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关东异志-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独孤璞本来就年老体弱,被燕叔的大手一堵差点儿没喘上这口气儿来,他拨开燕叔的大手说道:“行啦,那我就小点声讲,而且我保证再不外传,不过你得马上同我说,我最受不了别人说话大喘气,说了一半儿就不说了的”
燕叔继续说道:“我也是从师父那里听说的,传说苗寨里面里的蛊毒共有百种,像蛇蛊、蛤蟆蛊、蚰蜒蛊这些都是比较出名的。但蛊术与绿林绝学非常类似:那些最让人熟悉,最让人耳熟能详的未必就是最厉害的,武术崇尚一个‘快’字,天下武功,无坚不摧,但唯快不破;天下百蛊,无毒不解,但唯无形不可防。金蚕蛊与其他蛊术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生于无形,无法被他人察觉和感知,而且传说中曾提到,金蚕一经练成变有了人的智慧,能够与人对话,同人算账……”
独孤璞听到这里,老脸被惊得愈加显得发灰,忙把大手一挥:“停……”
“怎么?”,燕叔正说得兴起,冷不丁被打断显得有些不悦。
“说了这么半天,我还不知道这金蚕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真的是由嗜桑吐丝的天蚕所变的么”
“那倒不是,金蚕只是对炼成此蛊的毒物的一种描述,其实可能为毒蛇、蝎子、蛤蟆、巨蜂等等之中的一种,练金蚕蛊比刚才我说的蛇蛊更加困难:传言必须要在端午当日抓来十二种不同的毒物,将之放入闷罐之中,埋于十字路口之下,一年之后挖开此罐,如果有一物尚存就是金蚕,这毒物经过生死搏杀和一年修炼之后,已然能够与人交流,刚被掘出来的时候,它的外形酷似天蚕,外面罩着一层金光,故名金蚕”
“哦…… 原来是这样”,独孤璞长出了一口气。旋即,他的老脸上又生出许多疑惑来:“我还有有一点不明白:按说金蚕蛊比蛇蛊要高级很多,不过毒物这东西,无论高级低级,最后受害者都免不了一死,既然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为何又把金蚕蛊捧到如此高度呢?”
“的确,各种蛊毒的最终结果无外乎是杀死被害人,但金蚕蛊高就高在它的无形,以及能够听你驱遣的本性。一旦养蛊之人在次年端午将闷罐打开,人与金蚕实际上就签订了一个盟约,金蚕可以任由主人派遣,去做任何它能做到的事情,而不仅仅局限于杀人,比如家里有垂死的病人,金蚕能够维持其命,使之不死;又比如家中人手不够,马上就要耽误到春耕了,你和金蚕说,它能在夜里帮你犁地;要是有别人想加害你的家人,金蚕也能提前来通知你,总而言之,你和金蚕之间是一种类似主仆,又像是朋友的关系”
“那养了金蚕之后,岂不是像顶了一把保护伞一样,一旦出门在外,岂不是万事无忧了么”
“话也不能这么说,天下没有一边赚的买卖。世道是公平的,无论你想得到什么,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养金蚕固然可以给家里带来不少的好处,但金蚕主人最后要承担所有厄运, 纵观野史中记载所有养过金蚕的人,没有一人能逃出‘孤’、‘残’、‘夭’其中之一的恶果,所以明白人都知道,金蚕不是救星,更不是捷径,它是一种调剂,一种能够把一生平淡化为两种极端的调剂”
→第七十章 … 斗鸡(五)←
“这么说来,一旦养了金蚕就相当于自寻死路啰?”,独孤璞听了燕叔对养金蚕人命运的描述之后感到十分迷惑。
“也不尽然如此,金蚕尽管法力高强,但心智尚未发育得如人一般奸猾狡诈,而且你在养之前,无论扔进闷罐里的是蛇还是虫,是能播种的,还是能下蛋的,它在成了形之后一律都把自己当成是母的,所以你若骗它说:‘好金蚕,哥哥给你出嫁了’,它便会羞涩地附于你家香炉之中,此时你再拿出一个绸缎的小包,将香灰倾倒在包裹之内,将之弃于大街两侧就能脱手,不过倘若七日之后仍无人捡起,金蚕就要重回你家,而且这次它会聪明许多,任你再怎么骗它,它也不信了。所以一般在‘嫁金蚕’的时候,金蚕主人都要在装香灰的包裹旁边再系一个小包,,这个小包在扔之前要故意弄破,露出银子,以吸引贪财者的注意。一旦有人不知内情将包裹捡起来了,那先前的饲养者就算与金蚕断绝了关系,自然也不会落一个孤、残、夭的结局了”
“莽莽华夏,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今日你若不与我说这金蚕的故事,恐怕等我入土那天都不知这世上还有如此玄怪的东西”,李文昌也被燕叔的一席话所打动,不自觉地发起一番感叹。
“我还是觉得不对劲”,独孤璞这回是充分地展示了他老学究的本色,誓要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发扬到底。
“那你觉得哪里不对劲呢?”,燕叔问道。
“既然金蚕的主人能够将之嫁掉从而躲过最终的厄运,那么我如果怀着占便宜的心理去领养一只金蚕,待利用个臭够之后再将其转嫁,这样不是既能够得了金蚕的好处,又能不为之复出任何代价了么?”
“非也,非也”,燕叔补充道,“凡是能嫁出金蚕的人,必须是在领取时浑然不知才行,如果怀着占便宜的心理去利用金蚕,那么最终养蚕人将无法将之转嫁,终将自食恶果。 首发以前在闽南曾一度出现很多看别人得利眼红而领养金蚕的人,这些人没有一个得到了好下场,最终全都是郁郁而终,所以有一句俗语在闽南特别流行,叫做‘金蚕食尾’,常用来比喻那些因为贪图一时便宜而断了自己后路的糊涂人”
“哦,听了你刚才所说的,那我算是彻底明白了。不过你刚才曾经提过,金蚕在成形之后不仅能与人交谈,还能和人算账,但不知这算账指的又是什么?”
“哈哈……”,燕叔忽然掩口笑了起来。“你这一提到算账,我忽然想起师父第一次和我将这故事的情景,这算账可谓是人与蚕之间的另一场闹剧”
“怎么一个闹剧法?你快说,别停住”,独孤璞像是催命鬼一样粘在燕叔身旁,仿佛一个不留神燕叔就能跑了似的。
“这金蚕十分任性,它自己并不记得这一年究竟给主人带来多少利头,所以每到年底都要在厨房里问主人家里的账目,这时候就有讲究了,如果主人说这一年风调雨顺,因为金蚕的帮助赚了多少多少钱的话,金蚕就会在下一年里用灾难将上年的好处相抵;但你要是骗它说家里这一年亏了多少本,死了多少牲口,再摔碎几个碗和盘子表示气愤,金蚕就会彻底忘掉前一年自己的功绩,在下一年里继续帮助主人家致富,所以你要是听说谁家人在大年三十下午在厨房里自言自语,他就可以判断他家里十有八九养了金蚕。养金蚕属于害人的邪道,谁都不想被外人知道,身为女儿家,梦蓉姑娘就更不想因为过多的使用金蚕致富而玷污了自己的名节,所以我想大妹子家里到现在仍是贫困的。你家丫头是一个能守住自己道德的好孩子,她依靠金蚕的,仅仅是维持他爹的生命,一直到她能够治愈她爹为止”
听到这里,台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被燕叔所吸引,一个个全都摆出一副如痴如醉的模样。这在这时,地垄沟里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苗族姑娘所控制的公鸡不仅轻松击败了三个对手,而且还蹿到了麦场上追起了村民领来的黑狗,那黑狗也被公鸡的杀气所慑,竟然被一只鸡追得气喘吁吁,让人觉得好不惊奇。
“好”,燕叔带头在看台上鼓起掌来,随即,在看热闹的人群当中也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随着众人从台上下来给妇人一一道贺,这场斗鸡的比武算是告了一个段落,这个叫做梦蓉的苗族姑娘也毫无争议地获得了被燕叔雇佣的资格。燕叔朝后面施了一个眼色,李文昌的账房先生立即端来一个盖着红布的木盘,燕叔转身朝梦蓉说道:“丫头,老夫对你的下蛊功夫很是满意,我们有言在先,你如果赢了他们三个我便让人参加最后的角逐,现在来看,角逐也不必了,我直接就录取你为我们的帮手,这盘银子是之前讲好的赏钱,你速速将之交给你娘吧,待你能够帮助我们办成了大事,我还有三百两纹银要赏你”
梦蓉听罢,掏出手绢擦了擦额上和掌心的细汗,抬手将木盘上的红布掀掉,三十锭白花花的银子瞬间就暴露在阳光之下,耀得人睁不开眼,围观的山民们惊呼了一声,转而又爆发出一股经久不息的掌声。
“大妹子,这孩子从今天开始就要跟着我们走了,多则一月,少则十天,我会把她毫发无损地送回到你这儿来,倘若老夫害了这丫头,他日我必将亲自负荆请罪,任你发落,生死皆无所怨”
“嗯……”,妇人含着眼泪闷哼了一声,眼光恋恋地粘着女儿。
“娘,您就放心吧,拿了银子赶快去请最好的名医给我爹治病,等我回来拿到另一份赏钱时,您再给我哥娶一门上好的亲事,我们老滕家要从此要好上最好的日子,再也不必被人欺侮地过活了”
“好孩子,你就放心吧,你爹的病就是缺药滋养,只有银子到了恢复就不是问题,你与老先生去后一定要听话,帮助老先生完成他的大事,家里的事你就不用挂念了”
长话短说,李文昌从手下的马中挑选了一匹身材最为娇小的分给梦蓉,梦蓉洒泪挥别了母亲,随着我们策马离开了苗寨,开始了一轮新的征程。
→第七十一章 … 不归(一)←
众人携着梦蓉策马扬鞭出了苗寨,就要按照原定目标往勐马小镇赶,这时我在心中打起鼓来:如果我就这么返回方家,恐怕就难以随着燕叔一起下墓了 —— 方唯清不缺钱,无论从安全考虑还是从脸面着想,他都不可能去让我下墓;再说含琢也是个醋坛子,几个老爷们一起冒险她尚牵肠挂肚的呢,要是知道我身边儿还有个妙龄少女跟着,就是我能把死人说活了,她也不可能放我出来。 首发难道我就窝在家里吃白饭干等干靠着么?不成,我必须得想一个万全之策,既让我名正言顺地不回方家,又能让李文昌父子乐得替我掩盖。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无论怎样坚守原则的人,都容易被银子砸晕了头,更何况是李文昌父子这样贪财的人呢,想到这里我打定了主意,一策马赶在了燕叔和李文昌的身旁:“燕叔,咱们行了好一会儿了,是不是应该在路上打个尖儿,让兄弟们在原地歇一歇再走呢?梦蓉妹子好歹是个姑娘家,万一有个内急什么的也不好意思和咱们这帮大老爷们儿说,咱花了三百两银子把人家请来,总不能把她憋坏了不是?”
燕叔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一拍脑门儿转头与李文昌说道:“呦,你瞧我这个老不死的,想得就是没有年轻人多,咱们从苗寨斗鸡开始也有小半天了,弟兄们不仅水米未沾唇,我这一身老骨头在马上也被震得快散架了。李老弟,咱从苗寨出来也走出挺老远了,我看就在前面的松树林子里停下歇歇吧”
“那就依老英雄的吧”,李文昌答道。
不到半柱香的工夫,我们来到了松树林子里头,此时天色有点变暗,我下了马与燕叔说道:“燕叔,我想小解,但咱们身处于荒山野岭之中,而且天又有点发黑,我害怕自己出去让熊瞎子给舔了,您要没事儿的话,能不能陪我一下”
“也好”,燕叔摆了一副很随和的表情,“我也正赶上内急,咱俩不如搭个伙伴儿,一同去解个小手去罢”
趁着李文昌给部下分发干粮的间隙,叔侄二人一起迈步从土岗子上下来,往后面的一片杨树林子里走。 首发
“出来的时候你不是说,要在赶回去之前想出一个不回方家的计策么?现在你想出这个计策来没有?”,燕叔压低了声音和我说道。
“计策我倒是想出来了,不过我势单力微,说话没有分量,我担心如果没有利益的驱使,李文昌这个秃头是断然难以改变既定的行走方向的”
“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李文昌是个贪财之徒,上次方老爷子压了他半成红利,他虽然表面上什么都没说,但在心里肯定是很不服气的,所以我想请你略施小计,在这方面去下手去攻破他”
“哦……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让我施计,造成我想与李文昌私吞墓葬品的假象,他受到利益的驱使,自然也就会从了我的意思,找出一个理由不返回方家了”
“正是此意,我一会儿上马向外前行一段,之后假装肚子疼得不行,让队伍暂停前进,您可以打着给我安顿的幌子先让李文昌暂居一地,与李文昌说出要与他密谋私吞墓葬的想法,依他的贪性来看,十有八九他会中了咱们的圈套”
“那就按你说的来办”,叔侄俩找了一棵白杨树,各自在东西两侧装模作样地留了一泡咸盐水,提着裤子若无其事地回归本队。
“