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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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什么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喜欢轿车,像我的丰田佳美。”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迷迷糊糊,脑子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把我裹起来,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于酒醒,喝完一大杯浓茶,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里咕噜,我们没听清楚,”我决定不告诉郑滢她发酒疯的样子,“不过,你把他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噢,对不起,你代我向他道歉,真不好意思。”郑滢突然客气起来,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翻身睡去。
快中午,她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冷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杨远韬来了。我出去买菜,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认出了我,笑得加倍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地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收了回去,“你好,我叫杨远韬。”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猜,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戗。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他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终于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很奇怪,简直有点荒唐:在公司里,我都不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质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尽管菜做出来后,我并没发现有太大了不起。但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是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忽然明白了郑滢何以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下一个周末,杨远韬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他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不是“解决问题”,也不是“想想办法”,而是干净利落、咯嘣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加上第一声的“婚”,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仅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却也被称为“血战”: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好,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艰涩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一点牛排的影子:艾米有一个短期项目,是针对一个大客户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意义不小,艾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干。她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Chris几乎一起举手。
Chris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而且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以及在漫长的会议终于结束前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问题了”的时候举手说“我还有个想法”,仿佛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Chris在工作上以“积极主动”著称,任务一下来,他立刻找我开会,说有一些“想法”要和我探讨。我中计而去,结果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为了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没几天,他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板摇尾巴,等我发现,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下班后,和Chris又开了两个小时斗智斗勇的会,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索性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在他楼下,一辆车正好开出去,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深蓝色的三菱,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芝加哥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于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有女朋友还喜欢去会女网友,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他急急地分辩。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学会说谎了呢?”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全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来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猝不及防地从嘴里溜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
我很多次想过这个问题,等真的得到了答案,反应却没有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只剩下“俱往矣”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突然意识到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上,“程明浩,你,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我一遍遍重复那句话。突然,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着眉一个劲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话还没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