讲究。

  除临清砖和苏州方砖外,明中叶后北京附近也逐渐大量生产方砖,南方各窑由于运输原因,无法适应浩大工程的需要。尤其是在劳动匠役无法忍受残酷苦役,窑户逃亡过半时,对皇宫营建产生了重大威胁。因而逐渐形成一种“买办收购”方式,即官督民办,由民间造窑烧砖,官府查验收购并征收税金。这样就造成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嘉靖朝以后不独制砖,即在采木方面也是如此。这是明中叶出现资本主义萌发的一个侧面。由于这个原因北京附近的砖窑便纷纷发展起来,产地为通州、昌平、涿州、房山良乡等地。以通州张家湾所产质量较好,数量也较多,张家湾是北运河和通惠河交叉之地,这一带泥土经河水冲激,无需再经淘制。尤其是在通惠河尚未淤浅时水运比较便利。由此形成砖窑发展的有利条件。

  由于砖瓦需要数量大、运费省,因而窑户获利多。一些经营的官员或工部官僚便投资开窑,或由他们接受贿赂做后台而分利。这些人经常是身兼官府和窑户两方,故偷税、漏税、贪污、中饱、假冒以至侵吞兼而有之。由此也产生了宦官和官僚之间的矛盾。

  明代征收窑税的机构是工部屯田司主事,差管通积局、广源局,各设抽分(收税)大吏1员、攒典1名(稽核检查)、巡军15名(税丁及税井)。每年这批税吏税丁的薪奉是130余石粮。但所收税银多则70…80两;少则50…60两。连这批收税人员的开支都无法维持。当工部官员准备查税时又遭到宦官反对。而后查明,从中作梗的宦官有一个叫王明,本身就是拥有30座砖窑的大窑户。工部官员为了对付这个宦官,想出一个主意,他们声称我们管不了宦官王明,但管得了窑户王明。于是在街头贴出告示:严谕巡军官、民人等,凡有买贩王明砖瓦者,以漏税论。官吏军余卖放者,许诸色人等讦告,即以漏出砖瓦充赏”。结果王明三十多座窑的砖瓦一块也无法售出,只好报税。其他权势人物也闻风报税,结果一季所收税银就超过了20万两白银。(《两宫鼎建记》)。从这段官僚和宦官的一场矛盾也能反映出现代宦官政治的黑暗,也说明当时营造制度达到何等腐败的地步。 








 
第四部分


备料和施工——琉璃瓦和其他琉璃制品               




    四、琉璃瓦和其他琉璃制品

  北京城内有两处以窑作街道名称的地方,琉璃厂和黑窑厂。这两处地方就是由于烧制琉璃瓦和黑青砖琉璃制品而得名。明初的琉璃厂属近郊,海王村是从辽金时代形成的村落。烧制黄、绿诸色琉璃瓦的窑址就在海王村迤西,原北京师范大学旧址的水塔至今犹存。上面还镶嵌着“琉璃窑”三个字。就是当初的窑址。

  黑窑厂在陶然亭,窑址就在现在的窑台附近。清代仍然在这座窑烧制黑琉璃瓦。康熙朝工部郎中江藻就常驻在这里。陶然亭就是由他命名和题字的。在旧社会陶然亭的一些积水坑,就是明清两代烧瓦取土造成的窑坑遗迹。

  琉璃制品中琉璃瓦是大宗,有黄、绿、蓝、紫、黑各色。在建筑上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皇宫各宫殿、宫廷庙宇、坛庙、帝王庙、孔庙用黄色;亲王府第用绿色;郡王用灰瓦镶绿琉璃瓦簷。嘉靖朝以前由于文华殿是太子读书的地方,原用绿琉璃瓦,到嘉靖朝改为黄瓦。其他颜色则用于庙宇。如北海天王殿,东四隆福寺正殿都用黑色。

  除琉璃瓦外,脊兽、鸱尾、脊瓦以及九龙壁上镶嵌各色琉璃图像,其他琉璃装饰等,琉璃制品用于建筑成为中国古典建筑艺术的独特风格。但这种琉璃砖瓦只限用于皇宫以及皇家敕建的庙宇,一般官僚以及平民是不准使用的,因此也可称为宫廷建筑艺术品。由于宫廷建筑的需要,陶制琉璃建筑器件,便被皇家所攫取和垄断,而生产这些琉璃制品的窑一律是官窑。

  北京的琉璃窑除征调工匠外,还调用了大批军工。旧例:“锦衣卫拨军一千名……内拨七百名赴琉璃窑,三百名赴黑窑使用”。按这只是烧窑的军工。由于砍柴和运输更需要大量人力,嘉靖朝曾一次拨官军八千名“赴海子(即南海子,现在约南苑大红门就是它的北门)。听该管内监先将不材稠密枯倒等树剥皮号记,照号砍伐。远近酌量,每军限三十斤至厂”。由此看来这两处琉璃窑,所动用的军工已达九千人。加上工匠役作,当不下万人。

  从产量看,据嘉靖时的营建琉璃砖瓦等项共烧一百七十万而缩,计两宫片瓦不少于用九十七万有奇,计剩七十余万。据记载:两窑用柴九千七百余万斤,约银一十四万六千余两(《两宫鼎建记》),仅用柴一项就耗费十几万两白银,那么全部生产费用可想而知。 








 
第四部分


营建北京宫殿的劳动力——工匠                 




    一、工匠
  如前所述,永乐四年(1406)秋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就征集全国工匠,“命工部征天下诸色匠作。在京诸卫及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等布政司、直隶、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安庆、徐州、海州选民丁,期明年五月俱赴京听役。率半年更代人月给米五升。其征发军之处一应差役及间办银课等项令停止。”与此同时“命泰宁侯陈珪、北京刑部侍郎张思恭督军民匠造备砖、瓦,造人月给米五斗。”(《天府广记》)
  就范围讲这种征集是全国性的,就工种讲也是无所不包。瓦木工自不待说,凡“百工技艺”只要营建需要,随时都可向各地征调。例如钟楼的巨钟原为永乐初征集铸工用铁铸造。铸成后音响效果不佳,于是再调铜匠重新铸造铜钟。
  从全国所征集的工匠都是技术工人,分“轮班”和“住坐”两种。同是雇佣工人,但有定期和长期之分。《大明会典》记载:“工匠则有轮班、住坐之分。轮班在隶工部,住坐在隶内府内官监”。
  这种征集从明初洪武年营建凤阳、南京宫殿和都城时即已开始。朱元璋在《大诰三篇》中载:“工作人匠,将及九万,往者为创造之初,百工技尽在京城。人人上不得奉养父母,下不得欢妻抚子……近年以来,愈见工减甚多,无处役使匠人。”这种无限期征用全国工匠,已经形成苦役。在营建凤阳时,曾发生过工役暴动事件,为此朱元璋曾杀掉大批工匠(《明中都城考》)。到秦作工部侍郎时创立了“立定限期、编成班次,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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