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武侠修真电子书 > 大罗金仙逍遥记 >

第56部分

大罗金仙逍遥记-第56部分

小说: 大罗金仙逍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之前的单挑门事件的影响,让他还没开学就在商大扬了名,以致于在军训时,很多教官都得知了他的事迹。于是,有几个自持功夫好的教官在训练之余,找上岳擎达,邀他对战一把。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能在他手下走出一招的。

    这让诸位教官心中郁闷之余,串掇着岳擎达的教官在训练之时专盯着他的动作,想鸡骨头里挑刺找点毛病出来。

    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从头至尾,他们也没能在训练中挑出岳擎达任何的毛病,因为无论是走正步、站军姿,还是喊口号、打靶射击,岳擎达都将动作做得极为标准。

    甚至某个有些不服的教官专门拿尺子去比对时,发现他的动作竟然不差一丝一毫,让一干准备看岳擎达笑话的家伙顿时傻了眼。

    而更让他们更叹为观止的是打靶射击,当岳擎达十发子弹射入同一个红色圆心时,一干教官和同学们眼珠子都要掉到地上了。枪枪十环,击中同一个弹孔,这要的不仅仅是过人的眼力,更重要的是高度集中的精神,这样的成绩,就算在特战大队都可以称得上神枪手了。可是这样的枪法,却是出现在一个大学的新生身上,这不能不让他们感到震惊和叹服。

    两周的军训,对于普通的大学新生来说,是一个磨练,是一个改变生活习惯的节点,但对于岳擎达来说,却是没有任何的影响。

    虽然处在军训期间,但他还是依旧按照自己平时的计划,子、卯两个时辰准时练功。只是商都的环境质量并不好,与桐城相比,这里的空气差了许多,相应的,灵气也比桐城低了不少,这让岳擎达的修炼进度颇为缓慢,让他很是郁闷,便有了布置一个聚灵阵的想法。

    只是以自己现在的实力来布置聚灵阵,尚有些勉强,就算能布置出来,效果也好不到哪儿去,说不得要制作一些聚灵符来布置这个聚灵阵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布置出理想的聚灵阵,就必须做出上品的聚灵符来,而要做出上品的聚灵符,以岳擎达目前的灵力来说,倒是够了,只是尚欠缺上好的符笔、砚台、朱砂和黄表纸。

    黄表纸倒是好弄,随便在香表店可可以买到,可是这上好的符笔、砚台和朱砂却是不怎么好找,上网搜索了一翻,最后决定亲自去商都市的古玩城看看。

    于是在军训一结束,他就抽了个周末的空闲时间,到古玩城去了一趟,转遍了有点历史的老字号笔庄,最后总算在一家怡和堂的笔庄内停住了脚步。

    以他的眼光,自然一眼就看出这家笔庄内的毛笔,无论品质还是做工,都明显较其他笔庄强上一筹,只是放眼四面扫了一圈,触目所见,那些毛笔不是羊毫,再不就是兼毫,虽然也有狼毫摆售,却只是黄鼠狼毛做成的普通狼毫,根本就没有自己想要的那种真正的草原狼毛做成的上品狼毫笔,不由有些意兴阑珊地摇了摇头。

    要知道这聚灵符乃是仙家法术之一,画符时不仅需要心无旁骛,灵台空明,而且还需运功于笔,发放法力于笔端,使符箓附着法力,如此一气呵成,方能成符。

    这种仙家之符一经施展,往往可以触发万物气机,引动天地之能。一些厉害的法符放出,甚至可以排山倒海,毁天灭地。像那些江湖术士在符纸上乱画一通,那只是鬼画符绝不是仙家符箓。

    因此,符笔最为讲究,因为符者的法力要经符笔最后落于符上,符笔差,不仅法力输送成问题,而且画符之人需要额外消耗很多法力,就算法符做出来,也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笔庄的老板是个戴着眼镜老学究模样的老头,见岳擎达进入店内眼睛猛然一亮,就知道他是真正的买家,可是见这位在店内四下转了一圈后,一个劲的摇头,忍不住上前问道:“这位先生,可是要买毛笔?本店羊毫、狼毫、兼毫都有,不知您需要哪一种呢?”

    岳擎达摇了摇头道:“老板,我需要真正的草原狼毫,不知你这里有没有呢?你放心,只要品质好,哪怕贵一点,我也愿意买下。”

    笔庄老板目中闪过一丝讶然之色,轻笑道:“看来先生是位识货之人,竟然看出我这店里没有草原狼毫。不过先生倒是运气蛮好的,前几天,一位顾客因为急用钱,将他家传的一杆正宗的草原之狼的毛发做成的狼毫卖给了老朽,老朽见那狼毫品质很是不错,就收了下来作为私人藏品,或许那只狼毫会让先生满意吧。”

    岳擎达一听,顿时眼前一亮,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老板将那狼毫拿出来一观吧。”

    笔庄老板点点头道:“先生稍等,老朽去去就来。”说罢,转身进了后堂。

    不一会儿的功夫,老板就拿着一个包装的甚是古朴的长条盒子来到面前,将盒子放在柜台上,打开盒子,一杆象牙笔杆的狼毫笔赫然呈现在眼前。

    岳擎达仔细端详那狼毫笔,发现那狼毫竟然是草原狼王的毛发做成的,亮白如雪,品质一流,不由心中大喜。再看笔身,笔杆取象牙为材,材质上乘,通体修长,光润,牙纹自然天成,其上浅刻花鸟、诗文为饰,雅致宜人,观诗文格式,却是清初风格。

    当下满意地点点头道:“这只笔不错。不知老板欲售价几何?”

    那笔庄老板闻言,暗地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主儿果真是要买的,当下微笑道:“看先生是识货之人,我也就不乱叫价了,就按我购买时的价格三万五千块转让给先生好了。先生意下如何?”

    岳擎达点点头道:“价格的确很公道。不知老板这里方不方便刷卡呢?”

    看来今天这笔生意是跑不了了,笔庄老板心中乐开了花,忙道:“方便!方便!那边收银处便可!”

    岳擎达结了帐,拿着新购的毛笔正待出门,突然想起还有砚台、朱砂和黄表纸没买,又问道:“对了,老板,一事不烦二主,我还需要上品的朱砂、砚台和黄表纸,不知你这里有没有呢?有的话我就不用再跑第二家了。”

    笔庄老板做成了一庄大买卖,心情正高兴,闻言大手一挥道:“当然有,先生稍等,我这就取来。”

    很快取出了一方古朴的砚台、一盒上品朱砂,还有一撂厚厚的黄表纸,递给岳擎达轻笑道:“这三样东西就不另收先生的钱了,算是我个人私人赠送,就当交个朋友好了。”

    岳擎达微笑道:“这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既然是老板美意,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当下收下东西,跟老板打了个招呼,便离开了笔庄。

    出了笔庄,将新买的东西悄然丢入青玉戒,暗自一盘算,赫然发现自己变成了穷人。

    自己来商都,身上除了学费外,也就带了五万块当初的状元奖金,交了学费后,买了个笔记本电脑花了一万二,现在一杆狼毫笔花了自己三万五,身上只剩下三千块钱了。

    三千块钱也就够自己三个月的生活费而已,看来自己是要想办法赚点钱了。

    赚钱?该做点什么赚钱呢?自己现在可是要在学校学习的,不可能出来摆摊做生意,否则的话,以自己做烧烤的手艺,在美食一条街只要摆个摊,绝对能吸引顾客排着队来吃,根本就不愁来不了钱。

    不能摆摊,那做什么好呢?自己还有什么擅长的?炼丹?炼器?那对于修真者或者仙人来说,或许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对于凡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那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呢?对了,自己不是精通音律嘛?现在不是有很多卖唱的可以来钱么?电视上那些所谓的歌手,可是一个个都肥得流油的,随便出个场,唱上一两首歌,就可以拿到不菲的出场费,来钱快不说,还很赚钱。既然自己缺钱,那就从这方面想想办法好了。也不知道学校附近有没有招聘兼职歌手的工作,若是有那就好说了。

    嗯,趁现在有空,就顺便去学校附近转转,看看哪里有招聘兼职歌手的地方吧,再不赚点钱傍身,自己真要喝西北风了,虽然现在以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采纳天地之气,但对于已经习惯了凡间生活的他来说,吃饭并不是单纯的补充能量了,而是一种心理上的享受。

第76章 应聘驻唱歌手() 
商大东门附近的滨湖路一到晚上就显得特别热闹,这里是商大学生最喜欢来的几条街之一,这条街有很多别称,譬如“酒吧一条街”、“宾馆一条街”等,与“小吃一条街”齐名。

    滨湖路的确有很多酒吧、宾馆和理发店,不过由于位于大学城的范围内,这里并不象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暧昧和龌龊,大多都是比较正规的营业场所,至少其中确实有一些很纯洁、没有什么特殊服务的地方。

    岳擎达来到这里,信步沿途逛过去,一边走一边左顾右盼,寻找目标。

    一路行去,贴出招聘启事的倒是不少,不过那些大多是些招聘跑堂的服务员的,而且要求的都是全职,眼看着一条街就要走完了,还没找到目标,岳擎达不由有些失望起来,难道真要去摆摊卖烧烤不成?

    正感叹之际,眼前忽然一亮,前方十米外有一家名为“惜缘”的临街酒吧,门口贴着一张招聘启事,以岳擎达的眼力,一眼就看到了上边所写的内容:招聘酒吧驻唱歌手,可兼职,待遇优厚,薪金面议。

    岳擎达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这不正是为自己准备的工作么,当下向惜缘酒吧行去。

    惜缘酒吧就是那种很正规的休闲酒吧,和很多酒店一样,门窗和临街玻璃通明透亮。酒吧内一进门,左侧靠墙处是吧台,一个调酒师正在吧台处忙碌着,双手舞动翻着花样调酒,这里有酒也有饮料,环境幽静而不喧闹,看起来更像茶馆,而不是酒吧。

    酒吧内整体呈环状布局,外环一圈是休息区,一组组简约时尚的休闲坐椅,尤如一朵朵绽放的梅花罗列其间,颇为雅致宜人;内圈是表演区,约占整个酒吧的四分之一大小,表演区有个小型的舞台,舞台上陈列着一些乐器,此时正有一个年轻女孩在抱着一把吉他,低头自弹自唱,唱的是乡间民谣,很舒心、很放松的那种。

    虽然今天是周末,但此时店里的客人并不多,只有几个似是情侣的大学生在低声交谈着,除此之外,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位看上去颇有几分成熟韵味带着小资情调的漂亮女人在自斟自饮,一边独自品着酒,一边静地听着女孩的弹唱。

    岳擎达一进来,立刻有一位面容清秀的服务员热情地迎了上来:“欢迎光临!先生几位?”

    岳擎达摆了摆手道:“呃不好意思,我是来应聘那个驻唱歌手的。不知老板是哪位?”

    那服务员闻言,讶然地看了他一眼,冲他友好地笑了笑道:“您请稍等,我这就去叫老板过来。”说罢,便向休息区的角落处走去,那个方向唯一存在的人,就是那位有着几分成熟韵味带着小资情调的漂亮女人。

    那个带着小资情调的漂亮女人正是这间惜缘酒吧的老板郑嘉颖。

    郑嘉颖,今年24岁,商都市本地人,在她大二那年,父母离婚,随后母亲改嫁,父亲远走海外,只剩下郑嘉颖一人独自生活。好在父母虽然离异,但双方收入都很不错,每月都会定时给她打过来不菲的生活费,日积月累之下,让她在本科毕业那年便成了班上有名的小富婆。

    由于舍不得校园生活,加上学业尚好,便继续留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在此期间,她爱上了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各方面都很好,二人相处的也很不错,二人原计划打算等研究生毕业就结婚的。

    只是在最后一年的时候,那个男生却有了去m国留学的机会,他很想去m国留学,但家里人并不太支持他去,因此不愿给他提供资金。

    郑嘉颖见男友整日愁眉不展,便问他何故,男友便将自己的处境告知于她,她考虑了一下,便告诉他说自己支持他去美国留学,让他不用担心,自己会帮他解决资金的问题。

    男友自然是大喜,一番忙碌之后,很快便将所有的手续办妥,带着郑嘉颖的祝福,奔赴m国,开始了新的生活。

    那男生去了m国后,二人便一直鸿雁往来,思念的日子倒也颇是甜蜜。

    这样的关系持续了两年,两年间,郑嘉颖都是准时给男友打过去所需钱款。

    而这期间,郑嘉颖也研究生毕业了,拿到了硕士学位的她虽然依然留恋校园生活,但为了保证给男友提供足够的留学资金,毅然放弃了导师留给她的继续读博的机会,利用自己存下的资金在这里开了这家惜缘酒吧。

    酒吧开起来后,生意一直很不错,不仅让她成了名副其实白手起家的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