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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人性禁岛-第30部分

小说: 人性禁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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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从擦肩而过的灌木叶子上抓住一只,攥在手里大概有鸡蛋大小。
  都没顾及看上这小东西一眼,就把它塞进嘴里咀嚼起来。这种小树蛙体内的骨头细脆,被我坚硬的牙齿一阵咬磨,隔着腮帮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它的肉液跟人的唾液一旦结合,就会变成糊糊状,最夸张的时候,会像口香糖一样柔韧。
  我并不是因为饥饿才这么做,生嚼树蛙的滋味并不好受,腥涩而苦骚。没了熊皮藤条的伪装,赤裸着铜色上身在林中作战,很容易被人识破,引来致命的射击。
  在舌头感觉到蛙肉凝固成浆时,赶紧吐在手心里,握起拳头用拇指进去抠染一些,抹在湿漉漉的脸和额头,起到保护色作用。这种东西就像无毒丙烯,呈现墨绿糊糊状,野外作战时,没了迷彩油,可由此法嚼制,即使在雨水浸泡下,也不会轻易掉色。
  一路不停的奔跑中,共咀嚼了八只小树蛙,将粘稠的墨绿色肉浆涂满前胸后背,左膀右臂,使自己看起来像刚参加完泥地摔跤。
  当把整个上身涂抹的跟条绿蛇似的,我已经穿过了小树林,正向前面的谷坡上攀跑。另我想不到的是,在茂密的树林,跑了这么长的路,不曾被任何虫蛇蛰咬,偏偏在山谷半腰的时候,却被身边矮灌木里,弹跳出的一条杂色草蛇,隔着裤子紧紧咬住,我的右腿立刻如针刺一般。
  蛇有一米多长,蜡烛般粗,好在无毒,只是两根细长锋利的尖牙,却深深刺进我腿肚里。疼痛使我恼怒,一把抓住草蛇的三角型扁平脑袋,死死捏它颚骨。慢慢择出嗑进肉里的蛇牙后,将蛇照准一块岩石,狠狠一抡,再用一只脚踩住蛇尾,和攥蛇头的手拉紧崩直。抬起另外一只脚,拔出马靴里的匕首,“噌”地一划,将它斩成两截,丢回灌木丛。
  这么潮湿的天气,伤口不及时处理一下,很容易感染发炎。在附近寻找到池春告诉过我的那种金创药草,急速塞进嘴巴咀嚼后,敷在被蛇咬伤的患处,又从裤子上割下布条,作为绷带。包扎好后,我又向谷顶奔跑,因为这个时候,船上的狙击组还把注意力放在林坡那一带。那个狙击手一定还沉浸在对方刚探出枪头就被他射杀的快意里。
  我已经绕到了偏离船头的远山,谷顶端是破碎的大石和矮树。趴在一簇浓密的叶子后面,把狙击枪黑亮的金属枪管小心的捅了出去。这下船上的狙击手是万万料想不到了,我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绕到这么远的山顶。
  从狙击镜子里向船的甲板观察,虽然看不到炮台后面的整个舱门,但是能清晰的看到,舱门口处露着两个脑袋。一个留着金色短发的白种人,腮帮不停的耸动着,可能在嚼口香糖。另一个叼着根紫色雪茄,也是白人,嘴角挂着得意的笑,好像说着什么。嚼糖的家伙,俨然一副老手姿态,想必这两人纵横杀场多年,狙杀过很多同职业的狙击手。
  我很讨厌他俩这种谈笑风生的表情,那种自信高傲的神态,一定还沉浸在刚才击中目标的快慰里。从那么远的距离,能轻易的看破我的作战动机,又稳准狠的射出子弹,射进熊皮中间,可见是“罗汉”级的恐怖杀手。从这种高难度的狙杀水准看,和我当年在泰国丛林里遭遇的英国狙击手,如出一辙。他俩很可能是英国皇家退役下来的特训老兵,要么就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过役。
  然而,高手往往死在自己高超的技艺上。如果说射击出奇的精准,堪称一绝,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成就感,就会让两个家伙得意忘形。他们果然麻痹大意起来,忽略了“狗急跳墙”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印象里只知道赖狗挨打时,没有了退路,情急之下,就会窜跃矮篱残垣逃跑。却不知道,猎狗逼了急眼,是会跳进院子咬人的。
  我现在就是窜过两片树林,跳进他们视线死角的对手。肯定要先射杀那个持枪的家伙,但另一个辅助者就会逃掉。我此刻的心态平稳许多,因为我已经在狙击镜里,观察了他们将近两分钟,视线充分适应了子弹和目标之间的距离。
  蓝色的镜孔里,“丁”字形的标线已经对准了糖嚼者,这个家伙用劲儿的嚼着口香糖,太阳穴一鼓一凹的耸动在我准星的交叉线上。抽雪茄的家伙被他挡在身旁,时不时还用精密望远镜看看远处林坡上的动静,没有什么发现,又放松下来侃谈。上岛的那些家伙,毕竟不是他俩的亲人或者关乎生死的朋友,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比的是谁杀的多杀的凶狠,而不是保护同伴的神圣使命感。
  就在我嘟念起圣经,准备击杀他时,那个抽烟的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换动了位置,又向林坡上瞭望。他那硕大的喉结,正好挡住搭档的太阳穴。见他迟迟保持这种姿势不动,真怕他忽然朝我望来。
  我很了解自己手中武器的穿透力,以及人体的骨骼结构。“碰”的一声,打出我在高地受到狙击压制后的第一枪。一个金铜色的弹壳,闪着亮光跳出枪膛,磕磕碰碰着从岩壁上滚落下去。狙击镜里,两个神气的狙击手双双后仰,躺在了甲板上。
  从这个谷顶到船的甲板上,刚好有九百米左右的样子。子弹从抽烟者喉结和脖子中间的部位穿过,那里都是神经和血管裹着的软骨,影响不到子弹的迫进力和击向。弹头窜出喉结的软骨后,又戳进了持枪者的太阳穴,停拧在他脑浆里面。
  被射穿喉结的家伙,如果被立即治疗,也许有生还的可能。被打进脑髓的家伙当场死亡,倒在甲板上的头,歪斜到一边,伤口里的血非常粘稠,顶着猩红的气泡汩汩外冒。
  只剩这个喉结被打碎的家伙还在挣扎,他的两腮一缩一鼓拼命呼吸着,只是氧气再也无法正常的进入他的肺部。红血像一滩晒融的沥青,浸过吸烟者贴在甲板上的后脑,这不是他自己脖子里流出的血,而是旁边那位已经先他一步死去的搭档的血浆。
  射出子弹的一刹那,我就抽回了枪管,向后翻滚。防止炮台上轰炸过来。撤到山腰五十米处,我才敢在一个对方炮弹无法直线射击的拐角,从狙击镜里观察。但是,总不见有人出来抢救这两个家伙,船舱里的人一定知道,只要一上到甲板上,又会被不知在何处的狙击步枪射杀。
  解决掉船上的这对儿让我束手束脚的狙击手,被动感觉立刻消失,轻松了许多。估计上岛的那群悍匪到了树林边缘,我得在他们靠近高地之前,赶回去保护伊凉等人。当然,我不可以迷路,甚至跑进凹洼的岛盆地势,因为同他们对射步枪,我没任何优势,会被密集强大的火力,打的连眼睛都睁不开。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被他们包夹,射成血染的马蜂窝。
  跑回的路上,蛇咬出的伤口隐隐作痛,这使我想起和池春一起出来采药的时光,她温柔妩媚的笑脸,柔情似水的明眸,还有褐色的乳头。想到这里,口中味蕾又从记忆里分泌出腥甜的奶水味道。
  然而此刻的池春,正裸蹲在雨水冲击出的石坑,脚下流经的泥水欣赏着她暴露的下体。亡命之际,是爱又或是情欲,让我身上的痛隐淡不少。雨水下得急了些,整座森林又开始抖动,砸在植物的叶子上,好似火柴熄灭后冒出的青烟。


第一卷 荒岛 ㊣第四十三章 … ~情急之下向上捅~㊣

  每当从横生茂密枝叶间窜过,身上涂抹的绿色蛙肉,就刮磨掉不少,我得赶紧取回那张挨过子弹的熊皮,及时的伪装起自己。
  跑到高地半腰时,从隐蔽处向伊凉几人藏身的地方望去,上面依然遮盖着繁密树枝,没有动过的痕迹。
  离开她们的最后一刻,我告诉过,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用一支细长的带叶小木棍,垂直着捅上篷顶,我会在远处的狙击镜子里看到,及时奔赶过来,但不到万不得已,切不可这么做。
  知道她们此刻平安无事后,我内心紧绷的两根弦,总算松懈下一条。现在要做的,就是以更快的速度得到丢弃的熊皮,然后离开高地,绕到侧面的谷坡上,狙杀快要围拢过来的敌人。
  可是当我取回熊皮,绕上右翼山谷的时候,并没见敌人有靠近的迹象,这使我很疑惑,难道这群家伙退回船上去了。
  大船那边的动向,我是每隔两分钟就观察一下,防止舱内又有新的狙击手代替死亡的匪徒,向我发射冷枪。
  现在,我不敢再轻易打开M25狙击步枪的镜盖儿,生怕被骤急的雨水弄花镜片。林中作战的距离一般在百米左右,莱富枪里还有八颗子弹,现在用它来射击五百米内的敌人,绰绰有余。
  从射死船上的两个敌人跑回高地林坡,再到现在趴着的侧面高坡,足足用了三十分钟。按照推测,那群恶匪应该来到高地附近才对,却总迟迟不见动静。
  我又用狙击镜仔细观察了森林远处,还是未能发现敌人过来的任何蛛丝马迹。只有一种可能,他们去了岛的另一侧,并不是来和我战斗的。
  不管他们目的如何,这些家伙绝对是祸害人的魔鬼,我得主动出击,在他们修复好大船离开之前,尽量消灭他们的有生力量。
  敌我双方的力量悬殊,我是不愿意下到树林里面,使用片杀的冲锋枪战斗。这些家伙依仗着枪多弹多人多,只要看到周围的树枝上或者灌木下有丝毫的异常,就会群起而疯射,宁可错发一千颗子弹,也不放过乱射到我的任何一点可能。
  又过了二十分钟,还是看不高地附近有丝毫动静,这使我想到鳄鱼的生存法则,张开大嘴等着猎物靠近或者入口。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竟然在这人烟稀少的岛上,露出了怯懦本性,不敢靠近高地,二十七个悍匪埋伏起来,想逼着我过去搜索,自动送死。
  我很不齿他们的这种战术,对我而言,我必须争取时间。而他们只要把时间拖延到大船修好,停泊到岛另一侧的热带雨林里面,我就无法狙击到他们,更不可能从充满鳄鱼凶蟒毒虫的泥水中游过去。真可谓一种下三滥的手段。
  收起狙击步枪,将手提式冲锋枪握在手里,我只能硬着头皮下树林了。高树上的叶子被雨点砸落,在我眼前坠下。我目不转睛的扫视四周,在林中谨慎而快速的朝向推进,生怕一时疏忽,进入敌人的埋伏圈。
  就在我小心翼翼朝前移动的时候,前面突然“嗒嗒嗒”一阵乱射。我“嗖”的趴卧在地上,没有听到子弹呼啸而来的尖鸣,或者打折树干的清脆声。头顶繁稠的叶子,也没被子弹打的七零八落,即使周围的植物,也只是被雨水浇灌的晃动。
  子弹不是射向我的,但是枪声帮了我很大的忙,虽然还不清楚是敌人的武器走了火,或者其他原因。至少现在能确定,敌人就在前方。他们居然在彼此将要碰面的时刻,发生这么大的响动,真就是活该死了。
  身后一棵歪曲生长的大树,树根很大很密,死死抓在一块大石上,就像只贪婪的章鱼抱住块圆面包,死死不肯放松。我急速的爬上冠顶,在一簇密似蒲扇的枝叶后面,换上莱富狙击枪,向响枪的声源处望去。
  一只粗壮的丛林豹正咆哮着,狠命撕咬一截灌木后面的东西,六个彪悍的敌人,围拢在一旁,谁都不敢靠上前去,想用咒骂和恐吓声,试图吓跑这只凶猛的野兽。
  花豹湿漉漉的皮毛上,像均匀贴满了金色铜钱,显得霸气十足。豹臀上的肉很厚实,这会儿正配合着粗大的后腿儿,使劲扯拽猎物身上的皮肉。长长的斑点尾巴,钢筋棍子似的乱甩乱抽,扫的周围枝叶破碎横飞。这样的阵势,我自己在百米远的大树上,都看的毛骨悚然,更不用说那几个家伙。
  岛上连日的阴雨,使大型食肉动物难以获得食物,这只斑点豹,正处饥饿之际,却遇上七个鬼鬼祟祟,蹲在树林里晃悠的露皮裸肉大汉,自然是要袭击他们。
  刚才开起的枪响,是此刻正被野豹撕咬着的家伙制造的。他们当时一定蹲伏在树下,全神贯注地盯着高地下来的方向,待到我像一只猎物那样,踏入埋伏圈时,一齐将我射杀。
  恶人的运气总比善人的多,比善人的好,可一旦倒霉的时候,往往招来的是杀身之祸。就如这七个当中的一个,等我不到,自己却先成了野豹的猎物。
  “嗒嗒嗒,嘟嘟嘟。”又是一阵连续射击。疯狂的野豹哀嚎哑叫,无法理解毙命的原因。它的锋牙利爪,矫健身形,怎斗得过被科技文明武装起来的几个强盗。野豹的斑点尾巴不再抽打,开始和后腿儿一起直挺。铜钱般的豹皮上,多出几个乌黑的血窟窿,在豹身抽搐和抖动下,一股一股的溢出兽血,混着雨水渗进厚厚的枯叶层下。
  六个彪形大汉这下来了狠劲儿,一齐拥上去,有的用枪托砸,有的拔出匕首戳,对一只将死的豹子,发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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