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集注-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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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绦、缓、绥,兄弟并为名器〔一〕,其父名昭〔二〕,一生不为照字,
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三〕。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
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四〕。吕尚之儿,如不为上〔五〕;赵壹之
子,傥不作一〔六〕: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七〕。
〔一〕名器,知名之器,与上文“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之名人义同。
古代称人才为器,如国器、社稷器、天下器等是。晋书陈骞传:“富年沈敏,
蕴兹名器。”〔二〕沈揆曰:“南史刘昭本传,子绦、缓附。一本以‘昭’为
‘照’者非。”赵曦明曰:“梁书文学传:‘刘昭,字宣卿,平原高唐人。集
后汉同异,以注范书。为剡令,卒。
子绦,字言明。通三礼,大同中为尚书祠部郎,寻去职,不复仕。弟
缓,字含度。历官湘东王记室;时西府盛集文学,缓居其首。随府转江州,
卒。’绥,本传不载,疑此字衍。”郑珍曰:“据世说雅量注,刘绥,高平人。
南史,刘昭,平原人。绥字衍文。御览萧广济孝子传改正。”器案:世说赏
誉下注引刘氏谱:“绥字万安,高平人。祖奥,太祝令;父斌,著作郎;历
骠骑长史。”是绥为道真从子,婿为庾翼,皆东晋人物也。不惟郡望不合,
父祖各别,并时代亦悬绝,赵、郑疑绥字衍,是也。此盖传钞者涉纟旁排行
误入,或即因缓字形近而误衍也。沈揆于刘绥不着一字,则所见本初未尝有
绥字也。
〔三〕赵曦明曰:“尔雅释虫:‘萤火即照。’”〔四〕郝懿行曰:“音刘
字者,卯下即钊字昭音尔。牟默人说。”郑珍曰:“此下言不讳嫌名也。刘字
下半是钊字,钊与昭同音,如讳嫌名,即姓亦不可写也。”刘盼遂引吴承仕
曰:“刘字上从卯,下从钊,钊音正与昭同。意谓同音异字,悉须避忌,即
刘字下体亦触昭音,不可得书也。”器案:郝、郑、吴诸说是。韩愈讳辨:“康
王钊之孙,实为昭王。”举事虽不同,而说明钊字昭音则一,亦足为证。
〔五〕赵曦明曰:“史记齐世家:‘太公吕尚者,东海上人。’”〔六〕赵
曦明曰:“后汉书赵壹传:‘壹字符叔,汉阳西县人。’”〔七〕刘淇助字辨略
三:“是书之是,犹凡也,言凡是书札,皆触忌讳也。今谓处处曰是处,犹
云到处也。”李调元剿说三:“言凡是书札,皆触忌讳也。可为著书之箴。”
器案:少仪外传上引酬酢事变:“凡作书启,先记彼人父祖名讳于几案。”此
沿六朝积习也。
尝有甲设燕席,请乙为宾〔一〕;而旦于公庭见乙之子,问之曰:“尊
侯早晚顾宅?”乙子称其父已往〔二〕。时以为笑。如此比例〔三〕,触类〔四〕
慎之,不可陷于轻脱〔五〕。
〔一〕器案:归心篇亦有“安能辛苦今日之甲,利后世之乙”之语。
今案:古书凡不实指人名而言,率虚设甲乙之词以代之,如韩非子用人篇:
“罪生甲,祸归乙。”是也;或称为某甲某乙,如左传文公十四年“夫己氏”
注:“犹言某甲。”是也;或称为张甲李乙,如三国志魏书王修传注引魏略载
太祖与修书:“张甲李乙,犹或先之。”是也;或称为张甲王乙李丙赵丁,如
范缜神灭论:“张甲之情,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是也。
〔二〕林思进先生曰:“下云‘时以为笑’者,盖笑其不审早晚,不顾
望而对,遽云已往,所谓‘陷于轻脱’,此耳。”刘盼遂曰:“此甲问乙子,
乙将以何时可以枉过,乙子不悟,答以其父已往,遂成笑柄。盖六朝、唐人
通以早晚二字为问时日远近之辞,洛阳伽蓝记璎珞寺:‘李澄问赵逸曰:“太
尉府前砖浮图,形制甚古,犹未崩毁,未知早晚造?”逸曰:“晋义熙十二
年,刘裕伐姚泓,军人所作。”’杜甫江雨有怀郑典设诗:‘春雨闇闇塞峡中,
早晚来自楚王宫?’李白长干行:‘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所云早晚,
皆问辞也。迤及近世,则加多字为多早晚,石头记小说中累见。”器案:刘
说是。姚元之竹叶亭杂记七:“京中俗语,谓何时曰多早晚(早字俗言读音
近盏)。隋书艺术传:‘乐人王令言亦妙达音律。大业末,炀帝将幸江都,令
言之子尝从于户外弹琵琶,作翻调安公子曲。令言时卧室中,闻之大惊,蹶
然而起曰:“变变。”急呼其子曰:“此曲兴自早晚?”其子对曰:“顷来有
之。”’族弟伯山曰:‘然则此语,盖由来已久。’”姚氏所举王令言事,亦足
为证。
〔三〕御览二四五引俗说:“江夷为右仆射,主上欲用其领詹事,语王
准:‘卿可觅比例。’”〔四〕易系辞上:“触类而长之。”正义:“谓触逢事类
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于刚,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于柔。”三
国志魏书王昶传:“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汝其庶几举一隅耳。”〔五〕
器案:本书养生篇:“但须精审,不可轻脱。”后汉书列女传:“班昭女诫曰:
‘动静轻脱,视听陕输,? 。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抱朴子汉过篇:“猝
突萍鷽,骄矜轻侻者,谓之巍峨瑰杰。”轻侻即轻脱,谓轻薄佻脱也。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
刀尺针缕〔一〕,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
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二〕。亲表聚集,致燕享焉〔三〕。自兹已后,
二亲若在,每至此日,尝有酒食之事耳〔四〕。无教之徒,虽已孤露〔五〕,
其日皆为供顿〔六〕,酣畅声乐,不知有所感伤〔七〕。梁孝元〔八〕年少之
时,每八月六日载诞〔九〕之辰,常设斋讲;自阮修容薨殁之后〔一0〕,
此事亦绝〔一一〕。
〔一〕少仪外传下、爱日斋丛钞一引“则”下有“用”字。卢文弨曰:
“刀,剪刀;针,古作箴,今又作针;缕,线也。”〔二〕事文类聚后五“试
儿”作“试周”。卢文弨曰:“子生周年谓之晬,子对切,见说文。其试儿之
物,今人谓之晬盘。”案:今四川试儿谓之抓周。爱日斋丛钞一:“晬谓子生
一岁,颜氏家训云云,玉壶野史(案:即玉壶清话,所引见卷一。)记曹武
惠王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罗于席,观其所取。武惠王左手执干戈,
右手提俎豆,斯须取一印,余无所视。曹真定人,江南遗俗乃在此。今俗谓
试周是也。”据此,则祝穆之改“试儿”为“试周”,乃从时俗也。
〔三〕黄叔琳曰:“此风尤盛行于今,所谓无理只取闹也。不肖者或托
此以歛财。”〔四〕少仪外传“耳”作“而”,属下句读。郝懿行曰:“今俗庆
生辰,遂多如此,颜君所讥弹也。”〔五〕李详曰:“案:嵇康与山巨源绝交
书:‘少加孤露。’”器案:北史赵隐传:“幼小孤露。”纲目集览四九:“孤者,
幼而无父者也;露者,暴露于于外也。”唐人则谓之偏露,孟浩然送莫氏甥
诗:“平生早偏露。”说略本日知录卷十三。
〔六〕少仪外传下“供顿”作“燕饮”,盖据时语改之。唐书高纪:“诏
所过供顿,免今岁租赋之半。”胡三省资治通鉴一九0注:“中顿,谓中道有
城有粮,可以顿食也。置食之所曰顿。唐人多言置顿。”案:供顿与置顿义
近。今谓吃一次饭曰吃一顿饭,本此。
〔七〕爱日斋丛钞五:“梁元帝当载诞之辰,辄斋素讲经。唐太宗谓长
孙无忌曰:‘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为感伤:今君临天下,富有
四海,而欲承颜膝下,永不可得,此子路有负米之恨也。诗云:“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日,更为宴乐乎!’泣数行下,群臣皆流涕。则前
世人主未以生日为重,而庆贺成俗已久矣。”〔八〕宋本“元”下有“帝”字,
原注云:“一本无‘帝’字。”案:事文类聚、群书类编故事六有“帝”字。
〔九〕庾信周大将军司马裔神道碑:“今遗腹载诞,流离寇逆。”唐穆
宗长庆元年诏:“七月六日,是朕载诞之辰。”〔一0〕赵曦明曰:“梁书后妃
传:‘高祖阮修容,讳令嬴,本姓石,会稽余姚人,齐始安王遥光纳焉。遥
光败,入东昏侯宫。建康城平,高祖纳为彩女,天监六年八月生世祖,寻拜
为修容,随世祖出蕃。大同六年六月薨于江州内寝。世祖即位,追崇为文宣
太后。’”卢文弨曰:“金楼子称:‘宣修容,会稽上虞人,以大同九年太岁癸
亥六月二日薨。’与史不同。”器案:修容,魏文帝所制,自晋以来,位列九
嫔,见通鉴一六四胡注。
〔一一〕事文类聚“此”为“而”字。封氏闻见记四降诞:“近代风俗,
人子在膝下,每生日有酒食之会。孤露之后,不宜复以此日为欢会。梁元帝
少时,每以载诞之辰,辄设斋讲经,洎阮修容殁后,此事亦绝。”即据此为
言。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一〕,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急切〔二〕。
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三〕。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
呼〔四〕?苍颉篇〔五〕有(人肴)字〔六〕,训诂云:“痛而謼也〔七〕,音
羽罪反。”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八〕音于耒反〔九〕,今南人痛或呼之。
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一0〕。
〔一〕卢文弨曰:“史记屈原传:‘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
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
也。’”器案:五灯会元十二潭州兴化绍清禅师:“不见道东家人死,西家人
助哀,以手搥胸曰:‘苍天!苍天!’”〔二〕卢文弨曰:“言今世以呼天呼父
母为触忌也,盖嫌于有怨恨祝诅之意,故不可也。”〔三〕刘盼遂曰:“按江
东人痛呼祢,当是呼奶,奶者,母之俗字,人穷则呼母,古今不异。颜氏误
以为呼祢,实缘奶、祢同音而致疏失。广雅释亲:‘奶,母也。’宋书何承天
传:‘承天年老,荀伯子嘲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皇将九子,奶母何
言邪?”’北齐书穆提婆传:‘后主襁褓之中,令陆令萱鞠养,谓之干阿奶。’
李商隐作李贺小传,称贺临终,呼其母曰阿奶。此六朝、唐人呼母为奶之征
也。颜氏误奶音为祢,遂难于自解矣。”〔四〕刘淇助字辨略一:“此容字,
可辞也。容之为可者,容有许意,转训为可也。”〔五〕赵曦明曰:“汉书艺
文志,苍颉一篇,秦丞相李斯作,扬雄、杜林皆作训纂,杜林又作苍颉故,
故即诂也。”〔六〕宋本原注:“(人肴),下交切,痛声也。”傅本有此注,而
误为“下痛交切声也”。卢文弨曰:“案:(人肴)字音见下,此音疑非颜氏本
有。”钱大昕曰:“案:广韵十四贿部有(人肴)字,云:‘痛而叫也,于罪切。’
与羽罪音正同。”〔七〕宋本原注:“謼,火故切。”案:颜本、朱本“火”作
“龙”,程本、胡本误作“人”;傅本“切”误“母”。
〔八〕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声类十卷,魏左校令李登撰。’”〔九〕
“于耒反”,赵曦明曰:“俗本作‘于来反’,今从宋本。”郝懿行曰:“‘于耒
反’,本或作‘于来反’,形近而讹。”〔一0〕卢文弨曰:“案:●字今读肴,
不与古音合,又转为■,今俗痛呼阿唷,音育,声随俗变,无定字也。”任
大椿苍颉篇考逸下:“侑,痛而呼也。羽罪翻。王念孙曰:‘风操篇云云,今
案:●字从肴得声,羽罪、于来(当作“耒”)二翻,皆与肴声不协。说文:
“●,刺也,一曰痛声,胡茅切。”玉篇音训与说文同,皆无羽罪、于来之
音。又案僧只律卷十三音义云:“痏,诸书作侑。”引通俗文云:“侑,于罪
反,痛声曰侑。”于罪与羽罪同音,然则音羽罪反之●字,乃侑字之讹,痏、
侑并从有得声,与货贿之贿声相近,故苍颉篇训诂音侑羽罪翻、声类音于来
(耒)翻,今之痛呼之声,犹有若此者。然考广韵:●,胡茅反,痛声也;
又于罪反,痛而叫也。集韵、类篇并与广韵同,此字之误,其来久矣。’”洪
亮吉晓读书斋四录下:“案:既有羽罪、于耒二反,则字不当有爻音,疑●
字为侑字传写之误,今北俗痛苦甚尚呼阿侑,读若洧,或尚与古同也。左传
昭公三年:‘而或燠休之。’服虔注云:‘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时小儿
痛,父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阿侑即噢休之转声。”陈汉章曰:“通
俗文:‘痛声曰侑,又曰痏。’皆羽罪反。
案:说文:‘姷,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