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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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们送我生日礼物,看得起我,我很感谢;可是,你们居然把这样没水准的产品送来给我,妄想我会欣赏,则显然涉嫌侮辱我,把我艺术水准看得跟你们一样低,这就太可恶了!你们说怎么挽救?”两个小鬼知道我难伺候,商量一阵,最后表示他们愿意把佛像收回,折成现金分期付款给我。我同意了。于是,在三人哈哈大笑中,一场寿礼风波化为无形,此事我另有信给曾心仪、李宁、陈文茜评论:
心仪
李宁三千全:(以收礼先后为序)
文茜
李放他们合送我一座达摩佛像,高与书桌齐,据云价值一万五千元,是硬树根凿成(我看是雕不动的),其重无比,其丑亦无比。我一听说自外埠买来,即断言此绝非好礼品,因此岛民俗水平极低也。及看之下,不出所料,乃斥令他们收回。(我考虑禁止他们再送礼,一切折现可也!)他们的“罪状”不是自己艺术水平差,而是把我和他们的水平视为同类,这些小鬼们如此冒犯老寿星,不被老寿星所斥,老寿星尚有何面目苟存于世乎?
相对起来,你们的礼品却是各有千秋,心仪的衬衫极高雅,老寿星已于华诞之日穿上,一派“可怜寿星倚新装”打扮,好像一张银纸,包了一个有双脚的炸弹;李宁的骨董花瓶极典雅,摆在那里,提醒我花瓶只是花瓶做得,人是不可做花瓶的——但美女除外、“李瓶儿”式美女尤其除外,我早就说西门大官人是中国文化之一,其与“李瓶儿”之事可证也;文茜的四十五名美国歌星与十六名加拿大歌星援非饥民演唱专辑(WeAreTheWorld),听了一遍,对五十老翁艺术水平而言,固不乏鬼哭狼号(并且是洋鬼哭、洋狼号)之处,但有些歌词却好,那首《流泪还不够》(TearsAreNotEnough),题目尤佳;《多一点爱》(ALiitleMoreLove),似最好听。文茜说送这张唱片是“代李敖行善到非洲去、罗宾汉到非洲去”,意存戏谑甚明。幸好我不是三毛,我之人道,给中国自己人犹且不足,对非洲固“不能人道”也!写到此处,想到昨天香港《九十年代》转来港仔李惠慈者写给李敖的信,李惠慈根本不知李敖为何许人,她只在一本《三毛昨日、今日、明日》书上,看到李敖论三毛伪善一文,就写信来……
李敖先生/小姐
你好,很唐突写信给你,原因是你的一篇《三毛式伪善》像一盘冷冰水从我的头顶一灌而下,令我顿然清醒,继而燃起一点冲动向你提笔,你说三毛伪善,这是我看了不少三毛著作后的感受,亦是我继续看下去所要追寻的,今天被你道破,可见我心中淋漓尽致的感受……
在此我很多谢你,因为你为我解开了一个结,而因此我学到了一点宽宏的量度,因为我明白三毛只是一个脱不离平凡、俗世的女子,可能她要生活所以要伪善吧……
可见根本不知李敖为男为女者,读了李敖之文,也可顿开茅塞。这封港仔的信,其实阴错阳差,是我最好的寿礼。它虽然把老寿星给“人妖”了,但是这样知文而不知人,才真是客观呢!台湾读者对我太主观,爱惜失度,未免王八蛋一点。拉斯金(JoheRuskin)呼吁你只要看一个人的书就好了,不必看他这个人,实乃真知者言。我如今闭关,使人人不得得睹龙颜,目的之一,似在贯彻拉斯金之言耳……信笔所之,三千金以为然否?专此道谢,并请
“金”安
寿星 李敖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六晨
拉斯金说看书不必看作者,我引申其义,看画不必看本人,华特,奥托这幅画中裸女本尊,早已红颜老去,还能看吗?人能洞悟此义,当知幻方是真,而真反有不如幻者;幻方是永恒,而真反烟云过眼者。华特·奥托的画中裸女,中国人中,亦有类比者。一九六四年我在“文星”时,用餐或谈话,常到附近一家咖啡厅。老板娘是一位上海籍的年轻女人,为了解决娘家经济困难,嫁给了一个流氓丈夫,婚姻自然不如意。
这位年轻女人长得清秀匀称,眼睛不大,但含情脉脉;嘴唇丰满,给人一种一看就想吻它的(kissable)冲动,并且,不只于吻,还有想把整根坚挺的大鸡巴直贴上去、在这种嘴唇上摩擦的冲动,也有想手握大鸡巴、把龟头直抵嘴唇上挑逗涂抹的冲动。……我在咖啡厅中最欣赏的一幅画面是:远远的偷看她的小腿,她坐在那边,一腿盘在另一腿上,小腿呈现得更为诱人。终于一天傍晚,我约她到我家,她同意了。在计程车上,在旗袍开权处,我看到露出丝袜上端的大腿,那是我最喜欢看也最喜欢摸的部分。四分之一世纪以后,我写道:
中国传说中黄帝做衣裳,黄帝元妃两陵氏之女螺祖教民养蚕,自此中国人独霸丝业二千年。奇怪的是,中国人只发明丝衣丝裳,却没发明丝袜,这真是千古遗恨。
中国的养蚕术,在六世纪时被两个洋和尚学到,他们私盗蚕卵,运到欧洲,从此中国人独占市场的局面逐渐打破,丝衣丝裳之外,泽被女人大腿——洋鬼子巧夺天工,造出丝袜。
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samuel Johnson)歌颂丝袜,意谓丝袜引人大动、情嗜随之(The silk stockings and white bosoms of actreses excite my amorouspropensities。)。
现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丝袜的工业,早越蚕丝业而上之,吸引人的程度,自亦在十八世纪之上。现在流行的是二会一一件头的裤袜,固然不错,但却失掉了用吊袜带的趣味。用吊袜带时代的女人,她们在内裤与丝袜之间,就是吊袜带发生作用那一段,大腿是裸露的。冬夜时分,与美女夜游,坐在车上,伸手去摸那一段大腿,虽约翰复生,亦将别著福音,以告来者。“深情那比旧时浓”,今不如昔,吾于丝袜见之。
文中指的,就是她的大腿。她大腿有丝袜时令我神往,丝袜脱下来时令我魂销,美腿当前,人生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看的呢?一七八0年,富兰克林在法国做大使,在跟法国名女人上床之余,写过一篇《美腿与丑腿》(TheHandsomeandDe-formedleg)的文字,大意说:世上有两种人,他们的健康、财富和生活上各种享受大致相同,结果却一种人是幸福的,另一种人却得不到幸福。这两种人对物、对人和对事的观点不同,对他们心灵上的影响,也就因此不同,苦乐之分,也就在此。我始终相信,涉及美丑范围,人的一生,可以只见,‘美腿,,而对“丑腿”避而不见;但涉及真伪善恶范围,我们却不能逃避。我们不能崇真而不去伪、不能扬善而又隐恶,但对,‘美,,上面的“美腿”而言,则除了快乐的亲近,无复其他。我曾写过:“最好的气味是闻美女大腿;最好的滋味是舔美女大腿。”现在要补上一句:“尤其是别人老婆的大腿。”我这种灵感,即从这上海籍的年轻女人而来。《水浒传》王婆讲讨女人喜欢的男人要有五条件,就是“潘、驴、邓、小、闲”,“潘”是要像潘安那样漂亮,“驴”是要像驴那样有大鸡巴,“邓”是要像邓通那样有钱,“小”是要细心体贴,“闲”是要有时间。五条件之说,既真且谑。我对跟我上床的女人,也有五条件,就是。‘瘦、高、白、秀、幼”,“瘦”不是皮包骨,而是skinny,该译“瘦不露骨”,我在床上绝对忍受不了胖,同理类推,我也不欣赏大奶的女人,大奶总给人笨笨的感觉,美国近年来流行大奶窄毛(阴毛修成长条状),PLAYBOY等杂志上所见多此类健妇,令人胃口倒尽。至于中国女人,争取自由,自手脸而外,胳膊和腿总算也有出头天了。但是,女人总是不知足的,她们“天生丽质难自弃”,不但难自弃,还想公诸同好,于是露奶一事,便终不免耳!在这露奶的先驱者里,“咨尔女士,为奶前锋”之尤,就是陆小芬。陆小芬之露奶也,并不直接去露,而露得极有技巧。例如,在《看海的日子》电影里,据说以少妇当众哺儿姿态,名正言顺的露了一部分。当国民党新闻局严加查禁陆小芬的乳房时候,影片公司老板揭了底,说电影中的乳房是替身之奶,并非陆小芬之奶,你们新闻局查禁彼奶非此奶,报告大官人,你们弄错了!虽然如此,新闻局却不管那么多,反正“有奶就是‘陆’”,他们是不认错的,还是直扑此奶、径行登“陆”,予以查禁。不过,自陆小芬以后,写真集蜂起,新闻局禁不胜禁,于是众奶毕出、群奶尽现,但十九皆不佳,不是不够看,而是太够看了-太大了。至于以“波霸”号称者,更是要命,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殊瞩非是,我是绝对反对的。我不喜欢大奶女人,也不喜欢大屁股女人。我认为喜欢大屁股的人是野蛮的。非洲女人由于骨盘稍小,进而对大屁股歆羡,乃至进化到屁股上有储存脂肪隆起,叫做“尻肿”(steatopygia)。“尻肿”者,医学上别译“女臀过肥症”者也。散居在南非沙漠地区的布施曼人(Bushman)和蓄养牛只的哈腾脱人(Hottentot),身高不满五尺,个个却屁股翘得可凶。随着文明的进步和审美标准的演变,“尻肿”式的大屁股、乃至过大的屁股,理应不再流行,希腊爱神塑像中的美女身段,今天看来,总未免昔其过肥;中国仕女绘画中的美女造型,今天看来,也未免嫌其稍胖也。漂亮屁股在翘起来的时候,尤其在性交时用“背交”姿势的时候,最为上品,当然布施曼人和哈腾脱人除外。——屁股已那样大矣,再翘起来,成何体统!摩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rn)曾有诗细分出“肉体上屁股”(fleshly bottom)和“精神上的屁股”(spritual bottom),对我说来,不论肉体上的或精神上的,屁股总要像个屁股的样子,而大屁股则绝对不成样子也。这可爱的上海籍的年轻女人,虽不“瘦不露骨”,但肉得匀称、乳房、屁股也都如此白白的露在我眼前,令我喜欢,可说是我雅好“瘦不露骨”女人的一个例外。她跟我“私通”,地点在安东街二三一号我租的三楼,三楼在王尚勤赴美后,到我搬出,其间只上床了这一个女人,并且只此一次。她让我充分占有了她、满足了她和我,当我从她裸体上起来,我发现她满眼泪水。她走的时候,留了一张照片送我,暗示从此永别,那是一九六四年春天的事,我二十九岁。
我跟这位上海籍的年轻女人“私通”,是我生平与有夫之妇两次“私通”的一次,这种“奸夫”身份,我只做过两次,并且只有两次。最重要的一点是,两次对象的丈夫我都不认识,以我的道德标准,我不会跟朋友的老婆有任何不够朋友的事,这也就是柏杨栽诬我与他大大有染而令我愤怒的原因,因为绝无此事!你柏杨自己要做王八,随你的便,但乱认“奸夫”却不可以,尤其认到无辜者你的恩人头上,更不可以。
但是,如果“私通”对象的丈夫我根本不认识,我就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故障。此外,还有一个假设性的条件、就是对象的丈夫我固然不认识,但“私通”如果有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利益之处,我也不会做。法国哲人卢梭、美国哲人富兰克林、英国哲人罗素,都是有名的风流人物,但他们只见高情雅致,不见绯闻丑闻,为什么?就为的是他们并没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他们从不会付什么“遮羞费”,因为女人以和他们上床为荣,两情相悦、自由恋爱,又何羞之有?所以,这种身份的当事人,他们上床下床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都是“私人行为”。但是,涉及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则就不然。齐庄公“私通”通出政变;蒋经国“私通”通出孽种……政治人物大权在握,牵一属而动全身,这种当事人的身份,“私通”可就不那么简单了。大权在握的人,不把属严加管束,轻则以公帤付遮羞、奉公产以赠一人;重则串连起生殖器关系的王朝,天下不归于智囊而归于肾囊,则也就离败亡不远。当然他们的败亡不足惜,但是百姓何辜,受了他们大头之害以后,何能再受他们小头之害?所以,揭发他们“个人行为”、“私人行为”的障眼法,挖出绊闻丑闻,也是我义不容辞的事。要知凡属可受公评的事,就绝非“个人行为”或“私人行为”,不要给他们骗了。我个人庆幸自己一生非此等政治人物,所以但然“进出”别人老婆,亦一快也!
这时正值我在《文星》发动扒粪运动——扒高等教育的粪。其中辅仁大学黑暗部分,由孙智燊、孟绝子主共事。孙智燊与我台大同届,他是外文系出身的,为人神经、说话痛快,有一天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