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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无厘头水浒故事:完全强盗手册-第27部分

小说: 无厘头水浒故事:完全强盗手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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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装傻还是真傻?听说过保护费吗?”另一个小流氓把烟头向他一弹,鲁达的身上顿时落满了烟灰。

  “你妈的,烟灰落我身上了!”鲁达怒不可遏地叫道。

  “怎么,不服气呀?”一个小流氓向鲁达吐了一脸口水。

  “我靠你大爷~~~~~~!!!”鲁达嗷嗷叫着扑向了对方,正要把西瓜大小的拳头砸向那个刚刚吐唾沫的猪头,忽然他想起了镇关西,一个在自己拳下丧命的地痞流氓。鲁达望着眼前这些满不在乎又面目狰狞的少年们,顿时想起了他们在被自己打死之后变成了无数的大帽子,一顶上写着“罪加一等”,另一顶上写着“狂杀数人”,还有N多顶帽子上写着的“杀人狂魔”、“全国通缉”、“插翅难逃”等等字样,他的拳头在对方的脑袋前面立刻停止定格了。

  但是如果这样妥协,显然不能震慑住这帮不要命的小年青。鲁达想了半天,扔开已经被他掐得休克过去的小流氓,跑到菜园子旁边长着的一棵大柳树下面,双手往住一抱,脚下使劲,嘴里大叫一声“起!”只听见“咯嚓”一声——他的腰被扭了。

  鲁达忍着巨痛,眼里含着辣泪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拼命一拔,只见脚下泥土松动,树干慢慢倾斜,最后“轰隆”一声,一棵粗的大柳树就被他拔得倒在了一边。旁边的一干小痞子顿时看得呆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纷纷跑到他面前疯狂磕头,要求收他们为徒。

  鲁达忍着腰上的剧痛把额头上的冷汗轻轻擦去,微笑着点了点头答应,心想要不是在脚下乱窜的那群白蚁天长日久的帮忙,今天就糗大了。

  接下来当然少不了喝酒吃肉拜把子。鲁达被一帮小瘪三们围在中间,兴高采烈地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和形势指手划脚,正说得高兴处,被一个小流氓站起来要求表演武功,“俺们都是青壮年文盲,谁愿意听这些劳什子新闻啊,大家都盼望着师傅一展身手呢!”鲁达推辞了几次未果,也不敢再用蛮劲,只好从倒下的大树上折了一根树枝表演起来。刚耍到“回头望月”一招时,听见墙上有人喊了一嗓子:“端的使得好!”

  鲁达回头一看,见是一个中年男人,戴着一块绿头巾,英武潇洒地站在墙上的缺口处大声喝彩。这时候一干泼皮里有认识的,就上前把两位互相介绍了,难免失敬久仰一番。鲁达一听原来是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赶紧凑上去套起了瓷。林冲听说鲁达是行走江湖的好汉,因为自小就崇拜这些传奇人物,当下也没多想,两个人便互相搀扶着磕头做了兄弟。

    林冲虽然当时痛快地和鲁达烧了香磕了头,但仔细一想,还是觉得有点懊悔。毕竟这个大和尚是个粗人,看起来又没什么文化,自己刚才脑子一热就跟他稀里糊涂地拜了兄弟,传出去对自己这个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影响可不是太好,于是便顺口说道,“达哥请听我一言,别人都说你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今天既然叫你认识了我林某,当弟弟的自然要一定帮忙,我就不说什么叫你参加扫盲班了,那样太伤自尊,这样吧,明天我找个老师教你点别的手艺吧,哪怕什么都不会,也可以从头学起嘛。”

 
  鲁达从小就孤苦伶仃,听了这话胸口也是暖融融的,当下还差点流下泪来,感动地只是点点头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林冲微笑地看着他,第二天就请了一个教艺术体操的老师来教鲁达。没想到该老师一进门,刚刚看了鲁达臃肿的身材才一眼,就立刻和林冲翻了脸,扭头就走了。林冲无奈,只好又请来一个教唱歌的,后来也因为邻居们往院子里扔石头不了了之;随后还有一个雕刻师傅,好不容易呆了十天,终于算是有了点效果,但是当鲁达将雕刻好的石头作业搬出来的时候,老师连学费也没收就哭着走了。鲁达委屈地望着老师远去的背影,差点哭了出来。林冲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鲁达的头,安慰道:“没关系,还有兄弟在呢,我教你画画儿吧。”

  一个月之后,林冲把鲁达叫到了跟前,递给他一张白纸,说道:“小鲁啊,今天我来考考你学习的成绩,”林冲歪着头琢磨了半天,想好一个主题,告诉他:“你先画一张简单的,名字就叫《林冲在陆谦家喝酒》吧。”鲁达接过纸和笔来思索了一会儿,便把纸铺好,聚精会神地画了起来。过了大概半个时辰,他快乐地拿着画好的画儿找到林冲,将作业递给了他,兴奋地报告说:“我画好了!”

  林冲接过来一看,只见画上是一个裸体的女人躺在床上,旁边站着一个同样也是裸体的公子哥儿。

  林冲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抬头看见鲁达正在等待着自己的夸奖,便疑惑地指着画儿问他:“这个女人是谁?”

  鲁达认真地回答道:“是你的娘子。”

  “那旁边这个男人呢?”林冲继续问。

  “是高衙内。”鲁达一本正经地回答。

  “那我哪儿去了?”林冲好奇地问道。

  “你在陆谦家喝酒啊。”

  林冲顿时晕死了过去。

  就这样,林冲和鲁达的友谊在鸡毛蒜皮和点点滴滴的时间流逝中增长和融洽着,他们的感情也越来越亲密了,到最后甚至不能离开对方一会儿。特别是林冲,每天一下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鲁达,甚至比当年的皇帝向太后请安都及时。但是终于有一天鲁达实在是熬不住了,他并不是对林冲产生了某种感情依赖一定时间之后所自然抗拒的疏远,而是实在受不了林冲每天逼着他写毛笔字这种生活了。“我得去找小混混们喝顿酒去。”鲁达被这个念头折磨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给林冲留了一个小纸条儿,自己一个人翻墙出了院子,找大相国寺的那些小流氓们快活去了。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再不能的熟悉了,鲁达刚走还没有一个月,林冲就被高俅设计陷害,发配到了沧州。鲁达听到消息后林冲已经开路一个星期了,等他马不停蹄地赶过去时总算没有耽误了大事,就在董超和薛霸正要结果林冲的时候,鲁达于这千钧一发之际终于出现了。董薛二人只看见眼前突然冒出一大团肥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肥肉一拳一个打翻在地,连牙齿也找不着了。


    故事讲到这个地步,一切线索都已经完备了,有着林冲和鲁达这一细一粗的两个头号男主角,还有董超薛霸陆谦富安等一干龙套。要是再往下发展,就该是“风雪山神庙”的折子了,这段大家应该去听评书大师们讲,这个故事到此也应该结束,但是这么一大帮人聚在一起不发生一点事儿就散了实在可惜,就象有人用香港黑帮片做的比较一样,某个面目狰狞的黑社会老大拿着一把手枪指着另一个人的脑袋,一边喘气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我数三下,你就得脑袋开花;一、二、三……每次演到这里的时候,大家都能轻而易举地猜到这个连杀个人都要婆婆妈妈的家伙一定要倒霉,后果必定是有救星出现把持枪者打倒而人质获救,并且绝对是在他的那个“三”字儿还没有说出来的时候,不过尽管我们都熟悉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电影定律,但是倘若导演真的就在这儿把片子结束了观众也会觉得很不爽……所以,当真正的高潮来临的时候,就算是叫它走个所有观众都知道的过场一样,该走还得走下去。

  这个过场是这样走的:鲁达把林冲扔到了沧州便一个人跑到二龙山和武松落草当了强盗,日后吃不尽的牛肉喝不尽的烧酒,整整快活了三年才跑去梁山当了高级管理人士,最后又跟随宋江南征北战,与林冲并肩作战立下了赫赫功劳,成为梁山大军里不可多得的一位名将。后来有人把他的事迹改编成了一款风靡网络的电子游戏,名字就叫做《水浒英雄传》之'花和尚的一生'。

  有耐心把《水浒传》的所有章节全部读完的同学们都知道,鲁达是梁山一百单八将里最终找到真正幸福归宿的人之一。他最后的结局是选择了在寺院里终老,而没有去东京城里做官,最后在一个叫做乌龙院的庙里坐化,享年整整七十岁。

  可能在许多人看来,鲁达乃是水浒故事中的第一号幸运儿。他和别人不同,一辈子虽然看起来庸庸碌碌,也没什么大的作为,就这样默默无闻地淹没在了历史的浪奔浪流之中,但他同样没有受过什么真正的人生之苦,唯一的不爽也就是宋江宣布招安的那一天,但他比其他人聪明的是,当招安的真正时刻来到之时,鲁达选择地功成而退,而不是激流勇进,这样看起来他虽然长得既不英俊挺拔又不是武艺超群,但和那些所谓的英雄好汉们相比,也绝对不能说他不是明智的选择。大智若愚,或许说得就是这个从混混到强盗的憨鲁达。

  有人曾经说,这个世界从感情上理解是个悲剧,从理智上理解却又是个喜剧,当鲁达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慢慢走上山顶,遥望着飘渺的星空,回想起自己的一生,竟发现刚刚融化的眼泪又已经开始冰冻,他终于明白了,眼前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个彻底的悲剧,包括他自己在内——鲁达第一次哭了。



后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在读书生涯里逐渐养成了很多改不过来的毛病。比如看杂志的时候,总喜欢从最后一页开始读;看报纸的时候,第一眼则是习惯放在最底下的标题上面;看小说就更不用提了,我总喜欢在厕所里读——有的时候拿了一本书进去,看了半天竟忘了本来要进去应该干什么……

  读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领导开会的时候偷偷看书,晚上躺在被窝里看书,站在候车大厅里看书,蹲在排队买票的人堆儿里看书,等女朋友做美容时坐在马路牙子上看书,以及坐在星巴克里喝着咖啡看书,方式不一样,书的内容也不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抱一堆书坐在马桶上,翻翻这个,看看那个,到最后连一个完整的短篇都看不完,但还是觉得很过瘾。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变态,但习惯一旦养成,想改也改不了。

  以前我可不是这样儿。我在很小的时候习惯晚上打着手电把书藏在被子里,白天的话就是在上课的时候把它们放在数学书的底下,当然,被抓住的几率非常大,几乎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后果肯定是被老师没收,之后还会教育我说,一定要看一些有意义的书,比如什么什么。叫我感到失望的是,我事后找了很多老师推荐的书来读,但还是没有读出什么意义,仿佛在我的眼睛里,所有的书都只可以分为两大类:好玩儿的和不好玩儿的。但那会儿我要比现在听话多了,老师说要找意义,我就满头大汗地拼命找,不管找得着找不着,起码我的态度是好的。

  可是,如你所想,我最后还是没能找出来。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本书如果被某位亲爱的老师发现了,希望他不会逼着别人说,你必须给我在这里头找出什么意义来;倘若非要找的话,那肯定会令你们失望的,这里头只是随意的涂鸦,至于别的,屁都没有。

  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写作带给我的乐趣实在是一言难尽,要不是考虑到浪费纸张,或许我可以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下去……以前我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给别人讲笑话,后来因为考虑人生意义太多了,所以性格变得有些自闭,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儿话痨了,只好把它们都写进书里,呶,全在这儿呢。

  要是你把这本书放在临睡前的床边,我当然很高兴,如果它出现在厕所里,我也决不会感到难过——我就喜欢在那里看书,霍霍。

  就是这么个意思。

  王小枪

  2005年·春·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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