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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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抬举张学良、孙立人呢?希特勒杀了六百万犹太人,也迄无官方记录与依法杀人情形之遗痕,自也同属“与事实不符”之尤者。愿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诸君子改行去写历史,则希特勒将感拜无涯于地下。诸君子其勉之!
我的反驳信登出后,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挨了闷棍,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可是事情还没完,我到底出不出境、去不去美国的问题,还是成谜,美国大使馆的邀请虽然早已是明日黄花,但把李敖请到美国去的念头,却大有人在,我三姊就是此中健者。她不让我知道,就为我申请到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会通知我后,我大模大样,理都不理。一拖好多年后,美国在台协会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给了我最后一信,说再等你李先生一年,你再不来,难得的名额恐怕就得取消了。可是我还是不动如山。此中原委,一个插曲道出了一切:
一九八四年,美国在台协会文化中心的头几何龙(DavidHess)下帖子请我晚饭,我谢绝了,八月十六日,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这信清楚说明了我对美国的态度:
你的请帖收到了,抱歉我不能参加你的晚宴。
二十年前(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八日),我收到发自贵国大使馆高立夫(RalphN。Clough)先生的信,邀请我访问贵国;两星期后(一九六四年六月一日),我又收到林诺华(Lynn H。Noah)先生的信,洽商访美细节,但是我没有成行。没有成行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民党刁难我的出境,他们要跟我“交换条件”才让我走,但我拒绝;另一个是我对贵国政府一路支持国民党这种法西斯政权,深致不满。
当伊朗法西斯政权倒台的时候,霍梅尼(Khomeini)扣留美国大使馆人质,种种行为,令美国人不解,美国人说他们对伊朗流亡在外国王的关切是基于人道,但他们忘了,当霍梅尼流亡在外的时候,美国的人道又在哪儿?霍梅尼是美国一路支持伊朗法西斯政权的长年受害者,一朝他得以翻身,他会谅解美国这种伪君子的理由吗?
同类的例子大多了。中共在延安时代,美国政府是一路支持国民党法西斯政权的(虽然美国新闻处的主持人费正清(john K。Fairbank)支持中共),美国大使都懒得到延安去;但是,一朝中共得以翻身,美国总统都得勤于上北京了。
中共领导人以几近无礼的大架子“临时通知接见”美国总统,美国人同样不解,为什么?因为美国人又健忘了。
如何学到从被美国间接迫害的人的观点看事情,对骄做的美国人说来,太重要了。
如今,在美国在台机构和我相忘二十年后的今天,你老兄走马上任,想补救你们过去的错误,我很欣赏你的慧眼,可是,好像有点太迟了。至少对我说来,除非美国政府彻底放弃支持法西斯政权,我对与美国官员会见,全无兴趣……
这封信,可谓“曲中奏雅”的道出了我为什么不去美国,而所谓出境问题,自此也被我技术击倒,不成问题了。原因是,我在台湾,一开始是“大有为政府”不让我走;到头来“大无为的我”自己也不想走了。早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六日,郑南榕就在《政治家》上发表《李敖,不要走!》最后一段说: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英;对于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
这是一段很好玩的文字。郑甫南大概不知道:我从一九四九年起,三十多年间,根本就是陷在“禁止李敖出境”的状态的。所以,说三十多年我一直未能离开也未能获准离开,并没说错。至于三十多年后至今我能否出境,我没办过手续尚不得而知,照判断应该可以,因为叛乱犯时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缉犯或什么什么犯,也无什么欠税记录等等被管制条件,可是我已经准备“‘出’此一步,即无死所”了。我这种决定,大概死友郑南榕最能满意了。
我在一九八一年非但不能出境,反倒第二次政治犯入了监狱之境,这次“二进宫”,我被关在土城看守所半年,难友刘峰松崇拜“李敖大师”,写了一篇《李敖在狱中》,其中写李敖“囚房权充书房”一段,观察可谓入微:
囚房才一坪多,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马桶、一个水桶、一座洗脸台、一张小桌子和一盏二十烛日光灯。大师的囚房跟我们一样,但经他精心布置后,就是不一样。第一,他土灰色的四面墙,都贴上白纸,就连铁床下,也用白纸隔开,看不见床下的龌龊;房间洁净,光线充分。第二,他在洗脸台上搭架子,放好几包卫生纸和一些杂物,充分利用空间。第三,他有好几套书,如《二十四史》之类,摆放在靠窗的一面,有如小书橱。第四,他的棉被有三尺高,占铁床的三分之一;用纸箱、棋盘(摸来的)做的桌子及两个放剪报资料的纸箱,又占铁床的三分之一,室内显得特别狭窄。
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零乱,凡去过他家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的房问。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钉书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浆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渠道,不仅利用它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渠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
其实我的“秘密渠道”主要都是通过难友石柏苍来的,石柏苍以法院书记官坐冤狱,白天到办公室做外役,每天下班就“老鼠搬家”般的向我通风报信,并且支援物资,他的神通,广大极了。刘峰松又写“回答田中的话”一段:
日本浪人田中因涉嫌杀死情妇,被老K判极刑,但缠讼多年不得定漱。他跟我们同舍,有一天放封时,向大师说:
“李先生,李先生,你看你们中国人怎么搞的,我已经更审四次了,还不能确定。”大师正色回答他:“你们日本还有四十几年没定漱的呢,这有啥稀奇!”田中无辞以对。
李敖批判老K,叫老K憎恶,但对外发言不失立场、不失国格,给老K面子,理应给他一纸“爱国”奖状。
刘峰松以“朱光军昏头转向”一段收尾:
大师出狱后,以洋洋数万言抖出黑狱内幕,观察之仔细,记载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李敖的旋风造成震撼,令朱光军头痛,令朱光军吃不了兜着走。据说有电视台、广播台及报社记者去采访、去照相,又有检察官去求证,朱光军忙着掩饰,忙着“应变”,忙得昏头转向。据后来到北监服刑的难友告诉我,朱光军的措施有:
△集合孝一舍全体住客讲话,要他们自动缴出李敖[送给他们]的“家当”,如镜子、梳子、剪刀等等,如不缴出,抄到必严惩。
△把李敖的“三十二”房重新粉刷一新,才让记者照相;采访照相时,严令楼上不准用水,以防漏水,泄漏偷工减料的真相。
△把中央台的鞭子藏起来,暂时不准打人。
△把百货一律暂时降价,调整到合理、见得人的价格,如毡子由五百元降为三百元。
△把孝一舍主管刘台生暂调病舍,避避风头。
△检察官询问问古永城“绑担架”的事,古某事前已被“打点”过。
△孝一舍放封时问下准交谈,以免交换情报,扩大事态……
照情理说,李敖坐牢期间,上至法务部次长,下至朱光军,都待李敖不薄,给他新破单,给他新毡子,给他保温杯,给他热水澡,给他炖排骨,大小牢头又常去拜码头,去嘘寒问暖,去效犬马之劳,人家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可是李敖一出狱就翻脸不认人,抖出黑狱内幕,造成天翻地覆的大震撼。也许世人要骂李敖:“这样的家伙、这样的家伙……”,然而我们知道:李敖争的是社会公义,是是非,他不是一个容易被小人包围、被小人灌迷汤、被小人收买的人;像这样一个不惜冲破人情藩篱、提倡社会公义的人,当今台湾有几个?能不敬为“国士”,为他鼓掌欢呼吗?
刘峰松的描写很有趣,最简单的结论是:为了正义,李敖是软硬都不吃的。难怪朱光军做梦也搞不清怎么会碰到这种囚犯!他送找出狱的时候,跟我拉手,双方都笑嘻嘻的呢,怎么李敖一回台北,就翻了脸了?夏光天后来告诉我,朱光军一喝了酒,就发酒疯吵着要找流氓教训李敖,我想他真被国民党伪法务部长李元簇骂惨了。我出狱当天,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
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漩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渠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通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六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