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与皇马的内幕故事:白天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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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相关的人都只在乎现在。不管胜利还是失败,无情的他们忘得很快。他们的情绪只会随着最近一场比赛,最多最近两场比赛产生波动,他们也只在这样短期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皇马在前一个赛季赢得了联赛冠军,而且在最后几个星期里历尽艰辛才如愿以偿。
这一切,所有人已然忘记。此时,距离皇马球员高高举起西班牙足球界最重要的奖杯,仅仅隔了不到3个月。现在人们心里想得只有眼前的这个赛季,还有这支拥有贝克汉姆的新的皇马。如果从现在开始的短短一个月时间里,一切进展不利,那么辉煌的日子将被忘记,取而代之的将是一片失望与悲观的情绪,甚至还有可能招来羞辱。尽管如此,佛罗伦蒂诺依然认为自己给皇马留下了更加持久的东西,是他为俱乐部带来了新鲜空气,并抵挡着〃结果至上〃观念的侵袭。
至少就我的经验来说,他是对的。我有个朋友叫佩德罗,也就是那位专治疟疾的优秀医生,他在2002…03赛季皇马的最后一场比赛之前说他非常希望看到皇马必须赢下这场球才能有望夺冠的情况发生,至于最终能不能夺冠,他并不在乎。任何一家俱乐部的任何一名球迷,恐怕都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是他很认真。〃如果他们打完整个赛季的比赛之后,并不把能不能赢得联赛冠军当回事,这样多有意思啊!〃他说。
第47节:皇马真像个马戏团?
自从佛罗伦蒂诺买进费戈之后,他就经常听到球迷们说出这样的话。〃没有人来到我面前说'祝贺您夺得联赛冠军',〃他告诉我,似乎对皇马球迷的思想很是惊异,〃他们会说,'感谢您重新塑造了皇马主义'。我大胆地说一句,这样的话更加让我受宠若惊,更加记忆犹新。〃
这是一场革命,也是一种无人喝彩的大胆创新。对于那些〃足球牧师〃,佛罗伦蒂诺嗤之以鼻,对于那些所谓普遍接受的〃足球智慧〃,佛罗伦蒂诺不屑一顾。他以自己的信念管理着皇马俱乐部,他崇尚才华,酷爱精彩的场面,他希望每场皇马的比赛就像斗牛,就像舞蹈,不停地都在进攻。〃但是,futboleros似乎并不理解这些。〃
可能,佛罗伦蒂诺头脑中的〃futboleros〃已经被他谈论得太多了。如果一味遵循足球传统,那么不管他们的脑袋多么僵化,都不重要。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那支巴西队、克鲁伊夫所执掌的阿贾克斯,还有世纪之交的皇家马德里所展现出的足球魅力,他们不可能不为之倾倒。毫无疑问,不用讨论,这些球队就是历史上最具观赏性的球队。
佛罗伦蒂诺的思绪有些混乱,但他已经抓住了足球运动的根本真理。他也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基本原则。因此,只需直接采取行动就可以了。在看待一个问题上,佛罗伦蒂诺会信守自己的基本原则,找出最恰当的解决方法,并付诸实施。因此他根本不会畏首畏尾,反复论证购买齐达内、罗纳尔多与贝克汉姆是否合理。他很清楚,就应该这样做。就像桑切斯对我描述的那样,〃他是一个行动的巨人,他正忙于有意识地创造历史。〃
不,佛罗伦蒂诺不会停止自己的脚步,也不会因为那些乳臭未干的理论家对他大加批评而偏离自己的方向。〃不要理睬那些思想!〃康拉德名著《吉姆老爷》中的叙述者说,〃他们就像流浪汉,乞讨者,敲开你头脑的大门,一点一点拿走属于你的东西,一点一点蚕食着你对某些简单理念本该坚持的信仰。关上你的大门吧,如果你想活得体面,如果你想死得痛快!〃
永不消逝的皇马已经在佛罗伦蒂诺的脑子里成型,他坚守着对于那些简单理念的信仰,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前方所要走过的路。他已经上路了。带着信念,带着热忱,带着目标,他要构建一支完完全全佛罗伦蒂诺式的皇家马德里。
第八章贝克汉姆来自火星
阿尔弗雷多·迪·斯蒂法诺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家伙,可是他在伯纳乌却享有很高的声誉。球迷们极其尊敬这位年近八旬的皇马终生荣誉主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绝不阿谀奉承任何人。大卫·贝克汉姆的脾气非常和善,要在世界上找到一个难以容忍贝克汉姆脾气的人,实在是太让人无法想象了。凑巧的是,迪·斯蒂法诺是阿根廷人,我们都知道阿根廷人眼中的英国人形象是多么恶劣。马尔维纳斯群岛,被阿根廷人视为珍宝,英国人无情地夺走了它。因此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阿根廷人丝毫不掩饰对英国人的鄙视,〃海盗、伪君子、华而不实的蠢货〃,这还都是一些比较客气的说法。
2003年7月2日,贝克汉姆做为皇马成员闪亮登场,当时坐在电视机前观看这一盛况的观众数量仅次于黛安娜王妃葬礼。此时让人尤为好奇的是,当迪·斯蒂法诺将原属于他的23号白色皇马球衣递给贝克汉姆时,他脸上阴沉的表情代表着什么含义。难道就像我们当中很多人疑心的那样,这位皇马老臣用这样一种方式表达了他内心的抵触与厌恶?
难道迪·斯蒂法诺在公开场合就是这副表情?可能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深刻内涵;可能在那种场合,他更愿意远离尘嚣,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坐在老式酒吧间里,手里拿着香烟,用这种最喜欢的方式打法时间。300个闪光灯在不停闪烁,极具煽情效果的音乐在耳边回响,贝克汉姆还是那样星味十足,面对全世界的电视观众,用西班牙语说出了第一句话:〃Hala,Madrid!〃(加油,马德里!)此时,你会有非常明显的感觉,迪·斯蒂法诺,这位皇马活着的传奇在听到这句话时根本就心不在焉!或许,这位带领皇马连夺5座欧洲冠军杯的巨星当时在想:天哪!这里真像个马戏团!这个梳着马尾辫,装扮花里胡哨的贝克汉姆!他连给我系鞋带都不配,更别说穿上这件神圣的白色皇马战袍了。
可能这里我对迪·斯蒂法诺的描述有些过分。可能我把他本人的判断贬低得有些不太公正。但不管但是他的想法怎样,这位彪炳西班牙足球史册的人物,从大体上来说对贝克汉姆的到来不甚感冒。在与我的那次专访中,贝克汉姆给人以极好的印象。一个态度端正的〃优质贝克汉姆〃固然受人欢迎,但是相比在球场上的表现,他个人的魅力显得并不那么重要。在大多数人眼里(其中也包括很多球迷在内),这个英国人并不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顶级巨星。
佛罗伦蒂诺将他买来,只是为了让他推销皇马球衣,并防止他落入死对头巴塞罗那的手里。我知道就是因为这些原因,皇马高层有不少人强烈反对引进贝克汉姆,以至于佛罗伦蒂诺不得不费劲力气劝说俱乐部董事会给予他强有力的支持。反对引进贝克汉姆的人其实也观看了他在欧洲冠军杯那两场比赛中的表现是的,当然贝克汉姆是一位球技出众的球员,擅长脚球和任意球。但他速度快吗?他经常直面对方后卫,漂亮地过人吗?顺便说一句,如果你在西班牙大大小小的酒吧里打听一下,他一定会被很多男同性恋者当作理想中的情人。还有那些花边杂志中所报道的,他曾穿过维多利亚的内裤!在看看他的耳环、他的发型、印尼短裙……
不,虽然人们对贝克汉姆众说纷纭,但佛罗伦蒂诺的经营大脑战胜了他的足球之心。他和他的手下桑切斯因为购买了贝克汉姆扩大了皇马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并且在中国和日本开辟了新的市场。当然,让佛罗伦蒂诺几乎不敢相信的是,被他们称为〃摇钱树〃的贝克汉姆在球场上也表现出了与齐达内、罗纳尔多和费戈同样高超的足球技艺。
第48节:接受足球生涯中最大挑战
在贝克汉姆签约皇马的消息正式宣布几周前,《国家报》的一篇文章在将普遍流行的看法加以总结的基础上指出,他转会皇马前景依然不甚明朗,佛罗伦蒂诺在压力之下有可能改变主意。当然,《国家报》也承认,得到贝克汉姆,皇马在经济上可以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收益,〃但是在皇马在竞技层面上取得的帮助能否和在经济上的因素同样有利呢?不,贝克汉姆对于皇马毫无用处,他不会给皇马带来任何足球方面的价值。〃
在西班牙以外的地方,同样也能听到类似的、攻击贝克汉姆的声音。拜任慕尼黑俱乐部总经理乌里·赫内斯说,贝克汉姆签约皇马更加让他确信,皇马已经从〃一家足球俱乐部演变成了一个马戏团〃。球王贝利更是翻出了那些陈词滥调,说贝克汉姆自从和维多利亚结婚后就从一名足球运动员变成了一位流行明星。贝利的这番话,对于弗格森来说,真是太受用了。
同样也有与此大相径庭的看法。贝克汉姆效力曼联的12年间,每次乘坐球队大巴,加里·内维尔总是和他坐在一起,他最了解贝克汉姆做为一名足球运动员所具有的品质,也最有发言权。在《泰晤士报》上,内维尔为他最好的朋友撰写了一篇令人感动的文章,表明了他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文章中,他回忆起当贝克汉姆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虽然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是他踢出的球总是比任何一名曼联青年队的球员都要远。与他同时效力于曼联的球员都对他这一点心服口服。
表面上看,在开球距离这一问题上发表评论,对于一名职业球员来说有些滑稽。但是仔细考虑一下,简单的现象却能充分地反映某个问题。因为如果你的腿部力量很大,能将球开得很远,比如50米,那说明和一般球员相比,你对传球的准确性和对足球的控制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还有一点让他的曼联队友吃惊不已的是,贝克汉姆能在无需助跑的情况下,原地送出一记远距离的直传,而此时他的身体也几乎没有多大幅度的旋转。换句话说,球的运行完全依靠他腿部和踝部使出的力量。这一点,大多数的球员都做不到,因为如果做同样的动作,他们都需要将身体腰部以上的力量都集中起来,以获得额外的动力。
不过根据内维尔的说法,在伯纳乌,贝克汉姆最让人惊异的将是他的〃品质和精神〃。〃他的体内流淌着英国人的血液,〃内维尔说,〃在不利情况下,他愿意付出全部的努力。他会不顾一切地拼抢。他非常渴望比赛,获胜的欲望极其强烈。在球场上,他对球队的忠诚以及取胜的信念显露无遗,对于其他的球员极具感染力。1999年的那场欧洲冠军杯决赛就是我能想起的最好的不过的例子,那天晚上,他是曼联最优秀的球员。〃
可是那又能怎样呢?他能够得到那些所谓〃足球评论家〃们的认可吗?贝克汉姆能接受其职业足球生涯中最大的挑战吗?贝克汉姆能融入世界上最好的球队吗?弗格森会理睬内维尔的这番话吗?这能说明事实上曼联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吗?能说明皇马购买贝克汉姆的价格远非〃微不足道〃,而是掏出了一笔巨款吗?
曼联不是皇马。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第二回合中,他们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向皇马展开了绝地大反击。但是从第一回合交锋的开场哨音想起时,两队的差异就彰显无疑。曼联队的明星并不能保证在皇马同样星光闪耀。
对于贝克汉姆的不利因素越来越多,巨大的偏见只是他所要逾越的一部分。实实在在的困难,无论场上还是场下,都在不断地向他迫近。
贝克汉姆虽然享誉全球,但对于这位来自埃塞克斯郡钦福德区的他来说,他的生活阅历仍然有限。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搬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居住。他爱出风头的妻子维多利亚当年因为〃辣妹合唱团〃在英国以外的地方颇有知名度,但是如今在西班牙,她只能依靠自己的丈夫勉强维持自己的星光。住在马德里,他有一个理由,但是她没有。带着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与丈夫同舟共济对维多利亚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两个小孩,布鲁克林和罗密欧,可能也会发现在异国的学校里很难适应,在他们的母亲维多利亚不时往返于伦敦和美国之间的时候更是如此。即使从最好的方面来看,就算他们全家都能像贝克汉姆一样全身心地投入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去,新的语言、新的风俗、新的食物,还有新的狗仔队,也都是难以应付的事情。
此前贝克汉姆一生几乎一半左右的时间都在曼联度过的。那里,所有的球员亲如一家。然而现在离开曼联之后,从足球的角度来看他必须适应一群新的队友。他们都是大牌球星。诚如弗格森所言,他们都是〃自大狂〃。他们会厌恶甚至嘲笑贝克汉姆的名气与他的足球水平居然有如此大的反差。
如果贝克汉姆拥有某项技艺,能与世界上最好的球员相媲美的话,那么这项技艺一定就是他的右路传中,而这一点很可能就是他独步天下的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