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画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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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魔,十年的寂寞(图)
在接到弗格森的电话之前,小贝克汉姆差一点儿就进了托特纳姆热刺队。
热刺队的条件很优厚,提供了一份长达6年的合同:两年上学,两年在青年队训练,两年成为职业球员。这意味着,到18岁的时候,小贝就能开一辆保时捷了。在热刺看来,抓住这个天才少年应该不成问题,因为他们本身也不失为英格兰足坛的一支历史悠久的劲旅,而且小贝的家就在白鹿巷附近,只有15分钟的路程。看来,至少在表面上,小贝没有理由再去别的俱乐部。
小贝最终没有同热刺签约,除了曼联队的影响外,还有一个原因。当时的热刺主教练恰好是刚从西班牙回来的特里·维纳布尔斯,尽管他后来任教英格兰国家队时相当成功,但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最终决定了小贝的走向。他同小贝父子见了面,但他并没有认出小贝来,只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已经把这个曾经在诺坎普同他照过相的小球员给忘得一干二净。这给小贝留下了极差的印象:他已经在热刺训练好几年了,但主教练却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而这在曼联是无法想象的。弗格森能够记住每一位年轻球员,对他们的一切了如指掌。年轻球员很容易就能切实地感受到他们是曼联大家庭中的一员,这对他们的成长是极其重要的。
因此,当维纳布尔斯问他是否愿意签合同时,小贝答复道:“我想先考虑考虑,维纳布尔斯先生。” 实际上,他已经下定决心到曼联了。
在这件事情上,父母把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他,父亲当然希望儿子去曼联,而母亲更有可能希望儿子留在伦敦,因为外祖父是热刺的球迷。但他们都尊重儿子的意愿,没有给他施加压力。
他们还得赴约,到老特拉福德走一趟,看看曼联的态度。那天是1988年5月2日,恰好是贝克汉姆的13岁生日。在到曼彻斯特之前,小贝父子俩达成了统一的意见:如果曼联提供的也是一份6年的合同,那么薪水倒不是最重要的。他需要的是一种真正的归属感,一个在伟大的球队中证明自己的机会。
当天曼联在主场迎战温布尔登队。比赛结束后,他们来到弗格森的办公室。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最后的过程很简单,弗格森给出了条件:“贝克汉姆先生,我们打算和你签两年,两年,再加两年。”
也是6年!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简单的算术题过后,不需要再听什么细节了。在父亲还没有回过神来之前,小贝已经脱口而出:“我想签约。”
弗格兰拿出了小贝送给他的那支笔。签约大概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而父子俩为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却用了整整10年的时间!
老特拉福德的第二父亲(图)
2003年,在一场重要的比赛中,曼联输给了老冤家阿森纳,赛后弗格森教练冲着球员们狠发了一通脾气。不幸的是,在老头子盛怒之下,他不慎一脚将面前的一只足球鞋踢到了小贝的脸上。小贝的脸顿时挂彩。愤怒的贝克汉姆冲向教练,如果不是队友及时劝阻,二人差点发生暴力冲突。这一突发的“飞鞋事件”在新闻界所引起的轰动似乎并不比美伊战争差多少,这一事件成为贝克汉姆和弗格森关系迅速恶化的转折点。事情的发展正如后来我们所看到的,分手是最终的结局。小贝黯然离开了深爱的曼联,出走伯纳乌。但不管怎样,每一部有关贝克汉姆的传记都不可能绕开曼联的传奇教练弗格森爵士。这位曼联队的老爵爷在贝克汉姆的生命中曾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无疑是小贝的“第二父亲”,正是他把一个13年的少年带进了老特拉福德,把他培养成一个国际超级巨星。如果说是巅峰时期的曼联成就了贝克汉姆的话,那么其中居功至伟的人物正是阿历克斯·弗格森。
弗格森是苏格兰人,在到曼联之前,他曾在苏格兰的一个小球会阿伯丁队执教8年,并使这支曾经在苏格兰甲级联赛中垫底的球队成为苏格兰足坛的霸主,打破了凯尔特人队和格拉斯哥流浪者队在苏格兰轮流称雄的历史。这段辉煌的经历,充分展示了他化腐朽为神奇的执教天赋。
弗格森最初来到曼联队时,面对的也是一个烂摊子。自从“巴斯比的孩子”那一代人退役后,球队长期在低谷徘徊,已经近20年没有尝过联赛冠军的滋味了。弗格森的起步是艰难的。在他上任的头4年里,球队战绩一如既住地不尽如人意,曼联没有取得任何一项冠军,球队起伏不定的表现几度让弗格森走到下课的边缘。但他依然坚定地执行着自己的重建计划。他以独到的眼光在转会市场上购买了不少有价值的球员,并对队伍的战术打法进行调整,给他的队伍融入了更多的技术成份,使其打法变得细腻而富有层次,而不再一味地踢长传冲吊的传统英式足球。在他的苦心经营下,曼联队在1990年获得了足总杯冠军,1991年获得了欧洲优胜者杯和欧洲超级杯冠军,结束了曼联长达23年与欧洲三大杯冠军无缘的历史。1992年,“国王”坎通纳的到来更加使弗格森的球队拥有了完整的阵型,英超也从此进入曼联时代。
可以说,在现代足球史上,从没有一个教练能像弗格森那样,在同一家俱乐部连续执教这么长时间,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功。18年来,正是由于弗格森的殚精竭虑,曼联才从平庸的废墟中崛起,直至登上世界足坛的巅峰。
弗格森在俱乐部中树立了主教练的绝对权威,至今无人可以撼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从前的“国王”坎通纳,还是后来的贝克汉姆,都无法代表曼联队,曼联的真正标志应该是,也只能是弗格森。他的很多决断在旁人看来不可思议,最后都被证明是对的。他曾经不顾俱乐部董事会反对,坚持引入当时人见人厌的“坏小子”坎通纳,而后者在当年便为他们赢得26年来的第一个联赛冠军。
弗格森的冷酷无情和他的慧眼识才一样出名。当他在发现吉格斯、贝克汉姆、内维尔等新人已经成熟后,便果断地将功勋卓著的老臣坎切尔斯基、因斯和马克·休斯卖掉。当时这个决定很不得人心,许多球迷云集老特拉福德抗议弗格森的“无情”和“荒谬”。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决断是对的。
弗格森极为重视对年轻球员的培养,这也是曼联多年来一直保持称雄足坛的后继力的关键所在。他一上任就表露出热衷培养年轻人的倾向,示意让所有年轻球员享有和一线球员同样的食宿待遇。他几乎每周都要到青年队去转转,随时了解年轻球员的情况,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为了发掘人才,他和助手诺克斯两人跑遍了英格兰的大小赛场,一旦找到合适的人选便不惜代价把握住。弗格森曾经登门恳求吉格斯的母亲将孩子托付给他,至今仍是一段佳话。有弗格森在,曼联总是能给年轻人提供发展的空间,他从没有把培养年轻人看作是别人的责任。从这一方面看,贝克汉姆当初投向曼联可以说是得其所好。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促使他离开伦敦而加盟曼联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弗格森教练。
现在,即便两人关系已经破裂,离开了曼联的贝克汉姆仍然在自传中这样写道:“在我的事业上,老头子是为我带来一切的人,如果说曼联队是我的第二个家的话,他就是我的第二个父亲。在我离开父母之后,我就已经把老特拉福德当成了自己的家了。无论老头子怎么对待我,无论我怎么生他的气,我还是能理解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球队能取得好成绩。从我还是少年时,来到老特拉福德之后,无论在球场上还是球场下我都受到了他巨大的影响。我确信弗格森能认识到我将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永远不会在曼联队碌碌无为地过日子。总之,我是一名曼联队的球员。自从我来到老特拉福德的那一天起,我就理所当然地为弗格森工作。”
“黄金一代”崭露头角(图)
与曼联正式签约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职业球员,实现为曼联踢球的梦想,还得看接下来的6年时间的努力。如果稍有懈怠,很有可能会被扫地出门,这一辈子也就全毁了。因此,在幸福的时刻过后,小贝克汉姆明白,从现在开始,他得为6年后进入成年队的那份新合同努力了。
开始的两年,小贝还暂时呆在伦敦的家中,并继续为瑞德维流浪者俱乐部踢球,马尔科姆会经常来了解他的情况。每年的夏天,小贝会北上曼彻斯特,把全部6个星期的暑假都耗在训练上。
两年很快过去,曼联对他的全日制训练也开始了,这意味着他从此得远离家乡和父母,独自在外生活了。尽管在此之前,小贝已经有了很多离家到外地打比赛的旅途经历,但离家一周或一个月与为了发展而远离家乡是完全不同的,而当时他只有16岁。
在英格兰,每个俱乐部都有一个雇佣的房东名单,让那些外地来的年轻球员选择寄宿的地方。贝克汉姆在曼彻斯特的第一次寄宿生活是和一对苏格兰夫妇在一块,这次寄宿生活维持了不到一年便在一次不愉快的小冲突中结束了。他随后搬到了汤姆和安妮夫妇的家里,住在曼联传奇人物马克·休斯曾经住过的房间。汤姆夫妇对小贝相当好,把他当作他们的儿子来对待,他在那儿一直住了三年。
对于小贝克汉姆来说,在曼彻斯特的训练是令人兴奋的。每一天都在进步,与队友的磨合也愈加纯熟。他在那里开始结识了一群当地的孩子:内维尔兄弟、尼基·巴特、保罗·斯科尔斯。他们都来自于曼彻斯特地区。加利·内维尔后来成了贝克汉姆最好的朋友,他告诉小贝:刚开始时,由于对小贝一点儿也不了解,他们瞧不起这个典型的伦敦人,对他说话时那浓重的伦敦口音嗤之以鼻。另外,这种不友好的态度中也稍微含有嫉妒的成分。因为帅气可爱、性格谦和的小贝同管队服的人相处得很好,每次发队服的时候,他总能得到最好的衣服和最合适的鞋子。
不过,热爱足球和为曼联队踢球的使命感,最终使这些年轻人走到了一起,并凝聚成一个坚强的团队。不久,他们到北爱尔兰的科尔雷恩去参加牛奶杯的比赛。参加比赛的队伍来自于世界各地,曼联少年队最终赢得了冠军。在这项欧洲著名的中学生足球赛事中,这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第一次作为一个团体参赛,牛奶杯是他们为俱乐部赢得的第一个奖杯。这个微不足道的奖杯对于贝克汉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尽管他如今已经赢得包括欧洲冠军杯、英超冠军和足总杯在内的冠军,但牛奶杯却仍然是迄今为止他作为队长举起的唯一一个奖杯。
2004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前,身为英格兰国家队队长的贝克汉姆清晰地回忆了当年的情形:“我作为队长举起的唯一一个奖杯是我15岁时,那时我还在为曼联少年队踢球。我们当时在爱尔兰参加一个叫牛奶杯的赛事,我都不记得我们在决赛中击败的那个球队的名字了,但我记得索恩利射入了致胜一球。当时斯科尔斯、加里·内维尔、巴特也都在我这个队中。”
1992年是曼联青年队大放异彩的一年,由年长一岁的瑞恩·吉格斯领衔,包括贝克汉姆、斯科尔斯和内维尔兄弟等未来巨星在内的青年队夺得了当年的青年足总杯。这支队伍被认为是弗格森培养的最杰出的一代子弟兵,1992年的青年足总杯是他们赢得的第一项重要赛事冠军,他们因此又被称为“1992一代”。
一开始,直到在白鹿巷与托特纳姆热刺队进行的半决赛第二回合比赛之前,贝克汉姆还根本没有机会在青年足总杯的比赛中亮相。不过,机会终于来了。原来的右前卫基恩·吉莱斯皮要向前插,空出来的位置则由贝克汉姆来填补。贝克汉姆以出色的传球盘活了球队的右路,这个初次登场的帅气小伙子不由使人们眼前为之一亮。曼联顺利进入决赛。
决赛对手是水晶宫队,这是又一支来自贝克汉姆家乡伦敦的球队。首回合在伦敦进行,在水晶宫队的主场赛尔赫斯特公园体育场,贝克汉姆终于攻进了在曼联的第一粒入球,帮助球队以3比1胜出。当时他在接到本·托恩利抢断下来的球后,在禁区边左脚凌空抽射入网。在老特拉福德的第二回合,有3万多球迷来捧场,创造了观看曼联青年队比赛的上座纪录。这一拨年轻球员的被关注度由此可一斑。比赛结果,曼联再次以3比2取胜。
自从1964年乔治·贝斯特领军的曼联青年队夺冠以来,曼联队就再也没有赢得青年足总杯,而在1992年的那支青年队中,尽管包括小贝在内的大部分年轻球员都才在俱乐部刚刚呆满一年,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