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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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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政治灾难中,最糟糕的莫过于国会仅仅是某个人的工具。如果代理人宣称自己是国民意志的自由解释者,他恐怕谁也不敢以自己的名义希望让他们的愿望符合自己的命令。想一想提比略的元老院,想一想亨利八世的国会吧。    
  我就贵族阶层所谈到的观点,同样适用于财产权。那些家世古老的有产者是一个合法君主的天然支柱;他们是僭主者的天敌。我认为应当同意这个观点:对一个希望太平的政府来说,权力和财产权必须协调一致。如果你要分割它们,必然会发生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结局,或者是财产权受到侵犯,或者是政府被颠覆。    
  册封新的财主看上去当然要比册封新的贵族容易。但这等于是在假设,让那些掌握了权力的人成为富人,同把权力赋予生来富有的人是一回事。财富并不具有相反的作用。突然把它赠与某些个人,既不会增强他们对自身地位的信心,也不会使他们放弃狭隘的私利,更不会给他们带来细致的教养这类财富所具有的主要好处。获得有产者的精神,并不像获得财产那样容易。如果我这里的意思是说,财富必然会构成一种特权,那不免有违天意。所有与生俱来的天赋,就像所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一样,只有在政治组织中才能找到它们的用途,而才智当然是与财富一样的宝藏。但是在一个组织完善的社会,才智会带来财产。因此,旧有的有产者群体会吸收新的成员,而这是循序渐进、难以察觉并且总是局部性的变革的淮一途径。缓慢而又逐渐地获取合法财产,不同于靠暴力征服从别人手中掠夺财产。靠勤奋和天赋致富的人,知道自己的财产是理所应得;靠掠夺致富的人只能变得更不配他所占有的东西。    
  在我们最近的动乱中,我们那些昙花一现的主人们,不止一次地听到我们反复谈论有产者统治的问题,于是他们也企图成为有产者,以便自己的统治'9'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但是,如果他们凭借他们称为“法律”的一次任意行为,在几个小时内把大量财产据为己有,人们就会和他们一样清楚,由法律给予的,法律也可以夺走。财产始终需要靠制度来保护,而不是需要它来保护制度。财富和其他东西一样,并不能抵消时间的作用。    
  此外,为了让某些人富有,他们必须使其他人陷于贫穷:要创造新的有产者,必须剥夺旧有的有产者。总体的僭主政治必须以局部的僭主政治作为外围工事来保卫自己。它每赢得一个获利者,都会有十个人拿起武器反对它。    
  因而,尽管僭主政治和君主制存在着容易使人受骗的相似外貌,以为两者都是权力掌握在一人手中的统治方式,但没有什么东西能比这两者更为不同。一切强化后者的事物都在威胁前者;一切在君主制下导致团结、和睦与和平的事物,在僭主政治中都会导致对抗、仇恨与颠覆。    
  如果把这些论点用于那些由来已久的共和国,也丝毫不会失去它的力量。这些共和国与君主制国家一样,也拥有一笔传统。惯例和习俗的遗产。僭主政治却要毫不遮掩地一意孤行,要剥去所有那些东西,为了替自己遮羞,它兵刃在手,漫无目的地游来荡去,四处搜寻它在掠夺中撕碎并粘满了血污的破衣烂衫。    
  注释:    
  '1'    
  佩达莱特(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斯巴达将领,在希俄斯保卫战中阵亡。——译者注)在离开一次会议——他要求投票表决却无人理睬——时说,“谢天谢地,在我的国家里还有三百名公民比我更值得奖赏。”普卢塔克:《论国王和指挥官》(Saying    
  of Kings and manders),弗兰克·科勒·巴比特(Flank    
  Cole Babbitt)译,洛伊的图书馆, 15卷本,伦敦和剑桥,1968年,第3卷,135页。——译者注    
  '7'我这里所写的仅仅适用于我当时考察过的体制,就是说,假设一个僭主者要毁灭所有的古代制度并以某个个人创建的制度取而代之。已经发生的那场革命正好印证了我的许多反对意见。例如,对于贵族阶层来说,新旧两种制度的结合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自由观念,旧制度将会赋予新制度以古代的荣耀;而新制度——所幸大部分是人们以古代的荣耀所构成——则会由于它的天赋而带来军事成功的辉煌。在这种情况下,就像面对几乎所有困难时一样,现行宪法巧妙地克服了它们,并把一个整体上令人痛恨的政体中的所有优点保存下来。要评价我的著作,一定不要忘记它是在四个月前付样的:那时我能看到恶,但无法预见善。    
  '8'一本克伦威尔时期出版的反对所谓“高级议院”的小册子,就是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软弱无力的突出证据。见一个尊贵的下院议员所作的有关其他议院的充满说服力的演讲,1959年3月。     
  3.僭主政治比绝对专制更为可恨的一面     
  我当然不是专制制度的信徒。但如果让我在僭主政治和稳固的专制制度之间进行选择,我会奇怪何不选择后者。    
  专制制度排除所有形式的自由;僭主政治需要这些自由的形式,以便证明它的颠覆活动是正当的;但是它在盗用它们的时候又亵读了它们。'1'因为公益精神的存在对它是危险的,既然公益精神必然出现,因此僭主政治先用一只手打击人民,压制他们的真实意见,再用另一只手打击他们,强迫他们违心地表达合乎需要的意见。    
  当大特克把一个失宠的大臣送上绞刑架时,刽子手和他们的牺牲品一样默不作声。僭主者要想判处一名无辜者死刑,他会命令人们一再重复自己的诽谤,直到使它看上去像是国民的判决。暴君禁止讨论,只是强迫人们服从;僭主者会坚持进行装模作样的审判,以此作为公众认可的前奏。    
  这种假冒的自由,把无政府状态下的所有罪恶与奴隶制的所有罪恶融为一体。企图逼迫人们表示同意的暴君,不会受任何限制。谁沉默不语,会被诬为漠不关心,谁精力旺盛,会被当做危险人物;服役期无休无止,蛊惑人心的煽动毫无乐趣。这种煽动不像是精神生活,倒是更像骇人听闻的骚乱,是一种可恶的而不是有益的艺术,把它用于僵尸并不能使它们恢复活人的气息。    
  僭主政治发明的那些虚假的支持,'2'那些单调乏味的庆典,那些俗不可耐的颂词,同样还是那些人,会在所有的时代都使用几乎同样的语言,拿这种颂词去吹捧截然相反的措施。恐惧被打扮出一副勇气的外表以祝贺着自己的无耻,对自己的不幸连声道谢。真是独具匠心的伎俩,却骗不了任何人!这种不会打动任何人的编造出来的闹剧,早就应当遭到嘲笑。不过,嘲笑可以抨击一切,却不能毁掉任何东西。人人都想利用嘲讽来恢复自己独立的名声,人人都满足于用言辞谴责自己的行为,又满不在乎地言行不一。    
  谁会看不到,一个政府越是暴虐,心怀恐惧的公民就越是会急忙热情地向它表示敬意?难道你们没有看见,告密者和士兵们在登记册上签字时,每个人的手都在颤抖?难道你们没有读到过把任何投票反对政府的人都指责为帮派分子或煽动分子的布告?如果它并不想得到反对派的名单以便随时能够认出并消灭他们,它使用监狱和专横权力审问一个民族又是怎么回事呢?    
  篡权者记录下了这些热烈欢呼和夸夸其谈:未来将会根据他所竖起的纪念物对他作出评价。'3'    
  据说,哪里的人民表现卑劣,哪里的政府就不得不实施暴政。罗马没有拜倒在马可·奥勒留面前,却拜倒在提比略和卡拉卡拉面前。'4'    
  专制政治压制出版自由,僭主政治拙劣地模仿出版自由。一旦出版自由被彻底粉碎时,舆论便鸦雀无声,但它不会被愚弄。反之,某些被收买的作家染指舆论时,却头脑发昏,好像真有某种对立面;他们破口大骂,好像真有人会反驳他们。他们的荒唐诽谤,是野蛮审判的前奏;他们残忍的幽默,是非法控罪的序幕;他们提出的证据,或许会让我们以为他们的受害者正在进行反抗,这与下面的情形相同:如果有谁远远看到一群原始人围绕正在遭受他们折磨的俘虏狂舞,很可能会以为他们正在和那个就要被他们吞噬的不幸者进行搏斗。    
  简而言之,专制政治靠沉默的手段统治,并且它留给了人们沉默的权利;僭主政治则强迫人们讲话,它一直追查到他的思想最隐秘的栖身之处,迫使他对自己的良心撒谎,从而剥夺了被压迫者最后这一点安慰。    
  如果一个民族只是被征服而没有堕落,那么它的处境还有改善的可能;幸运的机会一旦出现,它不会辜负这种机会:专制政治至少给人类留下了这种机会。腓力二世的统治和阿尔巴大公'5'    
  的绞架都没有使勇敢的荷兰人堕落;但僭主政治在压迫一个民族的同时还要使它堕落。它要使它习惯于践踏自己过去尊敬的东西,奉承自己过去瞧不起的东西,它还使它作贱自己,而且,无论僭主政治多么短命,它都会使所有的自由和所有的改良变得不可能——即使在它垮台之后。康茂德'6'被推翻了,但古罗马近卫军把帝国拍卖了,而人民服从了买主。    
  回想那些被歌颂了千百年的著名僭主者,惟一让我感到不解的事情,就是人们对他们的赞赏。被称为奥古斯都的恺撒和屋大维就是这种典型:他们从屠杀罗马的所有显贵开始,接着又贬斥仍然保留高贵特征的一切,结果把世界拱手让给了维特利乌斯。图密善、赫利奥加巴卢斯'7',最后还有哥特人和汪达尔人。    
  注释:    
  '1'    
  第一版和第四版为“亵渎了它”,而不是“亵渎了它们”:单数形式讲不通,明显是印刷错误。——译者注    
  '2'    
  第一版为“那些假冒的人民的认可,那些表示支持的演说,……”——译者注    
  '3'    
  斯塔尔夫人也曾这样写过:“决不能根据那种暂时的成功去评价暴君,那正是授予他们权力的原动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即他们的国家由于他们的死亡或阵亡而同归于尽,如果这就是他们的统治所留下的后果,那么他们的本来面目也就昭然若揭了。”见《论法国大革命》(Considerations    
  sur la revolution francaise),《斯塔尔夫人全集》(    
  Oearespletes)第12卷,第2章,第1部分,45页。    
  '4'    
  马尔古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古罗马皇帝,160-180年在位,斯多噶学派著名哲学家,著有《沉思录》传世。提比略(公元前42…公元37),古代罗马第二代皇帝,公元14年继位。后因渐趋暴虐,引起普遍不满,终被近卫军长官杀害。卡拉卡拉(188-217),211-217年在位,嗜杀成性,被近卫军长官刺杀。——译者注    
  '5'    
  腓力二世(philipII,1527…1598),西班牙国王。阿尔巴公爵(Duke    
  ofAlba)(1507 -1582),西班牙将军,腓力二世的大臣,1567年血腥镇压尼德兰人起义,1580年征服葡萄牙,本名菲南多·阿尔瓦烈斯·德·特莱多。阿尔瓦(Fernando    
  Alvarez de Toledo Alva),称号阿尔巴大公。——译者注    
  '6'康茂德(modus,161-192),古罗马皇帝,177年即位,残忍暴虐,精神逐渐失常,自以为是大力神赫丘利转世,经常到斗兽场充当角斗士,被一摔跤冠军勒死。    
  '7'维特纽(vitellius,15-69),短命的古罗马皇帝,在位不到一年即死于敌手。图密善(Domtian,51-69),古罗马皇帝,专横暴戾,终被其妻及廷臣谋杀。黑利阿加巴鲁斯(Heliogabalus;204-222),221年即罗马皇帝位,荒淫放荡,被近卫军所杀。——译者注     
  4.僭主政治不可能在我们这个文明时代幸存     
  在这幅僭主政治的画面'1'    
  之后,展示一下僭主政治在今天是一个与征服体制同样严重的时代错误,将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    
  共和国的生存有赖于每一个公民深刻意识到他的权利,意识到人类只有获得自由才能享受幸福、理性、安宁与活力;君主制则有赖于过去几代人所耗费的时间、形成的惯例和确立的神圣性;而僭主政治只有通过僭主者个人的霸权地位才能建立起来。    
  人类历史的某些时期,并不存在那种实现僭主政治所必需的霸权地位。在希腊,从庇西特拉图被驱逐到马其顿的腓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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